二、技术要素部分
对微生物室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资格做了详细规定: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负责人至少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医学、医学检验专业背景,或相关专业背景经过医学检验培训,3年临床微生物工作经验;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申请认可授权签字领域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年。在应用说明微生物部分增加对辨色能力的要求,这和微生物工作中对颜色的特殊要求(细菌的生化反应等)有关,实验室需要提供微生物室人员辨色能力的证明。
要求实验室每年对各级人员制订微生物培训计划,进行微生物知识、技术和质控的培训,此部分内容可以由科室统一制定计划或者微生物室内部制定,培训内容要完整有针对性,紧跟CLSI的最新标准。
每年对员工进行能力评估,实验室应制定针对微生物专业内容的培训模板,便于在需要的时候使用;对于新员工、岗位变更、离岗超过6个月的员工需要加强评估,培训评估的内容包含微生物专业技术及知识、质量保证和生物安全等。对员工的能力评估记录要真实完整,能反映出培训、评估和再培训、再评估的阶段;体现出不同级别员工培训、考核和评估的差异。
微生物实验室设施要求合理的分区和风向,在5.2.2 c)中尤其强调了充足照明和光线的重要性,这与微生物检验中对反射光和透射光的需求有关。另外,还给出不同区域设置不同照明控制的建议,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实现。对于稳定电源和应急照明的要求等同于实验室的统一标准。在操作流程方便的位置设置染色水池,在出入口处设置洗手池,在工作环境中设计喷淋装置和洗眼器。实验室的窗户要装纱窗,门要能密封以及有防啮齿类动物进入的设计。
根据5.2.6对分析设备和实验过程的要求,微生物实验室要制定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并记录,还要对温湿度失控进行及时处理并记录。必要时,实验室还要配置不间断电源(UPS)和(或)双路电源以保证关键设备(如需要控制温度和连续监测的分析仪、培养箱、冰箱等)的正常工作。
1)微生物实验室工作需要的基本设备要齐全:包括生物安全柜、足够数量和不同温度范围的培养箱、二氧化碳培养箱、足够数量的冰箱、超低温冰箱、显微镜、压力灭菌器、细胞离心机等。其中生物安全柜的类型和安装要满足实验室工作的要求。
2)开展微生物检验工作的设备可根据实验室的需要进行配置,能满足临床诊治的需求,能保证工作每个环节可以顺利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自动或半自动微生物鉴定仪、血培养仪、游标卡尺、药敏纸片分配器、自动染色仪、自动接种仪、荧光显微镜、厌氧培养设备等。如果一些仪器有相应的手工方法作为替代也是可以满足要求的。
3)设备的验收和培训:如同实验室其他设备,微生物检验仪器设备安装使用前要验证其能够达到必要的性能,并符合相关检验的要求,而且每件设备要有唯一标签、标识或其他识别方式。设备应始终由经过培训的授权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安全和维护的最新说明,包括由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相关手册和使用指南,应便于获取查询,实验室应有设备安全操作、运输、储存和使用的程序,以防止设备污染或损坏。
4)设备的校准和验证:自动化鉴定仪、血培养仪的校准应满足制造商建议;每6个月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设备至少应包括浊度仪;每12个月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设备至少应包括: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气流、负压等参数)、CO2浓度检测仪、细胞离心机、压力灭菌器、游标卡尺、培养箱、温度计、移液器、微量滴定管或自动分配器;应保存仪器功能监测记录的设备至少应包括:温度依赖设施(冰箱、培养箱、水浴箱、加热块等每日记录温度)、CO2培养箱(每日记录CO2浓度)、超净工作台(定期做无菌试验)、压力灭菌器(至少每个灭菌包外贴化学指示胶带、内置化学指示卡,定期进行生物监测)。
5)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微生物室的生物安全柜、CO2培养箱、自动化鉴定仪、血培养仪、压力灭菌器、超净工作台、显微镜和离心机需要进行预防性维护,分级制定维护的项目并记录。如果设备故障影响了方法学性能,在设备修复、校准后,实验室可通过检测质控菌株或已知结果的样品的方式进行性能验证。
各类培养基、各类染液、接种环和定量接种环、药敏纸片、鉴定卡和药敏卡、手工鉴定试剂和辅助试剂、标准菌株。
各类细菌鉴定的抗原检测试剂、各类诊断血清、各类诊断类纸片(杆菌肽,奥普托辛,Ⅹ、Ⅴ、Ⅹ+Ⅴ因子纸片)、溶痰剂、肥达试剂、外斐试剂等。
实验室要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冰箱,保证试剂和耗材的稳定。试剂接收后要有专门的库存管理系统保证试剂的有序使用,试剂和耗材的制造商提供说明书保存并易于获取。
试剂和耗材的验收要遵循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批号及每一货次试剂和耗材使用前,应通过直接分析参考物质、新旧批号平行实验或常规质控等方法进行验证,并记录;新批号及每一货次试剂和耗材应使用阴性和阳性质控物进行验证;新批号及每一货次的药敏试验纸片使用前应以标准菌株进行验证;新批号及每一货次的染色剂应用已知阳性和阴性(适用时)的质控菌株进行验证;直接抗原检测试剂(无论是否含内质控),新批号及每一货次应用阴性和阳性外质控进行验证。培养基外观良好(平滑、水分适宜、无污染、适当的颜色和厚度,试管培养基湿度适宜),新批号及每一货次的商品或自配培养基应检测相应的性能,包括无菌试验、生长试验或与旧批号平行试验、生长抑制试验(适用时)、生化反应(适用时)等,应以质控菌株进行验证。一次性定量接种环每批次应抽样验证。
完整的记录至少包括培养基(试剂)名称和类型,配制日期和配制人员,培养基(试剂)的体积,分装体积,成分及其含量、制造商、批号,如果有必要还要记录pH(最初和最终)值和无菌措施(包括实施的方式、时间和温度)。自配试剂也要如同接收商品试剂一样进行验证。
(1)微生物检验申请单应包括临床诊断,必要时说明感染类型、感染部位和(或)目标微生物,最好能提供抗菌药物使用信息以及特殊抗生素使用预期。
(2)微生物标本的采集:对采集标本人员进行采样培训指导和(或)提供标本采集手册供查询;不同部位样品的采集方法要特殊要求:明确说明并执行血培养样品采集的消毒技术、合适的样品量、血流细菌感染时宜在不同部位抽血2套,每套2瓶(需氧、厌氧各一瓶);痰样品直接显微镜检查找抗酸杆菌或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应送检三份痰样品,最好至少连续3日,采集每日清晨第一口痰;延迟运送时样品的保存方法。
(3)微生物标本运送:明确规定需要尽快运送的样品,选择合适的运送培养基,安全运送样品的方法,特殊标本要求进行床旁接种。
(4)微生物标本的接收:应制定样品的接收标准,如无肉眼可见的渗漏、合适的样品类型/量、正确的保存、预防拭子干燥、适当的运送培养基等。宜评估样品的合格性并反馈评估结果(如血培养标本的血量、套数、污染率等)。不合格的样品(如痰样品等)宜尽快通知医生、护士或患者(门诊),以便重新采集。日常工作中要重视对血培养标本血量、套数和污染率的分析和反馈,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统计。
微生物检验的过程周期较长,需要设计有效的流程保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检验过程包括细菌和真菌的鉴定、细菌和真菌药敏试验、检验程序的验证等内容。
对于不同的标本类型需要进行必要的预处理(脓痰需要用溶痰剂或痰消化液预处理、组织块需要进行匀浆等),根据是否需要定量选择不同接种方法,不同标本类型选择不同类型的培养基保证能分离出目标菌,接种后的培养基需要按照标本类型和培养目标选择不同的培养环境(普通细菌、厌氧菌、苛养菌、真菌、结核分枝杆菌、病毒)。
细菌的涂片染色种类较多,包括革兰染色、抗酸染色、鞭毛染色、荚膜染色、墨汁染色等,根据实验室的目标菌种类配备所需要的染色种类;实验室能完成标本直接涂片染色也可是培养后涂片染色;适当放大倍数的显微镜用于观察,如有可能需配置图像采集设备;制定适当的染色程序和报告程序,重要的涂片要保存(如抗酸染色阳性标本涂片),并自行约定保存期限和依据。
实验室从样品中分离、识别相应的病原菌鉴定方法应符合要求(如:通过血清学、革兰染色、菌落形态、生长条件、代谢反应、生化和酶活性、抗菌药物耐药性谱等特性鉴定),有适当的方法对厌氧菌、苛养菌进行鉴定,如果不具备厌氧培养条件,则应有程序表明,样品置合格的运送系统迅速送有条件的实验室;实验室应建立两种及以上的细菌鉴定方法,鉴定程序和步骤应该建立完善的记录。
与服务相适应实验室应该建立两种或以上的药敏试验方法(纸片扩散法、琼脂稀释法、微量肉汤稀释法、E试验或自动化仪器法等),每种方法标准操作程序要完整,包括含各类病原体和(或)样品的检测药物、质控标准、结果解释等;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方法及结果判断至少应遵循上一年的标准。
分枝杆菌样品注意生物安全,应置密闭的防渗漏容器内,某些样品(如:尿液、脑脊液)抗酸染色应浓缩,所有样品培养前应浓缩,浓缩应以密闭试管置密封的离心架内离心。
真菌培养宜使用含和不含抗菌药物的两类培养基;经空气传播有高度感染性的真菌样品、含菌丝体的真菌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处理,若采用平皿培养,应封盖。
病毒培养时,应详细记录细胞类型、传代数、细胞来源、培养基及生长状况;应检测并记录培养基和稀释剂的无菌试验和pH;应监测细胞病变效应,以优化培养的最佳时间。应比较未经接种或接种无菌物质的单层细胞与接种临床样品的培养物。
检验程序应至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当培养过程中发现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依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时,应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或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应用相应的交接记录,菌种保存和管理要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对微生物检验程序的验证内容如有可能需要包括准确度、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度、生物参考区间,一般不包括精密度和线性;验证范围包括细菌的培养、涂片染色、药敏试验程序的自动、半自动、手工方法;验证要包括初级验证(系统评估的文献)和符合性验证(标准菌株、质控菌株或其他已知菌株);验证还要包括培养环境和时间,而且初次分离用非选择性培养基的平板直径应不小于9cm,应只接种一份样品。
包括细菌接种、各种染色、鉴定和药敏试验涉及的全部培养基、鉴定试剂(凝固酶、过氧化氢酶、氧化酶、β-内酰胺酶)、诊断血清、鉴定板条/卡、药敏卡、药敏纸片、抗原检测试剂等。
用已知阳性和阴性的质控菌株检测相应的质控对象,要贮存足够数量和种类的配套质控菌株,以适当的贮存和传代方法保证质控菌株的稳定,并要有详细的贮存和使用记录。
每种培养基每个批次都要进行质量验证;革兰染色、特殊染色和荧光染色(用于分枝杆菌染色的除外)的染色剂,至少每周(若检测频率小于每周1次,则实验当日)用已知阳性和阴性(适用时)的质控菌株检测染色程序;分枝杆菌抗酸染色应在实验当日用适当的阴性和阳性质控验证;分枝杆菌的荧光染色应每次实验以阴性和阳性质控验证;真菌直接染色(如:抗酸染色,PAS,吉姆萨染色,墨汁染色)检查患者样品时,应在实验当日做阴性和阳性质控(某些染色如吉姆萨染色,玻片本身作为阴性质控。KOH制备的玻片不需要质控);各种检测试剂(包括各种酶类、血清、抗原试剂)应在试验当日做质控;药敏试验应以质控标准菌株连续检测20~30天(每一组药物/细菌超出参考范围的频率应小于1/20或2/30),之后应每周使用标准菌株进行质控,若检测频率小于每周1次,则每个检测日应进行质控;采用自动或半自动仪器鉴定和药敏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质控,一般每个批次进行一次质控。对药敏试验质控提供了一个替代方案:连续5天,每天对每一组药物/细菌重复测定3次,每次单独制备接种物,15个数据超出参考范围(抑菌圈直径或MIC)的结果应不超过(≤)1个,若失控结果为2~3个,则如前述,再进行5天,每天3次重复试验,30个数据失控结果应不超过(≤)3个。这个方案减少了质控周期,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厌氧菌应以有效的方法检测厌氧培养环境(如以亚甲蓝试条、厌氧菌或适当的程序检测厌氧系统的厌氧条件);病毒连续细胞传代时应定期监测支原体污染(宜监测阴性未传代的质控株,而不是培养支原体);应监测用于细胞生长培养液的动物血清的细胞毒性;应具备相应的细胞株用于病毒培养。
参加相应的能力验证/室间质评。应能提供参加能力验证/室间质评的结果和证书。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应监控能力验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结果,并在结果报告上签字。
应制定人员比对的程序,规定由多个人员进行的手工检验项目比对的方法和判断标准。应定期(至少每6个月1次,每次至少5份临床样品)进行检验人员的结果比对、考核并记录,至少包括显微镜检查、培养结果判读、抑菌圈测量、结果报告。
检验后的微生物临床标本储存要有规定的周期,根据实验室条件设定;检验后的接种平板应立即处理,不要存放;超过周期的临床标本和检验后的接种平板都要在实验室内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后才能送出实验室;标准菌株使用后也要按照以上方法处理;临床分离的阳性菌株要进行详细登记,在合适的条件下储存,并能方便查找。
结果报告应与检验的内容一致,如粪便沙门菌、志贺菌培养,报告为“未检出沙门菌、志贺菌”;血培养阴性结果报告应注明培养时间;危急值至少应包括血培养阳性结果、脑脊液显微镜检查及培养阳性结果、国家规定立即上报的法定传染病;应在收到样品24小时内报告分枝杆菌抗酸或荧光染色结果;微生物检验的报告要求提供必要的备注说明,便于对特殊结果和机制进行解释。
血液、脑脊液样品的培养鉴定应及时发送分级报告,如样品直接涂片或湿片直接镜检、培养结果的判读等阳性发现。其他无菌部位来源样品宜报告直接涂片镜检的阳性结果。应保存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资料,流行病学分析结果至少每年向临床医师报告。当出现同一个血培养、脑脊液培养分级报告间的结果不一致时应进行原因分析,必要时与临床沟通或反馈并记录。重视分级报告不一致的情况,加强原因分析和对临床的解释工作。
实验室建立的信息系统要能够实现与WHONET软件的数据对接,而且系统自身要具备相应需求的查询和统计功能;微生物检验结果不适用结果的自动选择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