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元明清王朝时期推行的土司制度,是在蒙古创立的“蒙、夷参治”基础上的国家统治者对少数民族酋领的驾驭和强行控制,在西南和部分西北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一种地方政权组织形式。研究唐崖土司,离不开元明清王朝实施的土司制度。学术界对于土司制度的研究不仅在中国民族史、地方文化史研究中占有重要一席,就是在当下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中,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土司制度的不同阶段又由许许多多文化元素聚合成一个主题,以此相互关联,构成土司制度近六百余年的这一历史时段。在土家族土司中,无论长官司级别的唐崖土司,还是宣抚司级别的施南土司,还是宣慰司级别的容美、永顺等土司,都是土司制度的产物,但每一个土司的内部管理和发展各有差异,这些差异构成了土家族土司的特点和文化表达,具体延续于后世的各类文化之中,蕴含在“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智慧体系里。
一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缘起
本书以“世界文化遗产”唐崖土司的历史与社会文化进行研究,对其研究的主要区域的地域范围是需要进行界定的,同时,需要说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在当今发展的影响也是研究议题的缘起。
2015年7月4日,中国“土司遗址”列入第39届世界文化遗产,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遗址三处遗址成功列入名录,成为我国拥有的第48处世界遗产。这个重磅喜讯使生活在中国西南山区的土家族、苗族和仡佬族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世界文化遗产。作为“湘鄂渝川黔少数民族地区最典型、规模最大、保存较完整的一处土司城遗址”,深藏在鄂西南咸丰县的唐崖土司,一夜之间走出了大山,走向了世界,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专家学者系统研究的契机,地方乡民文化自豪的关注点。
唐崖土司进入中国“土司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代表着一个不可或缺的长官司级别的小土司,弥补了基层土司的价值所在。申遗文本评价唐崖土司城遗址是“西南地区格局最清晰,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城址之一”,作为早期山地城市的城址规划体系,突出反映了土家文化与汉文化共存、碰撞到相融的过程,其“原真性、完整性、唯一性”具有全球范围的突出价值。这座隐藏在中国西南地区云贵高原东侧、武陵山区乌江支流唐崖河上游的,废弃了近三百年的土司遗址重新焕发光彩之时,人们在追问:“精美的荆南雄镇牌坊”“壮观的土司皇坟”“破败的张王庙”“消失的衙署”“宽长的石板路”在几百年前发生了什么?这些残存的物态又是怎样融入当地民众的记忆中?它们又是如何进行表述的?这些遗产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什么?保存了什么?我们能传承发展的是什么?当今启示又是什么?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学理层面系统研究。
通过唐崖土司个案,研究当下土家族生存与发展的一个特殊的空间范围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地,这个空间范围主要是指鄂西南的三江流域源头[1]和支流遍布的分布地。唐崖社区与今天设立唐崖镇政府的范围和意义是有所区别的。今天的唐崖社区的成立是因为配合2013年11月唐崖土司城遗址申遗的需要,加强唐崖集镇规划,原尖山乡人民政府[2]在2014年12月成立了隶属于唐崖镇的唐崖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唐崖集镇规划区,管辖范围含13个村民小组,即唐崖司一、二、三、四村民小组,桂花村的六、七、九村民小组,南河村的四、六村民小组,大石沟村的一、二、三、四村民小组和唐崖集镇的非农业人口。其四方界限,靠东是大石沟村一组的胡家山、三组的青龙嘴、四组的麻球场;临西是桂花树村九组的唐崖民小、七组苍湾、六组水红树;面北到南河村的四组马家坡、六组龙田坝;朝南至唐崖司村的贾家沟。此范围总户数795户,总人口4361人。其中,常住人口4283人,暂住人口78人;农业人口1826人,非农业人口2457人。[3]
本书中的社区是以唐崖土司当年管辖的领域作为基点,延伸了唐崖河流域关联的文化为载体所呈现出来的一个地域范围,不仅仅是史料记载得较为清晰的司治边界,东北方向的咸丰县龙潭司乡,东部的高乐山镇,南面的甲马池镇,西南方向重庆黔江区的南海乡,西北方向的中塘乡,这些乡镇边界围合而成的一个区域,具体范围涵盖了今天的唐崖镇和活龙坪乡的全部村落,以及清坪镇小村、龙潭司乡的部分村寨,朝阳寺镇、丁寨乡、甲马池镇等部分乡村。还包括社会治理方面,由施州卫直接管辖的受清江流域社会制度文化的影响,又受紧邻黔江、石柱,与酉阳土司有来有往的乌江流域文化的熏陶,同时,与大田军民千户所的交集,和内部覃氏土司血缘关系的交融,在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体现出来的一种无形的社区文化。因此,此社区非今社区所辖的13个村民小组,后面的论述中也不会局限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唐崖土司城遗址区的范围,而是置放于唐崖土司曾管辖约600平方千米的范围来定位的唐崖社区。可以说,唐崖社区属于多元文化汇集区,由多民族交融在一起形成的和谐、兼容、开放的民族文化特点而构成的一个“多元文化场”[4]。
(二)研究意义
1.学术意义
第一,通过研究现状的梳理,唐崖土司包括鄂西南土司的历史地位与其文化价值是不相匹配的,加强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下,“世遗”语境下的唐崖土司是一个庞大的研究领域,涉及范围空前广泛,土司文化资源亟待更多的学者加入研究。2015年年末,笔者以“唐崖土司”为关键词搜索知网论文,共72篇,主要分布在申遗期间,2015年14篇,2014年31篇,2013年16篇。这之前有零星的几篇学术论文从雕刻艺术方面对唐崖土司进行了研究。近五年,笔者再次以“唐崖”为关键词搜索知网论文,共244篇,其中硕士论文9篇,包括涉及唐崖村的研究也计算其中。笔者以“唐崖土司”为关键词搜索知网论文,共197篇,其中硕士论文4篇。期刊论文,2020年1篇,2019年10篇,2018年10篇,2017年21篇,2016年28篇,2015年29篇,2014年42篇,2013年19篇,2012年下半年至2004年每年各1篇,2011年6篇。2013年后,论文大幅增多,研究成果成倍增长,而且相应的研究项目级别也在提高。与打包申遗直至2015年7月4日成功成为世界遗产的事件引起学界的关注紧密相关。2012年11月17日,唐崖土司城遗址成功入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之后,政府层面和学术界对唐崖土司的报道和研究日益关注。三峡大学参与了申遗文本资料搜集整理工作,通过团队进行研究,成果较多。
第二,体现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央政权秉承的“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传统理念和政治智慧,具有世界范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土司遗址价值是中华民族“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管理理念付诸实践而保存下来的物质遗存。对这一地域土司与王朝国家关系进行研究,揭示其内在规律和经验教训,可为我国制定和完善民族政策提供一些重要的历史启示。
第三,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历史人类学中的方法论和民族学的历史文化变迁理论。唐崖土司作为“内地边缘”的一个代表性土司,其社会发展、文化互动具有典型性,目前还缺少有深度的民族志式书写。本书将以民间文献为主要基础史料,结合申遗考古材料,以及笔者访谈当地多位乡民的口述史和收集的多则民间传说故事为依据,从人类学意义上的本地人视角研究今天的唐崖土司城遗址和对土司社区的民俗做出真实、详细的“裸呈”[5],从理论上分析文化谱系,整体观照它与周边土司及其在鄂西南土司乃至整个西南土司中的地位和关联,体现历史人类学的方法论“在于把过去与现在相联结”[6],探讨唐崖土司社区置身于世界文化遗产地之中的当下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现实意义
第一,唐崖土司城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既是区域发展的良好契机,也是土司研究深入推进的体现。世界文化遗产是遗产中的最高级别,是地方文化的品牌,也是当下国家文化厚重底蕴的重要见证。在世界文化遗产的契机下,系统梳理土司文化资源,解读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和陈列在唐崖河上方的74万平方米的遗产,结合古籍里的文字,让它活起来,古为今用,将唐崖土司文化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促进文化品牌与旅游经济融合、共赢发展营造文化气场。
第二,弘扬地方祖辈的智慧结晶对于增强县域经济软实力、提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坚持从整体性传承、“活态”传承这两个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出发,一手抓有形的文化遗产保护挖掘,一手抓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地方政府急需学术的介入,比如与三峡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等高校联合立项从学术层面加强整体性的开发与保护。其终极目标就是如何更好发挥家园遗产发展,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遗址将按照国际标准得到永久保护,唐崖土司的知名度将推进恩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 文献回顾与述评
学术界对于土司制度的研究不仅在少数民族史领域,还在地方文化史的研究中也占有一席之地,而在当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研究中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土司遗址”入选世界文化遗产,成为学术研究的一个新起点。为了使后续研究我国土司制度,特别是深入研究鄂西南土司和唐崖土司,有必要对相关学术成果进行梳理和简要述评,以此为学界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土司制度研究现状
历史时期的土司制度研究现状,其界定为学界研究成果内涵主要指向元明清时期,利用记载土司制度的著述,如《元史》《明史》《清史稿》《明实录》《清实录》及各地通志等史料,结合特定时期来研究中央王朝的某种特殊制度,或从某个区域、某个民族、某个地点的土司问题进行的研究成果。土司制度研究之始,如果从1908年云生发表《云南之土司》作为学术研究之发轫,至今已走过百年。
笔者通过超星阅读器“文献搜索”对近百年来涉及土司研究的各类文章进行详细统计,截至去年年底,输入“土司”一词,其丰硕成果如下:期刊类共有学术论文4821篇,其中:2019年187篇,2018年177篇,2017年281篇,2016年327篇,2015年335篇,2014年362篇,2013年267篇,2012年237篇,2011年195篇,2010年161篇;2000—2009年共937篇,1990—1999年共651篇,1949—1989年共644篇,1949年以前共57篇。其学科主要分布于历史地理(2112篇)、政治法律(361篇)、文化教育(347篇)、社会科学总论(588篇)、文学(328篇)、经济(241篇)、艺术(111篇)、哲学宗教(102篇)等。对于土司研究,除了4821篇论文外,还有图书书目共510本[7],主要作者[8]有龚荫、吴永章、田敏、李世愉、李良品、彭福荣、陈鼎、游俊、毛奇龄、余嘉华、成臻铭、罗维庆等,有2本以上的作者共有27人。同时也看出,长江师范学院民族学院的研究队伍的强大和成果颇多,由李良品教授带队的成员也逐渐成为土司研究的中坚力量。如彭福荣、莫代山、王希辉、廖佳玲等。学科分布为:历史地理占54.8%,政治法律占18.2%,文学占12.9%,艺术占2.15%。此外,有关土司报道的报纸文章共2716篇[9],有关土司的博士学位论文共136篇,硕士学位论文471篇。可以看出,2015年的报道是其前三年的3倍,硕博士学位论文的剧增缘于2015年“土司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后的成果、报道和学人们纷纷作为看点和研究的热点。
此外,有关土司的会议论文近300篇,主要源于近年来举办9届全国的土司会议和土司遗产地召开的会议而产生的成果,还有土司专利160项,土司外文期刊7篇。分析这些研究成果,主要是其中的一些学者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基金项目上做了大量的阶段性成果,如长江师范学院的李良品教授和吉首大学的成臻铭教授、瞿州莲教授。同时,剖析这些成果可以看出,2000—2003年有一个小发展,2012—2015年有一个兴起阶段,2015—2019年进入高潮研究阶段,因“土司遗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而推动了学术界的土司研究热潮。可以说近20年来,随着土司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推行,土司文化研究从“边缘”走向“中心”,成为历史学与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一门“显学”[10]。
从笔者上面梳理的文献数据可以看出,如此的丰硕成果、繁多文献,让研究者如鱼得水,于是学人们从不同领域、不同时段对浩繁的土司研究成果进行了分类述评。最早出现有关土司综述论文的是,由文朝湘、杨尔坡[11]两位学者发表的《雷波土司综述》。随后,一些学者纷纷对整个土司研究近百年来学术史进行了“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12]的述评。有长时段研究综述的,如李良品在《中国土司研究百年学术史回顾》[13]中认为,这百年研究经历了启蒙期、低迷期、快速发展期和鼎盛期四个时期,在著作、史料、族谱和论文诸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近百年来中国土司制度的史料整理及研究综述》[14]指出了百年来研究中的不足,缺少全面、系统的土司制度史料汇编辑本。因发行量和未公开出版等原因导致已整理出版的史料专著或专辑得不到广泛交流,滞后了资料充分利用的价值。《土司文化遗产研究述评》[15]从类型学界定,放在土司问题研究的大背景下,从历时性与共时性两个维度对土司文化遗产研究进行了述评。还有《近六十年来嘉绒十八土司研究综述》[16]《1950年以前之康区土司制度综述》[17]《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土司制度研究综述》[18]《近百年来甘肃卓尼调查记述及土司研究综述》[19]《五十四年来明代土司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二十世纪以来甘南藏区土司制度研究综述》[21]等论文。有中时段研究的,以区域土司进行综述,如西南地区土司[22]、云南土司[23]、康区土司[24]等。还有短时段研究的,以土司个案进行综述的,如丽江木氏土司[25][26]、播州杨氏[27]、唐崖土司[28]、容美土司[29],石砫土司秦良玉[30]、傣族土司刀安仁[31]等。此外,还有以5年、10年、20年为时间界限的研究综述,如《近十年我国土司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综述》[32]认为土司文化遗产研究成果丰硕,逐步走向多学科理论融入。《近十年武陵地区土司文化遗产研究综述》[33]从土司文化遗产内涵和保护两个方面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概述。还有《近五年我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述评》[34]《二十多年来土司制度研究综述》[35]《2001—2013年播州土司研究文献综述》[36]等文章。此外,还有对学术研讨会的综述和地域土司研究综述[37],学术研讨会的综述如海峡两岸“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38],以及九届全国土司制度研究研讨会会议综述[39]。
以上是土司研究成果的概貌,学术成果除土司研究的4821篇论文外,百年来还有众多学者、大家著书立说。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如下:
一是关于土司制度的研究。“土司制度”一词自1930年葛赤峰[40]提出,至今仍作为特定政治制度名词一直在学界使用。最早涉及土司问题的专著是1919年周希武[41]的《玉树调查记》。1944年佘贻泽[42]著的《中国土司制度》一书,是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奠基之作。吴永章[43]发展了佘贻泽的“史述”传统,更系统地提出了土司制度的理论。龚荫[44]从总体上提出了土司制度的理论及一些具体的概念。李世愉[45]创新了我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并将研究层面推进到土司与家族村社之间。成臻铭[46]则从一个观点、两个目标、三个层面、四个视角、五个领域研究了清代土司制度,推进了土司志与土司制度史的整合研究,使土司学的创建成为可能。
此外,土司研究著作还有两类:一类是综合研究某个地区或某个民族的土司。如高士荣[47]的《西北土司制度研究》、田敏[48]的《土家族土司兴亡史》。另一类是研究某省区或某个地点的土司。如蓝武[49]的《从设土到改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彭福荣和李良品[50]的《石柱土司文化研究》以及吉首大学出版的土司文化研究丛书——以湘西永顺老司城遗址为研究对象展开的系列研究成果,共11册[51]。
二是中国土司史料非常丰富。既有综合性的土司制度史籍,也有整理中国少数民族区域史料,包括正史、别史史料,区域民族史料,金石碑刻和口述史调查。如在土司制度相关史籍整理方面成就最高的是龚荫,在《中国土司制度》[52]一书中不仅弄清了全国设置土司情况,并且对每一家土司进行了初步研究。这是基于龚先生在11省的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在史料阅读上也是下足了功夫,曾翻阅正史、方志、类书和丛书等古籍万余种,整理出全国土司数量2569家,该书是目前一部关于研究土司制度的史料佳作。[53]还有收录整理各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度史料,如《彝族史料集》[54]等。
土司区域的土司材料汇编史料,比如:《明史云南土司传笺注》[55]是研究云南土司的重要史料;《中国西北稀见方志》[56]收录了几乎所有西北土司内容的地方文献。
土司个案材料和土司档案汇编。《元代大理段氏总管世次年历考略》[57]一文考证了元代大理九位总管,从系属、在位年限、主要事迹,厘清了学术界对元代大理总管段氏考证。《土家族主要古籍及其文化研究》[58]一书从土家族文化历史变迁角度研究土家族主要古籍如《摆手歌》《梯玛歌》和《土家族土司史录》,综合分析了三部古籍的思想内容、语言特征、文化内涵和哲学意蕴,运用文化层次理论解析三部古籍蕴含的摆手文化、梯玛文化和土司文化内涵,并尝试构建摆手文化、梯玛文化和土司文化多元文化层次体系。
三是与土司紧密关联的族谱研究。如谷口房男、白耀天[59]的《壮族土官族谱集成》,集中选录了17份壮族土官族谱或世系。此外,《西夏李氏世谱》[60]共8卷78万字,分序跋谱、碑志谱、赦诰谱、典册谱、艺文谱、编年谱、列传谱和世系谱,是研究西夏后裔、李氏土司的珍贵文献。《莫姓系谱》[61]共十二编,98万字。还有《播州杨氏家谱》[62],等等。
综述之,以上整体归纳学界有关论文类、专著类、史料类和族谱类的土司研究成果。此外,学界还有丰硕的成果涉及土司研究的具体领域。一是从土司社会关系研究,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土司与中央王朝的关系[63]、土司之间的关系[64]、土司与辖地民众的关系[65]。二是土司经济研究[66]。三是土司军事研究,集中于一个重要学者[67]的系列著书立说。四是土司文化和土司文化遗产研究。最早对土司文化进行界定的是李良玉,后续学者如李世愉、李良品、罗维庆、刘强、成臻铭、彭福荣等相继对土司文化进行细致而微的界定与阐释。五是土司事件研究,如播州战争[68]、奢安事件[69]、沙普之乱[70]等。
(二)鄂西南土司研究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土司制度史研究的逐渐兴起,土家族土司研究逐渐铺开为综合研究,点、线、面的研究格局逐渐形成。伴随着中国“土司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后,其成果逐倍增长,已有上千篇论文进行深入研究。在这些丰硕成果中,鄂西南三十一土司中的四大宣抚司研究,基本倾向于容美宣抚司,而其他安抚司、长官司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因为申遗才有近十年来鄂西南土司研究的另一聚焦点,对唐崖土司的研究迅速增多。
1.鄂西南土司的整体研究
针对鄂西南土司的设置和“改土归流”,研究主要集中于吴永章和田敏的三篇重要论作和两部著作。发表于1986年的《明代鄂西土司制度》一文,清晰地梳理了鄂西土司建置背景、所处军事战略的重要性和特殊性。[71]吴先生在另一篇论作《论清代鄂西的改土归流》[72]中,开篇导出明代鄂西土司与清代鄂西土司数量不同及变化之处。然后铺陈土司地区等级森严、刑法残酷、剥削土民、制度腐朽,雍正朝顺势推行废土改流运动。改土归流后,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同时土民习俗也发生改变,对这种“风气变而华”的现象,吴先生评价“是一种值得欢迎的历史进步”[73]。
吴先生的弟子田敏教授的力作《土家族土司兴亡史》,对于鄂西南土司的兴、盛至亡的历史脉络做出了清晰的梳理与论证。《元代鄂西南土家族诸蛮洞及土司史迹考》[74]一文突破史料稀少,通过对元代史迹爬梳与整理,厘清了鄂西土家族土司在元代的历史面相。在《鄂西民族地区发展史》[75]一书中,对元、明、清三朝在鄂西的社会治理进行深入分析。此外,还有岳小国、赵国威对鄂西南土司社会进行了研究。
2.容美土司研究
“自汉历唐,世首容阳。”容美土司统治容美900多年,是较早进入张正明先生笔下的这一条“文化沉积带”中的一个大土司。在中国最后一个帝国,容美土司在楚蜀众土司中,当属最为强大。学界对鄂西南三十一土司的研究,当属容美土司最为厚重。从知网上可收集期刊论文103篇,学术论文48篇,硕博士学位论文9篇,报刊2篇;在超星读秀中检索“容美土司”的字段著书有83种。学界对容美土司研究从多层面展开。
其一,容美研究之多,在于士人顾彩通过“他者”视角表述了土司的观念之作《容美纪游》而被传世。于是在容美研究中占有一席的,专门研究《容美纪游》的论著。首先是鹤峰县委统战部和县史志办与五峰县联合进行对本地民族史料整理与收集,在20世纪80年代,由鹤峰印刷厂出版《容美土司史料汇编》,鹤峰县史志办与五峰县民宗委将这份整理收集工作持续进行,于1993年出版《容美土司史料续编》,为研究容美纪游和容美土司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基础。同时期由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出版的《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中收录了《容美纪游》。
其次,对《容美纪游》文本进行校注的论著纷纷出版。最早是高润身主笔完成的《容美纪游注释》,1991年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被学界引用最多的校注本,是由吴柏森校注、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容美纪游校注》[76]。之后,2006年,作为恩施州民族研究丛书之一,高润身与高敬菊合作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容美纪游评注》。
再次,近十年来硕博士学位论文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对清代文本《容美纪游》的解读。李金花[77]从人类学的“他者观”切入,研究一位江南士大夫对一位“蛮夷”土司的描述,持怎样的帝国内部汉族文人的他者的心态去理解土司社会内在的文化逻辑。葛政委[78]从“边缘族群—国家认同”的族群理论范式,观照容美土司与中央王朝之间的双向影响,既有王朝国家对边缘土司的引导和整合,也有边缘土司的选择和策略。
最后,对土司研究有一批重要学者高屋建瓴的研究。有从《容美纪游》来探讨容美土司的社会经济结构的田敏[79]。有从土司政治视角对《容美纪游》来研究容美土司的对外政治策略的瞿州莲教授[80]。还有从《容美纪游》探讨清初鹤峰土家文化的内容与特点的青年学者陈楠、杨薇[81],等等。
其二,体现土司文化与汉文化交流的杰出成果《田氏一家言》的研究。容美历代土司留下来的田氏作家群所创作的文学是土司文学史上的奇葩,研究关注较之于其他土司文学也是理所当然。一些学者从评注入手解读《田氏一家言》,比如,陈湘峰、赵平略对《田氏一家言》系统评注,吴柏森也进行了补充校注。还有一些学者从文学作品中品读历代土司与汉文化的交流与借取,对土司内部社会的改变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是一种跳出作品解读社会的写作范式。黄萍、杨齐[82]认为,田氏作家群隐性继承了巴文化。萧洪恩教授[83]从哲学层面来解读《田氏一家言》所蕴含的土家族哲学思想。王峰[84]则认为,作为土家族与汉族文化交流史上的奇迹,《田氏一家言》的文化内涵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定的地理环境。
其三,对于容美土司社会形态的研究。包括政治、社会文化乃至建筑等,其中土司政治是容美土司研究的重要内容。成臻铭[85]则考察清代容美土司在土司政治舞台上发挥的重要作用。邓湘云等[86]从多方面分析容美土司时期的社会形态。容美土司戏曲氛围兴盛,南剧、柳子戏、傩愿戏和南曲等多种剧种经常在爵府上演。
其四,容美土司的综合研究。集中于研究容美土司最完整的专著《容美土司概观》[87]。此外,中国台湾学者李荣村[88]的《元明清容美土司兴衰史》和王承尧、罗维庆[89]的《土家族土司简史》,从传统史学对容美土司进行深入研究。
3.鄂西南其他土司研究
涉及四大宣抚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容美宣抚司,而施南宣抚司、忠建宣抚司、散毛宣抚司的研究未有学者深入研究,从知网搜索只有一两篇论文涉及施南土司、忠建土司等作为史料案例进行论证某一观点,并未有专门的论文进行研究。目前,在恩施州民委对民族工作的重视下,各县市分别出版了各县市的《民族志》中有章节涉及,还出版了各县市的《土司概览》土司研究。有关施南土司的论述散见于:2001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高恨飞等主编的《宣恩县民族志》;2006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陈绍义编著《宣恩土司概观》;2011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覃太智、覃发扬编著的《利川土司概观》。相比较来看,鄂西南四大宣抚司研究重于容美土司,也因其史料整理和留存丰富有关。其他级别的安抚司和长官司的土司研究成果聚焦于唐崖土司研究,其研究学术史将在下一部分展开。
(三)唐崖土司研究现状
回顾20世纪80年代以来唐崖土司的研究成果,主要涉及唐崖土司的族属和世系、政治经济、司城遗址及其价值、文化艺术、遗址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综合学术界对唐崖土司的研究,笔者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唐崖土司历史、世系等基本情况的说明和对唐崖土司城址的简单介绍。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这一阶段由于唐崖土司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部分研究都是针对于唐崖土司城址内建筑的文化解读,重点在唐崖土司世系的探究和族源的争论。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至今,这一阶段随着唐崖土司入选为世界文化遗产,学界开始从多学科、多角度对唐崖土司政治、经济、文化、族源、城址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从共时性角度来看,可将学界对唐崖土司的研究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对唐崖土司的整体研究
最早全面论述唐崖土司是《咸丰土家族简介》[90],其中在“咸丰土司概略”章节重点介绍了唐崖土司历史和遗址文物。随后,《土家族土司简史》[91]《唐崖土司概略》[92]等书的出版,逐渐对唐崖土司的展开全面研究。而2001年由恩施州民族委员会组织编写、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唐崖土司概观》[93]一书,是首部真正从学术层面进行系统研究的著作。如果说《概观》是唐崖土司研究的开山之作,那么邓辉、黄永昌写于20世纪80年代,在2013年才发表的《唐崖土司城址调查报告》[94]就是唐崖土司研究的奠基之作。两者都深入剖析了唐崖土司的地理环境、土司的世系、城址的修建和土司社会形态。2014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湖北咸丰召开了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同年,《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论文集》[95]由科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在深度与广度上都是对唐崖土司研究的突破和引领。
2.唐崖土司族属探讨与遗址格局研究
国内学术界对唐崖土司研究关注较多的是覃氏族属的探讨和遗址建筑格局的分析,研究的重心在于,唐崖土司是蒙古人的后裔还是土家族“覃”姓的融合,两者产生的学术分歧。
(1)族源“土著覃氏说”与“蒙古裔说”探讨
在唐崖土司族源世系方面,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是王平[96],其在2001年发表的《唐崖覃氏源流考》中,通过对鄂西南覃氏土著民族源流的追溯和对唐崖《覃氏族谱》考证后认为:唐崖覃氏是在族源上分为远源和近流,与鄂西南其他覃氏是同源异流的关系,其远源与鄂西南其他覃氏一样,是由古代廪君蛮“五姓”中一支“瞫”姓演变而来。其近流是元朝中期铁木乃耳后裔率领的一支蒙古族与当地覃氏结合发展而来。在《唐崖土司源流考》发布的同年,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编的《唐崖土司概观》,也提出类似于“同源异流”的观点,该书中根据唐崖《覃氏族谱》和口碑材料,提出“唐崖覃氏系铁木乃耳后裔率领的一支蒙古族和当地土著强宗大姓融合演变而来,是鄂西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典型例证”[97]。王希辉[98]以唐崖《覃氏族谱》记载的始祖铁木易儿和现如今唐崖覃姓家中供奉的用蒙古语书写的祖先牌位为论据,证明唐崖覃氏应该是族出于蒙古。关于唐崖覃氏始祖为蒙古族,现如今却申报为土家族这一问题,王希辉在文章中明确表示支持王平“同源异流”的观点。
持覃氏后裔说的覃发扬[99]对“同源异流”说进行了驳斥。首先通过对《世本》《后汉书·西南夷列传》中记载的廪君五姓进行考证,并结合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证明了鄂西土著覃氏与巴人“廪君蛮”五姓中的“瞫”氏没有相对应的关系,即鄂西土著覃氏不是五姓中“瞫”氏的发展产物。其次,从元代四等人制的民族政策和唐崖《覃氏族谱》中记载的“捺印为顺命”和“捺印归顺”两点入手,否定了唐崖覃氏是蒙古族后裔的说法。随后,其通过方志、覃氏族谱、民间传说以及唐崖土司与周边土司亲密的关系等,来说明唐崖覃氏与鄂西地区其他土著覃氏一样,是鄂西地区的土著大姓宗族,没有外来的民族血缘。最后,对“蒙古裔说”中的“木雕神像说”“语言说”“碑文材料说”“能征善战说”和与其他覃氏的“对比说”等进行了一系列的驳斥,彻底否定了“同源异流说”和“蒙古裔说”。
对“蒙古裔说”和“反蒙古裔说”提出怀疑的是岳小国和曾超。岳小国[100]认为,两派虽然在逻辑和推理思维方面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但是其观点也都有明显矛盾和含混之处。“蒙古裔说”没有给出一个唐崖土司先祖从蒙古族转变为唐崖覃氏宗族的合理解释,“反蒙古裔说”没有对覃氏家谱中出现蒙古族祖先做出一个有效的论证,提出自己对唐崖《覃氏族谱》新的质疑,“覃氏族谱具有隐晦性”。然后从自己的实地调研出发,指出唐崖覃氏土司祖先确实为元朝宗籍,因为冒犯了朝廷,才隐居于鄂西地区,融入当地的族群之中。曾超[101]从元朝的国家治理和当时的民族政策分析,得出唐崖土司覃氏只能是土家族,绝非蒙古族,更非蒙古族王室宗籍,对唐崖覃氏具有“蒙古文化特质”是因为唐崖土司经历了从唐崖千户所演变为唐崖土司的过程,其长官有从蒙古族转变为土家族,自然一些蒙古文化留存于当地唐崖覃氏中。此外,青年学者覃茳坤[102]则开辟新的视角,从精神分析学角度入手,以《咸丰县志》、民国版唐崖镇石院子《覃氏族谱》、清版唐崖镇老鹰岩《覃氏族谱》等文献为基础,对唐崖覃氏各个版本的族谱中记载其族源事件来探讨唐崖覃氏在历史上的深层次精神创伤和族群信仰。对于唐崖土司是否为蒙古裔,该文已隐晦地明确“历史的真实”仍是本地的强宗大姓覃氏。
(2)唐崖土司城遗址格局研究
唐崖土司虽然文献记载较少,但由于遗址是目前保存最为完好的土司遗址之一,对于研究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幸事。研究者主要是邓辉、黄永昌、王玉、王炎松、李梅田、陈飞等。
其一,对城址的整体研究。《唐崖土司概观》和《唐崖土司城址》两本书和论文《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址调查简报》是目前较全面的成果。《唐崖土司概观》[103]一书对土司城修建的时间进行了概述。《唐崖土司城址》[104]的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对唐崖土司城的建造背景、建设选址、建筑布局详细介绍,城址的防御体系、路网体系、建筑遗存、墓葬、重要遗物等通过图文结合分类展示,归纳城址具体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等,最后罗列了城址的系列保护管理措施。这是对唐崖土司城遗址在三年多“申遗”路上的全方位总结和研究。《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址调查简报》[105]一文详细叙述了唐崖土司城址的位置、城址所处的地形地貌和城墙、道路、院落、石桥、水井、采石场、码头、墓葬、建筑基址等城内遗迹。
其二,土司城遗址的建筑结构研究。学界对唐崖土司城遗址建筑结构研究方面成果颇少,主要有3篇文献为代表:刘辉所著的《唐崖土司皇城遗址的空间布局与结构分析》、李梅田所著的《观念认同与文化同化——唐崖土司城结构与性质分析》和陈飞所著的《唐崖土司荆南雄镇坊价值探析》。刘辉[106]从唐崖土司城遗址和考古资料入手,单纯分析了土司遗址的选址特征和遗址结构与布局特征,指出遗址四周地势极为险要,具有山脉和天然河沟两重防御系统,司城出现入侵或内乱时能够迅速顺利逃生。李梅田[107]则从唐崖土司城遗址的结构出发,将唐崖土司城遗址与中原地区城市遗址相对比,指出唐崖土司城内部街道和功能分区继承了汉族地区早期城市的街道规划传统和晚期城市的街巷制传统,城市的选址继承了古代城市的风水观传统,城址结构所反映的礼仪制度的转变也反映了土司文化的逐渐汉化。
其三,土司城址的牌坊研究。聚焦于唐崖土司城遗址中的“荆南雄镇”牌坊,成为当下学术界研究唐崖土司的着力点。一些学者如曾超、陈飞、冉红芳等以遗址核心土司牌坊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来阐释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等问题。曾超[108]从历史性的角度出发,指出土司牌坊是中央政府“赏功”的产物,正是在中央推行国家认同观念强化的土司制度中,土家族土司充分迎合了国家“大一统”的表现是积极参与国家征调、建功立业之中,体现出中央政府与地方土司的良性互动。陈飞[109]以“荆南雄镇”牌坊为着眼点,认为不仅是重大历史事件的产物,是唐崖土司城的规划中心,更是唐崖土司精神世界的物化。作为代表之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最突出普遍价值,反映其重要地位,也映照了一部土司制度史。冉红芳、谭俊[110]通过对物化的“荆南雄镇”牌坊的建立原因、民间传说叙事和牌坊遗址的分析,探讨唐崖土司文化与中原文化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指出土司牌坊凝固的历史与传说是以民间叙事呈现历史事件,运用皇权的产物来表达地方文化形式阐释土司制度。
其四,土司城遗址的价值研究。曾超指出:“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研究人群中会有不同的‘价值’述说。”[111]那么,遗址牌坊上的精美图案和官言堂衙署考古发掘出来大量的石器,体现出的艺术价值是极高的。雷宇[112]从遗址选址和遗址雕刻的建筑特征入手,认为唐崖土司城址丰富多彩的艺术物象,与儒家文化、汉地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是通过人口迁移、朝贡与回赐、儒学教育、经贸交流、奉调出征等途径带来的积极影响。在雷宇[113]的另一篇文章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认为唐崖土司城的生境受到土家族原生文化因子、儒家文化传布、民族民间艺术等文化生境的影响,并且这些生境也影响了土司的审美情趣,塑造了唐崖土司城的仿象特征。此外,多位学者呼吁城址的研究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傅晶等[114]从价值认知方法探讨土司“系列遗产”的独特性和具有人类社会普遍意义的人类价值观,认为唐崖土司的“长官司”职级是土司行政级别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岳小国[115]呼吁,作为中小土司的唐崖土司,其研究价值对地方史、民族史研究的作用,值得土司学界的重视。
总之,学者们除了对土司城遗址有着较为丰富的成果外,对文物的研究也比较重视。如土司城修建的时间、选址、布局与结构和复原研究,以及文物的布局结构和文物价值研究。这些成果介绍在黄天一[116]的论文中进行详细归纳,此处不赘述。但是,从这些成果可以看出,比如对遗址修建的时间的准确度,目前学界未成定论,而复原研究也鲜有人问津。
3.唐崖土司社会文化研究
从唐崖土司研究成果来看,研究者的目的多是从史料解读重构唐崖土司过去的生活状态。毛茜[117]以唐崖土司为个案,运用罗伯特·雷德菲尔德提出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理论研究土司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分析了唐崖土司时期地方性知识系统中能剥离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并试图探讨两者的存在与发展。但是,论文对唐崖土司的发展历史未进行延伸,未从史学的角度考证二世祖到十四世祖的不同职级,正是后续研究从这个思考努力奋斗的一个指向。
在面的研究之上,将研究逐步深入到点的研究。刘健灵[118]对唐崖土司民间传说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选取《咸丰民间故事集》收录的80余个有关唐崖土司民间传说,结合唐崖村的访谈记录集聚了近百个传说,然后运用民间文学传说学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传说核”和“传说圈”,剖析传说故事的内涵与外延,认为唐崖土司民间传说的“传说核”是与土司制度有关的历史史实和与唐崖有关的地方风物这两类最具代表性的中心点相互制约而形成的,其“传说圈”主要是围绕唐崖土司民间传说的地理空间分布和创造性流播,厘清了唐崖土司民间传说的本质与发展脉络和演变规律。此外,有少数对唐崖土司民俗文化现象的研究成果。
4.唐崖土司城遗址保护利用研究
最早提出对唐崖土司城遗址保护的文献是《唐崖土司概观》,该书第四章唐崖土司皇城的开发利用中,提出建立唐崖土司皇城民俗村的构想,并提出可行性方案,同时也说明建立皇城民俗村的必要性。石庆秘[119]的两篇文章中提出,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减少对文化遗产原生态的随意改造,有效缓解旅游开发与保护中文化资源传承与利用的矛盾,扩大文化资源的群众性与受众范围,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提供高科技支撑,提高文化旅游资源的科技含量。黄天一在《唐崖土司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影响及保护对策》中分析了唐崖土司申遗之后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提出了保护发展策略。在他的硕士学位论文里,梳理了唐崖土司城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后的保护工作,申报成功后的保护体现在成立遗址管理处、开展文物保护工程、修建步行道、设立标识系统、宣传遗产价值、改善交通等方面。吴虹憓、邓宇轩[120]则从网络品牌打造入手,提出借助意见领袖、建立专题网站、提升服务意识和利用社交平台四个方面的建议,扩大唐崖土司的文化品牌。
另外,唐崖土司的职级升降、历史征战、分期与领域及“改土归流”等研究,具体综述见黄天一、黄柏权、刘晓青的《唐崖土司研究综述》。以上学术前史的梳理旨在对《唐崖土司研究综述》进行补充,重点放在近五年来研究成果的一个综合归纳。
(四)土司研究现状述评
1.历史时期土司制度研究现状述评
纵观百年来国内外丰硕的土司研究,体现了四个特点。首先,成果颇丰。尤其突出的是史料的整理,诸如从正史古籍中订正土司制度文献、考证族谱、汇报资料、拓片契约碑刻、出版专著。其次,注重区域研究,特别是关注西南土司研究。再次,研究视角上转入土司社会史、生活史的研究。最后,研究方法上基本实现了土司研究将民族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建筑学、考古学与历史学传统史料论证相结合,同时拓展了纵向与横向比较研究。
诚然,土司制度研究成果丰硕,但也存在缺乏动态视角不足等问题。首先,研究重点不仅局限于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的研究,还应关注土司经济及其与社会、政治、文化之间关联的研究。其次,加强对土司文化内涵的研究。深入解读土司时期的物态文化、制度文化、土司的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等。最后,聚焦于土司遗产的研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土司遗址”,最具代表性的唐崖土司城址、永顺老司城、播州海龙屯遗址的相关研究,在整个土司研究中算是沧海一粟,这与其“世遗”的知名度是不相匹配的。不足之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湖广土司研究中,大土司研究多于小土司的研究。在知网搜索,研究湖广五大土司,永顺土司、保靖土司、容美土司、石柱土司、酉阳土司的研究成果,既有系列著作也有上百篇的论文。比如永顺土司研究丛书,一套共11本,研究论文200多篇。又如容美土司研究,史料整理起步早,研究成果丰硕,还有论文上百篇。而湖广土司中小土司研究,如龙潭、唐崖、金峒等安抚司和长官司的研究,有的甚至还是一片空白。可以看出,土司个案研究还有许多盲点,值得传统史学、人类学、政治学、艺术学等学科介入进行深入探讨。
二是对于土司研究领域中,从国家视角对国家政治、精英层面关注的土司制度研究与从地方视角,从“底层的历史”关注土司研究比较,前者研究力量雄厚、主流学者云集、成果积淀深厚、资料整理丰硕、学术对话频繁,而后者门可罗雀、稀疏冷清、学界关注不够。因此,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土司研究的区域性对话以及整体性研究目标的实现。
三是土司研究多侧重于传统史学的研究方法,需引入多学科交叉与渗透。史料的缺乏并不代表就无可研究,需强调多学科交叉与渗透和引入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
2.鄂西南土司研究现状述评
综述之,纵观近年来鄂西南土司研究,体现如下三个特点:第一,史料整理成果丰硕。诸如从正史古籍中订正土司文献(《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明实录〉鄂西史料辑注》)[121]、汇编资料(《容美土司史料汇编》《容美土司史料续编》《唐崖土司资料汇编》)[122]、拓片契约碑刻(《恩施自治州碑刻大观》)[123]、出版专著(《土家族土司兴亡史》《鄂西民族地区发展史》《鄂西土司社会概略》《唐崖土司概观》《唐崖土司城址》)等。第二,注重跨学科多方位研究。如从考古学、民族学、政治经济学、法学、数字化技术等对容美土司、唐崖土司的研究。第三,研究视角上从重点研究土司制度史涉猎土司社会史、生活史的研究。如《向心的边缘: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研究》和《唐崖土司时期土司社会生活研究》[124]。
当然,鄂西南土司研究尚存不足之处。首先,研究重点不仅局限于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的研究,还应关注土司经济及其与社会、政治、文化之间联系的研究。其次,加强对土司遗产的现状调查研究,对恩施各级土司当下的文物保护利用的现状深入调查,全方位弄清楚目前恩施土司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最后,聚焦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唐崖土司研究,置放于恩施四大宣抚司(容美宣抚司、施南宣抚司、散毛宣抚司、忠建宣抚司)的发展背景下,深入研究这个恩施唯一的世界级文化遗产。
3.唐崖土司研究现状述评
唐崖土司研究经过30余年的发展,研究角度逐渐拓宽,研究深度不断拓深,成果逐渐变多。但是,在其研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一,史料挖掘较少,限制研究角度。现在关于唐崖土司的史料主要零星记载于各个史料中,搜寻难度大,史料系统性不强。这严重限制了学界对于唐崖土司的进一步研究。比如对于土司“改土归流”的研究应该是土司研究中的重点,但是,唐崖土司由于史料的限制,这一方面的研究停滞不前。其二,材料局限性大。现在对于唐崖土司族源、世系、疆域等问题的研究材料,大多取材于《覃氏族谱》,没有实现材料上的突破。其三,学界研究没有形成系统性、连接性的研究结构。现在大多对于唐崖土司的研究都是各成一派,系统性研究远远不够。其四,缺乏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研究多局限在土司视角层面,很少涉及从民间叙事的视角出发,对唐崖土司进行自下而上的研究探讨。此外,唐崖土司研究需要置放于中国“土司遗址”的世界文化遗产的视野中进行深入研究,改变研究中相对薄弱的现状。
三 研究思路和内容
(一)研究思路
本书的基本研究思路是以2015年唐崖土司城址与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联合打包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引子,在广泛查阅历史学、民族学、民族史、地方府县志、家谱族谱等资料的基础上,借鉴多学科的研究方法,遵循“提出问题—基本理论—土司制度—唐崖土司—遗产价值—保护启示”的研究思路,对唐崖土司的历史与社会文化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
唐崖土司的研究应从具体历史中看其空间发展,遗址留下的这段历史是土司覃鼎时期的辉煌见证,然后这段历史影响了今后的发展,制度没有了土司也没有了,但是,当时的智慧和社会文化的影响仍在流传。所以,结合今天的“世界文化遗产”的发展观来看这段历史,探寻民间有关这段历史带来的各方面的影响。传承下来的口述史中也跟随时代发生了变化,有发展吸收,有改变,有留下的痕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的沉淀,是经过选择的精华,也是土司的精神文化应该挖掘的素材,是地方发展的文化之根。
唐崖社区的深入研究就是对地方空间的拓展,空间本身就是一个横截面,这个横截面是唐崖土司在被中央王朝认定成为元明清历史时期土司中的一员,其历史段就是389年。所以,地方空间这个词界定了唐崖土司的历史时间段,于聚居在唐崖社区的民众来说这段历史只是短时段的。而集体记忆是一个纵向的历时性的长时段,唐崖土司城址带给民众不仅仅是一个可以看见的遗产,而不可见的遗产已经融入唐崖社区土家老百姓的心中。有的是今天仍在传承的,可见也有不可见的“活态”文化;有的是需要去细心体量、用心发现还留在本地族群记忆之中“逝去”的文化。因此,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切入进行研究,也表明了社会文化的研究不是停留在唐崖土司存在的短时段的时间里,而是延续到了当今土家族内部与外界的动态发展的一个过程。
(二)研究内容
本书研究对象从表层看只是一个官职、一个贵族群体,深层次研究包括生活在唐崖社区底层民众群体经历的历史变迁。研究的目标是唐崖社区的土家族群体,其过去如何“创造”了这个群体的现在,过去又是如何创造了我们能看到的这个遗址群,以及这个遗址群的背后所建构的文化意义。其中,述说了怎样的一个曾经住在这些建筑中的群体以及他们与中央王朝关系和统治土民关系的历史故事,继而在这个社会制度之上,又创造了哪些文化,还有哪些是我们今天无法看到的,但是可以通过集体记忆来建构的,以及已经久远地融入居住在唐崖社区民众各个生活生产层面的。进而,这些文化是否还深远地影响着唐崖乡民。研究旨在深入挖掘当地民众的集体记忆,通过民间叙事力图呈现这段历史的产生及其社会文化,以及对这段承载着承上启下的历史及其社会文化与今天唐崖土司城遗址群的对话,探讨唐崖社区的社会与文化变迁及其多元的呈现,为今天文化遗址真正地能在“大地上活起来”提供讲述的素材支撑。
绪论介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现状述评、理论与方法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一章为唐崖土司的动态发展提供一个地理人文背景。回溯先秦至今在鄂西南特别是研究对象的区域,咸丰县的历史分期其沿革和人口变化,厘清元明清时期鄂西南、川东南地区的土司设置,旨在以史论今,为分析唐崖土司的历史和社会文化提供佐证。
第二章从文献史料中爬梳唐崖土司的材料,厘清历史流变过程,分析唐崖土司的兴起、发展及其覆亡和“改土归流”后唐崖土司的走向。
第三章分析唐崖土司与中央王朝、与其他土司乃至周边卫所、与内部土民的互动关系,解读唐崖土司的社会组织、社会关系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从制度文化、村社文化和文化遗址三个层面探讨唐崖土司文化。以机构体系和族源、族谱分析制度文化,从城址建造、分布格局和道路连接探讨文化遗址,呈现唐崖土司与中原文化的互动轨迹,最终土司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中进一步强化了国家认同。在动态演变中当下村社文化遗传了土司时期强大的文化基因。
第五章探讨世界遗产唐崖土司的文化内涵和遗产价值,从物化的制度和文化的互动分析土司文化内涵,从历史认识、社会重构、民族认同、文化传承四个方面解读遗产价值所在。
结语回应选题的缘起,“世界遗产”是研究的切入点,最终上升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进行反思。有剖析唐崖土司申遗过程的启示“唐崖速度”,也有反思保护中应该形成文化对话和可持续发展。
四 研究理论与方法
“土司制度不是孤立的、僵死的条条,它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研究清代的土司制度不能就清代论清代,就制度论制度。”[125]同理,我们也不能孤立、僵死地研究唐崖土司,应放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中去深入研究。
(一)理论观照
1.历史人类学理论阐释
视角的选择会直接影响研究成果的质量,就同一研究对象用不同的视角对其研究,其结果存在差异也是合理的。结合笔者所学专业,硕士期间曾受过人类学、民族学专业训练,采用“田野”作业是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加之博士所学专业又是一级学科民族学下的中国少数民族史,而选题为唐崖土司的历史与社会文化研究,体现了人类学与地方区域史的双重性质。因此,历史人类学是本书的研究视角。我国学术界就“历史人类学”仍存在很大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它是一种研究方法,也有学者认为是一种研究视角,还有学者认为是一种新兴的学科。这些争论的断定不属于本书关注内容,仅仅是将其作为本书引入的一种视角而利用。希望用历史人类学的视角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对唐崖土司的历史社会和唐崖村社的文化变迁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研究,为世界文化遗产内涵发展提供参考。
历史人类学作为一门学科始于西方,将历史学的视角和人类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两门学科如何能结合在一起,美国人类学家萧凤霞认为,“一是研究他者(the Study of other)。历史学是研究不同时间中的他者(the Study of other in time),而人类学多半是从不同的地点来研究;二是语境研究(the Study of context)。无论是一次事件,抑或是一个区域的点,莫不是由一层层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形成的;三是和文学理论有关的,我们整个的努力,不论阅读历史档案(reading of historical archives),还是阅读历史对象(reading of historical subjects),都要经过一个阐释(interpretation)的工夫”。[126]历史学和人类学之所以能结合是因为两者存在着这些共同基础。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施特劳斯在其经典著作《结构人类学》中指出,“他们是在同一条道路上、沿同一个方向走着同一个旅程,惟一不同的是他们的朝向”[127],肯定了历史学和人类学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有学者提出,“两者关系并不是大师所主张的表里关系”,而是“前沿与后方基地”的前后关系[128]。这句话指明了人类学家尊重历史,但不赋予它优于一切的价值。
20世纪80年代,历史人类学被引入我国,恰逢我国历史学界的“瓶颈期”,产生了一场对史学的结构性调整。引入的历史人类学恰好是史学反思中找到的一个结合点,即将研究史料选取改变成“眼光向下”[129],研究视角注重“走向历史现场”[130],研究对象关注“微社会”并与“田野工作”结合,将民间百姓纳入研究范式之中,“书写”相关的地方史、社会史和文化史,逐步走出了“死胡同”。石峰教授认为,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是围绕着两个关键词展开,一个是“历史”,另一个是“文化”,也就形成了两种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思路:其一是“从历史中发现文化”,其二是“从文化中发现历史”。前者以历史为框架,将文化作为立足点,后者以文化为框架,将历史作为立足点。本书对唐崖土司的研究正是立足于文化的“从历史中发现文化”进行研究的,采用历史人类学的考察,对这段本身已经消失的历史,凭借相关的文本资料、考古资料或口述材料,寻找历史过程中可以建构这一历史阶段的文化共时态,并以此共时态的各种资料为出发点,去复原唐崖土司当时的历史文化面貌。以历史的维度作为链接,成为唐崖土司这个个案研究中小到个体、大到整个社会体系的思考方式。研究的主题将李杰教授提出的“记忆、心态、诠释、历史想象、历史审美”[131]几个关键概念,并运用地方传说、文化解读、追求价值的合理性、讲故事和扩大史料取材范围的几个具体原则来作为历史人类学的理论解释。
2.文化变迁理论
唐崖土司的历史及其历史时期的社会与文化,对于唐崖社区的影响隐含在文化变迁的过程之中,因此,文化变迁理论成为本书主要的指导性理论。
变迁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而与变迁不能分割的是互动与适应。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首先是互动,然后产生适应,最后发生变迁。文化变迁又称文化变异或文化转化,是因文化进化发展而得来的,是社会学和民族学(人类学)普遍使用的一种社会和文化变化的解释理论,因此在不同的学科里有社会变迁、文化变迁和统称社会文化变迁的术语词。文化变迁与社会变迁的区别在于,社会变迁是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导致的,其内涵与外延比文化变迁更广更丰富,而文化变迁是“由于民族内部的发展,或由于不同民族间的接触而引起的一个民族文化系统,从内容到结构、模式、风格的变化”[132]。或者“指文化在因素或结构方面的所有的变化,是由于内部的发展,或由于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间的接触,所引发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个人指导行为习惯上的改变”[133]。显然,文化变迁是由于文化内容的增减所引起的文化结构性的变化,通过文化交流、传播、借用、适应、涵化、分化、整合、重构或称再生产等途径来完成变迁的过程。文化互动包括文化传播和文化接受,传播的方式和接受的态度影响着互动结果,两种文化在交流和碰撞中加强了文化融合的进程,进一步强化了文化认同。互动过程中对外来文化会面临着文化适应与不适应的问题,在文化出现相互深入、全面接触的情况下,就会发生文化适应和文化移入这种深刻影响着文化变迁的重要因素,即“涵化”(aculturation)[134]。这是文化变迁中的普遍现象。
文化发生变迁与文化发展紧密相关,受特定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原有文化内容的改变,这种改变有因内部因素促成的,也有因内部需要带来的,因此,变迁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变化过程,并非突然的改变。[135]文化变迁还涉及文化交流、文化融合、文化冲突、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创新等有关的文化发展问题,各自在民族的发展中息息相关,是文化自身走向的必然结果。
3.社会记忆理论
记忆(memory)作为一种理论,并被广泛使用,缘于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和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分别提出的“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和“社会记忆”。事实上,记忆本身兼具建构性与延续性两种特征,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对社会记忆的过程进行整体性分析。[136]随后,记忆理论影响到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逐渐形成四大记忆理论,即“历史记忆”“集体记忆”“社会记忆”“文化记忆”。结合本选题研究而言,在实践中正是这四种记忆累积而成的一个总和。
集体记忆与社会记忆都是基于群体上的记忆范畴,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强调记忆如何建立,后者强调社会建构。“文化记忆”是由扬·阿斯曼提出的,“文化记忆是关于一个社会的全部知识的总概念,在特定的互动框架之内,这些知识驾驭着人们的行为和体验,并需要人们一代一代反复了解和熟练掌握它们”[137]。也就是说,文化记忆需要“文本”在“场景”中反复磨炼,而“文化文本决定其视野的大小”[138]。可见,这三种记忆都是基于个人记忆上的一种群体记忆。
历史记忆是对“过去”的一种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回忆,或者“再现”,所以它们与历史又密不可分。[139]清史研究专家杨念群指出,“历史记忆具有传承性和延续性,不仅包括记忆的对象是历史事件,同时记忆本身也是一个历史,是一个不断传承、延续的过程。那些具有所谓负面影响的历史事件……人们强迫自己去遗忘,或者是不去思考”[140]。这点充分体现在唐崖土司的族谱记忆中,对于自己祖先的丰功伟绩有夸大其词,而对于土司的寇掠行为只字不提。对于“本土历史”的记忆中,没有文字书写传统的社会人群的本土记忆,“我们对历史应有更宽广的定义”[141]。唐崖土司城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在历史记忆理论运用中有其特殊性。遗产是历史上存在而留下来的,唐崖土司城址是历史上留下来为当下人享用的遗产,而这段历史今天再来追溯不可避免地参与了当代人的建构,口述与记忆结成历史记忆的重要内容。
唐崖土司留给当下更多的是有关遗产的记忆,遗产记忆具有历时性和地方性的特点,是因为遗产的知名度而再次激发地方民众的回忆,有对其历史溯源,有对过去社会的批判,有那段历史承继下来的文化对今天的影响,因此,这种记忆中所含内容有特指的那段历史,也有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所沉淀下来的“以史为鉴”“古为今用”的智慧和精神层面的传承。
(二)研究方法
研究唐崖土司的历史和唐崖社区的发展,采用的是一种历时和共时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解释唐崖土司背后的文化意义和历史价值。
1.文献研究法
土司是元明清时期的一种制度下的产物,是历史层面存在的一个事物。讨论唐崖土司的兴亡史,考古材料是研究中首要运用的资料,主要参考湖北省文物考古所发表的《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址调查简报》[142]和邓辉、黄永昌在80年代撰写的《唐崖土司城址调查报告》[143],对城址不可动文物进行记录,为唐崖社区的社会文化变迁提供历史根基。
官方典籍文献的查阅,历朝官方的信史中对于土司记载较多。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中央行政系统用以治理边疆族群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诸如《元史》《明史》等大型文献中都有专门记载。官方典籍文献为本书提供了一个了解国家“中心”与土司“边缘”社会的互动视角,“中心”的国家在官方正史中的阐释,所透露的治理方略所表达是一种理解官方“文化图式”的结构性要素。地方志史料与文人笔记提供了一个从地方视角结合宏大叙事的一种书写范式。
地方志史料与文人笔记。我国的地方志史料数量巨大,基本上每个县市都有史志办,专门从事本地方志史的整理与完善工作,所以地方史志一直是传统史学研究必须借鉴的,是理解中国地方社会不可或缺的资料。虽然鄂西南、川东的方志多撰写于清中后期甚至民国,但是对本地的土司活动都有详略不等的追溯性记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地方视角结合国家正史文本的一种书写。文人笔记从唐宋开始,关于归州、施州(唐时所属)、四川省夔州路(宋时改属)从外面文人笔记与著述逐渐丰富起来,如李白、杜甫的诗歌,刘禹锡的竹枝词等,于是有关鄂西南、川东这些“蛮荒之地”的土家族文化的历史书写已大抵形成一种刻板印象。明清两代,随着国家王朝势力渗透力度逐步向地方加大,更多的士人通过做官、流放、游历等渠道直接进入土司统辖地区,亦相应出现更多的直观描写,如顾彩的《容美纪游》、毛峻德的《司蛮合志》对土司社会的历史与文化进行详细记录,给我们今天研究土司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田野中收集的9本《覃氏族谱》是唐崖土司研究的重要资料,而咸丰土司地留存下来的碑刻与墓志铭也是不可多得的历史记录,一些政治、经济与文化的现象就隐于其中,如《张王庙记》所搜集的碑刻资料就与唐崖土司、鄂西南土司密切相关。
2.田野调查法
田野调查讲究“慢工出细活”。费孝通先生指出,“实地调查是个比较可以得到科学性较强的资料的方法”[144],这是对社会学学科中使用这种研究方法的一种肯定。在民族学中,田野调查是同样的重要,也是获取资料的最基本途径。本书的田野除了故纸堆里的“大浪淘沙式”的田野之外,还有现场(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广阔田野。唐崖土司研究因受文献记载相当缺乏、资料不足的限制,为弥补此种不足,必须进行长期深入的田野调查,取得翔实第一手材料来突破史料不足的缺陷。因而对唐崖土司和直接相关的土司地进行实地调查,广泛了解、充分掌握获取丰富的田野第一手材料研究其历史、社会与文化和今天的世界文化遗产,需要对这些材料进行全面研究,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结论。调研中综合运用深度访谈、座谈会、参与观察、收集实物、随机采访等方法,对唐崖社区尚存历史经历者及其后人以及相关文化精英进行深度访谈,争取获得更多口述史资料。口述资料“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乡村历史的‘事实’和内在脉络”[145],置放于地方传统和民间生活当中研究,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视角真实反映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历史与社会文化的状貌。
3.整体观研究法
本书不是只对唐崖土司历史、社会文化发展史的研究,研究地域不局限于今天所看到的遗址范围,而是当时土司管辖的一个大的区域范围。也不局限于一个土司个案的研究,而是置放在土家族土司的整体研究,充分体现人类学的“整体观研究”的基本视野。力图通过整体研究方法,完成对唐崖土司的动态建构,最大限度地恢复唐崖土司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从而更加真实地理解唐崖土司留给当代咸丰唐崖人的生活意义。
(三)资料来源
1.典籍文献资料
典籍文献的查阅重点是中央王朝历代治理武陵和鄂西南的官方记载,以及清朝年间的地方志资料中整理爬梳有关唐崖土司直接或间接的记载。一部分正史材料零星分布在《元史》《明史》《明实录》《明会典》《明会要》《清史稿》《清实录》《钦定续修文献通考》《皇清职贡图》《湖广图经志》《湖北通志》等正史之中。还有大部分是分布在地方志里,同治版、民国版《咸丰县志》,同治版《宣恩县志》,乾隆版、同治版《来凤县志》,光绪版《利川县志》,道光版、同治版《施南府志》,同治版《增修施南府志》、光绪版《施南府志续编》,嘉庆版、同治版《恩施县志》,道光版、同治版、光绪版《鹤峰州志》,道光版、同治版《建始县志》,嘉靖版、同治版《巴东县志》,同治版、光绪版《长乐县志》,同治版《宜昌府志》,咸丰版、光绪版《黔江县志》,嘉庆版、光绪版《龙山县志》,康熙版、光绪版《彭水县志》,光绪版《秀山县志》,乾隆版、同治版《永顺府志》,雍正版、同治版《保靖县志》,还有毛奇龄《蛮司合志》,顾彩《容美纪游》,向子奇《卯洞司志》等。
2.田野调查资料
笔者在鄂西南唐崖土司及相关联的土司地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田野调查,实地走访了唐崖、朝阳、清坪、活龙等乡镇——历史上这些地方曾是唐崖土司的辖区或者有族裔分居,也包括龙谭土司、金峒土司建立的联宗关系和联姻关系。土司的遗址,也即当今的“世界文化遗产”地是深入调研的重点,到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县文史办、档案馆、图书馆等县直机构和唐崖、朝阳镇政府查阅官方有关唐崖土司资料。此外,重点走访唐崖社区的民众,采访熟知地方性知识的人员和当地文化人士,还收集了多本族谱文本。所以,族谱、祭文、碑文拓片、传说故事等民间文献和访谈材料,是本书最为重要的资料来源。
一是收集地方传说百余则。唐崖司村的访谈记录结合《咸丰民间故事集》文本集聚了近百个传说,人物传说有覃鼎、田氏夫人、女儿寨、唐崖土司招驸马等,遗址传说有立牌坊、土家神马、花坟,地名传说有采石场、金银塘、两口锅、落马滩、圆胡子洞、杀人凹等,民俗传说有露水裙、腊月打“扬尘”、过年吃八宝合菜、杀年猪猪头盖蓑衣、土喇叭接媳妇儿,姓氏传说有覃向二姓不通婚,教育传说有“笑狗要落雨”“姓刘的不能吃狗肉”等。
二是收集土司宗族谱牒。调研期间寻访到民间收藏的9部唐崖覃氏土司谱牒。分别是覃方如藏《唐崖石院子覃谱》民国年间抄本、覃秀书藏《重庆黔江水田坝覃谱》民国年间抄本、覃小阳藏《唐崖覃氏族谱》民国六年抄本、覃仲学藏《唐崖老鹰岩覃谱》民国年间抄本、覃志安藏《唐崖镇南河覃氏枝谱》20世纪80年代抄本和覃宪章藏《唐崖镇南河覃氏谱牒》20世纪70年代抄本、覃文朝藏《唐崖镇杨家营村茅草坪覃氏谱牒》20世纪80年代抄本、覃海梅藏《唐崖镇芭蕉溪覃氏谱牒》20世纪60年代抄本、覃太安藏《咸丰朝阳鸡鸣坝覃氏谱牒》清朝年间抄本。此外,在档案馆查阅了其他地方的有关族谱,有恩施《童氏族谱》、宣恩《覃氏族谱》、施南土司《覃氏族谱》、忠路土司《覃氏族谱》、利川《覃氏族谱》以及忠孝土司《田氏族谱》等。
三是土司宗族碑刻和墓志铭及其拓片。现存于1983年修葺的罩马亭右侧石马旁的保护石墙上的7块石碑,分别是“公颂重新”碑、“名垂万古(重修张王庙碑记)”碑、“丁卯年立”碑、“万古不朽”碑和3块记录“捐款名单”碑,还有遗址内多处土司墓碑文和遗址外的覃杰墓碑等。这些都是可资利用的,也是难得的珍贵资料。
五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一)研究内容呈现的创新点
本书一个很重要的创新点,是第一次系统、全面地挖掘和论述了唐崖土司的历史与社会文化,这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一个突破。全书围绕唐崖土司的地理生态、历史沿革、设置流变,到唐崖土司的社会、文化和遗产价值,形成了系统全面地研究唐崖土司历史及社会文化发展史,一定程度上具有填补学界空白的意义。其次,在具体的论证上譬如有关唐崖地名的考证、唐崖族源的考证等具有较高的学术意义。文中对于唐崖土司是蒙古族血缘还是本地土著争论问题进行了辨析,通过多本族谱研读比较,并结合多位学者的观点和地方上不同层面访谈对象的访谈,然后找到问题发生分歧的关键在于是族源与族属的探讨,综合族谱、学界研究和访谈材料,得出唐崖覃氏土司的族属是本地覃氏,是土家族。最后,针对世界文化遗产唐崖土司的遗产价值分析,文中从历史认识价值、社会重构价值、民族认同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四个方面,分解成地方文献肯定土司制度、金石铭文揭晓人物身份、地方传说隐喻宏大叙事、地方精英接受中原文化、唐崖土司彰显尚武精神、女性美德深受乡民尊重、咂酒油茶宣传土司文化、地方南剧打造《土司夫人》八个部分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阐释遗产价值所在。这是研究的落脚点也是亮点。
(二)研究方法应用的创新点
本书运用历史人类学视角和文化变迁的理论范式将唐崖土司置放于土司制度形成的“大历史”脉络中考察,跳出中原王朝的视角,转而重视“边缘视角”“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来研究唐崖土司的历史与社会文化的发展。采用文化人类学中文化变迁理论对土司史料和土司文化进行“历史人类学”的解读,从有限的资料中读出历史的精彩,并以“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from the native point of view)回到“历史的现场”,在社会结构的内在脉络中来解读现存的资料文本。除了在资料中做“田野”,还走进了历史的田野,通过唐崖土司个案(点)的解剖,还原历史的真实。在材料的使用上不仅仅局限于文献资料,而是较多地结合了地方族谱、民间传说、多位访谈对象的口述史作为第一手资料,做到了多种材料的综合佐证。文中是用历史人类学的视角从时间和空间维度对唐崖土司的历史社会和唐崖村社的文化变迁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研究,为世界文化遗产内涵发展提供素材支撑。
六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土司制度的界定
“土司制度”一词是由葛赤峰在1930年提出,作为一个特定政治制度名词使用至今。近百年来,众多前辈先贤对“土司制度”做了代表性的解释,有龚荫、吴永章、李世愉、方铁、谷口房男、白钢、胡少华、蓝武、成臻铭、李良品等。这些解释是为了说清楚三个指向,“谁在哪里怎么做”。“谁”指抑或我国封建王朝[146],抑或元明清三朝[147],抑或朝廷[148]。“哪里”指的是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149],或在当地[150],或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区[151],或边疆地区[152],或蛮夷地区[153]。“怎么做”即是进行的特殊统治形式[154],或特殊的政治统治制度[155]。归纳各家定义,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中央集权在特定时间段,特殊的地理区域里施行的一种“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行政制度。
(二)土司文化的界定
土司文化不能狭义地理解为土司时期的文化。因为土司时期存在的文化自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动态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会因为土司在特定的历史背景被“改土归流”后就跟随这个小群体的离开而带走了所有,毕竟在这个曾经是土司管辖的地域内还有众多的土司旁支亲属及地方子民后裔仍继续生活在这里,而这里因为土司制度下形成的土司文化具有存续性,并且会和大量进入的汉民、苗民、侗民文化交融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既有土司文化内核又有外来文化叠加的一种有所变化的区域文化。因此,对于土司文化的界定我认为应该综合李良玉、成臻铭、李世愉所下的定义。李良玉认为,“土司文化”概念是因为土司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的文化符号[156]。成臻铭将土司文化定位在其属性上,解释为“是一种具有多元性、原生性、本土性特点的民族文化”。[157]李世愉认为,“土司文化应该称之为土司制度文化”。学界还有余嘉华、罗维庆、彭福荣、李良品、龙春燕等学者对土司文化进行了界定。土司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其属性和分类与文化的属性有着共性。笔者认为,土司文化的内涵,历时性看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共时性看有其特殊的地理空间。因此,土司文化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特定的地域,确立了地理边界;第二,特定的空间,确立了时间边界;第三,特定的文化,确立了文化边界。
(三)村社文化的界定
村社文化,村是界定了唐崖土司城址就在唐崖司村,这是有着千年历史的一个小村落,但是这个村落却经历过一段宏大的历史叙事,而这段历史不仅关乎这个村落,而是以这个村落为核心的治略延展开到一个“社区”[158],即唐崖土司曾经管理范围构成的一个唐崖社区,甚至是区域史里常说的一个流域,抑或唐崖河流域。所以,研究是从一个遗址地所处的唐崖司村拓展到社区、流域乃至武陵地区的乌江流域、清江流域和酉水流域对其都有着蛛丝网式的牵连。与清江流域的影响,唐崖土司的特殊性就体现在这里,它与鄂西南甚至湘西的覃氏土司比较,是唯一受施州卫直接管理的小官司,从制度上与经制区的关联就较之密切,不像金峒覃氏土司,是施南土司中的一个安抚司,不是直接受施州卫所属,是一种间接关系,唐崖土司与施州卫是直接关系。这是村与社从地理和行政划分来解释。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村社文化,是以遗址区为核心。一是挖掘保留在遗址上“物化”文化,二是调研梳理遗留在社区民众生产生活习俗中的与土司这段历史沉淀下来的传统文化,进行唐崖村社文化动态发展的解读。因此,文中的社区文化是以张文勋所定义的社区文化为方向进行的梳理,并以文化变迁理论渗透在行文之中。
(四)其他问题说明
其一,本书研究的是土司个案,是在土司制度实施的元、明、清初600多年的历史分段。那么,唐崖土司的历史划段正是在这个区值之内,从元至正六年(1346)到清雍正十三年(1735),彻底地“改土归流”被废止,历经了389年的历史段。这段短时段是厘清唐崖土司历史的划段,但是,唐崖土司作为申遗史中的一个特殊案例,其身份已是“世界文化遗产”,所以,从社会、文化方面进行研究,时间段选取使用的是一个长时段,也是历史人类学视角下考察个案进行长时段研究所用的“无时间感”(timeless)。
其二,为何使用“皇城”一词?“皇城”在老百姓的口中代代流传至今,推演文献记载和碑刻铭文也是有据可证的。张王庙中保存最完整的“名垂万古”碑刻中两次出现唐崖城,碑题“……唐崖司城所有”和落款“清光绪六年七月上浣之二日,唐崖本城绅士同众首士公议立”,这样多次出现“城”,说明唐崖土司城池在明清是得到了官方认可的一种叫法。当地民众为何一直叫“皇城”?据2015年笔者暑假调研时,唐崖司村2组LBZ老人[159]介绍,我们这里“皇城”虽然没有北京的那个故宫大,但是我们这个面积1平方千米的“皇城”,它是唐崖覃鼎土司个人享受的地盘,而明代皇帝享用的紫禁城只有0.73平方千米,这样来比是不是比故宫还要大呀。再说“山高皇帝远”,土司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住的地方就叫“土司皇城”。在遗址内,有关“皇”的叫法还有,唐崖民众将第二代土司覃值什用的墓叫“皇坟”。过去土司在土民心中就是地方上的一个皇帝,叫“土皇帝”或“土司王”,自然土民社会中皇权更接近的并不是中央帝国的大皇帝,而是统领他们的地方上的这个“土皇帝”。
其三,写作行文中,“访谈对象”一律用其姓名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来代替。另外,本书中插入图片没有备注说明的,主要源于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何继明主任提供和笔者的田野拍照。
其四,涉及地理专称,“川东南”“尖山乡”“唐岩司”“甲马池”这几个用语为了与地方史志相吻合,在行文上仍沿用传统上的称法。“川东南”是唐崖土司与石柱、酉阳土司地区以及黔江县有交集之地,考虑行文上的准确仍使用“川东南”,而不用当下重庆市管辖的行政名称。“尖山乡”在2014年因唐崖土司城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12月份拆乡建镇,改为唐崖镇。如是2014年前的行政乡镇名称,仍以尖山乡为准。“唐岩司”在本地老百姓的口头表达,不是唐崖镇,涉及村社书写时仍沿用当地叫法。“甲马池”因坪坝营森林成为4A景区,甲马池镇于2012年9月11日更名为坪坝营镇。
[1] 鄂西南是三江流域(清江、乌江、酉水)的源头聚集地,过去自然环境恶劣、信息封闭、交通闭塞,与外界基本上是处于一种隔绝的状态。
[2] 2014年,因唐崖土司城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12月拆尖山乡建镇,改为唐崖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于湖北省第十五行政督查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咸丰县划分五个区属于第三区燕朝区,1958年为尖山人民公社,80年代称尖山区公所,90年代叫尖山乡,辖37个村,即双河口、大石沟、谢家坝、彭家沟、唐崖司、桂花、杨家营、三角桩、南河、大椿树、龙潭坝、横路、邓家坪、钟塘、卷洞门、沙包溪、袁家界、荆竹界、空山岭、两河口、邀联溪、蛇湾溪、大水坪、邓家沟、乱石窖、何家沟、燕子嵌、铜厂坡、黄洋坪、升天界、官家堡、小水坪、苏麻溪、龙田湾、礁窝台、破水坪、四方石。2005年9月,乡对村直接管理,设双河口村、唐崖司村、大椿树村、钟塘村、大水坪村、燕子嵌村、小水坪村共7个村,是“历史文化名乡”。
[3] 资料来源:《咸丰县唐崖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汇编》(第一本),地名普查办公室内部资料,2017年2月。2018年8月22日做田野时在唐崖镇镇政府民政科查阅,经归纳整理而成。
[4] 游俊:《创建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示范区的优势条件探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5] “裸呈”是主体民族志的一种书写方法。首先由朱炳祥教授从民族志方法出发提出这一概念,“裸呈”强调“存在”的直接呈现,基本要义是真正从“内部视角”去让他们自己说,做到叙事意义的“内聚焦”。参见朱炳祥《他者的表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0、34—35页。
[6] [美]卡罗林·布莱特尔:《资料堆中的田野工作——历史人类学的方法与资料来源》,徐鲁亚译,《广西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
[7] 图书书目共510本。其中,2019年24本,2018年16本,2017年25本,2016年18本,2015年32本,2014年66本,2013年43本,2012年20本,2011年23本,2010年20本。2000—2009年共141本,1990—1999年共28本,1949—1989年共24本,1949年以前共30本。其学科主要分布于历史地理(221本)、文学(113本)、政治法律(72本)、工业技术(16本)、经济(7本)、艺术(14本)、语言文字(4本)、哲学宗教(4本)、其他(59本)。
[8] 学者著书按数量多少排序:李良品11本,龚荫10本,彭福荣8本,陈鼎7本,游俊6本,毛奇龄6本,杨士宏6本,黄光耀5本,高阳4本,余嘉华4本,成臻铭4本,莫代山4本,叶梅3本,张学龙3本,李世愉3本,谈迁3本,王兴骥3本,罗维庆3本,田玉隆3本,杨福泉2本,吴永章2本,田敏2本,王承尧2本,江应梁2本,王希辉2本,蓝武2本,廖佳玲2本。
[9] 2019年182篇,2018年166篇,2017年202篇,2016年255篇,2015年694篇,2014年257篇,2013年180篇,2012年170篇,2011年184篇,2010年82篇,2000—2009年共401篇,1990—1999年共1篇,1949—1989年共1篇,1949年以前共1篇。
[10] 张旭、田敏:《土司文化遗产研究述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11] 文朝湘、杨尔坡:《雷波土司综述》,《雷波县史志通讯》1988年第4期。
[12] “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是由著名法国历史学家费弗尔·布罗代尔提出的“时段理论”出现的概念,“长时段”即地理时间,通常以50年、100年、200年的时段为基本量度单位。“中时段”即社会时间,以区域发展为量度单位。“短时段”即个体时间,是个案历史为量度单位。此处也借用“时段”界定,“长时段”整个综述时间跨度在半世纪以上,“中时段”是区域为空间单位,“短时段”是具体土司个案。
[13] 李良品:《中国土司研究百年学术史回顾》,《贵州民族研究》2011年第4期。
[14] 贾霄锋、王力:《近百年来中国土司制度的史料整理及研究综述》,《青海民族研究》2003年第3期。
[15] 张旭、田敏:《土司文化遗产研究述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16] 叶小琴:《近六十年来嘉绒十八土司研究综述》,《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17] 达巴姆:《1950年以前之康区土司制度综述》,《兰台世界》2012年第12期。
[18] 刘鸿燕:《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土司制度研究综述》,《昆明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19] 魏长青:《近百年来甘肃卓尼调查记述及土司研究综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11期。
[20] 成臻铭:《五十四年来明代土司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21] 吴洋洋:《二十世纪以来甘南藏区土司制度研究综述》,《山海经(故事)》2016年。
[22] 李良品:《建国以来西南地区土司问题区域研究综述》,《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23] 顾霞:《云南土司研究综述》,《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第4期。
[24] 陈潘:《康区土司制度研究综述》,《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
[25] 木仕华:《明代丽江木氏土司有关汉文史料综述(一)》,《云南文史丛刊》1995年第2期。
[26] 刘瑜:《丽江木氏土司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关系研究综述》,《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27] 陈红优:《播州杨氏研究综述》,《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2011年第23辑。
[28] 黄天一、黄柏权、刘晓青:《唐崖土司研究综述》,《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4年第4期。
[29] 陈文元、杨洪林:《容美土司研究综述》,《三峡论坛》2015年第6期。
[30] 马率帅:《石砫土司秦良玉研究综述》,《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31] 李茂琳:《近代杰出傣族土司刀安仁人文研究综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年第2期。
[32] 余仙桥:《近十年我国土司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综述》,《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33] 李亚:《近十年武陵地区土司文化遗产研究综述》,《铜仁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34] 成臻铭、秦红:《近五年我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述评》,《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35] 贾霄锋:《二十多年来土司制度研究综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4期。
[36] 李跃平:《2001—2013年播州土司研究文献综述》,《民族学刊》2014年第5期。
[37] 地域土司研究综述,如唐崖土司(黄天一2014)、云南土司(顾霞2012)、康区土司(陈潘2012)、嘉绒土司(叶小琴2012)、容美土司(陈文元等2015)、卓尼土司(魏长青2014)、石柱秦良玉土司(马率帅2014)、广西壮族土司(蓝韶昱2009)。
[38] 熊昌锟:《海峡两岸“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学术研讨会综述》,《广西民族研究》2011年第1期。
[39] 李跃平(《民族学刊》2011年9月)、瞿州莲(《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年6月)第一届“中国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综述;邹建达,张永帅(《中国史研究动态》2013年2月)第二届“中国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李良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3月、《民族学刊》2014年3月)第三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暨秦良玉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还有余仙桥(《铜仁学院学报》2014年6月)第三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暨秦良玉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党会先,陈季君(《中国史研究动态》2015年2月)第四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唐燕飞,魏登云(《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10月)第五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付广华(《广西民族研究》2016年12月),瞿州莲(《中国史研究动态》2017年6月)第六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讨会”综述;郗玉松(《中国史研究动态》2019年2月)第八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目前第七届和第九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未见综述论文发表。
[40] 葛赤峰:《土司制度之成立及其流弊》,《边事研究》1930年第5期。
[41] 周希武:《玉树调查记》,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
[42] 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正中书局1944年版。
[43] 吴永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44] 龚荫:《中国土司制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
[45] 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46] 成臻铭:《清代土司制度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47] 高士荣:《西北土司制度研究》,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
[48] 田敏:《土家族土司兴亡史》,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
[49] 蓝武:《从设土到改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0] 彭福荣、李良品:《石柱土司文化研究》,重庆出版社2009年版。
[51] 2013年吉首大学出版的一套土司文化研究丛书共11册。游俊等著《土家文化的圣殿——永顺老司城历史文化研究》,龙先琼著《土司城的文化透视——永顺老司城遗址核心价值研究》,成臻铭著《土司城的建筑典范——永顺老司城遗址建筑布局及功能研究》,田红、石群勇、罗康隆著《土司城的文化景观——永顺老司城遗址核心区域景观生态学研究》,成臻铭著《土司家族的世代传承——永顺彭氏土司谱系研究》,田清旺著《从溪州铜柱到德政碑——永顺土司历史地位研究》,瞿州莲、瞿宏州著《金石铭文中的历史记忆——永顺土司金石铭文整理研究(一)》,胡炳章著《尘封的曲线——溪州地区社会经济研究》,游俊主编《土司研究新论——多重视野下的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罗维庆、罗中编《土司制度与彭氏土司历史文献资料辑录(上、下)》。
[52] 龚荫:《中国土司制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
[53] 贾霄锋、王力:《近百年来中国土司制度的史料整理及研究综述》,《青海民族研究》2003年第3期。
[54] 魏治臻编:《彝族史料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
[55] 龚荫:《明史云南土司传笺注》,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56] 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编委会编纂:《中国西北稀见方志》,兰州古籍书店影印本1990年版。
[57] 方慧:《元代大理段氏总管世次年历考略》,《广西民族研究》1996年第4期。
[58] 杨怏:《土家族主要古籍及其文化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34页。
[59] [日]谷口房男:《壮族土官族谱集成》,白耀天译,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
[60] 李鸿仪编纂:《西夏李氏世谱》(1937),辽宁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
[61] 莫秀珠编:《莫姓系谱》(内部资料),河南省济源市北海资料印刷厂印刷,1998年10月。
[62] 《播州杨氏家谱》,望山堂刻本,2003年。
[63] 温春来:《明初贵州水西君长国与中央的关系——奢香故事之考证与解读》,《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64] 郝彧:《论明代水西土司与周边土司之关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10期。
[65] 蒋俊:《帝国边睡桂西土司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2008年。
[66] 代表性论文,段超:《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农业经济》,《中国农史》2001年第2期;田敏:《从〈容美记游〉看容美土司的社会经济结构》,《民族论坛》1997年第3期。
[67] 李良品:《土司时期西南地区土兵制度与军事战争研究》,重庆出版社2013年版;李良品、蒲丽君:《土司时期西南地区土兵的军事领导体制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李良品、李思睿:《土司时期西南地区土司兵的军事训练》,《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李良品、卢星月:《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土司兵参加军事战争的影响》,《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68] 张文:《火器应用与明清时期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
[69] 付春、于晓燕:《“奢安之乱”与“沙普之乱”比较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
[70] 普永贵:《明末云南的“沙普之乱”》,《学术探索》2001年第1期。
[71] 吴永章:《明代鄂西土司制度》,《江汉论坛》1986年第1期。
[72] 吴永章:《论清代鄂西的改土归流》,《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5期。
[73] 吴永章:《论清代鄂西的改土归流》,《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5期。
[74] 田敏:《元代鄂西南土家族诸蛮洞及土司史迹考》,《中南民族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
[75] 吴永章、田敏:《鄂西民族地区发展史》,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76] (清)顾彩,吴伯森校注:《容美纪游校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77] 李金花:《士人与土司——从清代游记〈容美纪游〉看人类学的他者观》,博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
[78] 葛政委:《向心的边缘: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南民族大学,2013年。
[79] 田敏:《从〈容美纪游〉看容美土司的社会经济结构》,《民族论坛》1997年第3期。
[80] 瞿州莲:《从〈容美纪游〉看容美土司的对外策略》,《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81] 陈楠、杨薇:《从〈容美纪游〉看清初鹤峰土家文化》,《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82] 黄萍、杨齐:《从〈田氏一家言〉看容美土司田氏作家群对巴文化的隐性继承》,《成都大学学报》2008年第8期。
[83] 萧洪恩:《土家族哲学通史》,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84] 王峰:《评说〈田氏一家言〉背景分析象》,《江汉论坛》2002年第11期。
[85] 成臻铭:《清代湖广土司自署职官系统运行状态初探——主要以容美土司康熙四十二年事为基础》,《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86] 邓湘云、鲜文新:《容美土司社会形态刍议》,《中南民族大学学报》1988年第5期。
[87] 祝光强、向国平:《容美土司概观》,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88] 李荣村:《元明清容美土司兴衰史》,《蒙藏学术会议文集》,1988年。
[89] 王承尧、罗午:《土家族土司简史》,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90] 《咸丰土家族简介》编写组:《咸丰土家族简介》,内部资料,1980年。
[91] 王承尧、罗午:《土家族土司简史》,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92] 中共咸丰县委统战部,咸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咸丰县党史县志办公室合编:《唐崖土司概略》,内部资料,1987年。
[93] 刘文政、吴畏:《唐崖土司概观》,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版。
[94] 邓辉、黄永昌:《唐崖土司城址调查报告》,《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3年第5期。
[95] 湖北省文物局、三峡大学、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编:《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96] 王平:《唐崖覃氏源流考》,《贵州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
[97] 刘文政、吴畏:《唐崖土司概观》,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9—10页。
[98] 王希辉、杨杰:《唐崖土司覃氏世系及其征调述略》,《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版)2009年第6期。
[99] 覃发扬、覃柏洲:《关于唐崖土司属覃氏渊源的考证》,中华覃氏网(www.zhqsw.cn)。
[100] 岳小国:《对唐崖土司族源研究的一点看法》,《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3年第6期。
[101] 曾超:《唐崖土司覃氏“蒙古人”疑议》,《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4年第4期。
[102] 覃茳坤:《唐崖土司“蒙古族后裔”探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视域下的蜕变》,《中国民族博览》2017年第12期。
[103] 刘文政、吴畏:《唐崖土司概观》,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版。
[104] 咸丰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编:《唐崖土司城址》,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105] 湖北省文物考古所、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系考古教研室、咸丰县文物局:《湖北咸丰唐崖土司城址调查简报》,《江汉论坛》2014年第1期。
[106] 刘辉:《唐崖土司皇城遗址的空间布局与结构分析》,《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3年第5期。
[107] 李梅田:《观念认同与文化同化——唐崖土司城结构与性质分析》,《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4年第4期。
[108] 曾超:《唐崖土司牌坊的“历史性价值”述说》,《三峡论坛》2016年第3期。
[109] 陈飞:《唐崖土司荆南雄镇坊价值探析》,《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2013年第6期。
[110] 冉红芳、谭俊:《唐崖土司与中央王朝的文化互动——以“荆南雄镇”牌坊为中心的考察》,《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111] 曾超:《唐崖土司牌坊的“历史性价值”述说》,《三峡论坛》2016年第3期。
[112] 雷宇:《交流与仿象:唐崖土司城址艺术探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113] 雷宇:《世界文化遗产“唐崖土司城址”艺术生境探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7期。
[114] 傅晶等:《“土司系列遗产”视角下唐崖土司城址价值研究》,《三峡论坛》2014年第4期。
[115] 岳小国:《唐崖土司研究的价值》,《三峡论坛》2017年第1期。
[116] 黄天一、黄柏权、刘晓青:《唐崖土司研究综述》,《三峡论坛》2014年第4期。
[117] 毛茜:《唐崖土司时期土司社会生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
[118] 刘健灵:《唐崖土司民间传说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
[119] 石庆秘:《武陵地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方法探析——以唐崖土司王城遗迹为个案》,《前沿》2010年第18期;石庆秘:《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数字虚拟技术运用——以唐崖土司王墓室的数字虚拟为例》,《前沿》2013年第16期。
[120] 吴虹憓、邓宇轩:《唐崖土司文化网络品牌传播策略探析》,《当代经济》2017年第15期。
[121] 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鹤峰国营民族印刷厂1986年印刷;杨小华:《〈明实录〉鄂西史料辑注》,鹤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印1993年。
[122] 中共鹤峰县委统战部、县史志编纂办公室、中共五峰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工作办公室编印:《容美土司史料汇编》,鹤峰印刷厂1984年印刷;鹤峰县史志办、五峰县民宗委:《容美土司史料续编》,鹤峰印刷厂1993年印刷;唐崖土司史料搜集整理课题组汇编:《唐崖土司资料汇编》,三峡大学民族学院,内部资料,2013年。
[123] 王晓宁:《恩施自治州碑刻大观》,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本书有十二编,涉及内容为姓氏源流、宗教信仰、制度公约、“表彰、称颂、生平”“农民起义、军事、战争”、洞府寨卡及其他建筑、学校教育、农业、道路交通、风景名胜、楹联题额和其他。每块碑刻选编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碑刻原文,二是说明碑刻所处位置。书的后记罗列了系列丛书,有民间艺术、古籍整理、遗迹研究、史志编修,包揽在《恩施州民族研究丛书》和《湖北民族文化系列丛书》之中。《恩施州民族研究丛书》已出版三批,此本在此首列。
[124] 葛政委:《向心的边缘: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南民族大学,2013年;毛茜:《唐崖土司时期土司社会生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
[125] 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绪论。
[126] [美]萧凤霞等:《区域·结构·秩序——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对话》,《文史哲》2007年第5期。
[127] [法]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张组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128] 末成道男总主编,刘志伟、麻国庆主编:《人类学与“历史”:第一届东亚人类学论坛报告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129] 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见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总序第1页。
[130] 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0页。
[131] 李杰:《续论社会科学化史学研究范式——人类学运用于历史研究的方法论》,《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132] 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96页。
[133] [美]克莱德·M.伍兹:《文化变迁》,何瑞福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0页。
[134] 张文勋、施惟达等:《民族文化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5页。
[135] 张文勋、施惟达等:《民族文化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
[136] 谢红萍:《族群记忆与现实表述——以西双版纳基诺族族源叙事为例》,《民族文学研究》2017年第2期。
[137] [德]哈拉尔德·韦策尔:《社会记忆:历史、回忆、传承》,季斌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页。
[138] [德]阿斯特莉特:《文化记忆理论读本》,冯亚琳、余传玲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139] 沙彦奋:《空间生产与民族记忆——关于新疆伊犁河流域回族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兰州大学,2015年,第20页。
[140] 杨念群:《新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53页。
[141] 王明珂:《羌在汉藏之间——川西羌族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79页。
[142] 说明:完整的考古报告还未发布,文中考古材料多引用本简报。
[143] 邓辉、黄永昌:《唐崖土司城址调查报告》,《三峡论坛》2013年第5期。
[144] 费孝通:《从马林诺斯基老师学习文化论的体会》。费孝通《师承·补课·治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35页。
[145] 陈春声、陈树良:《乡村故事与社区历史的建构——以东凤村陈氏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的“历史记忆”》,《历史研究》2003年第5期。
[146] “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王朝在统一的领土内的某些地区(即主要是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和杂居处)采取一些有别于汉族地区的措施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吴永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147]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统治者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方式,即由中央政府任命少数民族贵族为世袭地方官,并通过他们对各族人民的管理,达到加强对边疆地区统治的目的。”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绪言。
[148] “土司制度是羁縻制度向流官制度过渡的地方行政制度,既是指朝廷管理土司政府的制度,又是指土司处理周边关系与管理土司区的制度。”成臻铭:《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149] 李世愉:《清代土司制度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绪言。
[150] “土司制度就是利用当地各族头领或权威人士,授以大小不等的官号,并列入朝廷行政序列的一种特殊统治形式。”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十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53页。
[151] “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的政治制度,它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胡少华:《羁縻郡县制度与土司制度的对比研究》,《民族史研究》2001年第2辑。
[152] “土司制度就是封建王朝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大小首领授予世袭官职的制度。”龚荫:《中国土司制度史》(上册),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153] 胡少华:《羁縻郡县制度与土司制度的对比研究》,《民族史研究》2001年第2辑。
[154]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十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53页。
[155]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封建中央王朝乃至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和统治制度。”蓝武:《从设土到改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156] 李良玉:《土司与土司文化研究刍议》,《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157] 成臻铭:《论土司与土司学——兼及土司文化及其研究价值》,《青海民族研究》2010年第1期。
[158] 是社会学中的一个术语。当下用于曾经唐崖土司管辖的区域是适合的。
[159] 访谈对象:LBZ,男,苗族,80岁,唐崖司村2组村民,当地教师。访谈地点:唐崖司村2组罗家。访谈时间: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