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洪、永年间出版与文学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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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书思路

要研究明洪武至永乐年间出版与文学关系,必先对这一时期书籍出版的整体情况以及出版业特点做进一步探讨。为此,笔者首先尽可能多地搜辑洪武至永乐年间的书籍版刻信息。本书提出的“版刻信息”概念,是指从现存古籍原书、相关史料、书志目录等材料中提取出的一部书籍曾经出版的信息,包括“现存版刻信息”“已佚版刻信息”二种。

先来看现存版刻信息。比如,中国国家图书馆今藏明太祖朱元璋《大诰续编》一卷。该本末有牌记,其中提到“提调翻刻太原府知府张景哲”。同时考察此本内容以及版式、字体特征,可以确定此本《大诰续编》为洪武年间太原府翻刻本。进而考之成化《山西通志》可知张景哲任官太原知府时间,再结合《大诰续编》成书时间,可以确定此本于洪武二十年完成刊刻。[78]这样综合古籍原书、相关史料,最终可提取出“明洪武二十年,太原府翻刻《大诰续编》一卷”的版刻信息。

本书对现存版刻信息的搜辑,分两个环节开展。第一步,从重要的古籍目录、题跋、数据库中钩稽相关著录,将其汇总、归并,构成材料基础。第二步,对归并后的已有著录加以考辨,再从中提取版刻信息。

为尽可能多地搜辑洪武、建文、永乐年间现存版本,笔者查考了《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日本所藏中文古籍数据库”等海内外馆藏古籍书目、数据库,韦力《芷兰斋书跋》等藏书家古籍题跋,以及姜寻《中国拍卖古籍文献目录(1993—2000)》等古籍拍卖目录、资讯。笔者在第一章第一节中,列出了此次查考的全部书目、数据库、题跋、资讯,并于附录中简述了这些资料的基本信息以及选取它们的原因,谨供读者参阅。

钩稽全部著录之后,笔者再根据著录信息,将属于同一版古籍的不同印本的条目归并为一。这样做是因为,本书关注的出版行为,包括刻版、刷印两项工作,二者缺一不可。保存于不同单位的、同一版古籍的多个印本,在馆藏目录中呈现为不同条目,然对本书而言,它们不会带来新的书籍出版信息,因此将其归并。

完成归并之后,还不能直接提取版刻信息。原因在于,已有的古籍著录浩繁,其中难免存在错讹之处。因此,在汇集已有著录的基础上,还要对其加以考辨。得益于古籍整理特别是古籍数字化事业飞速发展,笔者充分利用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等古籍影印丛书、“中华古籍资源库”等古籍影像数据库,同时广泛借阅了中国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重点古籍收藏单位的藏书,尽可能多地查核了书目、数据库所著录古籍的原书书影。[79]以原书书影为据,对已有著录的书名、作者、卷数、版本等诸项信息一一加以核查,从而尽可能多地修订、补充、完善已有著录。

在书名、作者等各项已有著录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是版本项的著录。首先从整体上看,已有著录普遍存在进一步精确的空间。一方面,对于书目、数据库著录为某一年刻本的版本,可以将此年份再进行细化;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模糊著录为“明初刻本”“明刻本”的版本,亦可对其刊刻时间做出进一步推断。再就具体情况而言,一些已有著录还存在错误。

在查阅大量书影之后,笔者发现,已有著录中绝大多数明确年份,都是来自古籍中的牌记或首尾序跋的末题。古籍牌记与现当代出版物的版权页相似,牌记时间多可等同于“刊刻时间”。然而,并非所有序跋都是在书籍付梓之际写就的。有些序跋中明确提到了作品即将出版,而有些未言及此。在后一种情况下,序跋末题时间与刊刻时间,其实是存在一定距离的。

因此在本次研究中,对于书目、数据库著录为洪武、建文、永乐某年的刻本,笔者广泛调阅书影,细读其牌记、序跋,进而将已有著录中的明确年份,进一步细化为“成书时间”“作序时间”或“刊刻时间”[80]。若明确年份为成书时间、作序时间,则该版本开始刊刻的时间实在此之后。这样划分为已有著录所俱无,[81]是笔者的一次尝试。相信此举,会让我们对已有刻本的理解与当时书籍出版实际更为接近。

模糊著录为“明初刻本”“明刻本”的版本,通常是既无牌记,又无序跋。笔者认为,模糊著录固然是一种审慎的做法,但它也影响了版本学研究的深化。推断出没有牌记、序跋的版本的大体刊刻时间,无疑是既有意义,又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因此在本书中,笔者亦通过考察此类版本的刻工姓名、作者信息、书中内容等因素,结合相关史料,再辅以对其版式行款、字体风格等外部特征的分析,从而对一些模糊著录的版本的刊刻时间,作出了进一步推断。

比如,前文提到的太原府翻刻本《大诰续编》,其版心下方以及书末张景哲牌记,均记有李孝思等刻工姓名。今国图还藏有《大诰三编》一卷,然其为残本,并无序跋、牌记。据笔者查考,其版心下方亦有刻工姓名。通过识读,可知该本刻工仍为李孝思等人。故此《大诰三编》亦当为太原府刻本。复据《明太祖实录》,可知《大诰三编》的成书时间。再通过考察其他明太祖御制、敕撰书籍从书成到出版所用的时间,即可由《大诰三编》的成书时间,进一步推算此刻本的大体刊刻时间了。

以上是就整体而言。具体观之,就笔者所见,已有著录中常见的错误类型,有将抄本著录成刻本,误认牌记时间,误以旧序为出版者新序,遗漏版本中的序跋、牌记、刻工信息等。笔者在附录中列举了多个错误著录的具体事例,谨供读者参阅。对于遇到的已有著录中的错误,笔者亦尽己所能,予以修订。

此即为本书对已有著录中版本信息的修订、补充与完善。其中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细节,这里未做展开,在附录中有详细介绍。在考辨过程中,笔者亦参考了瞿冕良专著《版刻质疑》、长泽规矩也《书志学论考》、郭立暄《明洪武蜀藩刻书三种》[82]等版本学界已有的考订成果。诚如张丽娟所言,“版本鉴别上的每一点进步,都需付出极大的努力”[83]。版本鉴定是一项极复杂的工作,想来笔者亦难免出现鉴定之误,恳请专家学者多多批评指正。至于书名、作者、卷数等其他项的考辨工作,受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介绍。如此汇集、归并、考辨之后,方可从中提取现存版刻信息。

下面,再来看已佚版刻信息。仍以一例对此加以说明。明李原名《礼仪定式》一书的洪武刻本今已不传,没有实物证据证明其曾于洪武年间出版。然据《明太祖实录》卷一八六记载,洪武二十年十月“条列成书,名曰《礼仪定式》。命在京公侯以下、在外诸司官员,并舍人、国子生及儒学生员、民间子弟,务在讲习遵守,违者问如律”[84]。既云公侯以下、诸司官员、舍人、国子生、生员、民间子弟皆需“讲习遵守”,则《礼仪定式》当于成书后不久出版,且出版规模较大。实录之外,刘三吾《礼仪定式后序》亦云,“尚书臣李原名、侍郎臣张衡则如旨条奏……乃以颁示,永为定式”[85]。黄佐《南雍志》卷一八亦著录“《礼仪定式》一卷,序六面板,共二十六面,全”,提要云:“洪武二十年冬十月,太祖高皇帝召谕群臣……于是礼部尚书李原名等取旧增损条列,为款一十有四,分条三十有七,颁行天下”[86]。综合以上记载,可以确认,李原名《礼仪定式》于洪武二十年成书之后,得到出版。此即笔者所言已佚版刻信息。

可见,由于实物证据已经不存,因此对已佚版刻信息的搜辑,实际考验的是查找、取舍、解读材料的能力。那么,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中,如何查找已佚版刻信息呢?尽管原书已经不存,但时人为该书所作的序跋题识还可能保存在其别集或总集之中,该书的版本特征、内容特点等还可能见于目录记载,该书得到出版之事还可能被写入史书。因此,笔者依次考察别集、总集、目录、史书,从中寻找洪武至永乐年间书籍出版的线索。

对于别集,首先利用崔建英等《明别集版本志》[87]等书目,“明人文集目录”“中国历代人物传记资料库”(CBDB)等数据库,同时参考汤志波《〈明别集版本志〉献疑》,徐永明《明前期诗作者及其别集考录》,徐永明、赵素文《明人别集经眼叙录》[88]等研究成果,尽可能全面地调查活动于洪武、建文、永乐年间的文人有哪些别集传世,并搜辑诸集的现存版本信息。其后阅读这些存世别集中的序跋题识,并参以相关史料、书目著录等材料,从而确定曾经刊刻、今已佚失的书籍信息。

这一时期的文人中,有别集传世的只是少数。因此在充分调阅别集之后,再查考吴讷《文章辨体》、程敏政《明文衡》、张时彻《皇明文范》、何乔远《皇明文征》、黄宗羲《明文海》等明清时期编制、载录明文的重要总集,阅读其中作于洪武至永乐年间的序跋题识,查漏补缺。同样结合史书、目录等其他资料,展开考证。

笔者查考的目录包括三类,分别为《文渊阁书目》《内阁藏书目录》等明代官修目录,《百川书志》《千顷堂书目》等明清时期重要私人目录,以及《南雍志·经籍考》等史志目录,从中寻找线索。其中,尤其注意阅读现存明代方志中的经籍志、艺文志等。[89]

明代史书卷帙浩繁,纪传、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政书诸体皆备。为搜辑已佚版刻而遍览群史,既不现实,亦无必要。笔者的做法,是先考察现存明代重要史籍的作者信息、成书背景、编纂过程诸项,再选出其中记载最为可靠、出版史料较多的几部史籍,以此为核心搜辑线索。比如,在查考洪武至永乐年间官方出版线索时,《明太祖实录》《明太宗实录》无疑是核心史籍,需要仔细阅读;同时检索《大明会典》以及此后实录,以为照应;亦旁及陈建《皇明资治通纪》、谈迁《国榷》等中晚期私修编年体史书,以为补充。

以上即为笔者摸索的查找材料的方法,然查找只是搜辑已佚版刻信息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为免绪论篇幅过重,关于材料的取舍与解读,俱见第一章第一节,此处不赘。

尽可能多地搜辑、考辨洪武至永乐年间现存、已佚版刻信息后,以此为基础,同时参考相关材料,笔者再对这一时期的出版情况进行分析,对出版业特点展开深入探讨。在此过程中,尤其注意考察洪武至永乐年间的政治制度、经济政策、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综合分析各相关要素,努力避免“简单罗列排比直接关涉出版印刷的史料”“孤立地看待印刷史问题”[90]。下面即以《大诰》出版为例,对此作一说明。

《大诰》是明太祖亲自主持编纂的法律条文。据实录可知,洪武十八年(1385)十月,《大诰初编》成;十九年(1386)三月,《大诰续编》成;十九年十一月,《大诰三编》成;二十年(1387)十二月,《大诰武臣》成。[91]

在《大诰初编》中,明太祖云:“朕出是诰,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92];《大诰续编》亦云:“朕出斯令,一曰《大诰》,一曰《续编》。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宝。发布天下,务必户户有之。”[93]很多学者据此提出,“朱元璋既以行政命令要求‘户户一本’,那么《大诰》的发行量之大可想而知”[94]“(明初户数)就算1000万,户有一册,也是印刷出版史上的奇迹”[95],等等。

问题在于,《大诰》真的能达到如此印刷规模吗?仅从用纸这一角度观之,即知并非如此。洪武刻本《大诰初编》今天尚存,凡用纸46叶。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国户数为10684435。[96]且将洪武十八年全国户数视作一千零六十万,若“户户有此一本”,则出版《大诰初编》,即需用纸近五亿叶;出版三编《大诰》《大诰武臣》,需用纸二十亿叶。而据万历《大明会典》可知,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产纸地方分派造解额数”,全国总数为一百五十万张纸。[97]此外,陆容《菽园杂记》记载,“洪武年间,国子监生课簿、仿书,按月送礼部。仿书发光禄寺包面,课部送法司背面起稿。惜费如此”[98]。这一细节,亦反映出其时纸张并不充裕。据此可知,洪武年间《大诰》并没有,也不可能达到“户户有此一本”的印刷规模。

可见,在研究出版问题时,仅仅考察与之直接相关的材料是不够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二十四史”中的《明史》既文从字顺,又方便易得,但它毕竟不是原始史料,其对明初史事的记载亦不够翔实。如明太祖讨元诏令,《明史》即缺而不书;对明成祖统治中的问题,《明史》亦有回避。[99]因此本书论及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等内容时,主要利用《明太祖实录》《明太宗实录》《大明会典》等更原始的史料,而将《明史》“视为对明史的早期研究成果之一,而非可以直接征信的史料”[100]。《明史》之外,亦参考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等重要的早期研究成果。

在充分探讨了洪武至永乐年间书籍出版的整体情况与出版业特点的基础上,笔者再对这一时期出版在微观、宏观层面对文学的影响,以及文学对出版业发展的作用展开研究。

就出版对文学的影响而言,微观层面,集中分析出版意识对作者创作的影响、出版者对作品面貌的干预两方面。据笔者查考,这一时期,在写作时即知自己的作品将会出版、具有明确出版意识的作者,仅有王逢、宋濂二人。尽管二人身份迥异,一为隐逸、一为官僚,出版作品数量不同,作品拥有的读者规模也不一,然二人俱深知出版这一行为的影响与力量。他们利用了出版的力量,而出版亦从题材选择、笔法运用两方面,影响了王逢、宋濂诗歌的具体面貌。

出版者也会从内容、体例两方面,对作者的作品面貌加以干预。笔者选取了多个案例,涵盖作者、出版者间存在的师徒、亲属等多种关系,包括石光霁出版其师张以宁诗文、周立出版其姑父高启别集、程溍出版其曾祖程钜夫作品等,由此观照这种干预的具体表现。其中,重点考察傅若川在出版其兄傅若金《傅与砺诗集》过程中,对作品体例的调整。借此个案,来深入考见出版者——即使是高度负责的亲属,其细微改动对作者原意造成的改变。

宏观层面,则就出版对作家作品文学史地位的影响、出版对文学流派与思潮形成的作用两方面展开论述。在这一时期的诗人中,获得后世最高赞誉的两位,是高启与袁凯。高启地位前文已述,袁凯则被不少文人学者视作“国初诗人之冠”。因此笔者以高启、袁凯为中心,探析在他们文学史地位的确立过程中,作品出版所扮演的角色。

而在洪、永年间的诸多文学流派中,对此后明代文坛产生最大影响的,是以林鸿为领袖的闽中诗派。此时福建地区的出版业水平,亦为全国首屈一指。当地繁荣的书籍出版、发达的出版水平,对闽中诗派成员落实并弘扬其文学主张,具有关键作用。从洪武到永乐,多位闽中诗派成员从“山林”走向了“台阁”。而台阁体的流行,正是明前期颇具特色的重要文学思潮。因此,本书再讨论欧阳修集在这一时期的出版,与台阁文臣“崇欧”文风形成之间的关系。

最后,本书从文学风尚、文学主张对出版者的影响这两个层面,来考察文学对出版业发展的作用,分别以南京书坊主王举直出版刘仔肩《雅颂正音》、江西文人许中丽出版其《光岳英华》为个案,展开考察。两部作品俱为诗歌总集,其作者俱与江西密切相关,而出版者迥然有别。一为以盈利为核心要义的书坊主,一为根本目的不在于盈利的文人。由此,可见文学风尚、文学主张对两类出版者出版行为的推动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在探讨文学问题时,同样高度重视考证,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对作家生平的考证。如已有研究论及闽中诗派领袖林鸿时,所用传记资料大都出自初版于万历年间的《闽中十子诗》。笔者则查考到弘治《八闽通志》卷六二、嘉靖《延平府志·官师志》亦载林鸿小传,其写作时间更早,且作者的主观色彩、目的性也更少。二是对作品的考证。如研究者多以《萝山集》为宋濂元末作品集、《芝园集》为明初作品集。笔者则详细考证了集中部分诗歌的写作时间,进而修订了已有观点。三是对序文等文体,同样借鉴史料学方法,对其加以考证。如王袆、王彝、谢徽、胡翰俱曾为高启《缶鸣集》作序,笔者在细读诸序同时,亦考察作序者身份,观其与作者是否存在地缘、僚属关系,进而判断其主观色彩的强度,等等。

笔者还将自己搜辑到的全部版刻信息,编制成“明代洪、永年间(1368—1424)书籍版刻信息初编”,作为本书附录。这一目录既是本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亦可单独使用。它不仅可以让研究者快速获得明代某一时期较为全面的书籍出版信息,还可为查找、阅读、利用相关版本进而开展深入研究提供便利。

最后需要强调,本书题目中的“洪、永年间”是基于出版而言。因此本书的研究对象,既有在此时期创作、同时有作品出版的作家,亦有这一时期得到出版的前代作品。而在探讨出版对作家作品文学史地位的影响等比较宏观的问题时,为使读者获得更为全面、清晰的认识,笔者也会略及永乐以后的相关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