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緒論
第一節 敦煌文人詩歌研究回顧
由於在語言理解上的先天優勢,在敦煌文人詩歌研究領域,中國學者的研究,始終走在世界前列[1]。一百一十餘年的敦煌文人詩歌研究歷程,大致可以分為如下四個階段:1909年至1924年為第一階段、1925年至1949年建國前為第二階段、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1977年為第三階段、1978年至今的時間為第四階段[2]。以下以時間先後為序,略作回顧。
一 第一階段(1909—1924年)
1909年9月,法國漢學家伯希和來到京師,與羅振玉等中國學者有過交流。期間,伯希和將隨身攜帶的少量敦煌文獻進行展示,敦煌文人詩歌寫卷自此進入中國學者視野。敦煌文人詩歌研究的最初成果,也隨之出現。羅振玉在《敦煌石室書目及發見之原始》一文中,对《文選李善注》《故陳子昂集》《秦婦吟》和《敦煌廿詠》作了著錄[3]。該文發表不久,羅振玉又相繼發表《莫高窟石室秘錄》和《鳴沙山石室秘錄》兩文,對《敦煌石室書目及發見之原始》著錄的詩歌作品,又作校考[4]。
伯希和在返回法國後,將自己先前在莫高窟搜集到的部分敦煌文獻的照片,郵寄給中國學者。受惠於這些照片,劉師培在《敦煌新出唐寫本提要》一書中,刊布了《詩經》《文選》等五種詩歌寫卷的影件[5];羅振玉在《鳴沙石室佚書》《鳴沙石室古籍叢殘》兩書中,對伯希和所寄詩歌寫卷照片作了校勘。其中,羅振玉在《鳴沙石室佚書》一書中,將P.2567號唐詩寫本定名為“敦煌本唐人選唐詩”,並考證詩歌的作者、篇數,比勘寫本與今本之間的異同[6];《鳴沙石室古籍叢殘》首開敦煌文書分類輯錄的先河,分“群經叢殘”“群書叢殘”兩部分輯錄,其中就有《毛詩傳箋》與《玉臺新詠》的影本[7]。
這一階段,學界在敦煌《秦婦吟》寫卷研究上,取得了突出成績。1920年,王國維據日本學者狩野直喜在英國的抄錄,在《敦煌發見唐朝之通俗詩及通俗小說》一文中,斷定其中一件載有“內庫燃有錦繡灰,天街踏盡公卿骨”句的敦煌殘卷的文本內容,為早已失傳的晚唐韋莊《秦婦吟》[8]。1923年,伯希和將S.692、P.3381兩件《秦婦吟》寫卷錄文,寄給王國維、羅振玉。王國維據之對校狩野直喜的抄錄本,並於1924年發表了《韋莊的〈秦婦吟〉》[9];羅振玉也在同年撰寫《〈秦婦吟〉校本及跋》,並在《敦煌零拾》中予以刊布[10]。
二 第二階段(1925年—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
20世紀20年代,劉復、向達、王重民、于道泉、姜亮夫、王慶菽等學者遠渡重洋,調查、抄錄流散海外的敦煌文獻。受到當時學術風尚的影響,在這一時期的敦煌文人詩歌研究中,學者們將視野擴展到了底層文人創作的詩歌作品上。1929年,鄭振鐸在《敦煌的俗文學》一文中,將敦煌詩歌分為“民間雜曲”“敘事詩”“雜曲子”三類[11]。同時,鄭振鐸在該文中,對《秦婦吟》等詩歌作品的價值,給予充分肯定。
這一時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韋莊《秦婦吟》上。重要的成果有:1931年,郝立權《韋莊〈秦婦吟〉箋》逐句釋讀《秦婦吟》寫卷的文本內容[12]。1933年,黃仲琴《〈秦婦吟〉補注》在補注史實的基礎上,解釋“吟”字的含義[13]。1934年,周云青《〈秦婦吟〉箋注》對《秦婦吟》全文作了詳盡箋注[14]。1936年,陳寅恪在《讀〈秦婦吟〉》中,結合王國維、羅振玉、周云青諸校本,對《秦婦吟》寫卷作了校釋,並對韋莊晚年諱言此詩的緣由進行分析,認為其原因或在於該詩觸及了新朝宮闈隱情[15]。該文至今仍是《秦婦吟》寫卷研究的最重要成果之人。1941年,馮友蘭在《讀〈秦婦吟〉校箋》中,對韋莊自禁此詩的原因提出新解,認為韋莊後來共事的新朝同僚中,有些來自原楊復光軍,而《秦婦吟》恰有指斥楊復光軍的嫌疑,韋莊為求免禍而自禁此詩[16]。1944年,徐嘉瑞《〈秦婦吟〉本事》考證了韋莊生平[17]。1947年,劉修業《〈秦婦吟〉校勘續記》以P.2700、P.3381、P.3780、P.3953為參校本,對英國翟理斯所作校勘記作了復校[18]。
三 第三階段(1949年新中國成立—1977年)
在這一時期的敦煌文人詩歌研究中,大陸學者在文人詩歌寫本的輯錄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海外華裔學者也成為重要的研究力量[19]。
早在20世紀30年代,王重民先生在海外為北京圖書館(今中國國家圖書館)攝製敦煌文獻影片時,就曾寫過有關敦煌四部文獻的敘錄,其中就包括文人詩歌寫卷。比如,《東皋子集》《李嶠雜詠注》《高適詩集》《故陳子昂遺集》《白香山詩集》《珠英學士集》等詩集或詩歌叢抄,以及《秦婦吟》等零散詩篇。1957年,王重民將自己撰寫的題記以及前人撰寫的題記,彙編為《敦煌古籍敘錄》[20]。
王重民是最早籌劃對敦煌文人詩歌寫卷進行系統整理的學者。早在1935年,他就著手敦煌文人詩歌寫本的輯錄工作。他在《補全唐詩·序言》中闡述了自己的設想:“凡見《全唐詩》者校其異文,凡不見《全唐詩》者另輯為一集,以補《全唐詩》之逸。”[21]經過二十餘年的努力,逸詩大致已經完成,這就是後來陸續發表的《補全唐詩》《敦煌唐人詩集殘卷》《〈補全唐詩〉拾遺》。
其中,《補全唐詩》一文在1963年發表。王重民的《補全唐詩》中,增補詩歌104首,涉及詩人50位。其中,見於《全唐詩》者31人、未見《全唐詩》者19人[22]。還有一部分作品,是在王重民去世後的1977年才發表。這部分作品,即為P.2555號寫卷抄寫的72首“陷蕃詩”。王重民生前,曾請王堯校閱。王重民逝世後,又經舒學整理,題為《敦煌唐人詩集殘卷》,發表在《文物資料叢刊》1977年第1期上[23]。
1965年,法國華裔學者吳其昱發表《李翔及其涉道詩》。該文從時代、家世、宗教、行跡等方面立論,認為P.3866抄寫的《涉道詩》的作者,可能是曾任福建莆田尉的唐宗室李翔[24]。
同年,海外華裔學者巴宙的《敦煌韻文集》,從英藏敦煌文獻中輯錄出120余篇韻文作品[25]。其中,在甲篇“詩詞集”中,著錄了數量較多的文人詩歌。比如《趙嘏讀史編年詩》《敦煌廿詠》《贈李峰上人詩》《詠廿四氣詩》《詠貳師泉》等。
四 第四階段(1978年至今)
改革開放以後,敦煌文獻利用條件的改善,極大推動了敦煌文人詩歌的整理與研究。那些以往被忽視的敦煌文人詩歌,開始受到學界關注。這一階段,較為重要的成果有:
1979年,潘重規在巴黎閱讀法藏敦煌原卷時,參校王重民《敦煌唐人詩集殘卷》,對P.2555號寫卷中的72首“落蕃詩”作了校錄,並發表《敦煌唐人陷蕃詩集殘卷校錄》一文[26]。
1980年,劉修業在整理王重民遺稿時,發現了《補全唐詩》漏收的李翔《涉道詩》、馬云奇詩13首等其他有作者姓氏的詩歌,以及一些原本計畫編入《補全唐詩》的“殘詩篇”“單篇詩”和“敦煌人作品”。劉修業根據王重民擬定的計畫進行重新整理,經陰法魯先生校閱後,最終於1981年編成《〈補全唐詩〉拾遺》三卷[27]。算上已收入《敦煌唐人詩集殘卷》的馬云奇詩13首,《〈補全唐詩〉拾遺》共計輯得唐人佚詩123首。
1981年,潘重規在《〈補全唐詩〉新校》中,據原卷對王重民《補全唐詩》作了校訂。該文發現一些不見於《全唐詩》的唐代詩人,“詩凡三十四首,增補約三分之一”[28]。除去《〈補全唐詩〉拾遺》已經輯補的馬云奇詩13首外,《〈補全唐詩〉新校》共計增補唐代佚詩21首。
1982年,高嵩《敦煌唐人詩集殘卷考釋》以王重民《敦煌唐人詩集殘卷》為底本,對P.2555所見72首“陷蕃詩”作了注釋,並從作品系年、字句補正、作者生年、文學價值、作者押解路線、地名、史實等方面進行考證。為撰寫此書,高嵩曾赴青海湖東側及河西走廊的武威、張掖等地實地考察。
同年,柴劍虹《敦煌唐人詩集殘卷(伯2555)初探》一文,以王重民《敦煌唐人詩集殘卷》為底本,對P.2555所見72首“陷蕃詩”的寫作背景等問題作了探討。該文認為,這些“陷蕃詩”的創作時間,是在吐蕃漸次佔領河隴,但西州、沙州尚未被攻佔之時[29]。
是年,項楚在《〈補全唐詩〉二種續校》中,對王重民《補全唐詩》《〈補全唐詩〉拾遺》中誤認或未能釋讀的文字作了校訂[30]。
1983年,柴劍虹據P.2555號寫卷的照片作了補錄[31]。該文揭示出,P.2555其實是一件內容豐富的寫卷,不僅有72首“陷蕃詩”,還有其他一些詩文。補錄後的P.2555號寫卷,共有詩190首、文2篇。
同年,柴劍虹在《〈秦婦吟〉敦煌寫卷的新發現》中,對新發現的S.5834號《秦婦吟》寫本作了校勘,並成功將其與P.2700號《秦婦吟》寫本綴合[32]。
1984年,柴劍虹在《敦煌P.2555卷“馬云奇詩”辨》中,對以往所普遍認為的“P.2555所見72首‘落蕃詩’中有13首‘馬云奇詩’”這一觀點提出質疑。該文認為,P.2555卷中的馬云奇詩,只有《懷素師草書歌》一首,其餘12首與另外59首的作者,很有可能是卷中《胡笳第十九拍》的作者“毛押牙”[33]。
是年,潘重規在《敦煌寫本〈秦婦吟〉新書》中,對 P.2700、P.3381、P.3780、P.3910、P.3953、S.5476、S.5477、S.5834、Дx.4568等九個《秦婦吟》寫卷作了箋注[34]。
同年,林聰明在《敦煌本李翔涉道詩考釋》中,列舉了“原寫本不避唐宋諱,恐抄於五代時期,則作者必在此前”、“《涉道詩》所述道教神仙高士,晚至唐代為止,無五代以後人物,則其寫作恐在五代之前,且既述及本朝人物,自當作於中晚唐時”等四點理由,對吳其昱《李翔及其涉道詩》一文的觀點,作了補證。該文也認為,P.3866《涉道詩》的作者,可能是曾官福建莆田尉的唐宗室李翔[35]。
1985年,潘重規《敦煌唐人陷蕃詩集殘卷作者的新探測》一文,據P.2555所見馬云奇《懷素師草書歌》以外的71首“陷蕃詩”,與《胡笳第十九拍》的筆跡相同,也推測“毛押牙”是這71首“陷蕃詩”的作者[36]。同年,蔣禮鴻在《〈補全唐詩〉校記》中,對王重民《補全唐詩》作了校訂[37]。
1986年,黃永武以王重民《敦煌古籍敘錄》為基礎,在每種古籍之後,配以敦煌原卷的影本與研究目錄,出版了《敦煌古籍敘錄新編》一書[38]。該書極大方便了學者閱讀,同時提高了《敦煌古籍敘錄》的使用率。
1987年,黃永武在《敦煌的唐詩》中,以敦煌文獻為底本,取諸家詩集的多種版本相對勘,以專文的形式,對李白、李昂、荊冬倩、丘為、陶瀚、常建、白居易、劉希夷等29位詩人的166首作品作了比較研究[39]。該書的創新之處在於,它不單單是在研究具體的文字異同,更是利用修辭學及句法習慣的觀點,詳細說明文字改動對於詩意的牽連影響,進而證明敦煌文人詩歌寫卷對於唐詩研究的價值。
1988年,黃永武《敦煌本唐詩校勘舉例——試校敦煌伯二五五五號卷子中的二十七首唐詩》,從 P.2555號寫卷中檢出張謂、岑參、高適、蔣維翰、王昌齡、劉商、孟浩然、朱灣等八位詩人的27首至今尚存於諸家詩集中的詩作,以敦煌寫卷與諸家詩集相對勘,不僅說明文字的異同,而且討論異文的是非[40]。
1989年,黃永武與他的學生施淑婷合著《敦煌的唐詩續編》[41]。該書由黃永武所作《敦煌所見李嶠十一首的價值》《敦煌斯五五五號背面三十七首唐詩的價值》,以及施淑婷碩士論文《敦煌寫本高適詩研究》三篇文章結集而成。黃永武因循自己在《敦煌的唐詩》中的研究方法,對S.555、P.3738號寫卷所見李嶠等人的48首作品進行比較研究。施淑婷對敦煌文獻中的高適詩,進行輯佚、辨偽、校勘等方面的研究。
1991年,張湧泉在《〈補全唐詩〉二種補校》中,對《補全唐詩》《〈補全唐詩〉拾遺》二文中的校錄未精之處,作了校訂[42]。
同年,熊飛《〈敦煌唐人詩集殘卷(伯2555)補錄〉校勘斟補》,對柴劍虹《敦煌唐人詩集殘卷(伯2555)補錄》中的一些漏校、誤校之處,作了補正[43]。
1992年,李正宇《敦煌遺書宋人詩輯校》對敦煌文獻保存的宋代文人詩歌作了校輯,共輯錄宋代文人詩歌45首、作者13家[44]。
1993年,項楚在《敦煌詩歌導論》第一章“文人詩歌”中,對敦煌文獻中保存的中原文人創作的詩歌作了整體討論,詳細闡釋了“今存詩篇”“失傳詩篇”的價值,並對敦煌本中原文人詩的特點作了總結,認為敦煌本中原文人詩“以初盛唐詩歌為主”“與邊疆有關的詩歌引人注目”。該書雖然並未明確的將敦煌本地詩人作品,納入“文人詩歌”的範疇,但在第四章“鄉土詩歌”中,對這類詩歌作品作了概括性介紹。
同年,徐俊在《王重民〈補全唐詩〉二種校補》中,對《補全唐詩》《〈補全唐詩〉拾遺》二文中的誤錄、漏錄及失考之處,作了校補[45]。
1994年,汪泛舟《敦煌僧詩校輯》一書,從敦煌文獻中輯錄六百餘首僧詩,是當時收錄敦煌僧詩最多的一部著作。該書收錄的範圍,不限於那些與一般文人詩歌無異的敦煌僧詩,還包括了許多釋氏偈讚頌銘[46]。
1995年,張錫厚在《敦煌本唐集研究》中,對敦煌文獻中的《王績集》《故陳子昂集》《高適詩集》《李白詩集》《白香山詩集》等作了專題研究[47]。該書在著錄每個卷號所包含內容的基礎上,探討它們的版本源流,進而揭示其文獻價值。該書在討論敦煌本《故陳子昂集》時,還探討了陳子昂的生卒年問題。
同年,張先堂《敦煌唐人詩集殘卷(伯2555)新校》一書,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據縮微膠捲對P.2555抄寫的190首詩重新校勘,為P.2555所抄詩歌作品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校錄本[48]。該文對已有錄文中的誤錄、誤校、漏校,以及校錄歧異者,作了校訂。
1996年,陳國燦在《敦煌五十九首佚名氏詩歷史背景新探》中,細緻探討了P.2555號寫卷正面所抄59首“陷蕃詩”的作者身份、歷史背景、詩人南行任務等問題。該文認為,這59首詩的作者是為了尋求援兵而於910年冬出使吐蕃的;它們不僅反映了詩人途中見聞、感受,而且反映出吐蕃、西漢金山國與甘州回鶻之間的政治關係[49]。
1997年,張湧泉在《敦煌寫本〈秦婦吟〉匯校》一文中,對P.2700、P.3381、P.3780、P.3910、P.3953、S.5476、S.5477、S.5834、Дx.4568等九個《秦婦吟》寫卷作了匯校[50]。
1999年,榮新江、徐俊在《新見俄藏敦煌唐詩寫本三種考證及校錄》中,對如下三組寫卷作了綴合並校錄:Дx.3861、Дx.3872、Дx.3874,P.2492、Дx.3865,P.2492、Дx.3865[51]。同時該文認為,Дx.3861+3872+3874為蔡省風《瑤池新詠》,P.2492+Дx.3865是詩歌叢抄,而非白居易詩集。
同年,胡大浚、王志鵬合著的《敦煌邊塞詩歌校注》,對敦煌文獻所見三百餘首反映邊塞生活的文人詩歌作了輯錄與校注[52]。
2000年,徐俊《敦煌詩集殘卷輯考》一書,在全面普查當時已經公佈的敦煌文獻基礎上,對四百多件敦煌詩歌寫本作了整理、綴接和匯校。其中,上編《敦煌詩集殘卷輯考》共厘定詩集詩抄63種,詩1401首(包括重出互見詩71首),下編《敦煌遺書詩歌散錄》輯錄詩歌524首(句),兩者共計為1925首(句)[53]。該書在整理及編纂方式上,採取以寫本為單位的敘錄加全卷校錄的整理方式,較好地保持了敦煌詩歌寫本的原有形態,並最大限度地顯示了敦煌詩歌寫本所含有的研究資訊。該書是敦煌詩歌研究史上的一部里程碑式著作。
2001年,日本學者荒川正晴在《論敦煌本〈涉道詩〉的作者問題》中,對P.3866所抄28首李翔《涉道詩》的作者問題作了再探討[54]。該文在釐清唐代佛道思想傳播趣向的基礎上,依據作品描述的具體地理環境,考以《宋高僧傳》《景德傳燈錄》《佛祖統紀》等史料,認為所謂“李翔”者,應為“李翱”的訛寫,這28首詩的作者,極有可能是韓愈的門人李翱。
同年,徐俊在《唐蔡省風編〈瑤池新詠〉重研》中,據當時新出版之《俄藏敦煌文獻》第13、15冊中的Дx.6654、Дx.6722、Дx.11050等三件《瑤池新詠》殘片,對敦煌本《瑤池新詠》作了綴合與校錄[55]。是年,徐俊又在《敦煌先唐詩考》中,對《詩經》《楚辭》《文選》《玉臺新詠》等經典文獻以外的先唐詩作了全面輯錄,輯得先唐詩73首[56]。
2002年,汪泛舟在《敦煌石窟僧詩校釋》中,分“節錄詩”“雜詠詩” “修禪詩” “其他詩”等章節,從敦煌僧詩中遴選一些作品進行校釋[57]。
同年,王卡在《唐代道教女冠詩歌的瑰寶——敦煌本〈瑤池新詠集〉校讀記》中,對敦煌本《瑤池新詠集》作了釋錄[58]。與以往的研究相比,該文新發現了Дx.3927A《瑤池新詠集》殘片。
是年,徐俊在《敦煌寫本詩歌續考》中,成功將Дx.4568(右)《秦婦吟》寫卷與Дx.10740(4-2)、Дx.10740(4-3)寫卷中的五件《秦婦吟》殘片作了綴合,綴接后的卷號順序為Дx.4568(右)+Дx.10740(4-3,中)+Дx.10740(4-3,右)+Дx.10740(4-3,左)+Дx.10740(4-2,左)+Дx.10740(4-2,右)[59]。
2003年,徐俊《隋魏澹〈鷹賦〉校訂》一文,在Дx.6176號折頁裝散頁中,探尋到第十一件《秦婦吟》寫本,並指出其文本內容與P.3910卷基本相同[60]。
2006年,張錫厚主編的《全敦煌詩》,收錄了幾乎所有可被歸入“敦煌詩歌”的作品。該書不僅在校記中對詩歌的諸家校勘成果做了細緻考辨,而且詳細記述了詩歌的抄寫存佚狀況和詩歌寫卷的寫本形態,是目前輯錄規模最大、最為齊備的敦煌詩歌總集[61]。然而,該書的不足之處在於,收錄的範圍過於寬泛,甚至於曲子詞、俚曲小調、兒郎偉、詩體勸善文、邈真讚等,也一併被收入。
2011年,張新朋《敦煌詩賦殘片拾遺》一文,對Дx.10740號寫卷中的五件《秦婦吟》殘片作了排序,並成功將其與Дx.4758 綴合[62]。同年,張湧泉對先前發表的《敦煌寫本〈秦婦吟〉匯校》作了修訂,並將S.692、杏雨書屋藏羽57R作了綴合[63]。
2015年,汪泛舟在《敦煌詩解讀》中,分“回歸與正統詩”“佛教與民族和解詩”“佛教與濟人苦難詩”“道教與學閑詩”“其他別體詩”等章節,選收一些文人詩歌,並進行校錄與解讀[64]。
同年,田衛衛在《〈秦婦吟〉之敦煌傳播新探——學仕郎、學校與詩學教育》中,根據《秦婦吟》寫本的題記,梳理了《秦婦吟》在敦煌地區的傳播情況,分析其作為教育內容進行傳播的範圍和原因[65]。該文認為,敦煌的學校教育,促進了《秦婦吟》在敦煌地區的傳播;當《秦婦吟》傳入敦煌以後,首先成為學士郎群體的抄寫對象,在學校範圍內廣為傳播;此後,其流傳範圍才不斷向校外擴散,甚至代代相傳。
2017年,蘭州大學張利亞的博士學位論文《唐五代敦煌詩歌寫本及其傳播、接受》,對敦煌詩歌寫本的抄寫人、敦煌詩歌寫本傳播的載體、敦煌詩歌寫本的主要傳播者,以及敦煌地區對唐詩的接受等問題作了系統考察。該文認為,唐五代時期,敦煌民間抄寫人已經開始有詩歌體裁和題材的模糊分類意識;驛館題壁、金石碑刻、書法字帖、酒瓶類瓷器,都有可能是唐詩傳入敦煌的載體;僧侶、使者,是敦煌詩歌寫本的最主要傳播者;敦煌本地人士對於律詩創作的學習,為敦煌地區對唐詩的接受提供了文化土壤。該文的一些觀點,頗具啟發性。
2018年,伏俊璉在《寫本時期文學作品的結集——以敦煌寫本Дx.3871+P.2555 為例》中,從寫本時期文學作品結集的角度,對Дx.3871+P.2555進行考察。該文認為,P.2555正面抄寫的59首“陷蕃詩”,是毛押牙根據自己的痛苦經歷創作的;Дx.3871+P.2555 寫本是毛押牙陷蕃歸來後結集的產物,毛押牙是在借用Дx.3871+P.2555 寫本中的不同作品,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緒[66]。
敦煌文人詩歌作品,其文學價值或許不高,但歷史、文化意義巨大。經過一百一十餘年的不懈努力,在敦煌文人詩歌研究領域,前賢時彥已經取得了豐碩成果。“中古時期敦煌文人詩歌傳播研究”這一課題,雖然已有學者觸及,但不夠全面系統,實有深入拓進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