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徽商,纵横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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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盐商第一 四大太监

汪汝谦头戴逍遥巾,身穿一袭苏绣的丝绸锦袍,颔下留着精心修剪的胡须,看上去虽然上了些年纪,至少四十多了,但卖相看上去却还不错,身材也没有太大发福走样。

若是放在江河那个年代,汪汝谦肯定要被许多小女生送个中年帅大叔的标签。尤其汪汝谦还是徽商巨富,放在后世更是成功企业家。

做为目前徽商家族中排名第一的大族,汪家自然也是早已进入了大明盐业。并且踏入盐业的时间非常早,在明宪宗时期的成化年间就已经开始了。

其实他们江家踏入盐业的时间更早,早在太祖朝时,开中法正式施行不久,江家就响应朝廷号召,开始组织人手往边关运粮了。甚至当年也曾在九边之地开荒招民进行商屯,就地屯田种粮。

但可惜终究因为地利之故,在那边人生地不熟,竟争不过边关附近的山陕商人,所以最终以失败告终,被迫退出了这行。

最后核算下来,不但没挣了钱,反而还赔了一部分,以当时江家的体量而言,也算是有些伤筋动骨。

江家在这件事上的失败,也等于是为徽商们率先踩了雷。当时已经参与的也都跟着纷纷退出,还未参与的立即就此打住。

因为最初在这件事上受了挫,所以直到明中期弘治年间,当时的户部尚书徽人叶淇改革盐法,由纳粮运边改为纳银运仓,把开中法改为开中折色法后,江家才终于开始花钱买盐引,重新踏入这行。

但开中折色法虽然是在弘治年间才正式明文施行,可早在前朝的宪宗成化年间,就已经存在有事实上的折色纳银。

汪家正是在成化年间,最早参与折色纳银进入盐业的。据说汪家当时是搭上了宪宗皇帝身边的亲信宦官,大太监汪直的关系。

这个汪直可不是后来嘉靖年间那个出身徽州的大海盗汪直,而是

与明英宗时期王振、明武宗时期刘瑾、以及现在天启朝的魏忠贤并称为明朝四大太监的汪直。

这个汪直也是电影《龙门飞甲》里厂花雨化田公公的原型,在宪宗朝出任西厂提督,力压东厂与锦衣卫,权势滔天。

那句电影里的台词,“东厂管得了的我要管,东厂管不了的我也要管”,正是历史上汪直真正的体现。

而且在明朝的这四大太监里,汪直的评价也最好,后来还曾做为监军长期戍边,驻守大同,并且曾亲自率兵杀敌,立有军功,最后也得以善终,安享晚年。

这个汪直与后来的大海盗汪直确实是同名同姓,不过这位西厂提督却并不是徽州人,甚至根本不是汉人。

汪直是少数民族中的瑶族人,成化初年,兵部侍郎、右佥都御史韩雍平定大藤峡“瑶乱”,然后将俘虏的一部分瑶族幼童送入宫中,阉割后充当内宦,汪直正是其中之一。

不过汪直虽然不是徽州人,甚至不是汉人,但既然都姓汪,也有可能五百年前是一家,反正当时徽商中的汪家便千方百计攀上了汪直这棵大树,走通了其门路。

汪直也可能是看在同姓的关系上,对当时的汪家多有照顾,再加上后来汪直被派往大同戍边,也需要钱粮上的支持,所以便帮助汪家开中折色,弄来了盐引,由此进入盐业。

后来嘉靖年间的那个大海盗汪直虽然是出身微州,也是姓汪,但其实并非出身汪家嫡脉。毕竟汪姓本就是歙县大姓,县中姓汪的人实在太多了。

汪直如果真是出身徽商大族中的汪家,也就用不着为了赚钱而南下经商,甚至最后出海走私了。当时的汪家已经是盐商中的大户,单靠盐业就能赚的盆满钵满,哪里会少了一个汪直。

只能说他确实是姓汪,并且同样是徽州府歙县人,但跟徽商汪家却没有太直接的亲属关系。

就像江河前世小时候,他们村中有个在外做生意的大老板,也姓江,但他们两家却并没亲戚关系,所以人家江大老板有钱,并不代表他们家也有钱。

而且就算真是亲戚,人家也没有凭白无故给他分钱的道理,只能说有机会跟着人去做事,有了同样赚钱的门路。

其实在他那个时代,大部分乡下村子里,同姓的人都很多,这跟以前的宗族聚居分不开。早些时候,也肯定是同宗同族。但几代下来后,关系自然就疏远了,只能算同乡,算不上是亲戚了。

大海盗汪直在做了海盗后,也曾改名王直,显然是不想给自己原本的姓氏抹黑。而且他在日本割地称王后,还自称徽王,可见乡族观念还是很深的。

江家是在开中折色法于弘治年间正式实施后,方才重新踏入盐业的,但等江家开始跟进时,入局却是已经有些晚了。所以如今在盐业中所占的份额,已是远不如汪、吴、鲍等几家。

再加上江河的父亲又早故,大哥江流又经验还浅,尚不太撑得起来家业,便让江家到他们这一代不免有些势微中落,比不得徽商同乡中的汪、吴、鲍这几家了。

而且自从弘治年间的开中折色法后,到万历年间,盐政又经历过了一次大的改革,从原本的盐引法改为了纲盐法。

在开中折色法的制度下,盐引本身就相当于是钱。所以还是那个老问题,皇亲贵戚、权臣勋贵等纷纷插手其中,奏取盐引,卖给商人牟利。

而当时的皇帝也不知节制,滥放盐引,导致盐引积压过多,可盐场中的盐户却来不及生产,让商人们有盐引也从盐场中领不出盐,产能完全跟不上,导致官方拖欠盐商积引过多。

有引无盐,盐商们再买盐引的积极性就不高了,盐税也跟着随之大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障税收与财政,万历四十五年,当时的户部主事袁世振上书改革盐政,实行了纲盐法。

改革的重点是“确立窝本,疏通积引”。朝廷把持有盐引的商人划分为十纲,每年对其中一纲的旧引支盐。也就是大致把全年的食盐份额分为十份,编制十个册子,每册称为一纲,全交由商人承包。

原本的盐业是农产,官收,官销,而纲盐法的改革,则是把盐的产、运、销等,全部交给商人去承包解决。

商人们为了多产盐,便开始主动研究提升技术,再加上对盐户的相应奖励机制,从而开始增加产量。

原来的盐户们等于是国营,每年产多少盐,有个大致的定额,够了就不多产了,拿的也等于是死工资,不管干多干少,都是那份钱。

但改成承包给盐商们私营后,盐产量与奖金挂钩,干的多就挣的多,积极性自然就立即提升了起来。

朝廷放弃官营后,就成了专门卖盐引收税,也从而解决了税收与财政问题。

纲盐法改革后,朝廷按纲编册,登记了商人姓名及持有的旧盐引数量。这种纲册被称为“窝本”,入纲的商人领有“窝本”。纲册上没有名字、没有领到“窝本”的,就没有资格领取盐引。

而凡能入纲的,必是资本雄厚或背景深厚的大盐商。所以纲盐法改革后,也更加促使了大盐商们对行业的垄断,并把触角深入探到了盐业的产、运、销等所有上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