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绩效管理:为中小银行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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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权限和流程

为了建立健全战略绩效管理体系,除了要有完善的战略绩效管理组织架构,还要有完善的工作流程及议事规则,具体可从工作权限和工作流程两方面进行建设。战略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地在战委会,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地在绩效委员会,因此如未特殊说明,以下工作流程同时适用于战委会和绩效委员会。

一、工作权限

作为战委会或者绩效委员会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质询权:有权对战委会/绩效委员会审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建议权:有权对战委会/绩效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知情权:可要求本行相关部门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资料,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协助委员会做好工作。

(二)义务

·按时出席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

·秉公办事、勤勉尽责,按照审议程序进行审议,独立做出判断。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本行相关信息、会议审议结果等,在尚未公开时,做好保密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组织会议流程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若主任委员不能出席会议,可由其委托一位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事项由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审核后提出,报主任委员确定。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召开会议,应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全体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提前向联系人确认是否参加会议。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不能出席的,须向主任委员请假。若本人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委员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请假单、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应于会议召开前送交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若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则视为不能履行其职权,绩效考核委员会应当建议对其予以撤换。

(二)会议召开流程

·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会议的列席情况,缺席人员需履行请假手续,由战委会/绩效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向主任委员报告。会议期间,审议事项涉及的人员需对审议事项的背景及其他必要信息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会议期间,具体发言顺序由主持人指定。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应当充分保证与会委员和列席人员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会议审议事项经过充分讨论,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会后执行流程

·战委会/绩效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督办、检查各项审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特殊说明:由于战委会会议可能与董事会会议共同召开,若两者出现议事规则冲突时,冲突内容以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准。

·档案管理。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纪要由主任委员签发,每次会议结束后,战委会/绩效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及时完成会议纪要的撰写、印制、分发、留档等工作。战委会/绩效委员会会议档案由日常办事机构保存,战委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绩效委员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