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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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中国几千年来各朝各代、各个时期的统治者立法立官行法,经世治民,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是举世公认的。通过了解和掌握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从而来总结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以做到“古为今用”,使学生能够把握中国传统法制的本质和演变规律,并了解古代法制对现代法制建设的影响和制约,从而认识中国法制发展的必由之路,最终为推动中国社会法治建设的进程做出贡献。学好法制史能够更好地领会和贯彻现行法律,也会更清楚了解现代法律的不足与弊端,以及如何解决现行法律中的不足与弊端,更好地完善现行法律。

第二,充分认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足,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历史的发展是一个不间断的链条。今天的文化,今天的法律,无不是从昨天发展过来的,要学好今天的法律,就必须寻根溯源,了解历史上的法制状况。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数千年社会实践的成果,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具有“不得不然”的历史合理性,但是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优性遗产指在当时及对后世产生积极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和无神论精神。如同其他古老民族一样,中华民族也经历了神权主宰的时代。但是,这个时代为期不长。法律实践活动的主旋律不是神权、神判法,而是无神论精神。古人在遇到疑难案件时依靠独立思考而拒绝祈求神助。这就形成中国古时发达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和法律艺术;

其次是“成文法”和判例制度相结合的“混合法”样式,古人既承认成文法典的作用,又看到它的缺欠,故而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人”和“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正如明代丘所言:“法者存其大纲,而其出入变化固将付之于人。”“成文法”与判例制度相结合的“混合法”正是在这种见解的基础上形成的。“混合法”是法律实践活动内在规律性的反映。

劣性遗产指在当时及对后世产生消极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亲亲”“尊尊”的差异性精神。在这种精神支配下,个人的权利和价值被忽视,社会的整体利益成了茫然的存在物,帝王、官吏、家族首长的特权却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个人与社会的联系被截断了,国家难以获得欣欣向荣和自我更新的力量;

其次是重狱轻讼的专制主义色彩。重狱即重视刑法或刑罚严酷,其中最突出的是刑讯制度和黑暗的狱政。轻讼即轻视“民事”诉讼,这是古代私有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重狱轻讼的目的在于维护专制皇权、宗法秩序和自然经济。

参考文献

1.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范忠信:《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马作武主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概念。

2.理解中国传统法律的产生、发展、衰败情况。

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有哪些。

4.学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意义有哪些。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318页。

(2)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页。

(3) 庄锡昌等:《多维视野中的文化理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页。

(4)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655-656页。

(5) 庞朴:《文化结构与近代中国》,《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

(6) 袁伟时:《文化与中国转型》,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0-221页。

(7)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7-41页。

(8) 付子堂主编:《法理学进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272-274页。

(9) 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4页。

(10) 陈晓枫主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17页。

(11) 马作武主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12) 公丕祥:《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13) 汤唯等:《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本土资源的法理透视》,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14) L.Friedman.“Legal Cultur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aw and Society Review,6, 1969, p.34.

(15)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1-232页。

(16) 梁治平:《法律史的视界:方法、旨趣与范式》,《中国文化》2002年第19、20期。

(17) 梁治平:《法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6页。

(18) 高鸿钧:《法律文化的语义、语境及其中国问题》,《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

(19)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240页。

(20) 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7页。

(21) 《汉书·张释之传》。

(22) 《汉书·张释之传》。

(23) 《后汉书·董宣传》。

(24) 《贞观政要·公平》。

(25) 《隋书·刑法志》。

(26) 《汉书·贾谊传》。

(27)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97-98页。

(28) [日]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0-46页。

(29) 公丕祥主编:《民俗习惯司法运用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10-111页。

(30)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50页。

(31) 李贵连:《法治是什么——从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4-65页。

(32) [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113页。

(33) 范忠信:《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