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网络社会的起源、发展和性质
一、网络社会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电子计算机和微电子技术快速发展,为个人微型计算机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发展和普及奠定了基础;电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后来的高速信息网络做好了技术准备。美国1969年始建ARPANET,起初用于军事和研究目的,成为现代互联网的起源,其诸多核心技术到今天仍然持续发挥着基础作用。经过长期的发展,民用互联网逐渐分离出来,经过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互联网工程工作小组的建立和互联网协会的成立,当代互联网的基础逐渐建立起来。随着www和网页浏览器的诞生,互联网面向一般使用者的易用性得到了大幅提升,日益深入人们的日常交往和传播,从科研工具逐渐向一般沟通、娱乐消费等广阔领域扩展。
对信息和表达自由的需要,使得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不仅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获得了强大的经济动力,而且在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取得了坚实的社会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国科学界为了连入世界互联网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随着互联网的民用,一般人对网络的使用权也日益开始重视。诸多欧洲国家将互联网的使用纳入信息自由等基本人权框架中;2003年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声明提出,“任何人、任何地方都应该有参与的机会且没人应被排除在信息社会提供的便利之外”。
互联网的普遍应用,反过来又进一步加速了信息的无边界、低成本流通,其匿名性和实时性的特征,不断加深人们“数字化生存”的程度。随着Web 2.0“用户产生内容”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日益成为现代人重要乃至主要的信息获取、意见表达和观点交流的工具,从而深刻地形塑着当代社会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方式。交流的越发普遍,自由的日益扩展,使得个人表达的方式空前丰富。随着互联网成为全民信息平台,其普及程度也不断加深。到2015年,全球网民数量达到32亿,中国网民的数量超过6.68亿,[13]半数人类已经接入和使用互联网。在中国,大专以上学历的人群基本都成为网民,考虑到互联网使用的经济和技术门槛不断降低,未来不使用互联网的人群将主要局限在各项发展指标都不高的不发达地区和特殊人群。
网络作为虚拟的信息交流空间,其互动空间和共同社区也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相对诸多传统的需要沟通和合作的领域,具备许多竞争方面的优势,甚至使得跨区域协作和超空间交流得以实现,网络商务、网络新闻、网络娱乐、网络通信、网络出版等方式日益挑战和取代传统的工作、学习、娱乐方式。网络的全球互通,将资本全球扩张带来的生产和消费全球化推向了新的高峰,各国、各地区分散状态被彻底改变,资本主义全球化“时空压缩”的能力发挥到极致,人类社会成为即时连接的时空整体初步成为可能。这也就意味着网络社会作为信息化社会在当代的最重要表征,不仅仅是互联网发挥重大作用的一种譬喻,而且是人类社会的形态逐渐发生新的演化的准确描述。
由于网络发展与社会形态之间趋于密切和交融的关系,我们今天对“网络社会”概念的使用实际上具有了两重面向,其一是作为网络技术的产物来说的,即网络影响下的、基于或依赖互联网的新生的社会形式和社会空间(如所谓“赛博空间”,Cyberspace),可以称之为“互联网社会”(In-ternet Society,或者Cyber Society);其二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已经正在并日益改变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组织和交往形式,使得人们共同体的互动日益具有扁平化、碎片化的新的性质和特点,这种性质和特点往往受惠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但已经日益成为信息化社会存在的整体现实状态,从而不再局限于互联网正在应用的领域,我们可以理解为“网络化的社会”(Network Society)。
直观来看,互联网的使用带来的社会交往空间和互动形式的丰富,使得传统的单一现实社会产生了其在“赛博空间”的延伸——互联网社会或Cyber Society;但在“网络社会”概念的形成和使用过程中,学者往往从更加宏大的社会变迁角度出发,探讨网络化的社会整体变迁、整体形态。由于社会学家的这一雄心壮志,他们描述的对象往往是更加宽广的一个范围,从而构成了网络社会概念的最宏观意涵。
最初使用“网络社会”这样概念的是荷兰社会学家狄杰克(Jan van Dijk)。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网络社会”不同,狄杰克在1991年首先提出所谓“网络社会”的“网络”,指的是沟通和运输工具不断发达、点对点互动日益频繁而形成的抽象“网络”。这种网络将颠覆过去的垂直或水平的社会结构,使其基础转化为点与点的联结“网络”。现在来看,狄杰克所谓的“网络社会”和我们今天谈论的“网络社会”概念有一定的出入,其中“互联网”的因素,在其研究的时代尚不突出。但实际上“网络社会”的研究者们在20世纪90年代信息技术革命高歌猛进的前夜,对社会发展和变化趋势的认知实际上不谋而合。
今天学界主流使用的“网络社会”概念,成形于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做出的论述。卡斯特在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的黎明时期,就敏锐地发现和指出,尽管互联网起初只是学术和科研工具,但它带来的信息自由沟通和表达的变迁将会成为塑造信息时代社会和经济基本形态的骨架和核心。作为长期研究城市和复杂信息系统的学者,卡斯特发现,资本主义的新世纪转型集中地体现在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形态转变上,“没有技术工具,社会不能够被理解和描述”,而新的技术恰恰以网络和自我的辩证对立的方式,改变了社会发展的基础,从而重新描述了社会的组成和组织形式。
卡斯特在“网络社会三部曲”[14]中指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广泛技术革新,特别是计算和电信技术的集中突破,与过去的技术革命的演化形式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它并非一种累加的进化,而是灵活的、普遍渗透的、整合的和反身的发展模式;它和全球化新经济之间的内在相互呼应和相互驱动,成为网络范式主导世纪末主要社会、经济和政治转变的基础。信息之于信息革命犹如能源之于旧工业革命,而“作为一种社会历史趋势,信息时代占支配地位的功能和过程均是围绕网络逐渐构成的。”网络范式对社会的再结构化使得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成为社会新的形态和新的模式的准确描述,而这种新的模式就表现为经济行为的全球化、组织形式的网络化、工作方式的灵活化、职业结构的两极化。
随着互联网在新世纪的广泛使用和深刻影响,我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网络社会”一词,来描述网络技术发展和影响下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变迁。由于概念引进、侧重方面的差异,对“网络社会”的前述两种理解实际上处于相互交缠、我中有你的状态;由于互联网社会日益成为信息化社会形态的组成部分和日常表现,我们对社会变迁的理解又不可能仅仅着眼于“网络社会”的一种含义,同时完全排除另一种含义的使用。有学者指出,对Network Society和Cyber Society的这种混用可能会带来问题,导致在研究网络空间时误用了信息化社会结构方面的理论,或者把网络空间中的理论和成果随意推广到网络社会的整体中去。这更要求我们在理解和使用“网络社会”概念时,准确和谨慎地把握理论思考和实践探寻所适用的对象。
在考虑到网络社会的狭义和广义两重含义的情况下,掌握网络社会的性质、功能和影响,不能脱离网络技术在信息社会变迁中扮演的根本角色。针对网络社会的属性,显然存在不同的几种视角:其一是着眼于Internet Society基于互联网虚拟空间的起源和特性,严格地将网络社会看作和现实社会相对独立、有着显著界限和不同的虚拟社会,从而具有一系列虚拟空间的匿名性等特点赋予的天然差异。其二则着眼于Internet So-ciety承载的互动主体同样且首先存在于现实社会这一客观现实,将网络社会看作现实社会的成员活动在虚拟空间的自然延伸,否定网络社会的独立性,仅仅将其视为现实社会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与这两种视角相对的第三种综合性视角,则强调网络社会既不是现实社会的简单镜像,也不是独立于现实之外的虚拟之物,而是作为现实主体和虚拟空间构成的连续统一体的特殊存在。显而易见,如果我们辩证地看待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关系,将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延续一面和独立一面共同纳入我们对网络社会的认识和研究,就必须从网络社会对整个社会过程的影响和改造出发,考虑它在资本主义全球化时代对从社会大生产到上层建筑变迁的整个根本过程中发生的影响。
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的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不同时期扮演着动态的和变化的角色,生产要素的种类和重要性也就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我们已经从历史唯物主义中知道,技术在生产力的发展和变迁中产生的革命性作用,最终作用于上层建筑。从网络的发展到网络社会概念的发展,期间的差异则昭示了互联网作为技术和技术载体的一种,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种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定量过程中的重要性是动态变化、有所差异的,这一发展过程也伴随着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在亚当·斯密时代,经济学家结合早期工业的现实,一般将劳动、资本和土地中的一项或几项视为生产要素。随着近代工业的复杂化、系统化,19世纪末,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将组织和管理纳入主要生产要素之列;战后以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增长理论,进一步将技术进步视为主要的生产要素。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信息等数据也日益在社会化生产中扮演基础要素的作用。
网络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将多个重要的生产要素熔接在一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信息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和主要成果;借助互联网技术和数字载体的发展,知识、信息扩展和复制的速度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普及,互联网技术也日益融入组织和管理的过程,乃至为产业链的高度细分、高度专业化和高度复杂化提供了更加深入的可能。新科技革命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革命的内涵,共同造就了网络技术的这一特殊地位,它既是现代生产过程中新崛起的要素,同时又成为其他要素在当代发挥作用的关键媒介,而且能够和其他要素发挥乘数效应。
我们今天热议的“互联网+”,描述的正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在实体工业领域,工业信息系统成为复杂协作和供应链条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商业和服务业领域,基于互联网的数据统计和服务平台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和调配,成为细分市场得以产生经济效益、贡献巨大需求的前提;商业云服务和大数据技术成为涵盖一般工作和日常生活的背景性基础设施,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社会运行的方式和资源调配的模式。因此,网络技术不仅是社会化大生产中的技术要素,而且是知识和信息要素的重要载体;不仅和其他生产要素之间产生同一层面的互动和加成关系,而且成为当下组织资源、调配要素的重要方式,是管理要素的要素。这和信息社会、网络社会、网络时代等各有侧重的现代概念相互影响,在日常使用中难以区分、异曲同工。因而,我们看待网络社会,就不能从具体的某一种狭义理解出发,完全作客体化、工具化的理解,而是必须意识到它具有工具、要素、资源的多重面向,而它的运用和实现也已经深深嵌入作为我们实践背景的当代社会本身,将它作为我们当下身处的历史的、空间的整体状态来认知和适应。
二、网络社会的地位和性质
网络社会的发展,是新科技革命作用下的工具理性和全球化的新高峰。资本主义在近代和现代史上的巨大革命作用,在于其对社会生产力的空前激发,“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这种扩张导致了技术革命、工具理性与社会生产力在相互强烈互动的作用下不断发展,将自然从被崇拜的对象客体化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践对象,具体表现为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二战”后从计算机到个人计算机、从早期电信技术到高速移动通信的广泛技术发展,为网络社会提供了个人计算机和廉价通信网络两大前提。在此基础上,万维网、移动通信等具体承载和支持网络社会产生和发展的技术进步应运而生,网络社会才成其为可能。
作为人类社会运作的组成部分,技术的作用超出了诸多其他元素。围绕技术本身及其使用存在着包括文化、艺术、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在内的一整个复杂系统,即凯文·凯利(Kevin Kelly)所谓的Technium(或译为“技术元素”),由于一般规律的客观性,其进化和扩展并不能以技术的个别研究者和使用者的个体意志为转移,一旦开始就不可遏止。
作为新科技革命的技术核心,网络和网络社会不能背离这样的规则。更进一步地说,资本的发展形态和扩张本性,最终必然导向无处不在的商品交换和跨越传统边界的世界市场和普遍交往,也即以跨国公司和经济全球化为突出特征的当代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和信息的全球化,既是催生网络和网络社会的不竭动力,也是网络和网络社会发展不断刺激和促进的当代趋势,日益造成一个普遍、密切、频繁、时刻相互联系的世界。
网络技术和在此基础上发展和演变的网络社会,以及作为其表现形式的全球互联网发展,本身就是适应人类近代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互联网的发展方式和同期的资本主义社会变迁同分异构,和发达市民社会相形相生,客观上促进政治的民主化、法制的规范化、价值观的自由化、教育的普及化和一般社会结构的扁平—离散化,在特定历史时期扮演着促进个体自由、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角色,成为当代资本主义文明的骄子和宠儿。即使是较为理想主义、宣扬网络社会和网络空间独立的思潮,其理念、主张也和资本主义世界的当代发展,特别是后现代思潮和全球化时代的个体表达之间有着明显的延续性。
“工业世界的政府们,你们这些令人生厌的铁血巨人们,我来自网络世界——一个崭新的心灵家园。作为未来的代言人,我代表未来,要求过去的你们别管我们。在我们这里,你们并不受欢迎。在我们聚集的地方,你们没有主权。”……“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世界,在那里,所有的人都可加入,不存在因种族、经济实力、武力或出生地点产生的特权或偏见。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世界,在那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表达他们的信仰而不用害怕被强迫保持沉默或顺从,不论这种信仰是多么的奇特。你们关于财产、表达、身份、迁徙的法律概念及其情境对我们均不适用。所有的这些概念都基于物质实体,而我们这里并不存在物质实体。”[15]
巴洛的网络社会理想主义,看似摒弃了思想、财产、表达、身份、迁徙等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元素,强调新的人类“自由”,但这些自由和权利的观念恰恰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发展而形成和强化的,这些传统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削弱或发生内涵的转变。这些观念及其表达,正是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必然带来的“副产品”。
作为新千年社会形态发展和转变的中心范式,网络社会既深刻改变和改造社会的传统形态,又必然继承和催化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与当代资本主义的深入互动和交融,使得网络与网络社会中同样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其中的人们也不能摆脱异化的命运。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同样具有阶级性,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和广义生产资料的信息技术,同样面临着“数字鸿沟”和信息壁垒,无法根本解决资本的不平等和社会的两极分化。在发展中国家,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在信息社会张力尤为突出、发展尤为迅速、后果尤为激烈,成为现代化问题和冲突的“推进器”。2010年起的所谓“阿拉伯之春”中,中东和北非政局的剧烈变动固然根植于长久的政治和经济矛盾,但互联网舆论空间在这一系列快速连锁的动荡和崩溃中发挥的作用,已经初现威力,带来的社会变化甚至逐渐超出人们的预期,演化成长期的动荡不安。
网络社会造就了信息主体高度聚集、信息内容实时交换、信息形态持续变化的赛博空间,为不同阶层和群体的观念冲突和利益碰撞提供了矛盾和冲突的“燃烧室”。
在当代中国特定的发展阶段背景下,经济现代化和社会信息化同步发生,网络舆论对当代中国社会进程的深入参与远远超过其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扮演的同类角色,甚至也超过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深化改革过程中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扩大开放过程中世界新自由主义的兴盛,无不加剧了网络社会中矛盾和冲突话语的酝酿、形成、发生和扩散,网络空间往往成为“第一现场”,贯穿舆论关注和社会关切的始终,贯穿现实社会重大事件的始终,并对其演化进程发挥不可忽略的复杂作用。
更进一步讲,从全球互联网到网络社会、从技术催化到社会形态的变化,实际上体现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对立统一和意识形态变迁之间的关系,呈现的是社会根本性质发展和变迁的辩证过程。显而易见,发展变化不过二三十年、全球扩散时间则更短的当代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产物、新的生产力表现方式,并不像过去的社会变迁那样从原有的社会习惯、规范和文化传统中大量继承监管机制和治理传统,而是一场“旧制度”不时缺席的“大革命”。在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滋养下,当代网络社会的基础——当代网络,长时间处于丛林状态和“霍布斯战争”中,人们个体自我保全、占据资源、争夺利益的本性以毫无制约的形式暴露出来,其中诞生的网络攻击、欺诈、暴力、窥视及其在当下制度进步中演变出的更加隐秘但同样无情和有效的形式,将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长期相伴,与其说是头顶的“乌云”,毋宁说是孪生的“恶之花”。
尽管在世界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互联网的治理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初具规模的法律文件和指导规范,但这些应对总体来说,不过是现实法律和价值伦理在互联网领域中的自然延伸,并没有超越国家安全、诈骗、色情、版权和其他人身权利的传统规范所在的层次,是传统越轨控制的网络社会形式,并不能真正涵盖甚至不能预警网络社会中新的危险。通过分布式的信息收集、传播和发放方式,诸多互联网失范行为从技术上虽能治理,但难以根除;在高度匿名、分散化的社区组织和典型的陌生人互动等因素中一个或多个的影响下,家庭、社区等作为传统价值的承载和再生产单位不仅不能充分发挥规训作用,而且不能了解和控制个体的行动。在这种事实上的放任实验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一切坚固的东西如今更加容易烟消云散。由于过去的秩序、法则和观念载体的削弱,其效果随之衰减,使得社会生活所受到的冲击和巨变远远不止于那些积极的、中性的方面。
作为资本和理性双重逻辑推动的产物,网络社会和政治民主化、法律规范化和信仰/伦理的自由化高度兼容、相互促进。这些趋势极大地解放了个体精神,为个体一定范围和程度的自由提供了空间,但也加速了社会传统与伦理的消解和破坏。尽管技术的发展具有中立性,但任何技术的运用都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实践中,掌握于具体的、特定的人手里,也必然受到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缺陷和问题的制约、传染和影响。恰恰是由于网络社会虽非现实社会,但又存在与现实人类社会中的特点,它才能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反过来激化和促进人类本性中反文明、反伦理、反社会的因素。
技术的中立性,使得技术使用的后果具有二重性:资本使得“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的过程,同样发生在其当代产物——网络社会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全球性的网络社会的发展早于超越特定民族、地域、社区的全球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网络社会扩张中人类的盲目和非理性就陷入了破而不立、无限扩大、野蛮循环的风险之中。
网络社会的发展看似为个体自由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但由于在网络社会中,主体的实践活动与客观条件发生了分离,主体的独立存在也面临着威胁。当个体在与其他个体存在密切的互动和更为依赖的关系时,特别是社会整合和分工的趋势不断加强时,人类个体的独立性也在不断下降。如果说工业时代的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只是削弱了人类个体独立存活和发展的能力,相对于人们获取资源、接受教育机会的增加来说利大于弊,那么在后工业时代网络社会信息、舆论瞬息可达,个体思考时时刻刻受到他人影响的情况下,社会意识对个体意识的速成和建构作用空前加强。在工业时代,人类个体被束缚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分工链条中,无法脱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此才无休止地浸淫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中,成为工具性的、客体性的、附属性的角色而无法自拔,陷入不可避免的异化命运;而在后工业时代的网络社会,个体从接受教育、进行娱乐到从事工作、了解世界的整个过程中都难以须臾脱离互联网。爆炸式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的一切弊病,如信息过剩和虚假内容,都将对作为网络社会成员的人类个体的独立思考和独立人格产生严峻的挑战。
进而言之,由于网络社会的发展和影响日益具有强大的市场推动力和社会自主演化的因素,其风险和威胁增长的速度早已超过互联网技术本身发展过程带来技术和伦理挑战的速度;网络社会的真实存在,使得计算机技术专家、网络工程专家、网络安全专家并不能了解和控制它在社会层面的风险和威胁。这样,不成熟的网络沟通可能在人们普遍适应和了解健康的网络沟通方式之前冲击和切断传统交互媒介,不成熟的网络学习可能在人们普遍把握和掌控好外部查询工具和人脑深度思考的平衡和互动关系之前瓦解原有的创造性思考环境。人类文明息息相关的多种高级生理或心理活动和高级交往逻辑,其未来命运有可能完全被外于人类本身的技术及其后果的自然演化所左右,而任一个体的思考和意识却无法超越与其全部经历和体验深入互嵌、互构的网络时代的大众意识,使得网络社会的主体——人类对自身文明的未来和能动性参与陷入全面的失控。[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