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马红俊逛窑子,而他凤求凰!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李长歌的脑海中,缥缈虚幻的声音继续响彻。
李长歌顿时明悟。
他正是在生死之间,坚守本心,才得到了体内凤凰血脉的认可。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觉醒了他的第二武魂。
当武魂虚影浮现在李长歌脑海的时候,李长歌的神色极其复杂。
御剑飞行,剑鸣化凤!
那可是剑仙啊!
为求所爱,踏破碧落黄泉的狠人!
这位剑仙的实力,放在斗罗大陆的话,即便是神界诸神都比不了。
在斗罗大陆,人形武魂,极其罕见。在此之前,最为著名的就是武魂殿的六翼天使武魂了。可跟真正的剑仙比起来,六翼天使都不够看。
恰在此时,李长歌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门功法。
【凤鸣九霄剑诀】
以情入道、以酒炼心。
剑诀修炼到极致,可成剑仙之体。
一念之间,有凤来仪,万剑归宗。
“这是……”
剑诀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魂技,在这片大陆上完全可以归类于自创魂技。总计分为十重境界。
修炼至尽头,可成就至高剑仙之体,便是真仙也可斩杀。
这意味着,李长歌可以完全无视斗罗大陆的神祇传承,走出自己的路。
凤鸣九霄剑诀就是他的剑仙传承,与斗罗大陆的神王传承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突破这剑诀的十重境界,对他来说就相当于他的神之十考了。
“竟然如此强大吗?有点意思。”李长歌喃喃自语。
李长歌还注意到,和一般的人形武魂不一样,凤求凰还带给他一柄剑和一个酒壶——武魂自带的凤鸣剑和赤霄壶。
凤鸣剑乃至高仙剑,自不用多说。
赤霄壶是一种强大法器,可将世间能量炼化为酒,化为精纯能量供他修炼。
身随心动,李长歌催动魂力,凤鸣剑和赤霄壶竟在刹那间凝为实体。
周身天地元力被牵引,被吸入赤霄壶中,化作精纯的美酒。
浓郁的酒香飘扬,李长歌忍不住抿了一口酒。
一种奇异的感触,袭上心头。
美酒的香味刺激着他的全身细胞,李长歌直接就爱上了。
“以酒入道!以酒养剑!”
“这就是我的道吗?”
“快哉快哉!”
月色下,少年身影翩若惊鸿。
寒风呼啸,李长歌的眼神却渐渐清明。
脑海中,浮现出剑诀的内容。
他手腕一抖,剑锋震颤,竟发出清悦的凤鸣声。
剑光如电,在暮色中划出璀璨的弧线。他的身形歪斜,似倒非倒,可剑招却凌厉至极,每一剑都带着三点醉意,七点仙气,十分杀气。
酒越喝越多,剑越来越快。
剑光化作一只只虚幻的白凤振翅掠过。
白金色的霞光,铺满了方圆百米,如梦如幻。
李长歌的先天魂力,也在此时不断的攀升。
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他的先天魂力,竟是在这一刻得以补全。
感受到体内翻涌的魂力,李长歌唇角挑起,俊美的脸上神采飞扬。
“哈哈哈哈。”
李长歌右手执剑,左手拿酒,肆意大笑。
“凤兮凤兮,非梧桐不栖。”
若没有当初的我坚持本心,也便不会有这样的造化。
或许,这就是上天给他的考验吧。若是他选择和马红俊一样荤素不忌,那他大概也无法觉醒这个武魂。
“凤求凰吗?我明白了。”李长歌似有所悟。
对于凤凰这种种族而言,凤与凰,一雄一雌。
至于凤求凰,顾名思义……
那么,谁又是他的命中注定呢?
她?亦或是她们?
但不管如何,他终于找寻到了一条与马红俊截然不同的路。
马红俊逛窑子,而他凤求凰!
路子走窄了啊,红俊!
这一刻,李长歌笑容变得绚烂。
他不止觉醒了凤求凰这个强大的人形法相武魂,拥有了凤鸣剑和赤霄壶。他还找到了属于他的道。
男儿来世上走一遭,本就该有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至高追求。
若无欲望,奋斗的意义何在?
欲望从来不是贬义词,无法控制的欲望才是!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李长歌明白,自己该离开了。
他要遨游大陆,寻找他的挚爱,然后琴瑟和鸣,届时邪火的问题自然不再是问题。
收拾好为数不多的行李,李长歌一把火将茅草屋烧得一干二净。
他需要先去获取一个魂环,成为魂师就能在武魂殿领取月俸。
不得不说,武魂殿对魂师的福利待遇很好。这大概是平民魂师最幸福的时代了。
即便他只有六岁,可只要他获取了一个魂环,他每个月就能从武魂殿领取一金魂币作为月俸。若是没有这个政策,他还得想办法为生计奔波。
看着眼前的漫天火光,李长歌笑容微微收敛起来。
他抬起头,看向史莱克学院的方向。
“史莱克学院我是不会去的。”
“即便以现在我的天赋,不必为马红俊试药。甚至,说不定还会反过来。但史莱克注定不适合我。”
若时间线向后移六年,或许他会考虑在附近逗留一段时间。六年后,朱竹清这些人都会来史莱克学院。
不过现在还是算了吧。
身为弗兰德亲传弟子,马红俊连去高档会所的钱都没有。
斗罗大陆,天之娇女无数。
他何必自困于方寸之间,像马红俊一样抱着窑姐儿空度光阴。
道不同,不相为谋。
对于史莱克学院的那些人,他也根本不感冒。
……
等到茅屋化为灰烬,两道身影急匆匆的赶来。
“他走了,怎么也不知道跟我们说一声?”
“他走了。以后谁为我试药啊?总不能我自己拿自己做实验吧?”马红俊脸色一变。他没想到李长歌真的这么硬气,直接走了。
邪火凤凰的邪火虽然可以通过女子发泄出来,可终究治标不治本。收徒之后,弗兰德一直在寻找给马红俊治疗的办法。
而李长歌则是他和马红俊计划的实验体。毕竟,总不能让马红俊直接试药吧?要是吃坏了怎么办?
“老师,要不要追回来?”
“他已经走远了。而且追回来也没用。人各有志。就算追回来了,我们也总不能一直守着他吧。”
弗兰德没想到李长歌竟然如此有骨气。
若对方能够挺过这一关,未来成就还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