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得用菌丝让你们忠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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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菌外有个小千金

暖阳正过头顶,格蕾西娅从马车里掀开流苏远远的就看见了山坡下的城镇。

自己被分到的领地。

花鹿镇。

说是镇真是太高看这十来幢的低矮平房,俨然是一个村子,还是不大的村子。

村子的另一侧就是暗精灵大森林。

找出这样偏远的领地安排给自己,看来父亲大人是彻底抛弃了自己。

“格蕾西娅大人,前面就是花鹿镇了,在护送您到了以后我们马上还要返回峡湾城。”

新任护卫队长弗朗西斯骑着马绕到一旁继续说道。

“这里的空气很好,天气也好,对您的身体会有很大帮助。”

“借你吉言了。”

格蕾西娅苦涩的笑道。

原来父亲大人连这些护卫都不打算留给自己。

从高高在上的公爵之女沦为偏远乡村的领主,这差距真叫人无法释怀。

花鹿镇,很美的名字。

也许自己就会在这里孤独的度过余生,再也无法回到生养她的峡湾城。

……

马车驶过泥泞的道路,在一栋带院子的木屋前停了下来。

这就是领主府了。

确实有够寒酸的,护卫队的年轻骑士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峡湾城,马夫们的房子都比这栋领主府要大上一些。

周围早有了凑热闹围观的村民。

“那就是公爵大人千金的马车吗?真豪华,外面金闪闪的不能是金子吧?”

“还千金呢,没听说过峡湾城里的变动吗?”

“什么变动?”

“嘿呀,公爵大人不是丧偶多年吗?前些日子皇帝陛下做媒把公主许配给了他老人家,这老夫人的千金可就不千金咯。”

“难怪来我们这里当领主,这莫不是流放?”

流放?

马车上的格蕾西娅倒是觉得这些村民说的很对,这和流放确实没有区别。

在车里平复了许久心情,确保自己不会哭出来把最后一丝颜面也丢尽的格蕾西娅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村民都安静下来。

无论怎么说,她还是公爵的女儿,是他们的领主。

所以闭上嘴不去谈那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开始争先恐后的往前挤想看看领主大人的容貌。

护卫队上前挡住了村民。

身为偏远地区的人没几个去过峡湾城,自然也没机会见识传闻中峡湾之花的大小姐,这一次可是真真切切的来到了他们面前。

对于这个小地方是难得的大事情。

“格蕾西娅大人万岁!”

“格蕾西娅大人!很高兴您来我们花鹿镇!”

“格蕾西娅大人,能不能和我们讲几句话?”

“格雷西娅大人……”

面对村民们的欢呼,格蕾西娅没有逗留,直接进了所谓的领主府邸。

若是真留下来讲几句,那些护卫队的卫兵怕是回去能把这当做笑话传遍峡湾城。

……

“芙芙,我那边新长出一种伞盖很大的蘑菇,你要不要尝尝?”

顾安趴在她脑袋上用菌丝触手朝外面一指。

这个小姑娘学的很快,堆肥田已经交给了她处理,她还用纸笔列表统计产出,并且对扩大的领地上的空房间和区域做了规划。

总感觉招了个秘书。

顾安想到了别的地方,芙芙一直穿着的是女仆装,要是能搞出一套职场女性OL配上黑丝,那自己确实可以幻视为老板了。

嘿嘿。

可惜咱这条件做不出。

“大人,养分应该用在重要的地方,如果是单纯培育可食用菌子,我们这里用嘴吃饭的就我和格里芬他们,有点多了吧。”

芙芙眼睛向上瞄了一眼低头继续记着《改造笔记》

前些日子她就提出过现在的蛛巢地下城领地作为大本营略显寒酸了点,配不上神通广大的顾安,她想把这里稍微改造一下,至少像是人类能好好生活的地方。

顾安由她去了,作为领导者就不该扫下属的兴。

绿层的木材,地下城四处挖来的石料。

反正有许多空余的劳动力供她驱使。

这些日子寄生的新蜘蛛没有四五百也有二三百只,当然它们都有了新王,紫韵蜘蛛女王统一管理着它们。

身为女王的它肯定优先把脏活累活安排给了这些新的异族蜘蛛。

对此顾安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过分这还算是合理的。

身为菌丝的顾安也不在意居住环境这一说法,刚开始的他还是埋在地里的一缕小丝呢,什么地方没待过。

牛屎都钻过。

不过芙芙说的有点道理,根据菌丝覆盖的情况来看自己已经占领了蛛巢地下城的半壁江山。

还有一半是鬼面蜘蛛等较强种群在顽固抵抗。

相信在格里芬和贝克两位活死人的带领下,统治整个地下城只是时间的问题。

这么大的地盘那确实要收拾一下,打下天下了还不让舒服的坐天下,什么道理。

要不给自己立一个雕像?

广场上树立一个石头雕刻的大圆球……

菌实体小球恶心的摇摇头否认这个想法,这得多自恋啊,羞死菌了。

视察一圈后,芙芙双手举上把顾安轻轻抱了下来放在了地上。

“东三区的堆肥田我还要去记一下,大人您自己待一会儿吧。”

这是什么?

模拟幼稚园老师安抚调皮的三岁小孩?

顾安吐槽一句后自然的解散了身体。

几秒后暗精灵大森林的地面菌丝又破土而出凝聚出新的身体。

说起来已经快冬天了啊。

从秋收之后自己就再也没去村子里,也不知道天冷起来了牛棚里的攒劲节目还播不播出。

顾安正想往村子里去,菌丝神经网络里突然接受到了好几个人类在移动的信息。

在森林的边缘,那边有自己的菜地,不会可恶的人类要把我从他们那边偷来的马铃薯给偷回去吧?

马上散开了身体把思维迁移到了那边的菌丝上。

从草地里冒出半截脑袋,身旁恰好有只耳壳蜗牛。

一队中世纪骑上打扮的人在面前扎着营地,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篝火前几人围坐煮着汤。

“队长,公主大人要我们把小姐送到后找机会给弄死,我想想还是良心过不去……”

“你想要良心还是想要命?”

为首的高大个男人踹了他一脚。

“记住,你们都是知道了公主命令的人,要是我们回去小姐还活着,你猜公主会不会杀了我们灭口?”

“唉……老爷也是能狠下心把小姐给扔到这地方。”

“皇帝陛下的政治联姻你懂什么,老爷不娶公主就是和陛下翻脸。”队长自顾自叹口气,一副你们都太年轻了的表情。

“那,那我们什么时候动手?”

队长沉思了一下,他为人向来谨慎。

“过两天再说,不能我们一走小姐就死了,那就太明显,公主不会满意的。”

“……”

顾安暗搓搓钻回了地下。

刚才他是不是偷听到了不该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