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学与政治发展(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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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21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一)科学立法,保证立法质量与水平

2021年是立法成果丰硕的一年,立法工作稳中求进、硕果累累。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6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件,现行有效法律从2020年底的274件增至291件。废止法律2件;制定行政法规9件,修改行政法规6件,废止行政法规10件;制定监察法规1件;制定司法解释23件,修改司法解释4件,废止司法解释5件。[33]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政治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各项立法科学性显著增强。例如,为了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制订了包括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立法,包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为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法治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为加快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直接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等等。

此外,地方立法也取得卓越成果。据统计,2021年,各地方总计出台法律174件,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法律7件,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出台法律15件,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出台法律7件,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方面出台法律6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出台法律23件,在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方面出台法律3件,在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方面出台法律19件,在生态环保领域出台法律45件,在弘扬美德方面出台法律19件。在协同立法方面,为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2021年总计出台法律30件[34],极大地完善了法律体系。

(二)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规范化

2021年,各执法机关始终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法律法规的实效。

首先,严格环保执法。2021年,各国家机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论”,始终保持执法从严的高压态势。这一年,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总结部署会。建立动态治理制度,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严格执法。同时,开展多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行动,取得丰硕的成果,其中,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动的各督察组受理转办的29133件群众举报(未计重复举报),已办结12732件,阶段办结6393件;立案处罚2575家,罚款19128.21万元;立案侦查160件,拘留95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708人,问责844人[35];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动的各督察组受理转办的28026件群众举报(未计重复举报),已办结11724件,阶段办结6346件;立案处罚2862家,罚款10877万元;立案侦查95件,拘留8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765人,问责540人[36];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动的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0355件,受理有效举报7758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区)转办6525件。相关省(区)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451件。其中,立案处罚516家,立案侦查41件,拘留18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68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44人。[37]

其次,严格公安执法。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突出法治教育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累计建成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700余个,完成率达91.3%。[38]同时,对执法源头、执法过程和执法质量进行严格管控,深化落实法制员制度,配备专职法制员1.6万名、兼职法制员7.3万名。[39]此外,公安部门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开展了一系列正风肃纪、铁腕治警的实际行动。严肃查处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并彻底肃清孙立军等人的流毒。以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地锻造一支百毒不侵的公安铁军。

再次,严格文化执法。2021年,执法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国多地举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理培训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对文化市场进行严格的稽查监督,打造健康、规范和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这一年,还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护苗2021”专项行动。据统计,2021年1—8月,全国累计查缴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109万余册、盗版教材教辅172万册,查删处置淫秽色情、低俗恶俗等有害不良信息3000余万条。[40]

最后,严格市场监管执法。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的主要执法力量,全面加强执法力度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反垄断监管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重点领域,如医药、建材、公用事业等加强执法,查处垄断案件176件,罚没金额235.86亿元。[41]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各地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文件达24.4万件,纠正和废止违反审查标准的文件1.12万件,大大提升了对于监管行政行为的源头治理。此外,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46件,并对140多条线索开展核查[42],有效维护了有序市场环境。

(三)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2021年,中国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开展政法教育整顿运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不断发展。

首先,加强谋划与督察。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改革纲要,安排本年度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八个方面及33项举措,并印发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其细化为106项具体改革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指引下,出台《“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对未来5年检察工作的相关改革和具体措施进行统领性、整体性部署。这一年,司法部也出台《2021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以六个方面31项重点改革任务为工作的发力点,同时颁布《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对全国司法行政各个领域的改革进行长远谋篇布局,加强司法顶层设计。

其次,以科学技术助力司法。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引领下,《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于2021年颁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诉讼”模式的完善发展,将互联网法院改革探索和各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累的经验成果融合、稳固、扩大。首次构建了一套贯穿司法诉讼全过程,具有司法解释效力且十分适用在线诉讼的规则体系。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同比增长8.94%;在线开庭127.5万场,同比增长48.94%;在线调解案件1084.12万件,同比增长43.86%。[43]各地也积极打造互联网司法高地,例如,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出台相关规定,建立了一键执行立案和一键发还案款的机制,实现了20秒发还每笔案款的速度,案款平均发还时长仅3.72天,切实使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44]而问题却得到了解决。浙江省也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更新一体化办案相关平台。据统计,浙江法院网全年访问量达660余万人次,移动微法院访问4.4亿人次。[45]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建立起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诉讼模式。

最后,司法服务再升级。2021年,各级司法机关多措并举推动司法便民利民,使司法服务真正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助推经济发展。在便民利民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推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进而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与纠纷。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乡村法庭6028个、城区法庭1288个、城乡结合法庭2338个。[46]与此同时,各地纷纷跑出司法便民利民的“加速度”。例如,保定市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推动市县乡三级信息化体系建设,自研行政执法云监督平台。截至2021年8月,保定市39个市级执法主体、557个县级执法主体、284个乡镇街道均已开通端口[47],推动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普法工作,促进全民守法

人民是法治的根基所在,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加强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与了解,在法治建设中至关重要。2021年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各地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普法工作亮点纷呈。

首先,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这一年,各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此引领普法工作。例如铜仁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宣传,开展“八进”宣传教育活动,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成功创建了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3个,培养了农村“法律明白人”58242人。[48]与此同时,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融入高校教育。高校作为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法治思想、提高大学生法治素质的重要平台,其作用是其他任何平台所不可比拟的。2021年,各高校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例如,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上举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大讲堂系列讲座,各高校组织教师、学生收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不断完善普法途径。这一年,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例如,上海市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普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向普法基层一线增加普法工作人员、经费、待遇以及装备等资源,提高其待遇。[49]同时,各地也纷纷拓展普法形式,构建报纸、电视、新媒体等融媒集群宣传“矩阵”,形成立体化传播。例如,2021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云南省在云南普法、学习强国等平台上持续推送“云南普法每日一典”普法短视频57期,全媒体平台播放量超1000万次。[50]

(五)加强法律援助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一次以法律制度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坚强的保证,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

较之于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法》面向的对象从“经济困难的公民”扩大为“公民和有关当事人”,不再局限于经济困难援助方面。获得法律援助的限制也越来越少,门槛越来越低,使得法律服务真正成为一项向普通百姓开放的民生工程。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更加注重法律援助的质量,该法第5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除了对法律援助机构课以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义务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还要求司法行政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第56条)、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第57条)、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第58条)。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让普通百姓能有更切实的机会享受法律援助的国家公共服务,进而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个人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引导下,各地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降低法律援助服务的门槛。例如,昆明市2021年全年共受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1078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50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81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2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07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10.39万元。[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