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现代都市的匿名性与破碎性
一 现代都市生活的“匿名性”
19世纪中期,随着欧美各国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进行和新一轮城市化发展的浪潮,大型现代都市纷纷出现,其中最具标志性的城市当属伦敦和巴黎。半个世纪以后,崛起中的中国上海则被称为“东方巴黎”与“远东之都”。在人口数量庞大、人员流动频繁、职业分工细密、生活节奏加快的现代都市中,人们身份的多重性导致了人与人之间彼此了解的片面性与认知的破碎性。人们极可能完全不了解与自己同乘一辆公共汽车[1]或电梯[2]的乘客,也可能并不认识同在一个酒吧里喝酒的临时伙伴[3],甚至也不了解与自己一起工作的同事,因为他们只有在工作的八小时当中才相互间成为同事,而其下班后的生活与所扮演的角色并不一定为人所知,更遑论每日在街头涌动的人潮中彼此擦肩而过的无数路人。人们的出身、来历和过往似乎都可以隐藏许多“不为人所知”与“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与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描述的传统中国彼此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大不相同,或者我们可以借用“熟人社会”的命名,将其称之为“陌生人社会”。这里所谈到的“陌生人社会”主要特点有二:一是个体过往经历的匿名性,二是个体当下身份的多重、片面与破碎,二者互为表里。在现代大都市的“陌生人社会”——克拉考尔将其形容为“酒店大堂”,即“散落于大堂的人们则不具疑问地接受东道主的隐匿身份(Inkognito)”[4]——中,人们很难真正完整地去了解一个人,更难以彻底把握一件事情背后的最终真相与来龙去脉。一切人与一切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某种匿名性与破碎性,而这种匿名性与破碎性既是滋生犯罪的温床,也是侦探得以诞生且发挥其功能的场域。包天笑在《上海春秋》开篇便说道:“都市者,文明之渊而罪恶之薮也。觇一国之文化者必于都市,而种种穷奇梼杌变幻魍魉之事,亦惟潜伏横行于都市。”[5]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恰如程小青笔下的侦探霍桑和助手包朗对上海所形成的认识一样:“但像上海这般地方,人家都尊称为‘罪恶制造所’的。”[6]所以霍桑才最终决意从苏州搬到上海:“我说他既然决意从事侦探事业,上海自然比苏州容易发展。他应许了,才在爱文路七十七号里,设立了私家侦探的办事处,实地从事侦探职务。”[7]由此,我们或许可以更好地理解英国作家G.K.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为何会称侦探小说是“城市的犯罪诗篇”[8]。
这方面颇具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爱伦·坡的《玛丽·罗杰疑案》。在这篇小说里,侦探杜邦在反驳《商业报》所认为的“像这样一位受到好几千人注意的年轻妇女走过三个街区竟没有一个人看见,是不可能的”[9]这一观点时,就明确指出:“就我而言,我倒是觉得,玛丽在任何时候从自己住处去姨妈家,无论在众多的路里选了哪一条,一个熟人也没有遇见的可能性不但是有的,而且非常大。在充分地、恰当地分析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必须在心里坚持一条:即使是巴黎最知名的人士,他的熟人数目与巴黎的整个人口相比也都微乎其微。”[10]即道出了现代大都市的人口体量绝非一般个人交际圈所能比拟和想象。类似的,在陆澹盦的“李飞探案”中,侦探李飞在判断出夏尔康仍然躲在上海之后,也只能感叹:“偌大的上海城,要找一个人倒也很不容易。”[11]而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中写华生偶遇小斯坦佛的一段话也可作为杜邦和李飞上述观点的另一角度的佐证:“当我站在克莱蒂里安酒吧门口时,有人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竟是小斯坦佛,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对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人海茫茫的伦敦能碰到一个熟人,无疑是天大的快事。”[12]
此外,“福尔摩斯探案”系列中的《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一篇中,小说里一名书记员应聘到了一个银行的职位,但因为他是通过材料审核而被录取,所以并没有一个银行里的工作人员真的见过他本人。于是犯罪分子便利用这个机会,谎称有更优渥的薪酬与工作,骗这名书记员不去上班,而犯罪分子则趁机派人冒名顶替并在其中展开犯罪。在这个故事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同事”之间素未谋面的“陌生”与彼此认知的“片面”和“破碎”,从而制造出犯罪的机会,而这在人与人之间彼此熟悉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则是难以想象的。类似的,在张碧梧的“家庭侦探宋悟奇新探案”系列中的《鸿飞冥冥》一篇当中,邮差周阿福每周送挂号信到吴家,还需收信人在回单上盖章留证,但即使如此的“定期见面”,周阿福其实“只晓得把信交给人家,自然不注意人家的面貌”[13],因而让犯罪者从中钻了空子。作为在都市中送信的邮差,虽然每天都在和人打交道,但他们从来不曾真正注意究竟是谁收了这些信。他们看似与这些收信人打过交道,实际上却是彼此陌生的。甚至在程小青的《怪房客》中,房东、二房东、邻居都对与自己朝夕生活在一幢小楼里的叶姓租客的身份、职业、来历和为人一无所知[14]。
更加将“匿名性”这一都市人际关系特点凸显到极致的案件当属张无诤的侦探小说《X》[15]:故事一方面紧紧围绕一个不知道自己姓名和来历而自称为X的人展开,并且不断追寻他身份之谜的真相。另一方面,X的身份之谜也引起了媒体的兴趣与趋之若鹜的跟踪报道,这又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彼此联络和传递消息的手段,并在小说结尾处引发了多次情节上的“反转”。这篇小说中的主角X是对现代都市个体身份“匿名性”的隐喻式展现,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一切悬疑、犯罪与情节铺排都是围绕他的名字/身份而产生并被不断推向高潮。而这篇小说本身也可以被视为民国侦探小说在表现“匿名性”意义上的一篇“元小说”,即一切侦探小说本质上都是在追寻一个关于X身份的真相,X的身份既是所有悬疑产生的源头,也是诸位侦探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原因。
都市生活的匿名性是隐匿行踪与滋生犯罪的沃土,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曾对当时伦敦这座现代化都市的发展与其中所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进行了如下描述:
像伦敦这样的城市,就是逛上几个钟头也看不到它的尽头,而且也遇不到表明快接近开阔的田野的些许征象,——这样的城市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东西。这种大规模的集中,250万人这样聚集在一个地方,使这250万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他们把伦敦变成了全世界的商业首都,建造了巨大的船坞,并聚集了经常布满太晤士河的成千的船只。从海面向伦敦桥溯流而上时看到的太晤士河的景色,是再动人不过的了。在两边,特别是在乌里治以上的这许多房屋、造船厂,沿着两岸停泊的无数船只,这些船只愈来愈密集,最后只在河当中留下一条狭窄的空间,成百的轮船就在这条狭窄的空间中不断地来来去去,——这一切是这样雄伟,这样壮丽,以至于使人沉醉在里面,使人还在踏上英国的土地以前就不能不对英国的伟大感到惊奇。
但是,为这一切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只有在以后才看得清楚。只有在大街上挤了几天,费力地穿过人群,穿过没有尽头的络绎不绝的车辆,只有到过这个世界城市的“贫民窟”,才会开始觉察到,伦敦人为了创造充满他们的城市的一切文明奇迹,不得不牺牲他们的人类本性的优良特点;才会开始觉察到,潜伏在他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几百种力量都没有使用出来,而且是被压制着,为的是让这些力量中的一小部分获得充分的发展,并能够和别人的力量相结合而加倍扩大起来。在这种街头的拥挤中已经包含着某种丑恶的违反人性的东西。难道这些群集在街头的、代表着各个阶级和各个等级的成千上万的人,不都是具有同样的特质和能力、同样渴求幸福的人吗?难道他们不应当通过同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寻求自己的幸福吗?可是他们彼此从身旁匆匆地走过,好像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好像他们彼此毫不相干,只在一点上建立了一种默契,就是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靠右边走,以免阻碍迎面走过来的人;同时,谁对谁连看一眼也没有想到。所有这些人愈是聚集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每一个人在追逐私人利益时的这种可怕的冷淡、这种不近人情的孤僻就愈是使人难堪,愈是可恨。[16]
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冷淡”与“孤僻”被齐美尔称之为“矜持”,“是一种拘谨和排斥”[17]。在齐美尔看来,这种大城市中个体的“矜持”态度和表现具有某种精神反应上的必然性,即“他们要面对大城市进行自卫,这就要求他们表现出社会性的消极行为。大城市人相互之间的这种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叫作矜持。在小城市里人人都几乎认识他所遇到的每一个人,而且跟每一个人都有积极的关系。在大城市里,如果跟如此众多的人的不断表面接触中都要像小城市里的人那样作出内心反应,那么他除非要会分身术,否则将陷于完全不可设想的心理状态”[18]。但无论如何,伦敦的快速发展、人口激增与都市中人们态度冷漠和彼此隔绝同时发生,共同形成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组有趣吊诡。恰如任翔所说:“城市,既聚集着人类的文明、财富、智慧,又夹杂着犯罪、贪欲、色情。”[19]而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隔绝,正是在现代都市这个“陌生人社会”中才更有可能出现并且走向极端。对此,本雅明也曾援引一名巴黎秘密警察的话并对其加以引申:“1798年,一位巴黎秘密警察写道:‘在一个人口稠密而又彼此不相识,因而不会在他人面前脸红的地方,要保持品行端正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里,大众仿佛是避难所,使得那些反社会分子得以免遭追逐,在大众的各种令人不安的方面,最先显现的便是这一点,这也是侦探小说得以兴起的原因所在。”[20]进而本雅明认为“侦探小说最初的社会内涵是使个人踪迹在大都市人群中变得模糊。”[21]也正是从这一理解出发,本雅明才会对爱伦·坡的小说《人群中的人》(The Man of the Crowd)予以高度评价,后世很多侦探小说研究者也将这篇小说看成是侦探小说的“雏形”之作。类似的,博尔赫斯也赞同并援引过爱伦·坡与本雅明的观点:“据爱伦·坡说,只有一个沉睡的大城市才有这样的夜空;同时感受人潮涌动和寂寞孤独,这能激发人的思想灵感。”[22]
关于清末民初时期中国人对于现代性的感受,正如李怡教授所说:“现代中国的‘现代’意识既是一种时间观念,又是一种空间体验,在更主要的意义上则可以说是一种空间体验。对于现代中国的思想形态是如此,对于文学创作就更是如此。”[23]比如刘半农的小说《女侦探》开篇对于女主角出场的描写就确实带有一种爱伦·坡“人群中的人”的意味:“滨江,关外之热闹市场也。地当交通之点,人物凑杂,旅馆如云,日既暮,电光灿烂,旅客咸出游,纸醉金迷,几忘天涯浪迹,车龙马水,宛若海上繁华。有革命党中某少年者,着革履,服西装,口含雪茄,徐步街上。至一杂货店门首,有少女出,目注少年良久,少年忽现惊讶色。已而再行,女随其后,少年频频回顾,女亦目送之。行过半里许,过一空马车,少年跃登车上,叱车夫曰:‘速往某戏园。’意若欲使此声浪传入女耳鼓。俾女知其去向者。女殊不顾,竟向前疾行,殆少年回首时,已不见矣。”[24]刘半农的这篇以“侦探”为名的小说本质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侦探小说,而更近似于当时流行的虚无党小说,但其开场这一段对于女主角“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描写,却恰好体现出了侦探小说的某些都市与匿名的特点。[25]
二 隐藏在都市中的未知的罪恶与恐惧
隐匿在都市中的“人群中的人”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未知、悬疑、恐怖与罪恶,而在公认的世界第一篇侦探小说,美国作家爱伦·坡于1841年5月发表在《格雷姆杂志》上的《莫格路凶杀案》中,便将这种徘徊于都市与人群之中的罪恶与恐惧感成功具象化了。在《莫格路凶杀案》里,一间门窗紧闭的房间、一对死状惨烈的母女、一群好像听见凶手讲着不同国家外语却终究莫衷一是的邻居证人……爱伦·坡在这篇世界侦探小说的开山之作中集合了密室、血腥、死亡、诡异、悬疑与恐怖等诸多元素,尚能看出他早期哥特小说的一些影子。而更为出人意料的是,侦探杜邦(Auguste Dupin)推断出的杀人凶手竟然是一只红毛大猩猩,并最终将其绳之以法。我们可以说,作为世界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路凶杀案》从侦探小说所表现出的现代都市感受这一角度来看,完全可以视为侦探小说这一小说类型中的一篇“典范性”作品,爱伦·坡也由此被认为是世界侦探小说的鼻祖和创始人,这里的“创始人”不仅指时间意义上的“最早”,同时也是类型模式上的“典型”[26]。
关于《莫格路凶杀案》,研究者们一方面认为这是爱伦·坡过去哥特小说与神秘小说的某种继承和发展,比如苏加宁就提出:“在哥特式天才爱伦·坡的笔下,现代资本主义运行逻辑之下的都市就是一座体量更大、更加阴森压抑、充满邪恶与神秘的城堡,而充满猎奇意味的悬疑命案,尽管最终都能获得科学的解释,却不过是用人心的恶念取代了鬼怪的可怖。”[27]另一方面,学者们又将爱伦·坡的侦探小说和资本主义都市发展所产生的现代化体验联系到了一起。本雅明称这种现代化体验为“惊颤体验”(Chock-Erfahrung),在一个由几百万陌生人组成的现代都市社会中,人们在街道上每天都要面对大量快速涌动、奔走的陌生人群,并会由此产生一种“惊颤体验”(类似的,齐美尔将这种体验形容为“表面和内心印象的接连不断地迅速变化而引起的精神生活的紧张”[28])。在本雅明看来:“置身街上的人群,会不断面对一些不期而遇的情景。但是,簇拥的人流,不断变换的情景又让你无暇细嚼它们,于是出现惊颤,在一个惊颤还没有平息之时,下一个又接踵出现。久而久之,人身上就发出一种快速反应机制,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景象,尽可能快速地作出反应,以至人离开这样的人群,离开这样的都市反而会出现不适。于是,出现了闲逛者,特意置身人流,只为身上的快速反应机制能得到满足,只为身历现代都市中特有的惊颤体验,这是现代都市给人带来的深刻变化:不求甚解,快速反应。也就是说,对象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对。”[29]由此,这种都市生活中所带来或形成的“惊颤体验”就从一种“感觉”累积、固化成为一种“感觉结构”[30]。本雅明甚至引用波德莱尔的诗句来描述这种“惊颤体验”所带来的具体感受:“与文明世界每天出现的惊颤和冲突相比,森林和草原的危险还算得了什么?”[31]小说《莫格路凶杀案》里面那只神出鬼没且惨烈杀人的红毛大猩猩就是这种“惊颤体验”的具象和代表。结合苏加宁所说的爱伦·坡侦探小说之于其哥特、神秘、恐怖小说的延续,和本雅明提出的爱伦·坡侦探小说与现代都市之间的内在关联,我们似乎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美国作家爱伦·坡会将其笔下侦探故事的发生场域设置在巴黎——一座既遥远且神秘的欧洲之都,又是全球现代都市发展的典型代表[32]。在这两层意义上,正如本雅明所说:“侦探小说尽管有冷静的推算,但它也参与制造了巴黎生活的幻觉。”[33]
回头再来看爱伦·坡《莫格路凶杀案》中的杀人凶手,那只穿梭在巴黎的红毛大猩猩,它绝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奇闻怪谈,而是更为隐喻性地表达了在陌生都市里穿行的“惊颤体验”和死亡恐惧。红毛猩猩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现代都市中人的兽性、欲望与暴力的象征物,是都市人们对于都市生活恐惧感的投射与集合体。付景川和苏加宁更进一步指出:“‘黑猩猩进入家宅’这一事件恰恰隐喻了极端异己性入侵私人空间的可能,而它非理性的杀戮本身,更可以看作现代都市空间焦虑的浪漫化表达。”[34]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小说里所有人(邻居/现场证人)都好像听见了它的声音,但所有人又都不知道它究竟说的是哪国语言(他们分别指认凶手说的是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英语、德语和俄语),大家各执一词,却又都莫衷一是,这一巴别塔与罗生门式的证词其实是现代都市中人与人之间极度陌生化的体现与虚妄的世界性想象——巴黎虽然被想象成为资本主义的世界之都,但都市内人与人之间又根本无法真正交流。爱伦·坡的第一篇侦探小说似乎想借助在巴黎游荡且杀人的一只红毛猩猩告诉读者:侦探小说在其诞生之初就是属于现代都市的小说类型,同时小说里侦探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正是现代都市中潜伏于人群之中的、人们内心所隐藏的兽性、暴力、犯罪与恶。此外,值得注意的地方还在于,《莫格街凶杀案》中的杀人猩猩是水手在印度婆罗洲发现、捉住并带回巴黎的,而这种把“杀人怪物”的产地安排在“来自远方”的设定和想象也同样出现在福尔摩斯探案小说中的《斑点带子案》和《戴面纱的房客》中——这两部小说里“杀人”的动物分别是印度最毒的沼地蝰蛇和名叫“撒哈拉王”的北非狮子。而这种对杀人动物产地的“异域”设定也显然带有欧洲老牌殖民国家的“东方主义”偏见和神秘化想象。
和巴黎一样令人感到难以捉摸的现代化大都市当然还有伦敦,弥漫于伦敦街头的大雾就往往被小说家用来作为这座都市神秘性与犯罪温床的象征之物:“1895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黄色的浓雾笼罩着英国,从周一到周四,我怀疑能否从我们位于贝克街的窗户看到对面那若隐若现的房子。”[35]在这里,伦敦的“大雾”在某种意义上和巴黎街头的“人群”有着相类似的作用,它们共同为犯罪者隐匿行踪提供了便利与可能。福尔摩斯就曾说:“你看窗外,华生,人若隐若现,又融入浓雾之中。这样的天气,盗贼和杀人犯可以在伦敦随意游逛,就像老虎在丛林里一样,谁也看不见,除非他向受害者猛扑过去,当然只有受害人才能看清楚。”[36]同样,在小说《四签名》中,华生也被这伦敦浓雾笼罩之下匆匆逝过的行人面孔弄得紧张不安:“这是一个九月的傍晚。尽管还不到七点钟,天气却已阴沉下来,一场浓雾低低地罩在城市的上空。泥泞的街道上空飘浮着乌云,吊着的路灯变成了一个个模糊的小点,发出的淡淡的光照在潮湿泥泞的人行道上。从商店窗户里射出来的黄光,透过层层雾气照到了拥挤的大道上。连绵不断的行人的面孔有悲伤的、憔悴的,也有高兴的。每一张脸就像人类的历史一样,从黑暗转到光明,又从光明转到黑暗。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在这样一个阴暗沉重的夜晚,加上我们担负的奇怪的任务,使我变得紧张不安起来。”[37]和爱伦·坡笔下“人群中的人”与红毛猩猩异曲同工,柯南·道尔利用伦敦浓雾使得人与人之间彼此看不清楚的这一客观天气现象,作为现代都市“惊颤体验”与不安感受的另一具象化表征。当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对其展开一点“过度”解读式的尝试,即无论是现代都市中涌动的人群、浓厚的大雾,还是频发的暴力与罪恶,都是资本主义现代都市的伴生物与发展结果。而这种弥漫于巴黎、伦敦等西方都市的罪恶同样存在于东方的现代都市之中,只不过其通过相反的隐喻方式来得以表达,正如孙了红在小说中所说:“太阳在东半球的办公时间将毕。慈悲的夜之神,不忍见这大都市的种种罪恶,她在整理着广大的暗幕,准备把一切丑恶,完全遮掩起来。”[38]
三 “匿名性”与侦探的登场
犯罪分子在现代都市“陌生人社会”中的匿名性呼唤着侦探的出现,甚至我们可以把侦探小说的情节模式视为发生在罪犯与侦探之间,一场关于试图隐藏身份与努力追查身份的角逐和较量。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再来回头重新看小说中福尔摩斯与华生的首次相遇,则会有一番更加深入的理解: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初次见到华生医生的时候就推断出他曾经在阿富汗当过军医,其理由就是根据华生身上的种种细节特点(气质硬朗、肤色黝黑、受过外伤、行动不便等),经过观察、发现、推理所得出的结论。如果说现代都市中人的身份具有某种“匿名性”,那么侦探的功能就是借助当下所能观察到的诸多细节揭示出其过往的种种隐匿的经历,换句话说,即将当下有限空间中所观察到的内容转换为对观察对象过往时间中经历的推测;如果说现代都市中人的认知是片段、破碎且模糊的,那么侦探的特殊本领就是将这些片段、破碎与模糊的信息重新整合并形成完整认知链条的能力。早期侦探小说中侦探经常通过种种蛛丝马迹(足印、烟灰、血迹、泥点、毛发、伤口、服饰、眼镜、鞋子、神态等)来推断出凶手的特点与身份,为最终破案提供关键性线索或方向指引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从绝大多数“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到中国的“霍桑探案”“徐常云探案”等,都经常不厌其烦地对侦探的这一特殊能力展开过细致的铺陈和描写。因此,弗莱指出侦探小说“非常注重细节,常使日常生活中最单调、最易被忽略的琐事突如其来获得了生死攸关的神秘意义”[39]。而侦探们这种对细节观察、整合与推演的能力,正是基于现代都市这个“陌生人社会”中人们身份上普遍存在的“匿名性”与“破碎性”特点而产生的。将破碎的认知还原成完整的因果逻辑,揭示出匿名凶手背后的真实身份,这就是所有早期侦探小说中侦探们所努力完成的工作和目标。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存在于现代都市中的“人潮”或“大雾”对犯罪分子所起到的遮蔽效果,有时也会令侦探们感到为难和无能为力。比如福尔摩斯时时警惕自己的追查行动被犯罪分子发现,因为一旦犯罪分子有所警觉,潜入都市人群之中,则将使案情查办变得格外困难,甚至无从下手:“只要凶手没觉得有人发现线索,我就有机会捉住他。但是,要是他稍有怀疑,他就会隐姓埋名,立即消失在这个大都市里,想想看,四百万居民,到哪里去找?”[40]又如福尔摩斯曾对他的委托人表示过:“我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您在伦敦被人跟踪。在这百万人口的大城市里,很难发现这些人是谁或者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他们的目的是邪恶的,他们可能会伤害您。我们没有能力阻止。您不知道,默蒂医生,今天早晨你们从我家出来,就被人跟踪了。”[41]都市人口众多与人流密集对案件查办与保护当事人所带来的困难由此可见一斑。
四 匿名性的传奇化想象——“易容术”
将现代都市生活中的“匿名性”特点发展到极致便产生了侦探小说里的“易容术”,“易容术”无疑可以看作侦探小说里关于隐藏身份(匿名)的浪漫化想象。无论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还是莫里斯·勒伯朗笔下的亚森·罗苹,抑或是其在中国的后继者——程小青笔下的侦探霍桑与孙了红笔下的侠盗鲁平,都是此一方面的个中好手。福尔摩斯自己就曾多次乔装易容成为老人(《四签名》)、牧师(《波希米亚丑闻》)、流浪者(《歪嘴男人》)、病人(《临终的侦探》),甚至用留声机录下并播放自己拉小提琴的声音,以使得犯罪分子误以为他仍在房间内[42](《王冠宝石案》)。而福尔摩斯的对手们也经常通过易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比如《血字的研究》中的马车夫和依循失物招领前来领取戒指的“老太太”、《波西米亚丑闻》中的艾琳·艾德勒小姐、《身份案》中邪恶的继父等。在勒伯朗笔下,亚森·罗苹更是经常通过神乎其神的“易容术”把福尔摩斯、华生和警察们骗得团团转。当然,这和勒伯朗本人曾经做过舞台化妆师,对化妆术颇为熟悉有关,而其小说中的人物亚森·罗苹则被设定为曾在皮肤科实习,因而学会了一套换脸的技术。
在中国的侦探小说中,“易容术”也经常被使用和渲染。程小青就曾在《案中案》一篇中专门强调过霍桑易容手法的熟练与迅速:“霍桑有一种特技,在紧急的关头,举动的敏捷会出于人们的意想之外。有一次我见他卸去西装,换上一身苦力装来,又用颜料涂染了脸部,前后不过两分另六秒钟。”[43]此外,侠盗鲁平也非常擅长易容术,在小说《眼镜会》中作者孙了红便借小说人物杨国栋之口说道:“总之鲁平的化妆术是神出鬼没的,任是他假充着我们的父母兄弟,也许要被他瞒过咧。”[44]甚至在《鬼手》和《鸦呜声》中,鲁平还曾经假扮霍桑,进而以调查案件为由深入私宅,以寻求盗宝的机会。当然,“易容术”在科学和实际运用层面是否真的能如此“随心所欲”和“惟妙惟肖”还有待进一步探究。其实早在1927年,就已经有人对侦探小说里过度依仗和滥用“易容术”提出了质疑和批评:“用化妆术的侦探小说固属无赖的作品,就是用催眠术和其他似是而非的科学侦探也是不对的。因为出于侦探化妆或使用他种手段不过描写人智幼稚底反照,并不算是名家。所以列宁说侦探须以平常手段使人惊讶,不许用奇异手段使人转疑其作伪。现代科学普及,人人皆有侦探底可能性,若一涉神奇和幻术,在幼稚社会中,或有人肯信,而移在科学昌明的地方,就没有人过问了。”[45]本书在此处也并非将“易容术”作为侦探小说的科学手段之一来进行考察,而是将其视为侦探小说所呈现出的都市“匿名性”的一种象征性表达和浪漫化想象来予以理解:在现代都市之中,每个人都主动或被动地借助陌生人潮而成为“匿名者”,而“匿名”的极致便是“易容”——改变容貌,进而隐藏身份,把自己装扮作他者,使自己更容易混迹在人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