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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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科理论

一个学科的基本理论,即关于学科概念、研究对象、学科体系、研究方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所构成的理论体系,这是一个学科得以成立并发展的基石,也是确立学科特性并与其他学科相区别的标志。

“社会史”作为史学的一个学科概念,最早出现于西方,关于社会史基本理论方法的认识也首先在西方史学界形成。20世纪20—30年代,法国史学界出现“年鉴学派”,一些具有批判意识的史学家于1929年创办《经济社会史年鉴》(1946年更名为《年鉴:经济、社会、文明》),批评旧史学专注政治事件和杰出人物的“上层历史”,而倡导包括社会下层的“总体史”,“社会史”这一概念由此受到关注。年鉴学派后在欧美史学界产生很大影响。但他们的所谓“社会史”,还是一种“总体史”,即相对于以往史家只专注于上层历史,而提倡将目光扩及包括社会下层的社会整体。这一“社会史”的概念,是一种涵盖一切的“整体史”“综合史”的含义。后来随着史学的发展,研究领域进一步细化,开始分化出在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领域之外的社会领域为研究对象而作为一个专门史的“社会史”。但是,对于“社会史”的概念及理论方法,迄今在西方史学界还是众说纷纭、多有变化、没有一个公认的界定与定义。近几十年来,又有所谓“新社会史”“社会文化史”乃至社会史的“文化转向”“语言学转向”等说法出现,可谓变化多端、难有定论。

中国社会史虽然受到西方社会史理论方法一定的影响,但从作为一个学科来说,其兴起、衰落、复兴乃至对学科理论的讨论与界定,以及形成的认识等,还主要是在中国社会变迁的语境中,中国史学家主要针对中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遇到的问题所做出的回应,依循中国史学的内在发展理路、根据中国历史发展状况进行思考,在此基础上不断探讨、发展完善而逐渐建构起来的。虽然在此过程中不乏对西方理论方法的吸收与借鉴,但中国史学家的主流从未丧失主体性。正是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探索、曲折与发展,形成了基于中国历史发展、基于中国史学内在反省的中国社会史学科理论。

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理论以社会史学科理论为前提。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关于中国社会史虽有一些研究,但还谈不上一个独立的学科,因而也没有对其学科理论进行集中讨论。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史学研究者应时势需求而呼吁开展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史学科开始复兴,学者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要厘清社会史学科概念、基本理论与方法、学科体系与定位等基本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进行有组织、有系统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因此,这些学科理论问题便成为社会史复兴之初,引起学者集中讨论的焦点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结束“文化大革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现代化”取代“阶级斗争”成为时代主导追求,思想解放与文化启蒙运动相继兴起,史学界一些学者也开始思考史学回应时代进行创新的出路。在文化史、经济史先后出现研究热潮的同时,一些学者开始寻求推进社会史研究。1986年,冯尔康、乔志强、王玉波等资深史学家几乎同时撰文倡导开展中国社会史的研究。[1]1986年10月,首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召开,吸引了全国各地高校及研究机构关注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学者参与。会议呼吁大力开展中国社会史研究,并以中国社会史学科概念、研究对象与范畴、理论与方法、社会史学科体系与定位等基本问题为主题展开集中讨论。会后,《历史研究》于1987年第1期集中刊发了反映会议讨论的5篇文章,如本刊评论员《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冯尔康《开展社会史研究》、陆震《关于社会史研究的学科对象问题》、宋德金《开拓研究领域促进史学繁荣》等,皆为围绕社会史学科基本理论问题的讨论。这次会议被视为中国社会史复兴的标志。此后中国社会史年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前几届年会虽然主题略有不同,但对社会史学科基本理论问题的讨论一直是关注的一个焦点。此后直至20世纪90年代,社会史学科基本理论问题一直受到学界的持续关注,随着讨论的深入,这些学科理论的内涵也日益丰富而清晰。在21世纪初,出现了一些集中反映这些理论探索成果的论著,如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汇集众多社会史学者论文,分社会史理论和方法、中国社会史的基本问题、阶段性问题、区域社会史的个案研究四编;还有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从社会史研究历程角度探讨社会史学科建设的一系列理论问题,阐释社会史研究对象、特点、方法和功能,提出加强社会史史料学研究,并视为社会史研究的重要理论组成部分。

(一)学科概念

“中国近代社会史”是“中国近代史”大学科下的一个次级学科概念。“中国近代史”现在学界公认的时段为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余年的历史。“中国近代史”的概念,自清末民初开始出现,直至1949年以后才形成体系比较完整的历史学科。20世纪50—80年代,学界一般把这段历史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分为两段,1919年之前的80年为“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称“近代史”;1919年之后的30年为“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称“现代史”,高等院校分科教学即作此区分,合称为“中国近现代史”涵盖这一百余年。后随着时间推移,到90年代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将这一百余年总称为“中国近代史”逐渐被学界所广泛接受,但同时分称“近代史”和“现代史”的说法还有沿用(如一些高校仍然分设两科,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印的《复印报刊资料》,仍然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分册编印)。本书所称“中国近代社会史”,则取百年通史的时段,即主要指1840—1949年的社会状况及其变迁的历史。但是,由于社会史研究对象的社会变迁是缓慢而有较强连续性的,不像政治史以政治事件为节点而有较强的阶段性和明显的节奏性,因而社会史研究实践中,涉及时间范围往往向前后有所延伸,向前可追溯至清代前期,向后可延展至20世纪50年代。因此,中国近代社会史的时限可有所延伸,凡主要内容是在中国近代百年间,皆可归入中国近代社会史范围。

“中国近代社会史”除了时段范围界定之外,还需对“社会史”范畴加以界定,但因研究者着眼的角度不同,如从研究对象、研究视角或社会性质等着眼,一直有不同说法。在20世纪早期,“社会史”这个名词伴随西方史学的学术概念被引入,开始被中国学术界使用,但对社会史学科概念界定的集中讨论,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史复兴时期。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相关研究在20—30年代也已出现,但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直至80年代中期以前的30余年间,中国近代史学科下得到认可的专史分支学科有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等,并没有社会史这一独立的学科概念。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的中国近代史学科,是在“革命史范式”下政治史为主流的体系。这一体系被概括为:“一条线索”(阶级斗争)、“两个过程”(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三次高潮”(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八大事件”(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在这一阶级斗争为主导、革命史为主线的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下,社会史被视为不符合这一主流而排除在外。此外,新中国成立后,原有的“社会学”被视为“资产阶级学科”而被取消,与此相关的“社会史”自然也受到牵连。70年代末“文化大革命”结束,开始改革开放、思想解放运动,“现代化”取代“阶级斗争”成为社会变革、时代发展的主题,近代史学也开始改革创新,到80年代中期,伴随社会史复兴,中国近代社会史也作为一个新学科开始兴起,关于近代社会史概念的讨论也随着社会史学科概念的讨论而出现。

20世纪80—90年代关于社会史学科概念定义有过集中讨论,大致可归纳为三种意见,即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2]具体可作以下概括。

其一,“专史说”(或称“专门史”)。认为社会史是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专史相并立的一门专门史,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此说主要着眼于研究对象,从史学研究领域划分而与其他专史学科相区别的角度。如乔志强等提出,社会史是一门专门史,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平行相邻。研究对象“不是包罗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现象的历史,而是研究人类有史以来赖以生存并必然结成的社会本身的历史”。“通史应由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社会史四部分构成”。[3]

其二,“通史说”(或称“总体史”)。认为社会史是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领域及其相互联系的大社会的“总体史”(或称“整体史”“综合史”)。此说主要着眼于社会的性质,强调综合性、复合性、涵盖性,认为社会史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对独立的专史领域,而是涵盖所有领域及其相互联系,是广义的“社会”概念。此一理路起初在20世纪80年代时多称为“通史”,更多地沿袭传统的专史与通史的区分,90年代后基本被“总体史”概念所取代,总体史的概念比通史概念更宽广。持此说者如陈旭麓认为,社会史涵盖所有领域,“通史总是社会史”。[4]张静如认为社会史是研究社会的全部历史,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立于各类专史之上的学科,研究对象不限于社会下层。[5]

其三,“范式说”(或称“新视角”)。认为社会史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新视角、新范式。此说意在强调这是一种与传统的以政治为中心的史学不同的新研究视角和方法,而非与其他专史并列的分支学科。如赵世瑜认为:“社会史根本不是历史学中的一个分支,而是一种运用新方法、从新角度加以解释的新面孔史学。”[6]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有人也用“新史学”来指称社会史。

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这三种说法,分别从研究领域、社会性质和研究视角等不同的角度,基于社会史的一些不同特性,试图对社会史在已有历史学学科体系中进行学科界定和定位,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对“社会”的理解不同,二是对学科定位的理解不同。特别是在以往社会史在史学体系中没有独立地位的情况下,有的学者欲凸显其不同于其他分支学科的特性,如欲强调其广泛涵盖性而认为是一种“综合史”,欲强调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而认为是一种“新视角”。

在早期关于社会史学科概念问题的提出和争论,不仅对于推进社会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推进社会史学科的确立与成熟也具有重要意义。到了90年代以后,伴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快速发展,社会史作为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并立的史学分支学科的概念界定和学科定位,日益被学界所认同。但因社会史研究领域的宽泛性及研究方法的独特性,与传统专门史只是依研究领域而划分学科有所不同,社会史的学科内涵呈现较为开放与多元的特性,对此学界也有了大致的共识。因此90年代以后,社会史研究者往往不再固执于社会史概念的某种界定限制,而是根据具体研究对象而展开研究,以具体研究成果自行显示社会史的学科特征。关于社会史学科概念定义的争议和讨论也渐趋消失,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正是社会史成为一个成熟学科的标志。

20世纪80—90年代参与社会史学科概念理论讨论的以明清史学者和近代史学者为主,特别是后期近代史学者参与更多,他们对社会史理论的思考,大多以近代史为学术背景来考量。他们对于社会史概念理论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对近代社会史理论概念的思考讨论。而明清与近代由于以清代相连,时代相继,也有较多相近性,因而这一讨论主要以明清至近代为学术背景,基本上与近代社会史讨论相重合。

具体到中国近代史领域,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概念的确立具有一些学科特点。中国近代史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才正式形成的一个断代史学科。由于近代史时段与中国革命过程相重合,这一学科从成立时起就与古代史以朝代分期不同,而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承载着阐释中国革命道路、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任务,遂形成以反帝反封建为中心的“革命史范式”。在此指导下形成的中国近代史学科概念,是以政治史为主体,学科领域的划分也是以重大政治事件和革命阶段为主线。如近代史前80年研究领域划分为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几个阶段,后30年分为北洋军阀时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等几个阶段。除政治史主体之外,虽还有经济史、思想文化史作为专门史分支学科,但分量很小,且往往以政治为中心,作为政治史的补充。这样形成的近代史学科体系,基本上是政治史独大、经济史和思想文化史为辅助两翼的“一主二辅”学科架构,在此一架构中,社会史相关内容被纳入政治史(如农民战争史内的秘密社会)或经济史(如资产阶级内的商人)、思想文化史(如移风易俗)领域中,作为附属性的内容,而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社会史的复兴,近代社会史研究也开始发展起来,特别是90年代以后,近代社会史研究发展迅速,成果日益增多且逐渐形成规模。与此同时,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运动,反思现代化思潮兴起,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革命史范式”日渐消退,政治史缩减,而“现代化范式”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社会史成为阐释“现代化范式”的一个重要领域。由此近代社会史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成果增多,影响日大,作为一个近代史分支学科的地位也日益得到学界的认可。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近代社会史作为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并立的分支学科的地位趋于固定化。

通过梳理以往学界的讨论,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概念的基本定义,虽然学者们对具体内涵的认识有所不同,但大致有了一定共识,可以作出这样比较宽泛的界定:“中国近代社会史”以1840—1949年中国近代社会状况及其演变的历史为研究范围,是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并立且有一定交叉的中国近代史分支学科。

社会史作为中国近代史一个分支学科的确立,对于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的重构具有重要意义。正是由于近代社会史分支学科的确立,打破了沿袭30余年的“革命史范式”主导下政治史独大、经济史和思想文化史辅助的“一主二辅”学科架构,而形成政治史、社会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四科并立”的中国近代史新学科架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的确立,也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由意识形态化回归到正常学术范畴的契机。社会史的兴起带来了近代史学科的革新,使中国近代史学科的整体面貌为之改变。此前主导中国近代史30余年的“革命史范式”下的政治史主体架构,因社会史兴起而被打破,社会史从社会近代化变革而非以往阶级斗争的角度观察历史,提供了一个不同于革命主线的新视角,从研究视角到理论方法,对中国近代史研究都形成根本性的冲击,成为中国近代史学创新的冲突口和生长点。因此,近代社会史的兴起,不仅是近代史学科体系中加入了一个新的分支学科、扩展了研究领域,而且也是对整个近代史学科体系的根本性革新。近代社会史分支学科的确立,伴随着政治(革命)史为主的旧学科体系的解体,近代社会史的发展壮大,促使近代史学科体系由政治事件(革命阶段)史转变为领域史,即形成政治史、社会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四大分支的基本框架,而且进入21世纪后,社会史的影响日益增大,研究其他问题的研究者,也往往加入社会史的视角,社会史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等领域的相互交叉与渗透日益增强,使得中国近代史各领域的面貌也为之改变。

(二)研究对象

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关于近代社会史研究对象,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会史开始复兴时期,就是一个集中讨论的问题,此后一直持续到90年代,学者们的看法由多样化争论而趋于稳定。

80年代以前,中国历史研究中也有“社会”的概念,但一般仅限于“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阶段”等政治范畴,其研究对象主要以“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社会发展阶段论”等为内容。而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对政治变动影响较大的政治事件和重要人物,即主要是上层的历史、少数人的历史,这种历史研究模式后被简称为“事件史”和“人物史”。关于“社会”的研究,多集中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资本主义社会因素”等政治性质的内容。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大众,除了参与政治运动的特定群体作为“杰出人物”的背景和配角受到一时的、政治层面的关注之外,大多数民众的生存状况则很少受到关注,他们只是作为政治运动的背景而存在,是边缘、模糊、沉默、被忽视的大多数。即使是作为近代政治史补充的经济史和思想文化史,研究对象也主要是与政治变动相关度较高的重要人物及重要事件。

80年代中期,一些史学者开始呼吁展开社会史研究,首先标举的就是改变这种以政治为重心而注重上层的历史研究模式,转而以以民众为主体的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即研究对象由杰出人物转变为民众,由政治上层转变为社会,被形象地称为“目光下移”。这是提倡社会史研究的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也成为社会史区别于以往旧史学的一个突出特征。由此,研究视角由“自上而下”看历史,转变为“自下而上”看历史。这种研究对象的转换,是对传统史学研究模式的颠覆,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这种颠覆性转换,使得社会史具有与传统史学全然不同的内容与结构,展现出焕然一新的面貌。

关于社会史研究对象,在20世纪80—90年代的讨论中,学者们一致的看法是,社会史就是要“目光下移”,民众与社会是社会史研究对象。但对这一研究对象的具体内涵和内容,学者们又因角度不同而有不同表述,后有学者归纳为以下六种意见。

第一,认为社会史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即以人们的群体生活与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组织、社会结构、人口社会、社会生活方式、物质与精神生活习俗为研究范畴,揭示其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及其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认为社会史应当是一种全面的历史。因为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史学研究应当注意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因而,由此延伸出来的以经济活动为基础的种种人际关系都应成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

第三,认为社会史的专门研究领域是社会,亦即不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生活。此种观点认为,社会史的内容应当包括三个层次,即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近似的观点认为社会史的研究领域包括社会环境、社会构成、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问题、社会变迁等方面。

第四,认为社会史应以社会为中心,从社会结构、社会功能的运行机制方面入手,广义的目标是再现人类社会过去的历史,狭义的目标是研究社会结构变迁时期普通人的经历,其中,必须对社会的日常生活给予较多的关注。

第五,认为社会史不是一个特定的史学领域,而是一种新的视角,新的路径,亦即一种“自下而上”地看历史的史学范式。

第六,认为社会史应当关注社会的宏观文化背景并对其作出价值取舍,以便真实地发掘、认识和再现历史上的人类社会生活。有人甚至提出,社会史研究应当以“人”为轴心,注意自觉地造就人,准确地把握人,真实地再现人,合理地批评人,强烈地感染人。还有人指出,社会史以“人”为核心,不是指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作为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整体意义的人。所谓注意“人”,就是注意不同历史背景下处于不同地位,从事不同职业,保持不同传统和风格,坚持不同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追求不同理想的人的日常行为。[7]

上述归纳比较具体详细,但也略嫌纷乱,简要言之,可归为广义与狭义两种。

第一种,认为社会史研究对象是社会整体,这是一种广义的范畴。

有学者指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就是人类赖以生存并必然结成的社会本身的历史,具体而言,由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功能三个部分组成。[8]还有学者认为,所谓社会史是研究社会的历史,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生活是它研究的主要对象。[9]与前说相比,增加了社会过程这一动态因素。有的学者对社会史研究对象定义得更加宽泛,如有的认为,社会史研究对象“是社会整体发展的全过程,其研究范围极为广泛”。[10]有的认为,社会史应该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的全部面貌”。[11]这些都是从广义角度将社会史研究对象定义为社会整体的观点。

第二种,认为社会史研究对象是以社会生活为中心的社会体系,这是一种比较狭义的范畴。

这种说法有不同的表述。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冯尔康认为:“社会史是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具体而言,社会史是“以人们的群体生活与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结构、社会组织、人口、社区、物质与精神生活习俗为研究范畴,揭示它本身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及其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12]。还有学者认为:“同日常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现象、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问题等,都属于社会史的研究范围。”[13]

“社会整体说”的研究对象涵盖比较宽泛,“社会生活说”更强调以人的社会生活为重心,范畴比前说更狭窄一些。但两者共同点是研究重心下移,以社会和民众为重心,以人的社会群体生活为重心,这一取向是一致的。90年代以后,涵盖比较宽泛的“社会整体”说得到学界的基本认同,业内学者开始在“社会史”旗帜下,在与社会相关的广阔领域展开研究,关于社会史研究对象的争论也渐趋沉寂。但前期的这一讨论,对于打破以往关于“社会”的概念仅限于“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旧思维束缚,推动社会史开辟民众与社会广阔的新研究领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近代社会史作为中国社会史的断代史,其研究对象也与此基本一致,但基于中国近代史是更具变动性、处于社会急剧转型的特殊历史阶段,因而其研究对象应更多地关注“社会变迁”这一历史特征。在此我们可从更加综合性意义上对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对象作出定义:“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对象,包括近代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运动、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社会生活、社会风俗、社会心态、社会意识等状况及其变迁过程与机制。

上述这些领域都是一些概括性的界定,若具体而言,每个概念又都包含着更多次级的更为具体的内容,并可依不同标准作不同的划分与界定。如“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范畴是“社会阶层”,主要是依人的社会地位、职业、角色而区分,从社会地位可分为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依职业可分为官、士、农、工、商等阶层,如此等等。但在中国近代,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阶层也处于不断流动、分化重组、新旧交织的过程,这些社会阶层的内涵也随时代而有所变化。在阶层划分之下,还可分为更次一级的群体,如知识阶层即可分为士绅群体、新知识群体、知识女性群体、学生群体以及教师、学者、文人、报人、律师等职业群体。总之,社会史研究对象的丰富与复杂,与社会本身的丰富与复杂相对应。这一特征也使社会史研究的范围十分宽广,给研究创新与拓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学科体系

在讨论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对社会史学科体系的认识也逐渐成型并不断深化。对研究对象及内容加以相应的逻辑关系和框架建构,进而形成学科体系,这是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的学科体系,既有理论讨论的自觉建构,也有研究实践的实际展示,在社会史初兴时期的20世纪80—90年代也有过集中讨论,从理路的不同而主要有以下三说[14]

1.以社会学范畴为基本框架的“横向型”学科体系

一些学者主要借鉴社会学理论方法,以结构性思维,从社会横断面的视角而建构社会史学科体系。较早提出学科体系建构的是乔志强,他于1986年8月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对象和方法》[15]一文,初步勾勒出他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模式,随后在他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中,基本完成了他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理论体系。乔志强的理论体系包括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职能三部分。这一体系主要以社会学横向为基本架构,内容也比较庞杂,虽受到一些学者批评,但毕竟是第一次建构了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并推出研究实践的成果。

陈旭麓在1989年发表《略论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16]一文,提出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体系,主要包括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三部分。这一体系加入了民众社会意识的维度,比前述体系拓宽了领域。同时,此说还体现了近代社会的变动和变迁的特点,强调近代百年来的嬗递变迁过程。他后来出版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即是实践这一体系的研究成果。

另有学者从社会学知识背景出发,由社会结构和社会行为两方面构建社会史学科体系。论者指出,对上述两部分的研究,都需涉及形态、功能、问题和变迁。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行为突发的、急剧的、演进的或缓慢的变化,是社会动态表现的一面。[17]

上述几种观点主要依据社会学知识框架,侧重从社会的横向来建构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凸显了近代社会史主要借鉴社会学理论的学科特色。

2.以近代社会变迁为主线的“纵向型”体系建构

与前述横向体系不同,这是一种偏重从历史变迁过程的纵向视角着眼而建构的学科体系,特别是中国近代处于社会转型的急剧变迁之中,这种纵向变迁的特征更为凸显。有些学者从这一角度出发,认为前述理路有过于“社会学化”之嫌,造成历史感的缺失,因而提出历史变迁为主线,以凸显历史学的学科特性。如王先明认为,前述横向型学科体系设计“弥漫着浓重的社会学的理论特色”,后果是“终究会造成史学特征的失落”。他认为:“近代社会史的理论必须从总体上具有展示近代社会历史变迁及其内在规律的功能”,而上述体系“只注重了‘近代历史上的社会’,而缺漏了‘社会的近代历史’”,提出应当从二者双重基点上构建近代社会史的理论体系。[18]这一建构以近代社会变革纵向过程为主线,突出强调近代社会变革的历时性、阶段性与关节点,更具历史学科的特性。

3.结合社会横向与历史纵向的综合说

以上两说分别从近代社会的横向和纵向两种视角构建学科体系,但都有所缺失。前者注重社会状况的横断面,而对历史变革过程有所忽视,特别是对于中国近代而言,正是处于社会急剧变革、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这种时代特征不应忽视。而后者则相反,偏重近代历史变迁过程的历史性、历时性,而对社会诸元素的内容及变迁不太清晰,容易忽略这些元素在变迁过程中的内在连续性,也难以摆脱政治阶段论的传统路径。

由于上述二说均有所偏颇,有学者尝试把横向与纵向相结合,提出力求兼顾二者而更为周全的学科体系构想。如朱汉国根据自己编撰《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的经验,认为社会史必须从社会学视角研究构成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考察社会在历史上的运行情况,揭示社会发展和变迁的过程及规律。他强调,社会史对社会变迁的研究,应该以考察社会结构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为主。他通过对民国时期社会调控、社会问题、社会变迁等问题的研究具体论证了这些观点。[19]

池子华从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角度,对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作了更为细致的表述,他认为将近代中国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由社会过程、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问题及调节控制系统四大子系统构成,各个系统又有自己的组成要素,由此构成一个系统网络。

池子华认为,以上四大子系统的有机组合,构成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的学科体系。[20]其中社会过程是从历史感的纵向视角,其他三方面则是社会的横断面各领域,是横向视角。但此一体系,将横向与其他三项纵向并列,又有不甚协调及不易操作之感。在研究实践中,很难完全按照这种序列来进行社会史撰述。

上述三种学科体系的理路,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社会结构性的横向和历史的历时性的纵向,都是社会史不可缺少的观察维度,如何整合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学科体系,是否能够建构这样一种被广泛认可的学科体系,迄今尚无定论。实则,近年来业内研究者越来越不再纠缠于追求建构一种“规整”的学科体系,而是更多地在吸取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理解建构适合自己研究实践的研究体系,尤其是更多地投入到专题研究实践中。因而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出现多元化、多说并存、各行其是的局面。不过总体而言,近年来学者们多力求兼顾纵横两面,历史的纵向是史学的根本,而社会的横向则是学科特色,二者缺一不可。如有学者所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史理论探讨更具开放性与多元化,更多的研究者认同社会史学科体系多元化的状态,社会史研究既需要借鉴社会学理论,也应保持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性,研究者可依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多样化的研究实践,可为彼此补充。[21]

如果说对于一个学科而言,还是需要一定的学科体系概括以作为基本参照的话,则笔者基于前人对这方面的思考和探索成果,提出一种综合性的表述,即:中国近代社会史是研究1840—1949年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社会意识、社会治理等领域变迁过程及其机制的一门学科。这一表述在强调近代社会历史变迁过程及其机制的基础上,区分各个门类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第一,社会结构。包括个人、群体、社会、家庭、宗族、阶层、阶级、社团、村社、区域、城市、乡村、人口、社会流动等。

第二,社会关系。包括个群关系、阶级阶层关系、国家—社会—个人关系、社会互动、社会运动、社会认同等。

第三,社会生活。包括人们的物质生活、社会交往、文化生活、日常与非日常生活、风俗习尚、生态环境等。

第四,社会意识。包括人们的价值系统、宗教信仰、道德伦理、社会心态、民众观念、社会舆论、大众文化等。

第五,社会治理。包括社会管理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社会保障、礼制礼俗、法律、教化、社会问题、社会控制等。

上述五类的划分只是笔者个人之见,社会所涵盖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观察的角度也难以划一,类目划分更是见仁见智,但大致而言,上述归纳基本上可以覆盖社会史的主要研究内容。这些类别是横向型分支领域,每个分支领域又结合历史变迁的纵向视角,即总体结构为大横向分类、各类以纵向变迁相结合的体系。这样的概括,大概有助于我们对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体系有一总体的把握,也便于我们在选择研究论题时作整体与专题关系的考量。

(四)学科定位

学科定位,即近代社会史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包括异同、特点、彼此相关性等。

社会史仍然属于历史学范畴,与其他史学分支学科或专史是什么关系,如何相互区别及界定?这一问题与社会史学科概念问题有重合,学者们在以往讨论中有所涉及。

在社会史兴起之前,中国史学科体系是以政治史为主,经济史和文化史为补充的“一主二辅”体系。古代史纵向是以朝代为断限的断代史,横向是以政治史为主体,以经济史和文化史为补充。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基本是在“革命史范式”下,以政治事件和革命阶段为主轴划分研究领域,此外有少量的经济史、思想文化史两门专史作为补充。社会史在很长时间里不被视为一门独立学科,有少量社会史内容则纳入政治史或经济、文化等专史之内。80年代中期以后,社会史复兴并快速发展,社会史与其他历史分支学科为何种关系,在历史学科中处于怎样的地位,也引起一些学者讨论。有学者综合80—90年代的相关讨论,归纳为六种看法:

第一,社会史是社会的历史,反映过去时代的全貌,因此,它应该是通史。

第二,社会史旨在再现人类社会过去的经历,它揭示人类社会的结构、功能及其运行机制,描述社会变迁时期普通人的经历。

第三,它是历史学的一门专史,与社会学、民俗学、民族学、人口学等学科有交叉的内容,因此具有边缘学科的性质。

第四,它作为历史学的一门专史,与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相并列,构成历史学的3+1格局。

第五,它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在历史中有它的专门研究内容,因此,它是历史学的专史,但目标是面向整体史。

第六,社会史根本不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一种运用新方法,从新角度加以解释的新面孔史学。[22]

上述这些看法皆为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史学科的定位,通史、整体史、专史、边缘学科、新方法等,这些表述反映了学者从不同视角对社会史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及关系做出界说,多说并陈、语义各异,反映了社会史初兴时期探索的稚嫩。到90年代以后,社会史日趋发展成熟,学者对社会史学科定位的认识也逐渐趋同,社会史被视为在历史学之下的分支学科,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并立。从断代史而言,中国近代史形成政治史、社会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四大分支并立的基本格局。但社会史与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还有其特点。

近代社会史研究发展以后,逐渐形成一些与其他分支不同的学科特色,从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到研究方法都有一定的独特性,因而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等其他专门史分支学科有所区别。同时,又由于社会史涵盖的宽泛性,因而研究对象又与其他一些分支学科有一定的重合或交叉,边界比较模糊。因而社会史不同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主要以研究领域划分而有较清晰的区分,而可说是一种涵盖宽泛、具有较多交叉性和综合性的学科。从这一点而言,社会史的学科区分,与传统以研究领域为单一标准的专门史学科划分有所不同,而更明显地带有研究视角和方法特色而与其他专史相区分的特征。特别是21世纪以来,社会史与其他专史渗透、交叉的趋势日益明显。

(1)与政治史的关系

政治史主要研究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社会控制与管理、阶级关系、政治运动、政治思想、中外关系、政治事件、政治人物等,主要是从国家政权和统治的视角进行研究。而社会史主要关注的社会,是与国家政权相对应的领域,因而从研究领域而言,与政治史有一定的区分和相对性。但同时,许多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又与国家、政府、政治有着紧密关系,是“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因而很难区分。如法律、社会制度、社会阶级、社会关系、社会运动、社会管理等,可以说是社会史与政治史的交叉领域。有些社会结构方面,如阶级阶层、社会运动等与政治史有交叉,社会治理领域里的法律、管理制度等方面与政治也有交叉。近些年研究政治史的学者在论著中,也多有借鉴和综合运用社会史的视角和方法进行综合性研究,这更是一种学科的交融了。甚至有些论著就是有意识地进行政治与社会的综合性研究,这样的成果就更加难以区分和进行学科归类了。

(2)与经济史的关系

社会史与经济史研究领域有交叉的部分,称为社会经济史。特别是社会结构方面的内容,如对商人阶层的研究,离不开商人的经营活动;对农民、工人的研究,离不开他们的生产活动。另如对区域社会的研究,经济是决定区域社会的主脉,要进行区域社会研究,离不开对区域经济活动的研究。又如生活方面的内容,如消费生活、生态环境等,与经济密切相关。因此,许多经济史学者称自己的研究属于“社会经济史”,两者的交叉与融合已是十分明显的趋势。

(3)与文化史的关系

社会史与文化史的研究领域也有交叉,如教育、风俗、宗教信仰、大众文化、社会意识、知识分子史等,只是社会史视角与文化史视角有所不同,或各有偏重,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视角和方法的差异,有时甚至横跨二者而难以分清归属。还有更偏于研究理论方法的交叉部分,称为“社会文化史”或“新文化史”,后发展为一个重要的交叉性学术流派,本书后面还有专章详述。

由上可见,社会史虽属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并列的一个史学分支学科,但从研究领域和对象而言,又具有与其他分支学科不同的一个特性,即边界模糊。与其他分支研究对象和领域相对有一定独立性、界线比较清晰不同,社会史由于其涵盖性广,研究对象和领域与其他分支领域有所重合或交叉,因而彼此区分界限不太清晰。如西方基督教在中国近代传播是一个重要社会现象,对这一现象可有多方面的观察。因其带有强烈的西方殖民色彩,西方教会势力往往借助侵略强权强行推进,包括强迫清政府订立附有传教条款的条约,强行进行传教活动,民教冲突形成的教案往往造成激烈的政治事件,因而属于政治史领域或中外关系史领域。从其关系到宗教信仰、传教、办学、译书办报等活动而言,又可属于文化史领域。而其涉及的民众信仰习俗、民教关系、教会事业、慈善医疗等,又可归于社会史领域。所以,有时只以研究领域和对象很难作出清晰的学科区分,只能是从研究论题是否主要针对社会问题而加以大致归类,有的则是跨领域的论题。即使如此,对相同的论题,不同的研究者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归类。对此,我们只能采取开放与多元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