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人”的思想:批判“男子中心思想”、警惕“群众”压迫
在《人的文学》中,周作人为什么在提倡“人的道德”时,只批判“三纲”中的后两纲,却偏偏没有批判居首的“君为臣纲”呢?
在周作人的思想中,男子中心思想是“三纲主义”的思想根底,“帝王之专制,原以家长的权威为其基本”(所以才有“君父”和“家天下”之说),在非人的社会里,在非人的文学里,“家长”(男人)正是压迫者。
这种思想的产生,与周作人的心性有关。作为人道主义者,周作人同情的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小者。早年,他的翻译和创作,都集中在妇女和儿童身上。《域外小说集》对“弱小民族文学”的重视,主要也是出自周作人的情感取向。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最弱小者是妇女和儿童。所以,周作人有诗云:“平生有所爱,妇人与小儿。”他在文章中,也曾引用《庄子》里的“不敖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表述自己的同情弱者的人道主义思想。
对妇女和儿童的同情和关爱,使周作人的反封建的批判(包括对“种业”即国民性的批判)主要是从道德变革的层面,而不是从政治变革的层面出发。周作人倡导新文学,最大的动力是源自对于妇女和儿童被压迫的深切同情,源自解放妇女和儿童的强烈愿望,至于“人”(如果排除了妇女和儿童,这个“人”就是男人了),也许倒在其次。因为在周作人看来,男人本来就是作为妇女,特别是儿童的压迫者而存在的:“人类只有一个,里面却分作男女和小孩三种;他们各是人种之一,但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小孩是小孩,他们身心上仍各有差别,不能强为统一。以前人们只承认男人是人,(连女人们都是这样想!)用他的标准来统治人类,于是女人与小孩的委屈,当然是不能免了。女人还有多少力量,有时略可反抗,使敌人受点损害,至于小孩受那野蛮的大人的处治,正如小鸟在顽童的手里,除了哀鸣还有什么法子?”[3]
1948年,周作人在《〈我与江先生〉后序》中进一步把男子中心思想称为封建伦常的“主纲”:“三纲主义自汉朝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寿命,向来为家天下政策的基本原理,而其根柢则是从男子中心思想出来的,因为女人是男人的所有,所生子女也自然归他所有,这是第二步,至于君与臣的关系,则是援夫为妻纲的例而来,所以算是第三步了。中国早已改为民国,君这一纲已经消灭,论理三纲只存其二,应该垮台了,事实却并不然,这便因为它的主纲存在,实力还是丝毫没有动摇。”[4]可以把周作人在20世纪40年代说的这段话,看作为《人的文学》的思想论述逻辑所做的注释。如果说在写作《人的文学》时,周作人对“家长”、男子中心思想是“三纲”的“主纲”这一思想尚无清晰的认识,那么,这时已经洞若观火,清晰至极。
周作人的这一思考与日本诗人柳泽健原的思想几乎是相同的。1921年周作人翻译了柳泽的《儿童的世界》一文,其中有这样的话:“许多的人现在将不复踌躇,承认女人与男人的世界的差异,又承认将长久隶属于男人治下的女人解放出来,使返于伊们本然的地位,是最重要的文化运动之一。但是这件事,对于儿童岂不也是一样应该做的么?近代的文明实在只是从女人除外的男人的世界所成立,而这男人的世界又只是从儿童除外的世界所成立的。现在这古文明正放在试炼之上了。女人的解放与儿童的解放——这二重的解放,岂不是非从试炼之中产生出来不可么?”[5]据周作人的翻译“附记”讲,“这一篇是从论文集《现代的诗与诗人》(1920年)中译出的”,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周作人翻译此文,是因为他认同并且想宣传柳泽健原的思想。
将“儿童”和“妇女”的发现,作为“人的文学”这一现代文学理念的思想根基,这充分体现了周作人的独特性。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是,周作人之所以紧紧抓住“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而不去抓“君为臣纲”,除了他同情弱小,并将男子中心思想看作是“三纲主义”的思想根底之外,在深层还与他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的独特内涵有关。
自留学日本起,周氏兄弟就主张“任个人而排众数”(鲁迅《文化偏至论》),而周作人对这一个人主义思想,立场上最为坚持,态度上最为彻底。他一直将其作为反对专制、建立民主的一面旗帜。周作人在《人的文学》里特别强调自己的人道主义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这个解释意味深长。“个人主义”对中国的“思想革命”十分重要。其实,这种个人主义思想,早就萌芽于周作人的思考之中。1922年,周作人因“非宗教大同盟”事件,与陈独秀等人论争,就敏感地认识到此一事件的根本性质。他在《复陈仲甫先生信》中说:“我相信这不能不说是对于个人思想自由的压迫的起头了。我深望我们的恐慌是‘杞忧’,但我预感着这个不幸的事情已经来了;思想自由的压迫不必一定要用政府的力,人民用了多数的力来干涉少数的异己者也即是压迫。”[6]这是周作人由来已久的个人主义思想的一次社会实践。可见,思考中国的“人”的问题,思考对“人”的压迫问题,与“君王”“君主”“政府的力”的压迫相比,周作人更为警惕的是“群众”“人民”这一“多数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