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新时期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收获
一 文化发展方式的新突破
改革是对旧事物的更新,因此也必然是对旧体制的突破。综合而言,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主要体现在五大方面,即在理论观念、领导方式、发展路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础方面,取得了影响全局的重大突破。
(一)理论观念新突破
党的十五大以来,作为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在新世纪的新发展,集中体现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党建理论上的确立。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在重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同时,进一步确认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也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文化建设成为社会发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成为党在文化领域的重要任务;建设“和谐文化”,发展“创新文化”,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与智力支持,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成为党建的重要内涵;“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等系统全面的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世界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新世纪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所有这些重大理论创新,不仅从理论观念上解决了许多长期困扰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文化工作中的现实热点问题,而且为中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为顺利解决影响我国文化发展的痼疾问题、有效排除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某些观念与制度上的拦路石,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与法律依据。
有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先进文化精神的指引,有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9]的激励,为我们不断推进和深化文化领域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更新改革思路、提升改革效益注入了现实的思想动力与智慧,减少了不必要的干扰和阻力。
新世纪十余年来,我们党在文化领域如何推进改革、如何看待各类改革的成功与挫折、如何深化与巩固改革成果等问题上,从思想观念到行为心态,都更加成熟、更趋于理性,真正形成了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宣传文化领域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和各地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点后面、统筹兼顾的原则,形成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探索,务求取得实效的改革工作思路,这是新时期以来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最为明显的变化。
(二)领导方式新突破
总结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党对文化体制改革领导方式的新变化,有利于文化领域各行业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和全面展开。党的十六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个由党委统一领导、宣传文化各部门协调共进、中央和地方步调统一,社会各方面守土有责、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与运作格局,已经形成并成熟有序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全面突破和深入进展。
由于受苏联模式影响而积淀三十多年的旧文化管理运行体制,弊端多而且根基实,它们对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内文化领域自发和局部的改革,一直产生结构性、效益性负面影响。时任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因此认为:“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条件下进行的,加之体制分割、职能交叉,囿于局部的环境和利益,限于微观的探索和试验,改革虽有某种程度的进展,却未能有整体性的改观。”
事实上,新时期以来我国文化体制的改革,在启动、展开和局部深化的过程中,因为面临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固化、僵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观念、政策等体制机制限制,面临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人事、财政支持和宣传文化系统管理体制与职能的条块分割,文化各行业的体制与机制改革的愿景往往难以统筹协调,更难于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势重组,也就难以最终形成改革发展的合力,难以深入推进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体育、文化旅游等不同行业的改革。
为了克服这一强大的体制性障碍,中共中央于2003年7月决定,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的统一领导,成立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地方党委照此办理。新机构的建立和成功运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成龙配套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领导工作体制,有效地推进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开展与深入。
十余年来,这套工作机制在推进文化各领域、各行业的体制机制深层次改革、落实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关于“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督促激励作用。
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指导协调,及时有效地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健全了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机制,这使得中央对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的动态把握与总体指导更加有效与及时。十年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政府,都按照统一部署,从点到面,逐步展开。各部门加强了协作沟通、相互配合,充分调动了各方面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实践表明,2003年6月中央确定的全国35个试点单位、9个综合试点地区,都能有条不紊地、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随着新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迅速实施;试点地区、单位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在结构上得到调整优化,体制机制面貌一新,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被有效激发,被旧体制抑制了的文化生产力、艺术创造力重新得到解放,文化工作的面貌大大改变。
突出的范例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的变化。通过试点改革,过去国内文化市场普遍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分割、效能低下、相互掣肘、利益寻租的不良局面被打破,通过对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与重组,自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存在的国内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体系职能交叉、组织混乱以及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的局面,得以有序、有效地改变,改革真正形成并强化了国家对全国文化市场的统一行政执法合力。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有些方面改革方案政策措施粗放,有的地方文化单位改革的微观工作被越俎代庖,有的地区文化体制改革推进避实就虚,有的系统上中下环节互动不足等等,也是阻碍改革进程取得良好效果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
(三)发展路径新突破
文化发展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千差万别的国情与多国别、多民族、多区域文化的背景,决定了世界各国在文化发展方向上必须找到符合自己的规律、特点与需要的路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预言“中国文化建设的高潮即将到来”,到20世纪中期10年“文化大革命”“横空出世”,中国一直在寻找属于自己的文化发展道路和正确的文化发展战略。我们欢呼过“人人写诗作画”的“大跃进”时代的所谓文化“高潮”,我们悲叹过极“左”路线统治下虽然短暂但破坏严重的“万马齐喑”。五千年中华文化的苍龙,始终在期盼自己腾飞的一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从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启程,中国文化也义无反顾地同步展开了对文化发展正确道路的艰辛探索。
新世纪初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终于使这条道路和发展战略形成、清晰并最终得以确立。这就是: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实行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战略,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与微观运行体制,不断增强中国文化的实力与国际竞争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而奋斗。
将这个发展战略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不难看出,这是一条充满希望与挑战的创新之路。《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对此作了周密而简明的部署,其要点是: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出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文物保护。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这个发展战略最大的特色,一是对文化体制改革实行中央与地方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摆脱了过去文化领域各部门各自为战、中央和地方彼此制约的被动局面。从党政文宣部门,到国有民营文化机构、海外华人爱国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都被广泛动员,真正形成了全党动员促改革、全民参与建文化的良好氛围。二是从投资、生产和市场等重要领域入手,通过政策调整和法制健全等多种手段,在确保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有效投入和国有文化产业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和海外资本合法进入文化产业,特别是激发了国内外投融资界对参与文化产业开发的兴趣,使他们从被动转向主动,从盲目转向自觉,从旁观转向参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产业投资热潮。这对于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要素共同参与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有效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产生了强大的凝聚效应。
(四)政策法规新突破
政策法规是体现一定历史时期全社会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化的国家意志,文化法规政策亦如此。由于历史和现实多方面的原因,我国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法制建设,因此也成为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的体制性障碍。针对过去涉及体制改革尤其是宏观领域中,因为部门利益相互牵掣,缺乏统筹协调、指导性政策法规严重滞后、跟不上改革实践发展形势需要的诸多弊病,在中央直接领导下,由中央宣传及文化等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十余年年来先后出台了一批具有指导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及时而有效地加强了对文化领域改革发展实践的宏观与微观指导管理,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治理效果。
1.出台新政,推进改革
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宣传文化领域系统各部门,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推敲论证后,陆续发布实施了一系列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法规与政策文件,明确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其对于有效提高党和政府在文化领域的执政能力,对于文化领域各行业进一步深化前期改革、巩固和扩大新阶段改革成果,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与运行体系;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彻底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责交叉问题,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文化法治建设的现状
1949年至1985年底,仅文化部主管业务范围内,涉及电影、艺术、艺术教育、出版、文物、图书馆、社会文化、干部、计划财务业务领域,由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宣部和国务院文化行政相关部门颁发的全部有效文化法律、法规、文化政策、行政法令和部门规章,就已经达到148件。其中,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新时期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文化法律。[10]
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法律小全书》,将文化、体育门类归类于“行政法”第12大类,它们包括:新闻出版15件、广播影视4件、文化管理2件(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物保护5件(含《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体育2件。
1999年3月15日,文化部制定的《文化部立法纲要》(文政法发[1999]10号),对于新世纪的文化法规建设做出规划,提出要在“在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根本解决无法可依、立法滞后的状况”,其中长期目标是:“在2010年形成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以专项文化法律和行政法规为骨干,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文化法规为配套的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框架。”
文化部有关资料显示的2014年末文化系统的立法情况说明了近五年的进展巨大。
①截至2014年底,文化系统在国家层面初步建立起了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
②与文化工作关系密切的文化法律有《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等三部,行政法规十多部,文化部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32个。
③2014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和《公共图书馆法》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④近年来,文化部陆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8项,下放11项,划转5项,保留4项。取消和下放的比例在国务院各部委中位居前列。
3.关于文化法制建设与文化领域改革发展实践脱节问题的一些思考
尽管文化领域三大行业主管部门在新时期特别是新世纪以来,高度重视文化立法与执法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从我国文化法制和法治的实践效能来看,二者之间相互脱节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和根本的解决。比如:
(1)文化市场统一行政执法问题。
1988年,国务院批准文化部正式设立了文化市场局(司),创新和确立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方式,意义重大。但是多少年后的今天,尤其是文化市场已经从实体市场发展到网络虚拟市场后,中国并没有统一、有效的国家层级的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或条例;而且由于这个原因,过去一些省市曾经由人大批准的地方性法规,也成为一纸空文。30多年来,由于国家管理层面文化市场领域的政出多门、多头治理,导致文化市场管理实践中漏洞百出、管控失效,以至于“扫黄打非”变成了年年打击、年年出事的老大难课题。
(2)传统工艺美术“条例”法律效力空置问题。
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布第217号令,公布实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对于保护、弘扬和发展中国底蕴深厚的传统工艺美术产业,意义极为重大。该条例规定:“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但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轻工业部被撤销,改为中国轻工业协会总会,因为失去了执行和监督这一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权力,该法律条例,实际上被空置,基本上没有发挥应有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如:中国工艺美术学院被并入清华大学且更名,中国陶瓷工业资源的流失等等),由此严重影响了中国工艺美术行业与产业的保护发展与提升。
(3)演出市场政令科学性不足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
2013年8月13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中宣发〔2013〕19号),“通知”指出:“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
时任文化部部长蔡武迅速向媒体谈话,指出:“要注意把治理豪华晚会与不搞演出、不看演出区别开来。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有关鼓励性政策,维护演出市场的繁荣稳定。要分清奢华晚会与正常的艺术演出、公益演出、惠民演出,不搞‘一刀切’,积极支持那些惠及百姓、培育演出市场、扶持高雅艺术的演出活动。”
由于连带效应,不仅2013年后期一、二、三线城市演出市场受到明显冲击,国内演出市场发育不全的地区,过去依靠政府买单进行公益演出的市场受到很大影响。2014年,国内演出市场效益下滑了近8%。
(五)体制机制新突破
文化体制和文化机制不是一回事。文化体制,指的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宏观所有制结构、管理原则与运行规范;文化机制,指的是文化生态中各类微观机构的管理运作与运营的模式。经济体制改革与文化体制改革的关系,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对于二者的辩证关系,早已有精辟的分析和结论。就文化生态整体而言,体制与机制,是大与小、宏观与微观、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文化领域的改革实践表明,新时期文化体制的改革,总体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不同于经济体制改革。他们之间的共同点是,经济基础的改变,必然引起上层建筑包括文化的改变,但这种变化又不能完全等同,过犹不及,“度”很重要。原因在于,基础与上层建筑本质不同、功能不同、作用也不同,而且各自遵从的自己演变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健全的条件下,原来构筑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包括文化领域的生态结构,在资源投入、利益分配、管理规则与绩效考量等诸方面,都必须相应作出调整和改变,以适应新的经济基础,适应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从而保持本领域的效能回馈与良性运转。
因此,当党的十四大确定新时期的中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格局,在1992~2002年十年内,基本上处于摸索、实验的阶段,并未涉及文化运行发展的全局、全行业、全领域。这十年中,文化领域主要进行的是微观文化的机构、单位的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的改革,并未深入触及体制内核的诸要素。
进入新世纪,根据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可能与需要,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持续将文化建设与文化体制改革并列为新世纪头十年文化领域的重大任务。从国民经济发展“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完成,并开启“十三五”规划实施,十多年中,我国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在中央直接指导下,在宣传文化领域各部门、各系统和各地区,从试点单位、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分别分类切入,以总结经验探索路径,鼓励创新大胆突破的统筹协调方式,使文化领域各个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范围逐步扩展,力度逐步加大,以点带面,各个突破,直至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体制机制的改革在文化领域全面推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家公共文化投入加大力度,各类文化机构实现规模化增长
自新世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文化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坚持正确方向和创新思维,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突破。公益、市场两相区分,国有、民营各显身手,从事文化生产与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总量均有不同比例的增长。
(1)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投入总量持续增加,而且为解决文化改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的倾斜:2016年,我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15亿元,比2012年增长40.5%。其中,东部地区1284亿元,增长47.2%;中部地区562亿元,增长54.8%;西部地区859亿元,增长29.1%;东北地区210亿元,增长20.7%。[11]
(2)文化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至2016年末,全国公有与非公有体制的各类文化(文物)机构达到31.06万个,从业人员234.81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5.75万个,78.67万人,净增比例分别为22.72%和50.38%;其中,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机构66029个,从业人员66.10万人,分别占机构、人员总数的21.26%和28.15%,社会文化资源的活力与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掘和开拓,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国家保障体系与满足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市场保障体系的共建共享格局,已初步形成。[12]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构成效突出
随着改革的深入,政策的完善与落实,新时期以来各类国有国办文化单位在生存和发展问题上的困境得以逐步解除,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国家保障体系制度政策得到建立健全并不断优化完善,“三馆一站”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县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各项文化惠民工程出台实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重视和保障,城乡基层社会公共文化生活更加活跃、主流文化阵地和舆论环境进一步巩固和改善。以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与博物馆、有线数字电视网等公益文化机构的变化为例,从2006年至2016年末,它们的机构人员与服务功能业绩,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1)截至2016年末,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数为3153个,从业人员57208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375个,5897人,增长比例分别为13.5%和11.5%;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面积从2006年的54.7平方米增至2016年的103平方米,增加了48.3平方米;人均公共图书藏量,从2006年的0.38册,增至2016年的0.65册,增长71%;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从2006年的2.5218亿,增至2016年的6.6037亿人次,增长1.619倍;书刊文献外借总量,从2006年的2.1039亿册次,增至2016年的5.4725亿册次,增长1.6倍。[13]
(2)截至2016年末,文化馆、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群众文化机构总数为44497个,从业人员182030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4409个,58574人,分别增长11%和47.5%;这些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从2006年的85.7625万场次,增至2016年的183.97万场次,增长1.15倍。[14]
(3)截至2016年末,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和博物馆的机构、人员总数,分别从2006年的4092个、80894人,增至2016年的8954个、151542人,分别增长118.8%和87.3%;这些文物机构接待各类观众总人次,从2008年的3.5436亿,增至2016年的10.1269亿,增长1.86倍。[15]
(4)截至2016年底,全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4%,比2012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全国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9%,比2012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16年,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达2.3亿户,比2012年增加1321万户,增长16.41%。其中,数字电视实际用户2.0亿户,比2012年增加5854万户,增长41.4%,年平均增速9.0%,远高于有线电视实际用户的增速;数字电视实际用户占有线电视实际用户的比重已达88.3%,比2012年提高21.8个百分点。[16]
(5)截至2016年底,全国图书总印数90.4亿册、电子出版物出版数量28839万张,分别比2012年增长14.0%和9.5%。2016年我国成年国民各媒介综合阅读率为79.9%,较2012年提升3.6个百分点;我国成年国民人均图书阅读量为7.86本,较2012年增加1.12本。[17]
3.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互补发展实力增强
分布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行业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推进体制改革,实施结构转型,通过企业化公司制、股份制的改造,完成了向文化市场主体的体制转换,以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生存与竞争活力。通过这场面向大众、面向市场的史无前例的全方位文化体制改革,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正在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国内文化市场竞争力的产业“航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文化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增长的强大支柱。2015年我国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3640亿元,比2013年增长32.3%,年均增速15.0%,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0.1%,比2013年增加3个百分点。文化制造业增加值11053亿元,比2013年增长17.4%,年均增速8.3%,占比为40.6%。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542亿元,增长18.5%,年均增速8.8%,占比为9.3%。又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0254亿元,比2012年增长67.4%,年均增速13.7%(未扣除价格因素影响,下同),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5.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从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3.48%,提高到2016年的4.07%,增加了0.6个百分点,占比呈逐年提高的态势,对GDP增量的贡献年平均达到了6.0%。[18]
4.社会和民间资源在文化生产与服务领域大显身手
随着国有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的大力推进,国家对民营资本、民间文化资源、民间文艺人才、民间文化产品在文化市场、文化产业方面长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通过发布新的行业与市场准入政策得以迅速解除,演艺、发行与出版、电影电视剧制作、动漫、广告、设计等行业等的民间机构,新世纪特别是十七大、十八大以来,发展迅猛,成为投资热点,我国文化生产、文化服务行业领域不可小视的生力军。
广泛而深入的文化体制与机制改革,已经并正在不断激发中国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生产者、文化经营者、文化管理者的无限创造力,已经并正在不断激励中国文化的传承创新精神,已经并正在不断激活开发中国文化丰富深厚的资源矿藏,为实现中华优秀文化的伟大复兴、构建中华文化的巍峨大厦添砖加瓦。
二 文化建设的新经验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领域在新世纪十多年中的改革发展,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进一步更新思路、加大力度、深化内涵、拓展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进展,形成了一些新经验。
(一)先进理论指导,科学发展为纲
20世纪末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格局发生的巨变,21世纪初发生在独联体一些国家的“颜色革命”,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实践,给中国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最深刻的教训之一,就是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指导地位,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用以指导我们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因此,强调先进理论指导、科学发展为纲,以人民为中心,对于确立文化体制改革的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显得尤为重要。
30多年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之所以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我们长期对文化的本质属性认识不足,之所以文化事业基础薄弱、文化产业严重滞后于世界平均发展水平,都与我们在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对文化本质、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不足有重要关系。十八大报告的总结意义深远:“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未来中国文化的繁荣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先进理论指引的方向,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二)坚持改革开放,强调重在建设
党的十六大提出“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强调“发展必须坚持和深化改革”,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政治方向和政策依据。十七大报告肯定十六大以来“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并进一步作出“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工作部署。2011年11月,十七届六中全会总结了新世纪初十年文化体制改革,并史无前例地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续给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油。党的十八大更加明确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将新世纪中国文化建设改革发展的总目标,锁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的宏大历史定位之上。而这一切,都以坚持改革开放,突出重在建设为主旋律。
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文化工作与文化建设实践表明,坚持改革开放,不仅是中国经济、政治发展之路,同样是中国文化振兴、繁荣和发展之路。正是开放的中国、改革的中国,为中国传统与现代文化的继承发展、为现行中国文化体制的自我变革与创新进步,提供了中国文化自省、自尊、自强的理论与实践参照系,也为中国当代文化走向世界、发挥文化外交独特作用、树立新的国家形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与发展天地。中国文化的整体传承创新,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国文化的影响在今日全球的正面重张与影响彰显,正在超越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这正是文化领域坚持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必然社会效应。
(三)双轮驱动为翼,大胆兼顾稳妥
党的十六大在文化建设领域最重要的创新成果,是在理论与政策范畴内,厘清了文化的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理论与实践内涵,不仅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中国文化插上了“双轮驱动”的翅膀。中央对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做到“两手抓、两加强”,即,既要保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又要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不断壮大。
因此,按照“整体性实验”和“单项试点”相结合的布局,对于各行业领域的不同试点单位,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点后面、统筹兼顾”的原则,稳妥、有序、分类、分步骤地全面推进各个文化单位体制和机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在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方面的重大突破;对于综合试点地区,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按照行政区域范围的不同特点,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新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微观运行机制、政策法规体系和市场环境,形成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开放格局,这也是对前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未能深入展开的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
新世纪以来文化领域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建设和谐发展的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下,巩固和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和壮大经营性文化产业,既是文化体制改革两大重要任务,也是文化领域的两大基础建设,必须“两手抓”、“两加强”。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战略性措施。通过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有利于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真正享有良好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近两年来,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时期农村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强化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职能,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基层老百姓的普遍欢迎。
新世纪以来来我国文化产业逐步发展壮大的实践同样证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于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文化市场体系的建设,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不仅有利于积极培育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中国文化产业,而且将大大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在“双轮驱动”策略基础上建立的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手段,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的战略,是一个适应新世纪国际国内文化发展趋势的新的文化发展战略。它的稳步实施,必将迎来中国文化史上又一个辉煌。
既要大胆,又要稳妥,是确保改革进程顺利发展的辩证法。改革无疑是一种体制重构,但它绝不是颠覆性的重构,而是建设性创造性的重组。改革也绝不是简单模仿和照搬,而是在继承和借鉴基础上的创新与突破。鉴于30多年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鉴于改革已经进入深层次和全方位,在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中强调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试验,稳步推进的策略,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文化产品双重属性的制约,中国发展不平衡的特殊国情,根据试点单位的不同性质,改革的要求也不同。过去改革实践中那种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硬性推广典型经验的简单化做法,已被越来越多的文化单位和机构彻底摒弃。
(四)继承发展为本,自主创新为魂
继承和发展是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与生态延续的根本方式,自主创新是文化独立进步的主要手段和完美路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并将自主创新战略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基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胡锦涛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发展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的要求,并着重阐述了“创新文化孕育创新事业,创新事业激励创新文化”的辩证原理。
文化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一场广泛深刻的文化创新变革实践,其目的是为促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主流文化提供制度保障。历史经验证明,新的科学健康的文化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定是在继承、借鉴的基础上完成的文化创新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文化的建设,也是中国文化发展的战略任务之一。
文化体制改革同样要以继承发展和自主创新为归属。“传统犹如血脉,应该更新,但不可以割断。”[19]文化体制改革本质上是文化创新,因此,它必须尊重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必须遵循文化艺术发展的自身规律,还要紧跟时代文化的潮流,允许后人超越前人,既不能生搬硬套,又不要故步自封。“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持续增长、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有效保护,还应当包括良好的文化氛围和人文精神的形成,其核心是人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过程中自身的不断完善。”这些思想,既是对我国文化建设历史经验的升华,也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中必须进一步强化的战略意识。
三 新世纪以来文化领域体制改革的评估与反思
波澜壮阔的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载着党和人民的希望,乘着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的强劲东风,凭借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强大推力,破旧图新,勇往直前,给中国文化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带来巨大的改革正效应,同时也为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注入了新活力,开辟了中国文化广阔的发展新天地。
(一)新世纪十年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评估
中国文化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没有彷徨无措,而是沉着应对,虽有曲折徘徊,但最终顺利完成了自己的世纪性“角色转换”,为实现振兴中华文化的宏愿,续写中国文化历史辉煌时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六大以来,我国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文化十年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攻坚克难,使当时整体滞后于国家经济领域改革开放发展速度、发展成就,受困于苏联旧模式、固守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文化事业旧观念旧体制旧机制,难以适应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新的历史与现实要求,无法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不良状态,在新世纪文化十年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取得了文化领域体制机制全面改革创新的重大突破,获得了事业、产业同步发展的巨大新硕果,初步实现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改变和诸多进步。
它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文化体制转换实现“软着陆”
面对一个开放的多元文化竞争与不良挑战的国际环境,中国文化成功实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意识形态观念变革的“软着陆”与新旧文化体制机制的转换对接,成为改革开放大业的重要体制性支撑力量。
2.双轮驱动战略获得制度化确立
在发展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目标下,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比翼齐飞的路径,已经明晰并得到制度化的肯定与持续夯实,为实现新世纪中国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奠定重要基础。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阵地得以巩固和完善
国家下大力构建并不断完善了面向全社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确保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得以巩固和完善。
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成功地克服了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过渡阶段,文化领域的体制转换的“阵痛”,与开放条件下市场环境负面因素的强大冲击,初步整合优化了我国丰富深厚的文化资源,有效激活并发展壮大了我国曾经幼小、羸弱的文化产业,并正在迅速成长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5.中国主流文化生存发展整体实力有效提升
文化体制改革支持主流文化各个行业,有效地巩固了先进文化的主导地位,提升了文化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社会效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变化中,极大地提升了中国文化生存发展的整体实力。
6.中国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在国际多元异质文化激烈角逐和不断冲击的文化全球化、多样化的复杂背景中,正本清源、激浊扬清、重塑自信,有效地提升了中国文化的软实力,增强了国家的综合国力。这方面最有力的例证,是2013年以来习近平主席在海外、国外一系列演讲中所彰显的中国文化自信理念与智慧,其实践结果就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全球正面效应和在沿线60余个国家的持续响应和推进,而2017年5月在中国北京成功举办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2017年5月,在北京奥运广场和雁栖湖畔的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不仅以29国元首和政府首脑、联合国秘书长等3位重要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130余国1500名贵宾与会、4000多个媒体记者注册采访的空前规模,吸引了全球媒体和公众的密切关注,而且通过本次峰会的“共识宣言”与5大类、76大项、270多个具体“成果清单”,昭示了“一带一路”建设愿景和全球行动充满希望的美好前景。
(二)反思为了前进,改革任重道远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实践,并无先例。当代中国文化体制的改革,同样没有范本可循。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又受到来自苏联、来自西方现代与后现代文化观念和体制的多重影响的新时期中国文化,要顺利完成振兴中华的大业,使当代中国文化的体制机制,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助推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孵化器,成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道路并不平坦。
尽管上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成绩斐然,尽管中国文化发展开拓出新的局面,但由于认识的局限、观念的滞后,加之政策策略的实施与完善有个过程,有些改革的效果效益,还需要经过实践和时间的检验,而有些问题我们无法回避,有些领域我们至今还是盲区。事实上,中国文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前进的道路上,并非都是鲜花,并非一帆风顺,不仅有荆棘,还有陷阱,更有误区。
因此,回顾和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余年来的文化发展与改革进程,对它们做一些大胆思考、思辨,也许不无裨益。
1.如何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观
文化建设作为国家“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内涵究竟意味着什么?它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是什么?在新时期以来的文化实践中,哪些是我们必须摈弃和纠正的错误?哪些是我们应该肯定并加以创新发展的经验?
现实的困境是:文化,文化建设,尤其是文化事业领域,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主旋律的大声场中,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的“两个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发展思路,实际上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得不到真正落实。在相当一部分直接关系和影响文化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权力机构部门中,包括领导者眼里,不少认识至今引人质疑。诸如:既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主,文化工作、文化建设,自然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经济是硬指标,文化是软指标”;“民生就是吃穿用住,文化与民生无关”;“文化是教科文卫体序列中的小兄弟”;“文化搭台”,就是为了让“经济唱戏”;文化体制改革也是改革,文化事业单位也是事业单位,文化企业也是企业,文化市场也是市场,文化法制也是法制……这样一些看似“正确”、“现实”的观念误区,在过去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之前,一度相当流行,而且长期影响着国家和地方公共财政关于文化建设的预算结构与经费支出分配指标。这些观念和误区,对国家文化发展决策(比如文化投入)与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比如宏观管理体制设置,比如微观运作机构定位和定性)等文化建设的格局,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我们应当怎样认识总结?并努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高度加以纠正。
2.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的双重属性,并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进行全面创新
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出了新路,取得了国民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并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辉煌成就。文化领域的改革,却因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双重属性,在现实中生存不易,改革又阻力重重,新世纪十年文化体制改革,成绩虽然不小,但进展并不顺利。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理论,市场经济对文化是不是都是负面影响?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区别的界限,政策把握的“度”或分寸,究竟在哪里?怎样在文化体制改革中,为“经营性文化单位”找到一个准确、适用的制度化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是否全都要“走”市场,艺术是否都要成为产业?文化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共性和个性如何把握,如何在政策上正确体现?这样做,是否危及文化的社会效益、违背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律?如果不全都这样做,在我们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下,按照照搬西方、非此即彼“二元选择”的体制改革制度设计,如何保证文化艺术正确发挥社会效益?资本进入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是不是都只有逐利的负面动机?资本能否对文化,尤其是主流文化的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这种作用需要什么体制、机制乃至法律环境来予以保证?这些都是我们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时,必须面对并理性解决的重大现实与理论课题。
3.正确认识与创新解决文化体制后改革时期的问题与矛盾
新世纪以来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国家陆续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政策落实的各项支撑措施,是否都不能实事求是地评估与反思调整?尽管十八大以来一些纠偏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也获得了一些好评,但从认识到实践的各项落实措施,是否已经全面到位?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文化单位或机构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特征来划分文化单位的改革取向,理论前提正确,但迄今为止的改革制度设计是否已经很完备、完善?新时期以来文化领域的一些有益探索的成功经验,因为不符合某些形而上学、“非此即彼”的“改革”思维逻辑,被否定或弃如敝屣,是否失之粗率?
综观新世纪我国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现实,实际情况并不令人乐观:先改革的,其实有不少先尝到了转制改企后职工社会保障待遇下降的“苦果”,而并非尝到了事业真正发展、收入不断增加的改革“甜头”;不改革的,可以照旧吃事业单位“空饷”以延宕时日,或者“名”改“实”不改,顶着名实不符的改革单位(包括一些“集团”)的红帽子,坐享十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升官红利,却年年亏损;一些领域、一些地区的文化单位甚至宣传文化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是说得多、做得少,“口惠而实不至”,宁可承担“保守”的指责,也不愿主动推进改革以避免承担失败的风险;一些文化艺术机构多年培养、具有优秀资质的专业人才,因为改革而“被迫”退休回家,个人功夫技艺从此废弃,行业艺术传承从此中断,队伍严重青黄不接……这些文化领域后改革时期的现象,绝不能再熟视无睹,听其自然消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4.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原则指引下,认识和把握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
怎样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如何看待各地改革发展的不平衡现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是否都具有推广意义应该照搬克隆?此单位、此地的改革成功,是否意味着彼单位、彼地也必然成功?
应当看到,文化作为上层建筑领域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运行的体制机制,广泛涉及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权力部门利益,涉及东西南北中不同地域人文、自然等不同的背景和条件,因此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不平衡,是一个必然存在、无法回避的基本特征。
多年改革现实中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因改革冒进而失败者,不过为抵制改革的批评者添了口实;按兵不动、人云亦云,让本单位、本地区改革后进而误机遇、误事业者,却仅仅被责“中庸不力”,仕途免责且平安无事。这其实也可以看作是这些年中央力推的文化体制改革,在某些部门、某些领域“实功虚做”走走过场却不损升迁的官员们的个中锦囊。
三十多年文化领域改革实践显示,文化领域各行业的某些任务式、运动式的粗放口号与操作“模式”俯拾即是;一些看似轰轰烈烈,实际着力不多、落实并不好的薄弱行业、薄弱领域、薄弱地区,至今仍然是一种现实存在。这就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真正放下身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去解决后“转企改制”时期遗留的困难问题,需要纠偏返正或正本清源,以指导这些单位、系统的改革继续深化。
5.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难以深入的症结
从新时期新闻媒体传播领域来看,主流媒体在数量、规模和资源占有度等方面,确实占有优势,尽管这是在国家财政资助扶持的制度框架下,在党和政府掌控新闻媒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大权,并对刊号、书号和网络ID等等稀缺资源的严控之下,在国内传媒市场被官方主办媒体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等多重机制作用下,得以不懈维持的一种有效体制。
但无可讳言,在国际国内一些凭借资本和高新科技传播技术支持的异质体制传媒的强力冲击下,在一些难以处理的舆论诟病面前,在经营效益难以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两难困境中,它们实际上不得不面对一种竞争力日益下降、难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严酷现实,处于越来越困难的守势。
面对市场化、网络化日渐深入的信息解构效应,面对西方主流异质媒体虎视眈眈、无孔不入的渗透攻势,我国新闻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不能也不应该总是处于“防守”、被动的态势。毋庸置疑,国内主流新闻体制的改革,这些年并未停滞,在中央的指导下,确实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国有主流媒体的分类改革举措,以及发展传媒新业态,促进多元媒体融合,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但综合观之,新闻领域的改革,迄今最大的动作也仅限于在部分政策范畴里,对信息经营、内容制作纯业务部分的市场化机制“松绑”而已,而近些年来因部门利益而盲目占位、机构增量造成的中央、省、市、县甚至乡镇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庞杂、等米下锅、人浮于事、效益低下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必须看到,由于舆论对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加上传统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与行业从业者利益攸关的制约,这个领域实际上已形成了一些大家彼此心照不宣的一些“雷区”或“禁区”,成为深化改革难以触碰、难啃的“硬骨头”,这个领域深层次的改革,在此不由自主地自然却步。
既然具有科学性、符合执政党与国家根本利益的新闻领域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新闻领域因多“人治”而缺法治,依法治理的综合改革难以稳妥把控,失误当然难以杜绝。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尽管改革的调门没有降,但媒体行业中人,却“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只要编辑记者队伍人员与收入保持相对稳定,他们做到不违大规,有店少业,其实并不难。但这样下去,主流信息资源和主流舆论阵地被不断“蚕食”、主流媒体的读者、支持者迅速流失,影响越来越小,阵地越来越少,确实令人担忧。
新闻传媒,无论是传统纸媒、有线无线网媒,还是作为当代社会信息客户接收终端的移动媒体,它们终究不过是传媒工具,具有的社会与商业的双重属性,始终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规律,谁掌握它,它为谁服务。谁掌控它们,它们传播什么内容信息,才是关键。如何把握新闻规律,变“人治”为法治,变分散为统一,变感性为理性,变盲目为科学,变冗赘为精干,闯关“防人之口甚于防川”的古训困境,以勇于创新的精神,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业高效统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深化新闻领域体制改革始终回避不了的重大课题,也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支撑。十八届三中提出的“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的要求,正是下一步深化和推进改革的新目标。
6.“集团化”是不是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的万灵药或唯一方向?
30多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冀望国有文化生产运营机构短、平、快地走上“集团化”做大做强之路,这或许是我们的一厢情愿。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体制和全球化背景条件下,经济领域的企业产业要做大做强,集团化是一条有效的路径。企业集团的优势,在于可以迅速整合资源、增强实力,甚至形成某一领域的垄断性的竞争力,但垄断却非社会发展所愿,因为它的天性是独占利润、阻碍变革、扼杀竞争、影响发展和进步,即使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也将其视为负面。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金融寡头、托拉斯企业的猛烈批判,20世纪下半叶关贸总协定的全球认同签署,都揭示了经济领域保持竞争、遏制垄断的客观规律和趋势。
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背景条件下,任何非产业结构链条关联和非经济共享利益驱使,任何非自发购并、有机融合的不同企业之间,绝不可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撮合或强制整合为企业集团而如愿以偿地做大做强,此种例证,中外皆见。因为市场经济领域里,任何非企业自愿组合、非经济利益自然整合的结果,其所造成的资源利益与人事内耗,包括企业文化和经营目标的冲突,将首先成为该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的拦路虎,而在文化产业特别是艺术生产领域,因其双重属性的制约,尤其如此。
客观地说,让国有主流文化机构依靠组建“集团”以求做大做强的战略考虑,或许动机、方向与要求无可厚非,甚至有其时效合理性。但实践表明,无论是90年代广播影视行业的“集团化”,还是新世纪的国有演艺行业的“集团化”,由于只是借鉴经济领域集团企业的“壳”,而没有企业集团的“质”,只想着市场化的经济诉求,忽视文化艺术发展的独特规律,结果不仅带来“泡沫化”,而且不少煮成了“夹生饭”。
综观20世纪90年代到新世纪以来,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相关行业如火如荼相继推进的文化企业集团化过程,不难发现:新组建的文化产业集团,其体制变革重组、资源整合优化的动力源,大多来自党政部门的政治考量,借力于十年改革中后几年出台的官方“时间表、路线图”。这几个借自中东拥核弃核国际政治博弈的专门术语,曾一时间成为新世纪文化体制改革后五年的热词。国内电影、出版、演艺行业,从中央部门直属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包括部分副省级城市,甚至有个别地、市级城市的“国有经营性单位”,在短短两三年内,被“组建”成为近百个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但动机不等于效果,愿望不等于现实。在上述背景压力下,宣传文化系统各级各部门按照上级领导规定的时限“要求”,抓紧“落实”“集团化”改革任务。有不少新组建的“集团”,实质上是权力“拉郎配”的结果,有少数地方与单位,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这些年的改革实践证明,这类“拉郎配”模式组建的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基本上是政策或权力“催生”的产物,有的甚至是事、企逻辑基本不搭界的两个文化单位靠行政决策捏合的产物。因此,在新组建的文化企业集团或非企业文化集团快速“出生”后几年里,它们的改革发展预期目标,不少失之于“虚”“空”。实践表明,这类文化企业集团,组建后的功能、效益大多不理想,有的貌合神离,有的勉强维持,有的实质上已暗地解散“复旧”。
不过,并非所有文化企业集团都“水土不服”。比较而言,新世纪十余年中,那些按经济、文化规律依法成立的国有、民营文化企业集团成功案例亦不少,比如“文化产业30强”中上榜的文化企业就很有代表性,这里不去重点评说。
需要指出的是,新组建的国有文化产业集团,因为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人文需求、市场消费水平的差异,南方的文化集团成功者多,而北方的文化集团,成功者少,这其中的奥妙,值得我们深思。
7.影响文化体制改革成果效益的负面因素有哪些,如何解决?
文化体制改革尽管取得了全面推进改革进程、顺利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巨大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不同系统、区域的改革发展不平衡,某些行业改革推进迟缓、效果不佳,出现新的困扰。主要有以下原因。
(1)照搬“克隆”试点经验,难免煮成“夹生饭”。
一些地方以为,有了宏观改革方向正确的高层级政策文件,有了先期试点单位、试点地区的经验,就不必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只需推广照搬经验模式一往无前即可,事实表明,这只是一种贻误改革良机的懒政思维。综合改革一线的实践会发现,一些部门联合制订下发的改革政策不可谓不全面,文件下发频率不可谓不密集,大多比较高大上,比较原则,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而下面的执行部门,又因权力所限、任务所压,既然难以及时反馈意见,只好照搬执行,甚至于一些地区借口“水土不服”,将改革方案有意无意、明里暗里搁置,变成了“泡沫”。
(2)后期改革方案按时限大范围执行,难以避免产生“泡沫”。
尽管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大方向、总原则正确,但如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却是检验改革得失的根本依据。现在回顾起来,2003年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在中国这样一个全面改革开放转型期的大国,进行这样一项史无前例的包括宏观微观的文化体制变革,由于这个领域涉及面广、行业众多、结构复杂、系统性强,由于启动时间紧、改革任务重,使得理论和政策准备都显得不够充分;而且事关改革多方权属利益的各主管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有很多需要协调沟通、调研商讨的课题、重点、步骤和环节,这就使得改革政策实施细则的展开和完成过程,都相对窘迫和相对原则;加之指导、推进改革的相关部门,集指导、决策、执行大权于一身,协调程序时间既不足,相互配合亦不够;有的地方或系统,在推进基层文化单位体制改革时,或者急于事功,或者越俎代庖,硬性要求基层“贯彻”执行。结果是,一些不愿改革、不认真改革的地方和单位,或是敷衍塞责、走了过场,或是强制套改,煮成了“夹生饭”。由于上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相互影响,这种虽然积极却显得被动的改革,其效果如何,值得后改革时期认真剖析。
(3)顶层设计方案不够充分,改革政策可操作性较弱,致使执行效果不理想。十年改革期间,相关部门的改革工作班子,在人员素质构成方面,过于迷信高校、高学历、高职称,一些实操人员虽然年轻、书本知识功底不错,却缺少对文化工作实践的历练与感知,缺乏对文化领域思想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各行业历史和现实状况的全面把握,特别是关于文化艺术生产运营管理状况的专业知识,而且由于机关工作的特点,他们无法迅速弥补自身不足,只能凭借几次下基层走马观花式调研和汇报材料的感知起草文稿,既不足以体现对基层文化单位生存发展实情的真知灼见,亦难以准确把握需要改革的问题症结,以致一些事关改革实效的政策文件、方案,看起来立意高远、方向正确、面面俱到、似乎“无懈可击”,却难以在文化体制改革一线的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不同类别、不同单位里,进行有效实际操作并取得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