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视域下的乡村民生改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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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教育城镇化的结构性问题

中国乡村教育城镇化伴随“物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并超越了户籍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从家庭层面上看,国家实施的“独生子女”生育政策造成每一个乡村家庭只有一两个孩子,家长们都想把“最好的”给孩子,包括在条件许可下让孩子到最好的学校读书。然而,乡村学校教学条件有限,一般只能满足“学有所教”的“有学上”需要。为了让孩子“学有优教”,更多的乡村家庭选择把孩子带到或送到城镇学校读书。

早些时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集中在不同类型的“民工子弟”学校,只有少数“有关系”“有实力”的打工者把子女安插到公办学校,多数打工者子女难以获得城市均等化教育。随着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力度的加大,国务院和教育部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政策,以保障随迁子女接受城市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2008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输入地政府“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实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鉴于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打工地学校读书几乎没有了政策障碍,只要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有稳定工作和住房,其子女就能与城市孩子一样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比于随迁子女,居住在乡村且在住家附近学校读书的孩子越来越多地进入县城、乡镇中心学校读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但县城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在入学条件上都附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这个入学条件让那些原本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学校入学的学生有了进城读书的机会。同时,地方政府出于推进本地城镇化发展,带动县城和中心乡镇繁荣的目的,往往甚至有意不对“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默许、放任城镇学校招录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乡村学生。在全国各地,几乎所有的县城都在扩建、兴建学校,不少学校存在大班、超大班问题。与此相随的是,全国各地的县城包括中心城镇出现大量陪读家长。陪读家长主要是孩子母亲,他们到城镇租房或购买商品房,与读书孩子居住、生活在一起,为孩子学习和生活提供照顾。

就乡村出现带孩子、送孩子到城市、县城、乡镇中心学校读书的现象来看,乡村教育进城并非完全是地方政府减少教育经费支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一厢情愿,乡村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对孩子进城读书也是有比较强烈的要求。尽管地方政府存在“利用把学校、优秀师资和优质生源等上移到县城”,推动乡村居民到县城、中心城镇买房、租房,以及通过乡村学生进城消费带动城镇经济繁荣的“发展主义治理术”,1但没有学生家长送孩子进城读书的希冀和付出,地方政府难以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乡村学生转移到城镇学校,也不会出现令人担忧的超大班问题。乡村教育城镇化在地方政府与乡村家庭及其子女协力推进下快速发展,但由于教育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家庭城镇化,引发的问题具有一定结构性,关涉城镇、乡村两个场域以及乡村教育转型。

1. 城乡教育二元与城镇教育二元的叠加

中国经济社会的城乡二元体制突出表现在城乡教育二元上。国家的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缩小了城乡差距,乡村教育也在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中不断对接城镇,但乡村经济发展、农户家庭收入以及乡村的办学条件和教师素质仍落后于城镇,城乡教育二元结构没有被消解,乡村孩子获得的义务教育水平仍低于城镇孩子。虽然当前的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不再像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么牢固,乡村孩子根据家庭情况和经济条件可以选择到城镇学校读书,但就乡村教育的整体形态看,城乡二元教育结构仍然具有较强的结构力。乡村孩子到非户口所在地的城镇学校读书,必须符合城市政府的准入条件,城镇学校一般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在城镇有产权住房的进城人员的子女,其他的乡村孩子到城镇学校读书需要缴纳高昂的转学费或借读费。

乡村孩子跟随打工父母到城市学校或到县城、乡镇中心学校读书,成为城镇中小学校的学生,但他们一般是“嵌入”城镇学校的,并非得到与城镇学生同样的教育。一是相当多的乡村孩子进入民办学校。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多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民办(私办)民工学校读书,教学条件差,师资流动性大,日常教学只能满足打工者子女“有学上”的问题。由于一些民工学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在教育部门整治下逐渐从城市场域中退出,一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被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普惠制学校读书。相比于城市,县城和一些中心城镇也出现了以招收留守孩子为主的封闭式学校。这些民办封闭式学校不同于城市民办“贵族学校”,学费不是很高,并且对学生进行封闭管理,减少了外出打工父母的后顾之忧,但教学质量一般低于公办学校。2二是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公办学校就学的乡村孩子,多数集中在公办薄弱学校,即使在公办优质学校中,乡村学生往往被集中在“软”班中,师资配置、教学要求与城镇学生有所差别。城镇教育对城镇学生与乡村学生采用差别化教学,以至于城镇内部形成新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花同样的钱或更多的钱,得到的却是低于城镇学生的教育,即缩水的城镇化教育。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农村学生和县城学生仍然存在教育资源获得上的差距,只是这种差距从城乡间的学校差距,转换为县城内部的校际差距”;“城乡教育的二元结构在某种程度上转化为县城内部的二元教育结构”。3

2. 乡村教育供需结构失衡问题

教育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配置需要遵循供给与需求平衡原则,即根据民众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乡村孩子众多,为满足他们上学读书的需要,国家几乎在每一个村和乡(镇)建立小学、初中。但村有小学、乡有初中的乡村学校建构在90年代后不断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造成学龄儿童减少,加上部分学龄儿童跟随打工父母进城,乡村学校学生数锐减。如此,地方政府结合“合村并乡”进行“撤点并校”,在新的行政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配置小学、初中,一些孩子的上学路变远。

此外,乡村居民对教育的更高要求也是乡村学校布局调整的一个重要原因。20世纪90年代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民更加重视孩子教育,一些人不再满足住家附近学校的教学水平,选择送孩子到城镇更好的学校读书。相比于农民进城打工,送子女到城镇学校读书要稍后几年,城镇陪读现象普遍化主要发生在21世纪后。其一,送孩子到城镇学校读书需要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打工家庭挣钱多,能够支付孩子在城镇学校读书的费用;其二,90年代中早期出现民工潮,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读书主要发生在1998年后,尤其是在21世纪,随着国家允许随迁子女进城读书政策落实,乡村孩子进城读书现象显著增加。

乡村孩子减少和进城读书学生增多,乡村学校出现严重的空心化问题,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和《教育部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2006年)的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学校布局调整”。但一些地方在学校布局调整中没有重视国务院的“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并将“适当合并”要求提升为“过度合并”行动。尤其在2008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一些地方把撤并乡村学校作为带动农民进城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策略。一些地方政府不切实际地推进撤校并点,致使当地的乡村教育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脱节,造成部分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读书难问题。鉴于此,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规定,“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当前乡村小学、初中学校布局难以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如果3千米路途设置小学,极可能出现“超小班额”的学校,甚至出现“一生一师”的学校。如果让学校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就要撤掉“麻雀学校”,将孩子集中到中心村、乡镇中心学校上学,这将导致学生“上学远”“上学难”以及交通风险增大、寄宿成本上升等一系列问题。华中师范大学课题组曾在山东、浙江、内蒙古、青海、黑龙江等11个省、自治区调查乡村家庭教育需求意愿,约61.3%的家庭希望孩子能够到县城学校读书,约25.3%的家庭希望孩子到乡镇(城镇)学校读书,但还有约13.4%的家庭希望孩子在乡村学校读书。也就是说,乡村家庭希望子女到城镇学校读书的愿望强烈,占86.6%。该调查还指出,约88.4%的平原地区家庭、83.6%的丘陵地区家庭和80.5%的山区家庭希望子女到城镇学校读书,从中可以发现,山区家庭希望子女在“村里学校”读书的约占1/5,平原地区家庭约有1/10,丘陵地区家庭则处于两者中间。另外,在不同年级段就读的家庭对“村里学校”的需求不同,年级越低则需求越大,1—3年级的学生家庭为20.8%,4—6年级的学生家庭为14.6%,7—9年级(初中)的学生家庭为7.3%;不同家庭收入的学生家庭对“村里学校”的需求也不同,年收入低的学生家庭比年收入高的学生家庭更希望子女在“村里学校”读书,年收入低、中等、较高的学生家庭对在“村里学校”读书的意愿分别是17.9%、11.0%和3.7%。4不难看出,山区学生家庭和低年级学生家庭对“村里学校”希望较高,而这恰是乡村教育城镇化的最大困境,即乡村教育及其学校布局需要兼顾山区家庭、低年级家庭和经济能力弱的家庭需要。

3. 家庭进城滞后于教育进城问题

乡村教育城镇化发展快于人口城镇化,尤其快于户籍人口城镇化,这有助于地方政府利用教育城镇化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孩子是每一个乡村家庭的核心,祖辈和父辈们的生活几乎都围绕孩子转。父母外出打工是为了让孩子住更好的房子、上更好的学;祖父母留守乡村、看守家庭,不仅仅为了维系家庭的农业生产,更重要的是要代替子女看护好孙子孙女。如此,很多乡村家庭到县城和中心城镇买房,其目的不外乎有两个:一个是方便小孩进城读书,还有一个是为孩子尤其是为男孩找对象增添砝码。就此看,教育进城对家庭进城以及人口城镇化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它让更多的乡村家庭从村庄中走出来,不仅劳动力进城,而且家庭成员也要进城。

然而,乡村教育城镇化是在家庭城镇化不足或滞后下发生的,一些家庭子女进城读书不仅未能带动家庭城镇化,反而让家庭城镇化变得更加艰难。经济状况好的家庭以及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乡村家庭为了送孩子到城镇学校读书,往往选择到城镇买房。笔者于2019年在安徽、广西、河北、河南、吉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陕西、浙江11个省、自治区的部分村庄的问卷调查中发现,约有42.1%的乡村家庭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尽管如此,仍有近60%的家庭送子女到城镇学校读书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如交高额的借读费、转学费,或支付更多的钱让子女进城镇民办学校读书。不仅如此,家庭还要承受租房、陪读负担:有些城镇学校没有宿舍,进城读书的孩子需要在学校附近租房,一年要支付几千至几万的房租;更多的进城读书孩子嫌弃学校住宿、食堂条件,不愿意住集体宿舍、吃食堂饭菜,要求家长丢下农活陪读,专门“侍候”他们学习。

调研发现,一些城镇学校拥有带空调、桌椅、卫生间的宿舍和就餐食堂,但新生代的学生们要么嫌疑宿舍人多,干扰自己休息,要么抱怨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不高,吃不下去,要求家长在城镇租房居住,并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笔者在安徽省庐江县的一些城镇学校调查发现,一个班级一般只有10%—20%的学生在学校住宿,有4—6个铺位的宿舍一般只住着一两位学生,更多学生在街道租房,并有家人为他们提供生活服务。

进城购房和进城租房陪读是乡村人获得城镇教育机会的应对策略,5但购房与租房对家庭影响不同,一些租房读书家庭更难以实现家庭城镇化。进城购房读书一般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购房的直接目的是让子女获得进城读书资格。同时,由于城镇有住房,一些家庭随着子女进城读书就将家庭生活中心转移到城镇。家庭主要劳动力或在城镇找份工作,或外出打工挣钱,以维持家庭及子女城镇生活需要。而陪读更多发生在租房读书的学生身上,陪读人多数是劳动力较弱的爷爷奶奶或学生母亲。陪读家庭一般有两个生活中心:一个是乡村的家,需要有人看守,继续着农业生产劳动;另一个是城镇的临时家,读书子女需要家长陪伴,只要孩子在学校,他们就不能回乡干农活。陪读让因打工分离的家庭变得更加不完整,一家人,丈夫或儿子、儿媳在城镇打工,留守在村庄的家人又因孩子进城读书而再次拆分,如一些家庭呈现孩子的父亲在城市打工、妈妈陪读、祖父母在村庄做农活的“碎片”形态,家庭结构愈益不完整。子女进城读书或陪读让一些乡村家庭“劳命伤财”,更没有财力购买城镇住房,实现家庭城镇化。

1 叶敬忠:《作为治理术的中国农村教育》,载《开发时代》2017年第3期。

2 吴业苗:《人的城镇化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53—54页。

3 齐燕:《过度教育城镇化:形成机制与实践后果——基于中西部工业欠发达县域的分析》,载《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

4 雷万鹏:《家庭教育需求的差异化与学校布局调整政策转型》,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5 张欢、朱战辉:《农村青少年教育城镇化的家庭策略、实践困境及其出路》,载《中国青年研究》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