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遵循规律,适应变化,以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
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如雨后春笋。社会各界对此类机构抱有不同认知、不同期待、不同评述。大体上,人们主要关心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要成立这么多新型研发机构?这些机构到底新在何处?新机构如何发展形成新的发展模式?这些机构的发展模式实际成效如何?要回答这些问题,还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边实践、边探索、边讨论、边完善应该有助于更多人共同努力,更好地推进我国科技创新。基于此,我们从自身的实践中,分析、总结完成了这本书的写作。我结合自己从三人起步直至带领之江实验室全体员工近五年艰难创业的体会,谈三个方面的问题并以此作为序。
一是科研机构肩负的社会责任。从历史发展来看,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变革,背后几乎都有科技作为支撑。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再到未来智能社会,无一不是技术和生产力推动的结果。如今,有一个趋势更加明显,那就是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的耦合度越来越高,时效性也越来越强。由于现代科技的方向和领域几乎已经到了广无边际的程度,任何方向的重大突破都可能对社会产生变革性影响,甚至影响人类发展的走向。而科技创新往往又带有很强的偶然性,因此从逻辑上说,科技发展引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就有了很多不确定性。这也是很多人从哲学角度对科技创新保持警惕的原因。从这个层面看,科技创新的主体——无论是高校还是科研院所,都承担着十分重要的哲学、道义方面的责任。这份责任对从事网络、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机构而言就更重一些,因为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与社会关联度高、耦合度强。正因如此,科研机构,特别是高能级的科研机构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对人类、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二是科技发展规律和科研范式的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习惯把科学与技术合体,称为科技。要看清科技发展规律,需要把科技分解为科学和技术两个概念。科学在于“格物致知”,发现、认识、理解并解释事物运行发展的内生规律;技术则是利用科学原理或人类经验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广义上,技术也是科学的构成,是科学更接近物质的部分。狭义上,两者之间仍然有一定的联系,但科学和技术具有不同特质,而且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有着很不一样的规律。如何看清楚这两者之间的不同,与每个科研机构的自身定位和职责目标以及所要采取的机制做法密切相关。科学与技术是一种相互支撑、互动发展的关系,通常来说,技术一定是基于科学原理的,而科学发现又往往依赖于技术方法和工程能力支持,特别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工程和装备支撑几乎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前提。从这个角度看,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极像“鸡与蛋”的关系。
现代科技的发展,有四个趋势是显著的,需要很好地把握:第一,科技发展呈现一定高潮-低谷的周期性,周期的长短并不完全一致。21世纪以来,科技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预计这个周期也许会持续一个世纪以上;第二,交叉领域成为科技重大突破的热点,这一现象从20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至今仍在持续且有不断增强的趋势;第三,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耦合度在明显增强,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出现之后,技术转化为应用的链路明显变得更短,推广的便捷程度与以往相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技术影响社会的程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这就需要科研机构更多地去思考和寻找更加有益的科研活动;第四,随着数字技术和计算科学的持续发展,科研的范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数字计算和高性能仿真成为重要的科研手段,这就需要科研团队的构建更多元化,科研机构的条件建设需要更多地考虑数字能力。
对一个新型研发机构而言,定位明确,目标才能明确,路径也才能更加合理。科研机构的主要定位是基础研究还是技术开发,或是综合业务开展,其目标的规划周期、评价方法、社会期待以及投入保障的机制都会有所不同。
三是科研的组织模式和体制机制问题。科学研究没有恒定的模式,但宏观上却有共性的规律。上面所说的这些新的变化趋势对传统科研机构形成重大挑战,因为我们的科研方式方法和组织模式也需要与新的规律相适应。另外,为适应新规律,我们对科研机构创新质效的评估方法、对科研人员的使用和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都要有新的思维和新的举措。
不同于传统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优化调整下的时代产物,紧密对接国家的科技创新需求,具有生长快、体制活、链路广等先天优势。历经二十余年的实践摸索,新型研发机构已在集聚创新要素,促进全链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傲人成绩。但任何创新的收益和风险都是相对的,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也不是一片坦途,会面临诸多挑战。未来要实现新型研发机构从科技创新生力军到主力军的进阶转型,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第一,把握好科学与技术的动态演化关系,需要跨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魔鬼之河”、应用研究与商业化的“死亡之谷”、产品化与商业化的“达尔文之海”。新型研发机构自诞生起便肩负着助力国家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需要克服科学与技术相脱节的困难和障碍。这意味着任何机构不应局限在从事单一链路的科学研究或技术服务工作,只有加强与相邻链路环节的创新合作才能更好地掌握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规律,从而取得重大科技创新突破。
第二,更加明确以功能定位为中心的发展路线,在某些环节和专业领域塑造长板优势。尽管科技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已将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但现实中众多速成的新型研发机构往往缺乏系统的战略规划,也未厘清自身的创新动力机制,相比于长远发展反而追逐短期利好,导致功能定位泛化,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新型研发机构总体布局中有序做好顶层设计是更好地释放其创新效能的前置步骤。
第三,保护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创新活动的边界和权限,做到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新型研发机构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一直被视作打破传统体制机制“禁锢”的重要抓手。从既有实践来看,这些体制机制创新是否真正落地尚有疑问。事实上,囿于各项管理评价办法的缺失,“四不像”的新型研发机构既有“新”的光环,又有“新”的尴尬。在科研管理、人才“引育用留”、组织运行等方面的创新探索依然难以纳入现行管理框架,不少机构甚至存在“新瓶装旧酒”之嫌。如果创新的权限得不到保护,那么创新与逾矩就在毫厘之间。明晰体制机制创新的边界和权限,这对于未来新型研发机构的良性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新型研发机构是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探索。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保持战略定力才能站得稳、立得住、走得远。
之江实验室始终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四年多来深耕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战略和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也在先行先试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本书为引,希望我们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一些观察和审思能够为同行共享,也希望得到同行更多指点,共同推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设。
之江实验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