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理论的系统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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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更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先锋队,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领导核心作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在实现伟大历史任务奋斗征程中,党的组织也由弱小走向强大,成为领导人民执掌政权的执政党。这不仅是历史的选择,更是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是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对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遵守民主集中制等方面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净化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为指导,对于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作出了诸多新的理论阐述和制度安排,提出了许多有创新意义的新思想、新观点。不仅深化了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更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理论宝库,集中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内监督建设的新思考和新认识。系统回答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什么样的执政党,以及怎样加强党的建设问题。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这些新的思想观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监督理论的新内涵。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紧迫性问题,实现了党内监督理论科学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上述成绩的取得,与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持续不断加强和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有重要的关联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内监督建设,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1]。而实现上述目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所做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重要讲话中所明确指出的“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2]重要思想,在党内监督理论研究和机制完善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新时代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理论性问题和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监督制度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重大实践问题展开深入探索,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推动党中央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 研究背景

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基本理论和经验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中的每一个思想结晶和经验积累,都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紧密相连,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是对特定历史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纲领、党建历史经验的系统总结。它既反映了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一般性要求,又根据时代主题和环境变化,就执政党对权力来源、结构配置、运行监督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独到探索,以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根本上保持党的先进性。可以说,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所进行的近一百年的革命和建设史,就是一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自身建设的伟大历史征程。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团结带领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的建设这项“新的伟大工程”,始终在思想、组织、作风上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党的执政能力,有效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但是,在看到党建工作已取得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注意到,新的历史时期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所面对的世情和国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着一系列新的严峻考验,对党的执政能力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党的十八大之前,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上述问题的发生,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意义才尤为明显,加强党内监督建设和提升制度运行有效性的责任才尤为关键。具体而言,当前党内监督面临着依然严峻的形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没有取得

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体现在,认清形势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掌握规律、赢得胜利的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下,在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效。在实践中,通过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制度重要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基本原则,以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严肃态度,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的严重态势,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党同志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成果予以高度评价,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景予以高度的自信。这种成绩的取得,在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形势判断表述中体现尤为明显。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2013年党中央首次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后面加上“复杂”二字,对于当时的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做出了重要判断。2014年中央纪委全会的公报中,明确提出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到2015年中央纪委鲜明指出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呈胶着状态”,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出现重大变化。直到2016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首次明确指出“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至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2017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首次界定了当前的党内监督形势为“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新论断。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基本形势判断是:“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3]虽然从形势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阶段性胜利,但是在报告中同样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4]。这不仅体现了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更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可以看出,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未取得最终的压倒性胜利,这就要求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惩治违纪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风险的预防力度,从而进一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如何做到中央决定令行禁止,这需要从思想和制度上予以规范性的保障和监督。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以崇高思想信念的支撑、严密纪律制度的约束,才能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思想行动的统一。才能进一步保证党的政治生活正常运作,同时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特殊执政地位,使党面临着执政过程中的各种考验、面对着各种外在因素对执政地位的影响,需要始终警惕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权力的异化。只有不断加强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经常地予以提醒、告诫,对违纪行为及时地予以制止和处置,才能在党内形成严格约束自己的良好风气,才能使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进而忠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全党的团结统一。在这种历史环境和时代背景下,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堵源头、重防范、把关口,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治本效能,发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共产党员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可以使党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激发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未取得的历史关键时期,党内监督建设必须加强而不能有任何松懈。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进一步深化党内监督制度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唯有加强党内监督建设,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党,才能取得更大的战略性成果,不负人民期待。

(二)纪律作风的自律性氛围还有待巩固

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其中,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之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必要条件与根本之义。无产阶级政党始终代表人民根本的利益,是由无产阶级中的优秀分子所组成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密相连,体现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践行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实际行动中。在实践中,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党性纯洁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先进性。但这种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不可能自然而然获得和保持,必须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以抵御不良因素的侵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手,在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上取得了重要成果。通过严格加强党员日常组织管理,严肃处理违反党风的各种违纪行为,有效净化了党内政治空气,严肃了党内政治纪律。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这种基于外在强大压力的正风肃纪措施,虽然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性作用,但是,这种基于外在高压态势下的作风环境,还没有从根本上对党员行为产生自律性的效果,有的人只是“不敢”,但还没有做到“不想”和“不能”。在如此严厉的高压态势下,违反党风党纪的行为依然屡见不鲜,例如2017年1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94起,全年累计查处51008起。与2016年12月5019起、全年40827起相比,增幅分别高达51.3%、24.9%。[5]2018年查处问题65055起,较2016年、2017年再次分别增长59.34%、27.54%;处理人数92215人,较2016年、2017年分别增长59.75%、28.7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65558人,较2016年、2017年分别增长54.38%、30.94%。[6]可以看出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惰性、错误观念还较为顽固,“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必须聚焦突出问题,实施靶向治疗,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执着坚定抓下去。一旦这些严格措施有丝毫的松动,违反党风的苗头更会伺机而出、蠢蠢欲动。正如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了一句口号。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全党要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7]因此,当前党内监督建设的主要问题在于从监督主体来看,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缺乏主人翁责任感,“怕得罪人”、“担心打击报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问题较为突出,可能会使党内监督成为“虚招”、“摆设”。从监督客体角度看,部分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不强,心理上排斥,行动上拒绝,自律观念淡漠,权力意识膨胀。甚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是对自己工作的否定和不信任,是党员群众无理取闹,破坏党的团结稳定。这种既不愿意监督别人,也不愿意被人监督的现象出现对于党内监督自律性环境的养成具有极大的挑战性。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更为复杂,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风险依然存在,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依然存在。如果纪律作风的自律性氛围无法得到巩固和加强,那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就无法得到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任务和责任也无法得到履行,并可能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定。

(三)监督体系的整体性优势还需要加强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重要方面,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同时,作为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客观需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和实践都不断证明:党既是实施监督的领导者,又是监督的对象;既起着主导和基础作用,又起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自身监督不但关系党的建设的成败得失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还会对整个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示范和影响。只有首先做到治党的坚强有力,才能确保治国的正确有效。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党的十九大在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权力监督运行机制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制度建设合力的新发展理念。明确了以国家监察制度改革为重点,形成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等相互衔接的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思路。可以看出,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的崭新体系结构和内容,明确了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要素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我国的权力制约体系中,党内监督始终处于核心和枢纽地位,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发挥和效果体现。离开党内监督,中国特色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将是一句空话;缺少对党的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整个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也就失去了根基。要抓好党内监督,以增强党拒腐防变的能力,只有这样,党才有可能把党内监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运用到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中去,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协同发展。

因此,从党内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可以看出,如果党内监督搞不好,不仅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党的肌体健康、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党在整个社会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就会大大降低;不仅不利于党的领导,也不利于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建设的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态环境的和谐稳定。而从党内监督自身而言,也是由各监督要素和机制所构成的复杂系统。从监督机制的运行现状情况看,一些监督制度重要作用没有受到高度重视,制度设计目的和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党内监督制度执行的整体性效率不高问题还比较突出。例如,询问和质询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严格的程序规范,确保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委对全体会议决议和决定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的重要监督手段。但在制度规定中,由于相关制度规定不具体,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对询问和质询的基本事由、依据程序不明确,使得相关监督制度往往处于虚置状态。又如,在党员的基本监督权利中,罢免权是党章确立的一项党内政治权利,是确保党内民主和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保障。作为党员一项重要的监督权利,在党内监督基本制度中应当进行明确的制度程序规定,以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但是,由于制度制定过程中,考虑到罢免权的运行需要严格的规范,否则可能对党的政治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在制度执行主体、对象做了严格的限制,只限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对同级党委和纪委委员提出罢免建议。这种制度规范和运行环节存在的衔接性、系统性问题,将导致在实践中党员基本罢免权的执行得不到充分保障,影响了监督实际效果。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上述制度的运行与述职述廉等其他基本监督制度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衔接体系,党员在发现违规违纪的情况下无法及时履行自身的监督权利,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了监督弱化问题的产生。而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制度性问题。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要求党内监督相关党内法规进行系统的修订,其目标就是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从而实现党内监督制度运行的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和行之有效。只有把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才能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释放出来。实现上述目标,关键因素就是要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党内监督有关规定和要求的系统化”[8],在此基础上重视各监督要素之间运行机制的衔接性构建问题,使制度规范运行的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真正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目标。

二 研究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党内监督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基础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武器,成为探索提高监督能力、提升监督质量具体途径方法的重要理论武器。如同任何事物总是在发展,党的各项建设工作的发展总是有其自身规律,党内监督工作也不例外,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明确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9]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0]因此,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开展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的目的,就在于探寻党内监督工作各要素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把握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使党内监督工作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正常运转。基于上述分析,开展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系统问题研究具有以下特殊的学术和应用价值:

(一)学术价值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所做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重要讲话中所指出,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上述思想不仅体现着严谨的系统性思维,同时更加明确了新时期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从系统论基本原理来看,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就是采取“系统性”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这是因为,党内监督运行机制是各组成要素及其工作过程中构成子系统,按照一定的结构和规律方式,相互协调运转的动态过程。因此,以党内监督系统优化建设为目标,探索构建要素完备、结构合理、运转顺畅党内监督运行机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的重要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基础理论体系,探索提高监督能力、提升监督质量具体途径方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的运行机制的系统构建,关键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点”,以党内监督建设历史经验和实践探索为“线”的研究思路。在点线结合的研究过程中,进一步阐述新时期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理论的基本内容,通过认真分析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效提炼出来,实现理论体系和系统模型构建的衔接。

1.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系统研究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基本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基本理论认为,任何自然和社会事物都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系构成的整体,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前人的哲学思想,特别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扬弃,汲取了其“合理内核”,从而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开拓了系统思想的新境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多次从哲学的高度来明确使用系统概念和系统思想。如“系统”“有机系统”“总体”“整体”“过程的集合体”等概念。唯物辩证法的本质,不是把自然界看作彼此隔离、彼此孤立、彼此不依赖的各个对象或现象的偶然堆积,而是把它看作有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其中各个对象或现象互相有机地联系着,互相依赖着,互相制约着。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视域中,有机体是由社会关系的各个环节、要素构成并在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运动发展过程中,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在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首先应当“把社会看做处在经常发展中的活的机体”。通过准确、科学地表述系统物质世界的辩证发展规律,深刻、全面地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系统运动的本质特征和普遍联系,也只有在精确地作了定量研究以后,方可更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11]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于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作出了诸多新的理论阐述和制度安排,提出了许多有创新意义的新思想、新观点,蕴含着丰富的系统思维要素。在党内监督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是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是国家政权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作为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客观需要,对于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自身监督不但关系党的建设的成败得失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还会对整个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示范和影响。只有首先做到治党的坚强有力,才能确保治国的正确有效。正如前文论述中所提及,党既是实施监督的领导者,又是监督的对象;既起着主导和基础作用,又起着重要的示范带动的作用。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由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体系共同构成。党内监督具有核心和枢纽作用,在我国的权力制约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发挥和效果体现。离开党内监督的作用,中国特色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将是一句空话;缺少对党的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整个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也就失去了根基。要抓好党内监督,以增强党拒腐防变的能力。如果党内监督搞不好,就有可能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和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党在整个社会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就会大大降低,不仅不利于党的领导,也不利于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建设和发展。因此,开展党内监督运行机制问题的研究,必须严格遵循辩证唯物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从明晰系统要素、完善组织结构、健全制度措施等问题的理论探讨入手,进一步构建完善党内监督的理论研究体系,实现党内监督研究视域从“微观”制度完善向“宏观”系统构建的转变。

2.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实现了系统论研究方法的重要运用

马克思主义系统论观点认为,任何一种人类行动以及与这种行动相联系的各种事件和过程,都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因此,系统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因而,透过这样的视角,可以把各种社会现象都有机地联结起来,获得一种整体性的认识。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相比较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广泛运用,系统理论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势还远没有被充分发掘。特别是在社会制度体系建设中,以系统论范式为核心系统思维,通过在研究对象中引入全局性、整体性系统思维方式,从总体上改变了传统社会科学领域以因果单线思维方式所决定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模式。可以说,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引入系统的概念,是一个新的科学范式,它区别于传统社会科学思辨式的分析性、机械性和单因果关系模式,而在世界观和思想方法方面进行重新定向。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以系统方法对一项传统社会制度进行分析。首先要把宏观、复杂的社会政治活动作为一种有机的整体性系统,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之间需要切实可行的结合点和切入点。通过考察系统内部各要素、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入手,探寻系统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优化的具体路径。从系统方法论角度看,马克思曾经指出,任何一门科学只有能够充分运用数学的时候,才算是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系统思想的发展也是这样,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现代科学技术又提供了一套以数学为形式的模型分析工具,来定量分析和计算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通过定量的分析与运算,以便作出综合性的合理安排。因此,最终的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将围绕模型化的研究思路,实现对党内监督运行机制定量化研究不断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紧迫性问题,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在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阐述和制度安排,实现了理论科学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例如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提出要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作为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等重要观点。通过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体系,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党内监督运行机制,明确了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样,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党风廉政等各个方面,都相应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观点。这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规律一系列新的思考,是推动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党建实践相结合的新成果。因此,将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引入党内监督运行机制问题研究中,不仅要对党内监督各要素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的系统解读,同时还要关注党内监督与外部因素的相互影响关系,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并举、纵横交错的动态监督运行体系,确保各项制度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法的选取上,突破了传统以文字论述为主的逻辑研究模式,尝试引入模型化的研究方法,探索实现党内监督研究方法从“静态”制度解读向“动态”过程分析的转变,从而达到从更深入的意义上、更抽象的层面上,以及更宏观的视野上来阐释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目的。

3.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呈现了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理论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内监督条例》的修改说明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内容范畴、方向目标、原则要求、方法途径等方面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无产阶级政党加强自身监督建设中的每一个思想结晶和经验积累,都是对特定历史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纲领、党建历史经验的系统总结。既反映了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一般要求,又根据时代主题和环境变化,对执政党权力来源、结构配置、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进行具体的探索。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和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等无产阶级革命组织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了党的建设一系列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和制度雏形,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特别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列宁在十月革命时期,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基本原理,将党内监督建设作为实现党的战斗力和纯洁性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列宁进一步提出了执政条件下党内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并亲自领导构建了完备的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党内监督理论丰富化和具体化,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13]。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的学习和贯彻,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重要体现。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不能没有共同的理论指导和思想基础。在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党内监督思想基础上,根据不同时代主题和发展环境变化,对执政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艰辛探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相结合,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的党内监督工作发展之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实践中,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实现了党内监督理论的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14]

从本质上理解,党内监督同其他政治制度一样也是由多种组成要素、多重组织结构、多样制度措施构成的综合系统,其运行状态体现了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各组织结构之间相互制约以及各制度措施相互衔接的动态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特别对党内监督运行机制提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新论断,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的新发展,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正是在这一理论的丰富发展中,党的领导得到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得到保持和发展,执政能力得到不断提高。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提升,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系统回答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理论问题。这些新的思想观点,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监督理论的新内涵。既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反映了中国的国情特点和时代要求,实现了对党内监督理论的坚持与发展、继承与创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思想发展的新境界。在新的历史时期,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基础理论体系,探索提高监督能力、提升监督质量具体途径方法,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因此,开展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新思想研究,可以深化对这种“新境界”时代背景、基本特征的思考和认识,把握其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指导思想,开展党内监督运行机制问题研究,既是对学界前期成果积累的借鉴和传承,又是对新的实践热点问题的回应和发展,实现了党内监督研究思维从“历时态”向“共时态”的转变。

(二)应用价值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5条指出:“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15]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就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时、一个阶段的纪律规范要求和政策需要,而是对于党在全面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必须遵循的严格纪律准则,是贯穿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史征程的重要制度措施。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严格纪律约束只会是越来越紧,而不可能有任何的松扣。唯有此,纪律作风的自律氛围才会真正形成,高压态势才能得到不断巩固,从而彻底打消一些党员存在的侥幸心理。这种党内监督压倒性气势的形成,不仅需要在制度建设上抓好落实,同时在监督自觉性建设上要探索出新的路径,确保自律性监督氛围的真正形成。只有真正形成密不透风、驰而不息、自我约束的思想防线,才能将纪律的遵守形成自觉习惯。

1.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有助于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新时代党的建设目的、方针、主线、总体布局和目标,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科学有机的整体。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顶层设计、战略部署,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标志着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包括党的建设等各领域在内的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建设的全方位系统工程,党的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建设科学化”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提出的新思路和新要求,是对长期以来党建工作历史经验的凝练和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制度规范化和执行力。在合理配置和科学划分中国共产党内部进行政治活动的一系列权力实体的职责基础之上,为保证中国共产党党内权力科学、高效、公正、民主运作,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定和安排而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各要素主体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模式以及运行方式。具体到党内监督建设而言,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推进党内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就是要通过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完善,提升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制度运行的长与常、严与实、深与细上下功夫,确保制度之间制度、准则、程序、要求等规范的配套和衔接,是发挥监督整体性作用的关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需要。”[16]党的十九大提出,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目标。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体现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价值取向、政治定力、使命担当。从目前党内监督机制运行的现实情况来看,一些监督制度重要作用没有受到高度重视,制度设计的目的和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党内监督制度执行的整体性效率不高问题还比较突出。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构成并不是由简单的一项或几项制度所组成,而是由涉及面很广的制度规范所构成结构完整、内容全面的制度体系,是包括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所组成的完整系统。因此,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基础和前提是加强党内法规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调整内容全面、体系结构合理、运转过程顺畅的党内制度体系和运行过程。这一方面需要重视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及时消除制度监督的盲区。同时,还要注重对原有制度规范的逐步修订完善,彻底堵住制度漏洞。针对现有的一些规章、规定、办法,大多是原则性条文、比较空泛和笼统的现象,只有通过补充、增加必要的客观性评价标准,增加明确的量化规定,才能尽量减少伸缩性、主观性,增加严密性、规范性。

2.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有助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目标

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之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条件与应有之义。无产阶级的政党始终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是由无产阶级中的优秀分子所组成的,是工人阶级中的精华,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密相连,体现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践行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实际行动中。这一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不可能自然而然获得和保持,必须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以抵御不良因素的侵蚀。我们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影响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是任何一个西方政党所无法比拟的。执政党的地位,使党面临着执政的各种考验。“党的生命力、创造力和领导力,也就自然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兴衰的关键。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能否真正崛起,系于政党的兴衰;而政党的兴衰,则取决于政党本身。”[17]特别是在历经四十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深水区、攻坚区。在当前全面深入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如何做到中央决定令行禁止,这需要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只有严密的制度,才能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思想行动的统一。这既是保证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在实践中,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党性纯洁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先进性。只有加强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经常地予以提醒、告诫,对违纪行为及时地予以制止和处置,才能在党内形成严格约束自己的良好风气,使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忠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全党的团结统一。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堵源头、重防范、把关口,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治本效能,发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共产党员在革命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可以使党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激发出强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下,在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效。在实践中,通过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制度重要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基本原则,以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严肃态度,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的严重态势,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党同志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成果予以高度评价,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景予以高度的自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取得了重要成果,产生腐败问题的土壤依然没有得到彻底净化;虽然暂时遏制住了腐败现象的增量但存量依然比较严重,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还没有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逐步走向深入,一系列深层次、制度化的腐败问题开始显现,重大、复杂案件线索逐步浮出水面。这不仅考验了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更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只有进一步深化党内监督制度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对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就要求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惩治违纪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风险的预防力度,从而进一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全面”是基础。体现为管党治党对象全覆盖、领域全范围、责任全担负,人人、处处、时时纳入其中,无一例外。“严”是关键。“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共产党人最讲认真,全面从严治党讲认真,就是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是要害。坚持标本兼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治党问题,始终与党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任务联系在一起;而治党,也始终与从严要求紧密相连。从严治党“全面性”的基本内涵,体现在既要把握整体性,又不能忽视局部性;既要立足于现实,又不能割断历史。杜绝可能出现的工作碎片化、过程形式化、行为随意化等问题,实现严格、严密、严谨、严肃的辩证统一。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从严治党必须以“严”为着眼点,以“治”为着力点。不仅要做到思想从严、作风从严、监督从严、组织从严、制度从严、纪律从严,还要使整个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配起套来真正实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肃处理,成为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进而通过发挥多种治理手段的整体功能,把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之中。在这种历史环境和时代背景下,加强党内监督运行机制问题的研究,建立一套与结构合理、运行顺畅、环节相扣、职能高效的党内监督制度相配套的运行机制体系,对于提升监督效率、提升监督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体现了以顶层设计和底层探索相结合的党内监督科学化建设发展趋势,实现了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和运行机制建设“常态化”的有机统一。

3.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运行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惩戒、防范和保障机制,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根本目标。在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具有核心和枢纽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发挥和效果体现。党内监督是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基础,党的权威、党的力量、党的形象,来自党的严格自律。离开党内监督的作用,中国特色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将是一句空话,整个社会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也就失去了根基。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18]党的事业是全党乃至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新的历史时期,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才能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积极应对党所面临的严峻考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领导和执政水平。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和执政水平的提高,不仅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发展,更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当前国内外形势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全面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从而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19]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党的建设不仅关乎自身兴衰,也关系着“中国梦”战略目标的实现。因为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才能影响、团结和带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前进中的艰难险阻。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要把我们的党建设好,才能团结全体中华儿女把我们国家建设好,把我们民族发展好,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首要和紧迫的任务就是形成科学民主、约束有力和责任严明的党内监督机制,确保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切实承担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近年来,党的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手,在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上取得了重要成果。通过严格加强党员日常组织管理,严肃处理违反党风的各种违纪行为,有效净化了党内政治空气,严肃了党内政治纪律。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这种基于外在强大压力的正风肃纪措施,虽然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性作用。但是,这种基于外在高压态势下的作风环境,还没有从根本上对党员行为产生自律性的效果。在如此严厉的高压态势下,违反党风党纪的行为依然屡见不鲜,可见作风建设的历史“欠账”依然存在,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惰性、错误观念还较为顽固。一旦这些严格措施有丝毫的松动,违反党风的苗头更会伺机而出、蠢蠢欲动。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党的纪律作风的自律性氛围还没有形成,被动监督、抵制监督的心理比较严重,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还非常淡薄。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观望思想严重,盼望现在的正风肃纪工作是一阵风,期待风走之后政治雾霾的重新弥漫。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唯有此,纪律作风的自律氛围才会真正形成,高压态势才能得到不断巩固,从而彻底打消一些党员存在的侥幸心理。这种党内监督压倒性气势的形成,不仅需要在制度建设上抓好落实,同时在监督自觉性建设上要探索出新的路径,确保自律性监督氛围的真正形成。只有真正形成密不透风、驰而不息、自我约束的思想防线,才能将纪律的遵守形成自觉习惯。而党内监督作为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其运行机制的运转顺畅,不仅需要文化“软性”环境的引导,还需要法治“硬性”环境的支撑;不仅需要通过政治文化的评价、教育、指导、示范等功能有效约束和规范人的政治行为,而且要发挥依法治理在党内监督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引领和规范作用,从而实现“软性”、“硬性”两种监督手段的系统整合。

三 研究动态

党内监督问题不仅是党的建设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在实践中所面临的紧迫问题,是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史研究、党建理论、政治学方法等多个研究领域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经过建党近百年的不懈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不懈艰苦努力,在我国关于党的建设理论问题研究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政策研究机构、党校系统、高校、科研院所为基础的研究群体,对于增强党的建设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党内监督是无产阶级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课题,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理论界对党内监督问题研究开始逐步深入。不同学科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党内监督的理论根源和现实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广度和成果深度不断拓展。特别是对不同时期党内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历史发展、基本规律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

在国家图书馆检索系统中以党内监督为关键词的检索成果为39部,以政治监督、党的监督、监督与监察等相关关键词为检索的理论文献为89部。通过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的检索,以党内监督为主题的文献共1756篇,其中以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党内监督思想,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党内监督理论观点研究为主。关于新时期党内监督思想的专门研究,在十八大召开之后以新闻界、理论界和宣传部门的报道、社论等为主,理论界、学术界的研究热潮兴起于2013年。特别是在中央陆续出版发行习近平同志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摘编之后,专家学者相继发表了一批重要理论成果。截至2018年12月,在核心期刊上关于新时代党内监督思想的相关理论文献为226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随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建设领域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这些决策的效果、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影响等问题也引起了国外学者的广泛关注。随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一、二卷等多语种版本出版发行,在全世界都引起了强烈反响。目前,该书已覆盖全球近40个国家和地区,发行量超过几十万册,成为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共产党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思想的权威资料。但由于出版时间较短,对相关问题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以国内较为权威的百链外文学术搜索平台检索为例,按照“Party building”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CP)为关键词搜索,相关理论文献为569篇。上述文献均以新闻报道和时事评论内容为主,深度分析的理论研究成果暂时还没有出现。而以“Party Supervision”为关键词,检索结果为65篇,主要是从政治监督的视角对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内部的监督行为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党内监督理论的基本理论

雒树刚老师著的《党内监督》(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年版)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理论专著。作者深刻阐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条件下党内监督应具备的职能、结构、体制,论述了党内监督改革的方向和措施,提出了改革开放时代背景下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历史意义。李景田、许成庚老师著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机制问题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通过历史发展的维度研究,重点阐述了党内监督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并且提出了党内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完善建议。通过评析苏东和我党党内监督历史实践,对当时我党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本原因进行了深入解读。特别是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在拒腐防变中取得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取得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在我国党内监督理论体系建设中应当突出民主理论在监督中的作用,同时应当加强监督权独立性建设等理论建议。冯秋婷老师著的《党内监督与党员自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则重点阐述了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与党员自律思想建设的辩证关系,重点阐述了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加强思想建设的重要意义,对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思想道德观念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谢志高老师的《党内监督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则重点围绕党内监督的概念明晰、历史发展渊源、理论体系构建等方面阐述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与之相似,黄宇老师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史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则对党内监督制度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特点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特别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做出了客观全面的理论阐述。

(二)筑牢党内监督机制建设的思想基础

高度重视从思想上建设党,是我们党的建设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也是新形势严峻挑战下始终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关键环节。学界普遍认为,习近平同志党的思想建设的思想,主要是围绕如何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和武装全党,克服和改造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影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什么样的理想信念等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考。从理论渊源上看,习近平党的思想建设的新观点,是对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思想立党”观点的继承和发展。例如熊辉等老师的《毛泽东执政思想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中,提出毛泽东同志始终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党建工作首位的观点,突出了以马克思主义学风建设和开展积极思想斗争的重要意义。康厚德老师在《思想建党的里程碑〈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历史意义》(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则认为刘少奇同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提出的坚持在党内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教育,使广大党员能够真正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入党的重要意义,对于当前加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意义。

从现实维度看,一些学者围绕习近平同志有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性修养与党性分析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十八大以来党的思想建设的新形势、新变化、新内容进行了深入阐释。例如对于党员干部如何加强党性修养重要意义,甄小英老师主编的《怎样进行党性修养和党性分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版)和高新民老师编著的《共产党员人生讲堂——个人品德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版)一书中都提出,习近平同志提出的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观点,形象和深刻地阐述了新的历史时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提出理想信念不仅决定着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指导思想境界与认识能力,支配着道德操守与行为准则,还具有重要的“总开关”“总闸门”作用。王燕文老师主编的《精神之钙——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读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一书中,则认为解决当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当首先通过追溯理想信念的本质来源,进而探寻出坚定理想信念的路径方法。对于这种信念的本源问题,杨少华老师著的《引领时代前行的永恒动力——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提出,应当结合新时期时代背景,继承和弘扬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这种薪火传承的革命精神是广大党员精神支柱。胡建成等老师则认为,这种革命精神反映在党的建设中就是对“红船精神”的传承。在《红船精神及其当代价值》(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中,作者提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障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包括“红船精神”在内的传统理想信念教育。

(三)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与党的作风建设关系

党的作风是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反映党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是党的形象、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对于党的作风建设历史传统的传承问题,夏春涛老师在《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作风建设问题》(江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三个阶段党的作风建设基本经验既有历史的相似性又有时代的特殊性。这种相似性,体现在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而特殊性则体现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更加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把作风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具体到这种重要性的深层含义理解问题,汪永忠老师在《党的作风建设理论与实践》(中国言实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民心的向背,关系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因此,作者认为习近平同志关于党的作风的基本论述,明确了党的作风建设事关我们党的生死存亡的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张荣臣、谢英芬老师编著的《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给党的建设提出了很多新课题。这些新课题和具体举措围绕的中心是如何实现作风建设的系统化、长效化问题。

对于如何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党的纪律建设15讲》学习读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习近平同志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五个方面的论述,深入分析了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对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与上述观点相似《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读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十八大以来突出的制度建设新精神、新政策、新措施,既体现了新时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也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党的建设科学化建设的集中体现。因此,实现作风建设的规范化要求,必须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途径和目标入手,进一步做好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等工作。

对于如何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例如冯秋婷老师《党内监督与党员自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中提出,党内监督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各个层次的领导机关和全体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与之持相似观点的是谢志高老师,在《党内监督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中,作者认为只有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才能有效强化监督主体和对象的能动性,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对于党外监督问题,俞思念等老师合著的《论党的群众路线》(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认为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作风,才能使党经受住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严峻考验。辛向阳老师著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注意的三个主要问题》(中国言实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也认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环节。对于新时期的舆论监督问题,苏青场老师的《新媒体与党的建设》(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年版)和肖进著的《新媒体与党的建设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14年版)中则认为,应当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作者认为,新媒体技术对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机遇,在党的作风建设中,应当加强和改进对新媒体的政策引领和制度管理,有效拓展党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四)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与优化政治生态的关系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对各级腐败分子查办、惩处力度,从基础层面构筑反腐败的新的长期性、基础性廉政工程,通过建立完善系统配套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取得了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实践的重要成果。因此,党风建设问题是学者关心、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例如,对于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经验问题,陈挥等老师在《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史》(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版)一书中提出,应当从历史学和政治学的视角阐述腐败的本质和根源问题。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和中华苏维埃政府时期以及民主革命时期开展的廉政、肃贪斗争,为党在长期执政阶段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参考。而对于习近平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中蕴含的重要理论观点,张荣臣老师主编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干部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习近平同志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构成国家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需要从顶层设计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具体举措上,作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惩治和预防腐败在措施上需要全党、全社会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习读本》(研究出版社2013年版)作者提出,新时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是增强忧患意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特别是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防腐工作力度、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是党内监督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理解政治生态的基本内涵,刘杰老师的《中国廉政建设的路径分析》(时事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应当通过对中国廉政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多重路径问题开展研究,从制度路径、法律路径、政治路径等方面探寻实现综合治理的基本路径。针对其中的法律路径问题,杨永华老师主编的《中国共产党廉政法制史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中提出,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始,就高度重视廉政法制建设问题,特别是新中国廉政法制建设历程取得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作者认为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廉政法制史对加强权力监督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于如何净化政治生态问题,许海清老师的《治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中,按照系统论的观点认为新形势下的治党问题,需要将党内监督与系统工程理论相互“结合”,通过不同系统要素之间的相互“衔接”,从系统内部结构、功能等组成要素与周围环境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关系入手,强调政治生态内部组织和外部环境的整体性、协同性、关联性、有机性和动态性等特征。

(五)党内监督运行机制与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的关系

从严治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按照工人阶级政党立党标准严格加强组织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从而增强党的组织凝聚力和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理论界认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体现了把从严的标准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和整个过程之中,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根本指导思想。这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思想中科学治党与从严治党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等重要论述的破题“钥匙”。特别是党中央在实践层面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并且与之相配套提出的一系列从严思想政治教育、从严抓党的作风纪律、从严惩治和打击腐败、从严治吏和抓基层党建的这些严厉措施,都是围绕从严治党的思路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建设效果。

关于从严治党的理论渊源问题,黄存林等老师主编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党建学说》(河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江金权老师著的《江泽民党建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著作中都系统阐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思想提出的理论背景和基本内涵。这些著作认为,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从严治党工作是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的历史性课题。对于新时期如何加强从严治党的现实意义问题,唐莲英、彭海燕老师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上海党史与党建》2014年第1期)一文提出,当前一些干部存在着信仰缺失、宗旨淡薄、怠政务虚、怯于担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提出了紧迫要求,因此,对党员干部的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锻炼、从严监督,是确保建设出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对于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问题,鲍世斌老师著的《大工程——以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言实出版社2015年版)一书中提出,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等多个方面。对于如何加强从严治党建设问题,《从严治党干部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作者认为,应当深入做好坚定理想信念、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等十方面工作。《从严治党学习读本》(新华出版社2014年版)作者认为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不断增强理想信念,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等具体举措,才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三严三实”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的阐述,在《“三严三实”干部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中,作者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重要论述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党员干部新的要求,只有做到严和实的相互统一,才能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六)党内监督运行机制体系的构建问题

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在这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既要有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更需要用制度规范作为保障。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关于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理论界主要是围绕邓小平同志“制度建党”思想展开。在孟继群老师主编《邓小平领导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潘尔春老师主编的《邓小平辩证法思想研究》(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著作中认为,邓小平同志提出“许多问题,看起来是风气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命题,并在此基础上围绕制度的根本性、稳定性、规范性等基本特征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形成和发展了“制度治党”的重要理论观点。对于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问题,李永忠老师在《只有依靠制度,才能从严治党——观察十八大后治党新思路》(《廉政瞭望》2013年第8期)一文中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特别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是实现“打铁还得自身硬”的根本举措,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稳定性、规范性等基本特征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因此只有加强和依靠制度建设,才能真正实现从严治党目标,全面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同样,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学习读本中,作者认为党的制度建设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关键,并从全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实践中如何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做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于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重点问题,有学者提出民主集中制建设依然是制度建设的重点环节。例如梁瑞英老师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学说特别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重点应当是继续围绕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背景下,实现党的治国理政的法治化建设同时,推动自身建设的法治化进程也是学者关注的重点。例如,有的学者认为要特别加强和改进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建设。范平、姚桓老师著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教程(修订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版)一书中提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构成党治国理政的政治基础。对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周敬青等老师合著的《党内非正式制度研究——审思党内潜规则》(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一书中提出,党内非正式制度即“潜规则”的客观存在,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紧迫要求。只有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才能有效规范党的各级组织和每名党员的行为。关于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学界观点认为制度的规范性是执行力建设的前提,其根本落脚点在于执行力建设,进而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例如,周敬青老师在其另一本专著《党的制度创新与执行成效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中就提出,任何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只有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才能增强实效、彰显价值和树立权威。因此,加强对党的制度创新和执行成效研究,是党具有与时俱进的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

(七)新《党内监督条例》贯彻研究情况

随着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界研究重点开始转向对新修订的《条例》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和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学术研究观点。石国亮老师著的《党内监督的威力和潜力》(东方出版社2016年版)副标题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释义)》。作为新《条例》颁布后第一本释义和研究性专著,该书围绕党内权力运行制约为研究重点,强调要把强化党内权力运行制约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发挥其威力和潜力。因此,该书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提出了党内监督建设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党内权力运行制约的主体和责任,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制约制度体系,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党内监督制度解析》(中国方正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则在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历史和经验基础上,重点阐释了十八大以来总结提炼的多项监督工作实际效果,并集中阐述了如何在实践中全面落实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各项新的制度要求。其他相类似著作例如《怎样加强党内监督》(党建读物出版社2018年版)等,也基本上围绕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明确党内监督的任务、重点、内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探索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等,对加强党内监督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论述。

(八)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监督理论研究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重要命题,明确了新时代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任务和方向。因此,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学术界围绕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体系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形成的一系列初步理论成果。赵绪生、王士龙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新时代党内监督九讲》(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年版)则围绕党内监督的基本理论分析概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经验历史回顾、党内民主基础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保证、改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和制度治党、纪律建设和责任体系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对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问题作出了新的阐述,兼具了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双重目的。杨德山等编著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新时代党的建设丛书》(中共党史出版社2018年版)初步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大举措的重大意义,围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作用、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巡视巡察监督网络的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意义和方式方法等内容进一步阐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一些相关著作中对于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体系衔接性问题也有部分涉及。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从总体上看学界对党内监督问题研究主要是以制度设计和机制完善为重点,从深化党内监督理论角度进行的探讨较少,目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成果。从研究的主要内容看,在十八大之前以新闻界、理论界和宣传部门的报道、社论等为主。在中央陆续出版发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各个领域的重要讲话摘编之后,专家学者以不同视角对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学习和研究,相继形成了一批重要理论成果。这些专著概括提炼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的建设的若干重要观点,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论述,提出坚定理想信念、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群众路线的要求等。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如何构建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党内监督制度问题,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我国理论界对无产阶级党内监督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理论研究逐步深入。不同学科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理论根源和现实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特别是对不同历史时期党内监督理论基础、历史发展、基本规律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

但是,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多是以对讲话的整理和逻辑概述。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党内监督思想的理论基础、理论构成、形成过程、逻辑构成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还较为薄弱。对于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思想研究,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以制度设计和机制完善为重点,而从思想的基本内涵界定、基本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角度进行探讨的成果较少。一些新的理论观点主要集中在为数不多的重要理论文章中,目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专著和成果出现,研究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特别是,这些文章、读本中概括提炼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的建设的若干重要观点,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论述,提出坚定理想信念、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群众路线的要求等观点,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基础。目前对党内监督运行机制主体、方式、衔接模式的构建等问题的研究还局限在单纯运用政治学、党史学、党建学基本理论,采用历史分析、制度分析、逻辑分析、系统分析等某一种或两种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解读,综合运用上述学科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理论分析还没有完全展开。这就需要在系统构建过程中,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方法、分析与综合的研究方法、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等研究方法,以突破单一学科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多种方法的合理运用,才能有效解决该项研究所涉及的学科的交叉性和课题本身研究对象的系统复杂性等问题。从系统方法的整体性原则出发,协调、沟通系统内部各个因素,既具体考察分析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力争完整准确地揭示新时代党内监督建设思想的科学体系及其运作规律,同时又科学的运用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深入比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党内监督建设的基本观点,探讨其中思想继承与发展关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党的建设思想的理论特点与当代价值,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党内监督建设思想的理论意义。在具体研究过程中,突出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新兴理论研究方法,是确保在焦点问题、关键环节上取得理论突破的关键所在。

四 研究重点

前文论述中已经提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所做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重要讲话中,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定位于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上述思想不仅体现着严谨的系统性思维,同时更加明确了新时期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系统运行机制,是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运行方式和运行形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不仅需要系统要素完备、结构平稳,同时还需要具备自我调节的能力。这就需要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作为保障,从而在系统运行模式中构建一条互相制约的封闭的回路。这种系统结构上的重要反馈机制,不仅在结构形式上确保了系统的平衡稳定,同时在运行过程中确保系统能够随时调整行为方式,从而沿着既定活动方向平稳运行。因此,本书的研究基本思路和重点是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展开,结合历史与现实,分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理论一脉相承的理论特性。力求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中,挖掘和揭示新时代党内监督思想的深刻内涵,通过认真分析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效提炼出来,争取实现内容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初步系统性,从而为指导当前加强党内监督建设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

(一)明确运行机制的组成要素

系统论认为,整体由若干部分组成,通常称这些组成部分为系统的元素、部件、组分、部分等。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是由若干要素构成的复杂社会系统,包括组织子系统、执行子系统、协调子系统、监督反馈子系统等构成的宏观整体。这些子系统之间同样既自成体系,又都是整体的一部分,每个子系统都是在与其他子系统的相互作用中发挥功能的。从功能上看,这些构成要素既相互独立又各成体系,并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构成一个整体。在系统的组织形式中,每个要素都是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各构成要素功能的实现是在整个机制的运转过程和与其他要素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中得以实现。其中,党内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及其关系,是整个监督机制中基础因素;党内监督的制度规范及其规制过程,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准则;党内监督的实现过程,是确保监督权取得实效的基本途径。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功能整合,直接影响着整个党内监督的运转情况。各要素与功能又作为子系统,彼此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子系统的自我调节、相互耦合、同向发力,可以极大提升系统的整体功能。因此,课题研究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首先明确这些组成要素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功能定位。而系统运行机制的研究,就是在探讨各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分析系统“是偏离还是趋近”于“系统目的”的运行方向等问题。

(二)确保运行机制的结构稳定

系统结构是指从系统目的出发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相互关联的系统元素的集合,是系统各要素之间在该系统范围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方式,是系统内部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组织秩序及其时空关系的内在表现形式。在系统中,要素—结构—功能三因素中,结构是关键。要素、功能正是通过结构重新组合变换而表现整体性功能的。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它决定系统的功能。有什么样的结构,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功能,因为系统结构是各要素在时空上有序的有机体。在其内部它们之间存在一定规则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同,使得系统结构决定系统功能。

以系统方法对一项传统社会制度进行分析,首先要把宏观、复杂的社会政治活动作为一种有机的整体性系统,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之间需要切实可行的结合点和切入点。通过考察系统内部各要素、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入手,探寻系统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优化的具体路径。系统论认为,社会系统既有内部联系的关系集合,也有与外部联系的关系集合。内部关系集合是系统质的构成,外部关系通过内部关系对系统的结构产生影响。社会系统结构各组成部分的关系主要体现为隶属关系、协同关系、决策关系、依存关系等。政治生态系统通过内部各组成要素的相互作用,达到一种平衡性的有序结构,从而实现系统功能的自我调整。系统论认为子系统的自我调节以及针对子系统构成要素的局部调整相对于整体系统的调整具有较强的积极意义。各个子系统的自我调节最终体现出区别于各组成要素在孤立状态所没有的特质。这个子系统不仅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同影响“机制”整体性能的有效发挥,而且还与党内监督运行机制这个母系统以及与其自身生成、发展、演变的时空生态相关联。从本质上理解,党内监督同其他政治制度一样也是由多种组成要素、多重组织结构、多样制度措施构成的综合系统,其运行状态体现了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各组织结构之间相互制约以及各制度措施相互衔接的动态过程。所以,运用系统研究方法开展党内监督运行机制这个研究对象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看待,始终着眼于用全面、联系、发展、层次的观点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性、开放性、结构性分析,从而能够尽量避免研究过程的片面性、孤立性、静止性和封闭性。而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整合过程,关键就是要发挥各要素和子系统的整体性优势,围绕强核心监督功能的发挥建立相应的协调整合机制,从而把上述各子系统整合成一个严密有机的结构形态。

(三)实现运行机制的模式优化

系统功能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内功能,另一个是对外功能。但是系统功能并不是完全消极、被动,与之相反它对系统结构具有重要的反作用。因为结构体现系统内部多层次性要素的联系体系,功能是系统与环境的外部联系。可以看出监督体系建设中,制度机制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地位,其长期性进一步体现在各种监督机制和手段的相互衔接与协调上,体现了监督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构建符合党内监督运行机制基本特点和规律的系统模型,是实现运用系统论方法和视角解释实践活动现实特征、预测对象未来发展和提供最优决策的基础环节。系统模型构架和体系设计,需要明确各系统要素之间的关系,优化要素组成结构,特别是重点研究系统的稳定性、信息通畅性、自适应能力、抗干扰能力等等,并可以通过加强负反馈、减少流通环节、衰减噪声等方法对这些性能加以控制和改进,最终实现监督运行活动“定性”原则与“定量”执行的有机结合。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以整体和模型的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解读。党内监督运行机制是一个复杂机制群组成的集合体,从运行过程来划分,包括组织机制、协调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从作用对象来划分,有内部调整机制、外部协调机制、对象调控机制等;从作用方式来划分,有规范化制度建设机制、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激励反馈机制等构成。当前党内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运行程序不严密、体系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从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机制为着力点,使其结构更合理、配置更科学、程序更严密、制约更有效。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优化,其根本的落脚点在于通过探索党内监督机制运行的基本规律,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运行模式,确保党内监督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目标的实现。例如2016年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就体现着鲜明的系统性原则。为了从不同侧面反映实践监督执纪工作“四种形态”的系统运行情况,设置了49项基础性指标和7项辅助性指标。这些指标要素之间系统的运行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运转是否顺畅。政治生态是一个复杂系统,党内监督是这个系统的重要部分构成。同时,党内监督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系统。从构成要素看,有制度因素、体制因素、干部因素、文化因素等;从功能层面看,有党规国法规范、党内党外监督、文化观念制约等。

(四)探索新的技术手段结合运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高度重视“将辩证思维和系统思想灵活运用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从系统实现过程的角度看,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系统构建的过程在形式上是对各子系统的“监督要素”进行关系重构的过程,运用系统分解和层次结构分析法(AHP)等方法,明确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耦合关系基础上,进一步按照监督行为主体、性质、后果、领域以及与监督行为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等因素的客观指标体系需要,对系统进行更为宏观的组合和优化调整,从而达到以有机、有序、有效方式对监督对象的各方面、角度、层次监督状态与发展趋势的总体性把握。确保监督系统构建能够以有序、规范、高效的结构体系契合监督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实现上述系统构建过程,必须在相关关键问题点上取得突破。但是,目前学界尚未对中国共产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内涵、构成要素、功能以及理论特征等进行科学而规范的理论建构,存在重视理论剖析与探讨而轻视史实梳理与归纳的缺陷和问题。开展新的技术手段与党内监督系统研究相结合的相关研究,无论对优化中国共产党党内权力运行机制,还是拓宽中共党史研究领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五 研究方法

本书始终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为指导,在具体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了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方法、分析与综合的研究方法、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等研究方法。重点是做到以下几种研究方法的结合,以突破单一学科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多种方法的合理运用,有效解决该项研究所涉及的学科的交叉性和课题本身研究对象的系统复杂性等问题。

(一)部分与整体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揭示了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在当今时代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依然是指导我们共产党人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党内监督思想研究是包括若干子系统及若干具体工作的复杂系统工程。根据研究的需要,虽然对各子系统之间采取分章节的针对性分析,但是如果忽略了系统与整体的关系,会割裂各系统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在本文研究过程中通篇贯彻系统分析与整体分析相统一的研究方法。从系统方法的整体性原则出发,协调、沟通系统内部各个因素,既具体考察分析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力争完整准确地揭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监督建设思想的科学体系及其运作规律。在具体研究过程中,系统分析和整体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体现在对优化政治生态的“系统性”问题研究过程中。从整体上看,系统研究方法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基础之上的一种科学整体性的研究方法。以系统方法对一项传统理论进行加工和改造,应当为系统科学与研究对象的结合找到切实可行的基点或接口。对于社会系统而言,其机制运行的优劣一般取决于三个因素,即系统内部各要素的效能发挥、系统内部各要素组合的协调配合、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研究首先面对的难点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党内监督系统要素、内部结构、实现功能等问题的抽象化和理论化,进而构建符合党内监督制度运行规律和特点的运行模型,并将相应模型置于外部环境的整体性、协同性、关联性等基本特征考察中,从而充分发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监督机制在政治生态系统自我更新、均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历史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只有更好认识国情,更好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更好认识历史发展规律,才能更加能动地推进各项工作。历史分析就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深刻地揭示了历史的传承、现实的奋斗、未来的追求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逻辑分析方法,则是从最基本的关系出发,从中揭示出矛盾的根源,把握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恩格斯曾经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20]深入比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和领导人关于党内监督建设的基本观点,探讨其中思想继承与发展关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党的建设思想的理论特点与当代价值,是开展新时代党内监督建设理论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在这个过程中,对于任何一个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大量文献资料的支撑,只有通过对文献的搜集、梳理、鉴别、整理和研究,才能进一步明确习近平党内监督建设思想的理论基础意义。科学的运用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其关键就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坚决摒弃脱离实际的空洞论述。信息时代,各项工作的计算机化实现路径为事务模型→观念抽象模型→理性抽象模型→数学模型的过程,系统科学方法为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计算机和数学提供了中间过渡模型。制度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及系统调控更加合理和及时,必须经历由社会行为参数→数学模型→计算机模拟的转化。而在数学对象和现实对象之间,必须有一个中间环节,这就是系统方法构成的系统模式,用来对给定的对象进行数学建模。社会科学的系统化是社会科学数字化的桥梁,是将社会科学进一步走向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必由之路。新时代党内监督制度运行机制问题研究的虽然是当前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围绕系统实现和模型体系构建的研究工作才刚刚起步,虽然有一些文章涉及相关领域,但学术界、理论界相关专著或论文还比较少。特别是以系统论为研究方法开展党内监督问题研究在学术界还鲜有涉及。如何实现理论模型构建与现实问题有机融合,在实践中进一步分析运行机制模式的现实可行性和科学规范性是本课题研究中必须妥善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社会科学常用的主要方法。实证分析主要特征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而规范分析则是对社会现象存在的合理性作出价值判断,主要目的是回答应该怎么样。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就是从具体问题入手,经过一番详尽充分的阐释、说理和论证,最终抽象概括出所要说明的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两者的结合主要体现运用好调查研究的方法,这也是习近平同志一直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例如,作为一个规则体系,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的组织、党员、干部行为规章制度,是全党所遵循的一切规范的总和;不仅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每名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更是行为的指南,体现着制度文本层面规范性和执行层面严肃性的统一。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1],提出了法治中国的宏伟建设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现途径就是要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多维体系建设。而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则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作为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重要的治国方略,并就如何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全面性进行了顶层设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民主总是同法制结合在一起的,什么样的民主就由什么样的法制来体现和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指引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在党内监督制度运行过程中,这些党内法规是党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一系列工作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将基本经验经过理论概括和高度抽象,所形成的以基本法规、执行条例、实施规则为载体的规范化文本体系。制度的规范性是执行力建设的前提;制度的执行效果,是检验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成果的唯一标准。因此,实现党内监督制度文本与监督机制的有效转化,根本的落脚点在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探索出切实可行的机制措施保障制度执行力的实现。而在执行过程,必须要高度重视群众性原则,其基本内涵在于把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不仅是因为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是党风建设的核心问题。长期执政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群关系确实面临着严峻考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仍然存在,不仅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还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因此,在权力监督制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从而形成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全党全社会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对于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面临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脱离群众的危险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同时,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贯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群众观点”和工作作风,也是党能否经受住新的历史条件下严峻考验的关键。其中,要特别重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22]

综上所述,本课题研究以新时代党内监督思想的新特点、新内容为研究对象,回应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热点问题,对指导实践具有非常重要价值。以此为切入点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开展党内监督运行机制有关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提升党内监督制度构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撑和制度引导。同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新时期党内监督建设重要论断,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思考和新认识进行分析和解读。在研究过程中通过系统梳理和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成立以来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部署的理论内涵和历史意义,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思想的指导思想、制度体系、机制建设、实施原则等系统的构建问题,力争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目前,围绕新时代党内监督制度运行问题的研究虽然是当前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深入系统的研究刚刚起步,学术界、理论界的相关专著或论文还比较少,可供借鉴参考的资料不多。以系统论为研究方法开展的相关问题研究在学术界还鲜有涉及。因此,本课题研究可以从方法论层面为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提供新的研究思路和视角。在理论界所取得前期研究基础上,力求在研究视角、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取得一定的突破。


[1]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5页。

[2]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2016年11月2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1/02/c_1119838057.htm)。

[3]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28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html)。

[4]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28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html)。

[5] 《驰而不息擦亮作风建设名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之五》,《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月28日第1版。

[6] 《纠治“四风”一刻不停寸步不让——解读2018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数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1月20日第1版。

[7]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月3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7/0103/c64094-28995008.html)。

[8]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85页。

[9]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28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html)。

[10]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2018年1月13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8/0113/c64387-29762975.html)。

[11] 在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历史中,以系统论为基础的政治生态法学研究开创者是德国社会学家卢曼。随着研究的深入,政治生态学理论逐步发展形成。区别于传统政治学方法,从本质上理解和把握政治生态的研究方法,就是要将政治现象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命体”。从这个生命体与外在环境之间进行的物质交流、能量交换的生态学视角,研究政治行为的系统运行规律和基本特征。作为一种跨学科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的相关领域政治生态理论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方法作用。20世纪70年代,我国著名法学家马洪先生将系统论科学方法引入法学研究领域,通过分析法治建设与外在经济、文化、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开创了以生态学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的研究路径。在政治学研究领域,众多学者通过行政生态理论的问题研究,逐步构建完善了我国政治生态理论的研究体系。

[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13]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2年11月19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9/c64094-19615998.html)。

[14] 关于党内监督体系建设理论研究问题,200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十七届四中全会再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5] 《习近平: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共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2016年10月29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mrdx/2016-10/29/c_135789124.htm)。

[16] 《习近平: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与时俱进》,2016年10月29日,央广网(http://jx.cnr.cn/2011jxfw/gdxw/20161029/t20161029_523230105.shtml)。

[17] 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页。

[18]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3页。

[19]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2年11月19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9/c64094-19615998.html)。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32页。

[21]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8页。

[22]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0/08/c_11127406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