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平面图的生成
1.详细程度
由于在建筑设计图纸的表达要求中,不同比例图纸的视图表达的要求也不相同,所以需要对视图进行详细程度的设置。
在楼层平面中右击“视图属性”,在弹出的实例“属性”对话框中单击“详细程度”后的下拉按钮,可选择“粗略”“中等”或“精细”详细程度。
通过预定义详细程度,可以影响不同视图比例下同一几何图形的显示。因此,在族编辑器中创建的自定义门在粗略、中等和精细详细程度下的显示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图1-38所示。
图1-38
墙、楼板和屋顶的复合结构以中等和精细详细程度显示,即详细程度为“粗略”时不显示结构层。
族几何图形随详细程度的变化而变化,此项可在族中自行设置。
结构框架随详细程度的变化而变化。以粗略程度显示时,它会显示为线;以中等和精细程度显示时,它会显示更多几何图形,如图1-39所示。
除上述方法外,还可直接在视图平面处于激活的状态下,在视图控制栏中直接调整详细程度,此方法适用于所有类型视图,如图1-40所示。
可以通过在“视图属性”中设置“详细程度”参数,从而随时替换详细程度。
图1-39
图1-40
2.可见性图形替换
在建筑设计的图纸表达中,常常要控制不同对象的视图显示与可见性,可以通过“可见性/图形替换”的设置来实现上述要求。
在“楼层平面属性”对话框中,单击“可见性/图形替换”后的编辑按钮,打开“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如图1-41所示。从“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可以查看已应用于某个类别的替换。如果已经替换了某个类别的图形显示,单元格会显示图形预览;如果没有对任何类别进行替换,单元格会显示为空白,图元则按照“对象样式”对话框中的指定显示。
图1-41
在图1-41中模型类别的“投影/表面线”和“截面”的填充图案已被替换,并调整了它是否半色调、是否透明及详细程度,勾选“可见性”中构件前的复选框为可见,取消勾选为不可见状态。
注意
可通过“过滤器列表”过滤不同专业的构件,方便选择。
“注释类别”选项卡中同样可以控制注释构件的可见性,可以调整“投影/表面”的线、填充样式及是否半色调显示构件。
“导入的类别”选项卡,控制导入对象的“可见性”“投影/表面”的线、填充样式及是否半色调显示构件。
3.过滤器的创建
可以通过应用过滤器工具,设置过滤器规则,选择所需要的构件。
单击“视图”选项卡下“图形”面板中的“过滤器”。
在“过滤器”对话框中单击(新建)按钮,或选择现有过滤器,然后单击(复制)按钮。
在“类别”选项区域选择所要包含在过滤器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在“过滤器规则”选项区域设置“过滤条件”的参数,如“类型名称”,如图1-42所示。
从“过滤条件”下拉列表中选择过滤器运算符,如“大于或等于”。
为过滤器输入一个值“NQ”,即所有类型名称中包含“NQ”的墙体,单击“确定”按钮退出对话框。
图1-42
在“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的“过滤器”选项卡下单击“添加”按钮,将已经设置好的过滤器添加使用,此时可以隐藏符合条件的墙体,取消勾选过滤器内“墙”的“可见性”复选框,将其进行隐藏,如图1-43所示。
图1-43
4.选择过滤器运算符
● 等于:字符必须完全匹配。
● 不等于:排除所有与输入的值不匹配的内容。
● 大于:查找大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大于23(不含23)的值。
● 大于或等于:查找大于或等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23及大于23的值。
● 小于:查找小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小于23(不含23)的值。
● 小于或等于:查找小于或等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23及小于23的值。
● 包含:选择字符串中的任何一个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返回包含字符H的所有属性。
● 不包含:排除字符串中的任何一个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排除包含字母H的所有属性。
● 开始部分是:选择字符串开头的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返回以H开头的所有属性。
● 开始部分不是:排除字符串的首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排除以H开头的所有属性。
● 末尾是:选择字符串末尾的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返回以H结尾的所有属性。
● 结尾不是:排除字符串末尾的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排除以H结尾的所有属性。
注意
如果选择等于运算符,则所输入的值必须与搜索值相匹配,此搜索区分大小写。
5.模型图形样式
单击楼层平面视图属性对话框中“图形显示选项”后的“编辑”按钮,在弹出的“图形显示选项”对话框中可选择“模型显示”中的样式:线框、隐藏线、着色、一致的颜色、真实,如图1-44所示。
除上述方法外,还可直接在视图平面处于激活的状态下,在视图控制栏中直接调整模型图形样式,此方法适用于所有类型视图,如图1-45所示。
图1-44
图1-45
6.图形显示选项
在图形显示选项的设置中,可以设置真实的建筑地点,设置虚拟的或真实的日光位置,控制视图的阴影投射,实现建筑平、立面轮廓加粗等功能。
在“图形显示选项”对话框中单击“照明”选项下“日光设置”后的“<在任务中,照明>”按钮,打开“日光设置”对话框,如图1-46所示。
图1-46
1)设置图形的“日光和阴影”
“投射阴影”:勾选该复选框将打开阴影,此选项与在视图控制栏上单击(打开阴影)按钮具有相同的效果。开启该选项将显著降低软件运行速度,建议不需要时不勾选。
“显示环境光阴影”:当“投射阴影”复选框未勾选时,勾选此选项三维视图虽然未投射阴影,但模型各面将受日光设置的影响出现灰度变化,使模型显示效果更加生动。当软件运行速度慢时建议不勾选该选项。
2)设置“边缘”
设置侧轮廓样式:可将模型的侧轮廓线样式替换成用户需要显示的样式,步骤如下。
(1)在视图控制栏上单击(模型图形样式)“隐藏线”或“着色”。对于线框或着色模型图形样式,轮廓边缘不可用。
(2)在视图控制栏上单击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图形显示选项”选项,如图1-47所示。
(3)设置“轮廓”,选择所需轮廓加粗的线样式,如图1-48所示。
图1-47
图1-48
要删除轮廓的线样式,可执行下列步骤。
(1)单击“修改”选项卡下“视图”面板中的“线处理”按钮。
(2)选择“线处理”选项卡下“线样式”,然后从类型选择器中选择“<并非侧轮廓>”选项。
(3)选择轮廓,即可删除轮廓的线样式。
3)基线
通过基线的设置可以看到建筑物内楼上或楼下各层的平面布置,可作为设计参考。如需设置视图的“基线”,可在绘图区域中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视图属性”命令,打开楼层平面的“属性”对话框,如图1-49所示。
图1-49
基线:在当前平面视图下显示另一个模型片段,该模型片段可从当前层上方或下方获取。例如,绘制屋顶平面视图时需要参照下一层墙体绘制屋顶轮廓,即可在屋顶平面图的“图元属性”对话框中将“基线”设置为下一层平面视图,屋顶平面将会显出下一层的墙体,如图1-50所示。
图1-50
4)颜色方案的设置
颜色方案的设置可以使用户快速得到建筑方案的着色平面图。单击楼层平面“属性”对话框中“颜色方案”后的“无”按钮,打开“编辑颜色方案”对话框,进行相应设置,如图1-51所示。
图1-51
创建新颜色方案,单击“复制”按钮生成新的颜色方案,在“方案定义”字段中输入颜色方案图例的标题(将颜色方案应用于视图时,标题将显示在图例的上方。可以选择颜色方案图例,打开其类型属性对话框,可以勾选或取消勾选“显示标题”复选框以显示或隐藏颜色方案图例标题)。
从“颜色”菜单中选择将用作颜色方案基础的参数。注意,确保已为所选的参数定义了值,可在“实例属性”对话框中添加或修改参数值。
要按特定参数值或值范围填充颜色,应选择“按值”或“按范围”。注意,“按范围”并不适用于所有参数,在左侧单击添加值添加数值。
当选择“按范围”时,单位显示格式在“编辑格式”按钮旁边显示。如果需要,可单击“编辑格式”按钮来修改单位格式。在“格式”对话框中清除“使用项目设置”,然后从菜单中选择适当的格式设置。
注意
颜色方案是用于在楼层平面中以图形形式指定房间的各种属性(如面积、体积、名称、部门等)的一组颜色和填充样式。只有在项目中放置了房间才可以使用颜色方案。
5)“范围”相关设置
楼层平面的“实例属性”对话框中的“范围”栏可对裁剪进行相应设置,如图1-52所示。
图1-52
注意
只有将裁剪视图在平面视图中打开,裁剪区域才会起效,如需调整,在视图控制栏同样可以控制裁剪区域的可见及裁剪视图的开启及关闭,如图1-53所示。
图1-53
● 裁剪视图:勾选该复选框即裁剪框有效,范围内的模型构件可见,裁剪框外的模型构件不可见,取消勾选该复选框则不论裁剪框是否可见均不裁剪任何构件。
● 裁剪区域可见:勾选该复选框即裁剪框可见,取消勾选该复选框则裁剪框将被隐藏。
注意
两个选项均控制裁剪框,但不相互制约,裁剪区域可见或不可见均可设置有效或无效。
7.视图范围设置
单击楼层平面属性对话框中“视图范围”后的“编辑”按钮,打开“视图范围”对话框,进行相应设置,如图1-54所示。
图1-54
注意
默认情况下,视图深度与底裁剪平面重合。
8.视图样板的设置
进入楼层平面的“属性”对话框,在各视图的“属性”对话框中指定视图样板。也可以在视图打印或导出之前,在“项目浏览器”的图纸名称上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应用样板属性”命令,对视图样板进行设置,如图1-55所示。
图1-55
注意
可在项目浏览器中按【Ctrl】键多选图纸名称,或先选择第一张图纸名称,然后按住【Shift】键选择最后一张图纸名称实现全选,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应用视图样板”命令,可一次性实现所有布置在图纸上的视图默认样板的应用(每个视图的样板可以不同)。
9.“截剪裁”的设置
“属性”对话框中的“截剪裁”用于控制跨多个标高的图元(如斜墙)在平面图中剖切范围下截面位置的设置,如图1-56所示。
图1-56
平面视图的“属性”对话框中的“截剪裁”参数可以激活此功能。“截剪裁”中的“剪裁时无截面线”“剪裁时有截面线”设置的裁剪位置由“视图深度”参数定义,如设置为“不剪裁”,那么平面视图将完整显示该构件剖切面以下的所有部分,而与视图深度无关,该参数是视图的“视图范围”属性的一部分。
注意
平面视图包括楼层平面视图、天花板投影平面视图、详图平面视图和详图索引平面视图。
图1-57中显示了该模型的剖切面和视图深度,以及使用“截剪裁”参数选项(“剪裁时无截面线”“剪裁时有截面线”和“不剪裁”)后生成的平面视图表示(立面视图同样适用)。
图1-57
平面区域服从其视图的“截剪裁”参数设置,但遵从自身的“视图范围”设置,截剪裁平面视图时,在某些视图中具有符号表示法的图元(如结构梁)和不可剪切族不受影响,将显示这些图元和族,但不进行剪切,此属性会影响打印。
在“实例属性”对话框中,找到“截剪裁”参数。“截剪裁”参数可用于平面视图和场地视图。单击“值”列中的按钮,此时显示“截剪裁”对话框,如图1-58所示。
图1-58
在“截剪裁”对话框中选择一个选项,并单击“确定”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