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概况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高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高陵实现“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65件,在系统内办理律师阅卷、查询、提交法律意见业务107人次,录入涉案财物74项121件,制作电子卷宗335件,评查案件89件。通过巡逻车规范案件流程全程监控,落实业务统一应用软件,办案全程留痕,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围绕“三大攻坚战”重点工作,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为新时代高陵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全年办理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污染防治,成立驻区河湖长办公室公益诉讼联络室,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行政机关已全部回复并整改,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办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开展精准扶贫,主动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积极做好精准脱贫工作。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共办理2起盗窃企业财物案件,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起,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办理1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践行“行政效能革命”,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4件;加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47次183人,收到群众来信14件,回复率100%。
◆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治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规范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57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件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2件30人,11人一审二审1件已判决, 1件19人法院已开庭审理,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平安建设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大平安”意识,不断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模式。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深化“行政效能革命”,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检务接待“一站式”管理和“三位一体”的分级接访制度;实行矛盾化解与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协调帮扶、善后延续的“1+4”多元化救助机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4件;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47次183人,收到群众来信14件,回复率100%。坚持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1起。
◆刑事检察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5件353人,批准逮捕190件270人,不批准逮捕53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6件463人,起诉263件372人,依法不起诉45件45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追诉漏罪11人,追诉漏犯18人,发出检察建议26份、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9份、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14份;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纠正漏捕32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5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98件383人,适用率达91.4%。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68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检查8次,全程监督区看守所整体搬迁工作;发现监管单位有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件10人,看守所连续23年实现安全无事故。
◆行政检察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其中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对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
◆公益诉讼检察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清除堆放垃圾2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18400.52平方米。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案件11件16人,审查起诉6件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借助法治教育基地平台,未检团队、法制副校长通过讲法治课、模拟法庭、红领巾大课堂等形式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进校园活动14次,推动“法治宣传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六一”儿童节前举办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0份。1名干警被共青团西安市委评为优秀团干部。
2019年3月15日,“【青青·护航】扫黑除恶护民生——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在高陵宾馆举行
◆检察体制改革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按照省市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完成第3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及12名聘任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案96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人次,办理监委移送案件1件4人,围绕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管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配合、规范调查取证工作,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案件质量。
◆检察队伍建设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锤炼党性,凝聚共识,不断提升干警的主动担当意识和敢于斗争精神。始终把增强业务能力作为锻造过硬队伍的有效手段,注重岗位练兵,把短板变杠杆,掌握工作主动权,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70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红脸出汗”工作机制提醒谈话10人次,通报9人次,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严管态势。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财物市级统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和财物管理,做好检务保障工作,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对办公环境进行改造升级。
◆检务公开 2019年,高陵区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326份,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1次。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462条、法律文书322份,重要案件信息41条;通过各类宣传,展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形象,在各类媒体发稿298篇,在“两微一端一网站”推送信息2100条。 (刘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