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讲堂四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卦名與創器,孰先孰後?

第二點:根據十三個卦創造十三件事物這一章,到了民國初年,疑古派大學者顧頡剛在《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一文中就認為不合理,他最重要的理據是:《周易古經》沒有提到根據觀象創製器物,沒有明文提到就是沒有其事。他的說法表面很有道理,實際上可以想想:《周易古經》不足六千字,它通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用很簡單的文字指示未來的禍福吉凶。它的責任就是如此,內容也就只能夠緊扣這個目的去寫。凡是與這個目的無關的事物,即使《周易古經》作者知道,應不應該說呢?如果創製器物和未來禍福吉凶無關,就不必生硬的加到裡面了。因此,《周易古經》沒記載、沒說到的,我們只能說它可能沒有,也可能他不需要說,或沒機會說,但絕不能一下子就斷定《周易古經》沒說就是沒有可能。

何況,《周易古經》與《繫辭傳》是分屬不同時代的著作,一是三千年前的古經,另一是二千三、四百年前的解經著作,大家表達的內容題材不相同,不能因為《古經》沒有說創製器物,《繫辭傳》就不應當有。但顧頡剛的影響力太大了,就連金景芳教授也深受他的錯誤觀點影響。在金景芳教授的著作《周易全解》(根據他的「周易講座」的講授內容整理擴充而成)和他到了九十多歲晚年所撰寫的《周易‧繫辭傳新編詳解》中,也因此而說這一章是後人加入的,故不注解。在《周易全解》的舊版本中,他曾作解釋,說:到底是先有卦名、還是先有發明?他認為當然是先有井的發明,然後才有《井卦》的名稱,所以認為井的發明在先,卦名是有了井之後才得名的。因此卦名先有,井因卦而創製的這一說法是顛倒先後。這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凡是讀《易經》、讀古書的人都知道「畫前之易」和「畫後之易」的說法,易理本來是瀰漫於天地之間,並不因為《易經》之寫作與否才存在的,《易經》只不過是將天地已經有的原理通過文字符號表達出來。傳說中,最初的伏犧只創作了符號,沒有卦名、沒有文字,我們一般認為伏犧如果有卦名,也是最初八卦的名稱,或者伏犧以後,才有八卦之名。何時有六十四卦?沒有人知道。很可能到了周文王時才有。即使周文王之前就已經有了六十四卦,但卦還是沒有卦名的。因此,高亨教授的《周易古經通說》就特別提出:六十四卦最初是沒卦名的,六十四卦的卦名是根據爻辭用得最多的文字強加上去的,所以卦名和卦的內容未必相關的。可見高亨教授認為原本六十四卦都是沒有卦名的,只有內容、有指示,但沒有卦名。如果今天考古發現的「數字卦」就是《易經》的前身,我們更可以證明最初沒有卦名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因為周初青銅器上面的「數字卦」,以至商朝甲骨文的「數字卦」,甚至遠至崧澤文化的「數字卦」,都是有卦而沒有卦名。由此可以證明最初是沒有卦名的。可能當初有人看到這個尚沒有卦名的卦,由這個卦得到靈感,發明了井,於是就給這個卦取名《井》了。因此,並不是井發明在先,卦名在後;而是因為有了卦裡的內涵意思,人家看到了這個意思,創造出來很多事物,於是就用他所創製的事物的名稱作為這個卦的名稱。縱使卦名來源於人類發明的那種事物之後,但至少是那個卦裡面蘊含著創製該事物之理,後來才據卦義名卦,而後來的人就能根據卦中之理,「神而明之」地改良該事物。因此,《繫辭下傳》的說法即使與實際有出入,作者的想法也是有道理的。何況作者不怕囉唆冗贅(要知道古文是最簡潔的),對每一項創造都冠以「蓋取諸」,即是一再申明作者不一定肯定,只是憑推想大概是從這個卦得到靈感而已。因此,古人對這個問題老早就看得清清楚楚。

北宋初年胡瑗的《周易口義》是第一本使《易經》走向儒家義理學派的關鍵著作(當然義理易學是從王弼開始的,但王弼並不一定是儒家的,真正的儒家義理易學是從北宋初年的胡瑗《周易口義》開始的。我常常推許的偉大易學家程頤,在教導學生《易經》時,就向學生推薦胡瑗的《周易口義》,說是最好的學易入門書籍。《易程傳》就是在《周易口義》的基礎上再擴充、提升發展而成為儒家義理易學的經典之作),在《周易口義》中,胡瑗已經特別提出:古代聖人可能創設出這種事物,事後發覺和《易經》某一個卦的道理是相通的,因此,並不是根據這個卦才創製這件事物。後來跟隨他的說法的學者,我隨手翻看了一下,包括有張載的《橫渠易說》、程頤的《經說》、朱熹的《語錄》、林栗的《周易經傳集解》、馮椅的《厚齋易學》、李杞的《用易詳解》、方實孫的《淙山讀周易》、郭雍的《郭氏傳家易說》、俞琰的《俞氏易集說》、解蒙的《易精蘊大義》、王申子的《大易輯說》、李簡的《學易記》、梁寅的《易參議》、黃宗炎的《周易象解》、陳夢雷的《周易淺述》、李光地的《周易折中》、牛鈕的《日講易經解義》、程廷祚的《大易擇言》、張次仲的《周易玩辭困學記》、晏斯盛的《易翼說》、孫奇逢的《讀易大旨》,乃至近人黃壽祺的《周易譯注》,尤其是余敦康的《周易現代解讀》,一致接受了這說法。上述書籍多數是經典的易學注解,不是一般的著作,影響力極大。因此,凡是多讀幾本《易經》著作的人,都不會以為「觀象製器」是絕對真理,讀《易經》的人都知道這只是推想,只有不學無術的人,才把不是問題的問題弄成一個問題,我們只能說這是多此一舉,不應再為這個問題而浪費筆墨!

另外,再說到所謂發明,其實很多時候是一種靈感,一種在有關與無關之間的想法就會啟發了人的發明。很多人都見過蘋果掉在地下,但只有牛頓見到蘋果落在地上而想到地心吸力,從而提出萬有引力之說。假使專注在蘋果的構造、功能等來解釋,就永遠都不會想到地心吸力了,但我們能說蘋果掉在地上對牛頓沒影響嗎?又例如瓦特發明蒸汽機,是他從沸水上看到了蒸汽,人人都能看到沸水,但他看到水沸,就發明了蒸汽機。這似乎沒有關係,但靈感卻就在這裡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