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思想中的某些方面至今仍有益于人类
儒家的“仁学”与道家的“无为”
中国哲学是当今人类社会多元文化中的一元(而此“一元”中实又包含着“多元”),在21世纪多种文化并存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给中华文化一个恰当的定位。应该看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任何学说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也不可能解决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问题,更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中国传统文化和其他民族传统文化一样,她既有(经过现代诠释)可以为当今人类社会合理发展提供有价值资源的方面,又有不适应(甚至阻碍)当今人类社会合理发展的方面,我们不能认为中华文化可以是包治百病的万灵药方。因此,中华文化应该在和其他各种文化的交往中,取长补短,吸取营养,充实和更新自身,以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人们常说,当今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和平与发展”的问题。在21世纪如果要实现“和平共处”,就要求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而大之就是要求解决好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作为中国传统哲学主干的儒家和道家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使中国哲学形成一种“儒道互补”的局面。那么儒家和道家哲学在当前是否能对人类面临的“和平与发展”有着正面的积极意义呢?我认为,儒家的“仁学”思想和道家的“无为”思想大概都可以为这方面提供某些有价值的资源。人类社会要共同持续发展,就不仅要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求解决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儒家的“天人合一”和道家的“崇尚自然”的思想也许能为这方面提供某些有价值的资源。当然,佛教特别是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如天台、华严、禅宗等)哲学也曾在中国哲学的发展史上起过重大作用,在这里从略了。
儒家的创始者孔子提出“仁学”的思想,他的学生樊迟问“仁”,他回答说“爱人”。这种“爱人”的思想是根据什么而有呢?在郭店楚墓竹简《性自命出》中有一句话,对我们了解孔子的“仁”也许很有意义:“道始于情”。这里的“道”,即人与人的关系其初始是系于感情。所以《中庸》引孔子的话,“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孟子说:“亲亲,仁也。”“爱人”作为人的基本品德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爱自己亲人出发。但是为“仁”不能停止于此,而必须“推己及人”,要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做到“推己及人”并不容易,得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为“仁”的准则。如果要把“仁”推广到整个社会,这就是孔子说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对“克己复礼”的解释往往把“克己”与“复礼”解释为平行的两个相对的方面,我认为这不是对“克己复礼”的最好的解释。所谓“克己复礼为仁”是说,只有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作“仁”。“仁”是人自身内在的品德(“爱,仁也。”“爱生于性”);“礼”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制度,它的作用是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相处,“礼之用,和为贵”。要人们遵守礼仪制度必须是自觉的,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对“仁”与“礼”的关系,孔子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有了求“仁”的自觉要求,并把它实现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这样社会就和谐安宁了,“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种把“求仁”(孔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为基础的思想实践于日用伦常之中,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了。“极高明”要求我们寻求哲学思想上的终极理念(仁),“道中庸”要求我们把它实现于日常生活之中,而“极高明”与“道中庸”是不能分为两截的。如果说,孔子的“仁学”充分地讨论了“仁”与“人”的关系,那么孟子就更进一步注意论述了“仁”与“天”的关系,如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而朱熹说得更明白:仁者,“在天地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朱子文集》卷六十七)。“天心”本“仁”,“人心”也不能不“仁”,“人心”和“天心”是贯通的,因而儒家“仁”的学说实是建立在道德形上学之上的,故《中庸》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孔子儒家的这套“仁学”理论虽不能解决当今社会存在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全部问题,但它作为一种建立在道德形上学之上的“律己”的道德要求,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准则,能使人们和谐相处,无疑有其一定的意义。
道家创始者老子的“无为”思想或者从另一个方面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可以作出有意义的贡献。今日人类社会之所以存在种种纷争,无疑都是由于贪婪地追求权力和金钱引起的。那些强国为了私利,扩张自己的势力,掠夺弱国的资源,正是世界混乱无序的根源。老子提倡的作为“无为”基本内容的“少私”、“寡欲”,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不要去夺取那些不应该属于你的,不要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损害他人。老子认为,治理国家最重要的是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休养生息,他说:“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第六十章)汉初有文景之治,行清净无为,与民休息,生产发展了,社会安定了,所以老子引用古圣人的话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五十七章)我想,我们可以对这几句话作一现代诠释,使之适应现代社会的现实。我认为今天可以这样解释《老子》这章的意思:在一个国家中,对老百姓干涉越多,社会越难安宁;在国与国之间对别国干涉越多,世界必然越混乱;在一个国家中,统治者越要控制老百姓的言行,社会就越难走上正轨;大国强国动不动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世界就越是动荡不安和无序;在一个国家中,统治者没完没了地折腾老百姓,老百姓的生活就更加困难和穷苦;大国强国以帮助弱国小国之名行其掠夺之实,弱国小国就越加贫穷;在一个国家中,统治者贪得无厌的欲望越大,贪污腐化必大盛行,社会风气就会奢华腐败;发达国家以越来越大的欲望争夺财富,世界就会成为一个无道德的世界。据此,我认为“无为”也许对一个国家内部的统治者和全世界的各个国家领袖们是一副清凉剂,是使人类社会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较好的治世原则。在《道德经》中这类“无为而治”的思想处处可见。那么圣人如何做到“无为而治”呢?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第四十九章)。领导人(统治者)没有自己的个人固定不变的意愿,而是以老百姓的意愿作为自己的意愿。这说明,老子比较懂得社会要得到安定,必须“顺民情”,“顺民情”也就是顺老百姓的自然之性。如果能这样,领导者虽然处于统治地位,而老百姓既不会感到有负担,又不会感到对他们有什么妨碍,这样老百姓自然就会拥护他。“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老子》第六十六章)老百姓之所以遭受饥荒,往往是由于统治者收税太重;老百姓难以统治,往往是由于统治者干涉太多;老百姓之所以会用生命冒险,往往是由于统治者对老百姓搜刮得太厉害。“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老子》第七十五章)要做到这样,统治者(圣人)就必须“少私寡欲”(《老子》第十九章)。因此,老子认为罪过没有比诱人的贪欲更大的了,祸患没有过于不知道满足的了,罪恶没有过于贪得无厌的了,知道满足的人,永远是满足的。“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第四十六章,此据马王堆本)在当今社会越来越重私欲的情况下,老子的这种思想,不能说对我们今天社会江河日下的风气没有意义。
儒家的“天人合一”与道家的“道法自然”
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说:“笛卡尔的哲学……完成了或者说极近乎完成了由柏拉图开端而主要因为宗教上的理由经基督教哲学发展起来的精神、物质二元论……笛卡尔体系提出来精神界和物质界两个平行而彼此独立的世界,研究其中之一能够不牵涉另一个。”然而中国传统哲学与此不同,儒家认为研究“天”(天道)不能不知道“人”(人道);同样研究“人”也不能不知道“天”,这就是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宋儒程颐说:“安有知人道而不知天道者乎?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照儒家哲学看,不能把“天”、“人”分成两截,更不能把“天”、“人”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对立关系,不能研究其中之一而能够不牵涉另外一个。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天道”要由人来发扬光大。朱熹说:“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于天也;既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朱子语类》卷十七)“天”离不开“人”,“人”也离不开“天”。盖因“人”之始生,得之于“天”;既生此“人”,则“天”全由“人”来彰显。如无“人”,“天”则无生意、无理性、无目的,那么又如何体现其活泼泼的气象?如何为“天地立心”?为“天地立心”即是为“生民立命”,不得分割为二。我们这里讨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对“天人关系”的不同看法,并无意否定西方文化的价值。西方文化自有西方文化的价值,并且在近两三个世纪中曾经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使人类社会有了长足的前进。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20世纪末,西方哲学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弊病可以说越来越明显了,其弊端不能说与“天人二分”没有关系。更何况对这点,东西方许多学者已有所认识,例如:1992年1575名科学家发表了一份《世界科学家对人类的警告》,开头就说:“人类和自然正走上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因此,如何补救西方文化所带来的弊病,并为21世纪提供一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之观念,我认为“天人合一”的观念无疑将会对全世界人类未来求生存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意义。那么儒家是如何论说“天人合一”的呢?
《论语·公冶长》中记有子贡的一段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在《论语》中确实很少记载孔子讨论“性与天道”的话,但我们却不能说孔子没有关注这个问题。“性”即“人性”,也就是关乎“人”自身的问题;“天道”是关乎“天”的法则问题,也就是关乎宇宙规律的问题,因此“性与天道”就是“天人关系”问题。孔子说:“性相近,习相远。”在郭店出土的竹简《成之闻之》中有一段话可以作为孔子这句话的注脚:“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其生而未有非之节于而也,则犹是也。”这意思是说,圣人与中材的人在人性上是相似的,他们生下来没有什么不同,中材以下的人,情况也是一样。所有的人其本性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后天的生活环境中才有了不同。在这里,孔子并没有说人性是“善”还是“恶”,或如一张白纸,“无善无恶”,因而以后的儒家才有了对“人性”的不同解释。那么“人性”是怎么来的呢?《中庸》中说:“天命之谓性。”“人性”是由“天”赋予的。郭店楚墓竹简有句类似的话:“性自命出,命由天降。”这里的“命”是指“天命”之“命”。“命”是由“天”降的,它是由“天”决定,非人力所能及,因此“天命”是一种超越的力量。在中国古代对“天”有种种看法,儒家孔孟一系大体上认为“天”不仅是外在于人的一种超越力量,“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而且是内在于人的一种支配力量,“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孔子“五十而知天命”,“知天命”即是能依据“天”的要求而充分实现由“天”而得的“天性”。所以“天人合一”一直是儒家的基本思想。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一》中说:“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知道“天”(宇宙)的运行规律,知道“人”(社会)运行规律,合两者谓之“知道”。知“道”然后知“天”之所以为支配“人”的力量(天命)之故。所以《语丛一》中说:“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易》是讨论“天人合一”问题的。王夫之在《正蒙注》中说:“抑考君子之道,自汉以后,皆涉猎故迹,而不知圣学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为太极图说,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实,而以其神化之粹精为性,乃以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无非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而不可违。”王夫之这段话可说是对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较好的解释。“人道”本于“天道”,讨论“人道”不能离开“天道”,同样讨论“天道”也不能离开“人道”,这是因为“天人合一”的道理,既是“人道”的“日用事物当然之理”,也是“天道”的“阴阳变化自然之秩叙”,“人道”之“理”与“天道”之“秩叙”是一致的,不能违背。这样,儒家的“天人合一”学说就有着重要的哲学形上的意义。这种把“人道”和“天道”统一起来研究是中国儒家学说一个特点。这一哲学思维模式正因其与西方哲学的思维模式不同而可贡献于人类社会,并可作为较好解决“人和自然”关系的路径。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伟大的哲学家老子从对宇宙自身和谐的认识出发,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论,它揭示了一种应该遵循的规律,人应该效法地,地应该效法天,天应该效法“道”,“道”的特性是自然而然的(“道”以“自然”为法则),也就是说归根结底人应效法“道”的自然而然,顺应“自然”,以“自然”为法则。“(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为什么要效法“道”的自然而然呢?这是因为老子认为,“人为”和“自然”是相对的,人常常违背“自然”。人违背自然,人就会受到惩罚。所以老子说,作为宇宙规律的“道”,由于它的特性是“自然无为”,它对天地万物并不命令它们做什么,人就更加不应该破坏自然了。比老子晚一些的道家哲学家庄子,他提出了“太和万物”的命题,意思是说天地万物本来存在着最完满的和谐关系,因此人们应该“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人应该顺应“天”的规律,按照五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适应自然的要求。为此,在《庄子》一书中特别强调人应顺应“自然”,如他说:“顺物之自然”,“应物之自然”等等。他认为,远古时代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时代,那时人类社会是“莫之为而常自然”,不做什么破坏自然的事,而经常是顺应自然的。在《庄子·应帝王》中有一个故事:
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这个故事看起来极端了一点,但其所要表达的思想则非常深刻。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决不能对自然无量地开发,把自然界开发成一个死寂的东西,人类如何生存?而当今的现实情况,正是由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过量开发,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臭氧层变薄,海洋毒化,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地威胁着人类自身生存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道家的“崇尚自然”的理论是应该受到重视的。
人之所以不应该破坏“自然”,是基于“道法自然”这一基本思想。“道”在老庄道家学说中是一最基本概念。老子认为“道”无名无形而成济万物,庄子更进一步认为“道”无有无名而物得以生。照他们看,“道”不是什么具体的事物,但它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是超越天地万物的本体,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但“道”是“天下母”、“万物之宗”;庄子说“大道不称”,但“行于万物者,道也”,“且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庄子·渔父》)。正是由于“道”无名无形(甚至是“无有”),它才能是天地万物存在之根据。但“道”又是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所以老子说“道”是“众妙之门”,庄子说“道”,“无所不在”,这种“道”“器”不离、“体”“用”合一的观点,正是“人”法“道”得以成立的根据。作为思维模式也是一种“天人合一”的表述。就这点看,道家在思维模式上与儒家颇有相通之处。因此人应该按照“道”的要求行事;而“道”以“自然无为”为法则,故人应崇尚“自然”,行“无为之事”。老庄的“顺应自然”的学说实是建立在以超越性的“道”为基础的哲学本体论之上。同时,老子又为中国哲学建构了一种宇宙生成论的模式,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对这段话向来有不同解释,但它说明老子认为宇宙是由简单到复杂的分化过程,则是众多学者都可以接受的看法。照老子看,宇宙的原始状态是一和谐的统一体,正是由于分化使之越来越复杂而离开“道”越来越远,因此人应该“反本”、“归根”,返回到“道”的本始状态,这样才可以清除“人为”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弊病。道家的宇宙生成论思想也正是要求人们顺应自然的哲学基础。这就是说,老庄道家的本体论和宇宙生成论对中国哲学有非常大的影响,我们研究道家思想大概应该注意它对今日哲学的合理建构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从以上分析看,我们也许可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建立在修德敬业基础上的人本主义,它可以对人们提高其作为“人”的内在品德方面贡献于社会;道家思想是一种建立在减损欲望基础上的自然主义,它可以对人们顺应自然、回归人的内在本性方面贡献于社会。儒家的“仁论”和道家的“无为”哲学以及它们的“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同样可以贡献于今日人类社会。这就是说,中华文化不仅在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都可以起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就其哲学的思维方式和形上层面也会对21世纪的哲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如果夸大儒家思想的意义,其人本主义将会走向泛道德主义;如果夸大道家思想的意义,其自然主义将会走向无所作为。同样,如果中国哲学家不认真吸收西方哲学的重知识系统、重逻辑分析的精神,从西方哲学这个“他者”来反观自己的哲学问题,那么它就很难克服其一定程度上的直观性,也很难使它开拓出一个更高的新层面。因此,我们必须给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以新的解释和恰当定位,使之成为具有现代意义的哲学。当今人类社会各民族、各国家大概都能从其文化传统中找到某些贡献于人类社会的资源。不过各民族、各国家都应看到自己的文化传统只能在某些方面作出贡献,而不可能解决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问题。中国文化作为世界多种文化的一种,我们应该清醒地给它一个适当的定位。中国文化要想21世纪走在人类文化的前列,必须在充分发挥其自身文化内在活力的基础上,排除其自身文化中的过了时的、可以引向错误的部分,大力吸收其他各种文化的先进因素,把其他国家与民族的优秀文化拿进来,使我们的文化“日日新,又日新”而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和人类终极关切的哲学问题上作出贡献,这才是中华民族真正的福祉。同时,有着五千年历史的中华文化,在当今的国际形势下,我们也应积极地尽我们应尽的责任,把我们的优秀文化送出去,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文化共同组成一首和谐的交响曲,贡献给新的千禧年,新的21世纪。
为什么我要在《20世纪西方哲学东渐史》的“总序”中讨论“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不仅要强调今后仍然应继续大力引进西方哲学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具有在中国哲学视野下观察西方哲学的眼光。只有这样,中国哲学才能在不断吸取西方哲学的基础上,更好地了解自己哲学的内在价值和发扬中国哲学的内在精神。
本文节选自《在西方文化冲击下的中国文化》;原文原为《20世纪西方哲学东渐史》总序,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现标题及二级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