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文化生态中的布依族服饰
布依族服饰特定的文化生态系统则由自然环境、文化环境、特定的人群及其文化群落等因素构成。尽管不同土语区的布依族服饰有细微的差别,但其传统样式、图案、花纹都基本保持一致。由于布依族历史上几乎没有经历过较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和社会动荡,布依族服饰在较长的时期内仍旧保持着稳定性,没有产生明显的历史更迭和变换的痕迹。布依族男子服饰为头部包青帕或花格帕,中青年包的帕子均有耍须(土语,即缨)。他们上身多穿蓝色、青色的对襟短衣,下身着青色、深蓝色的裤管宽松的裤子,再配以蓝色绸带制成的腰带。女子的头帕则较为多样,式样有青帕、“牛角帕”“竹壳长帽”等,不同土语区的女子头帕各不相同,这也成为外界分辨其属于哪个土语区的关键要素之一。衣裳有两种样式,一种是无领大襟套装,另一种是百褶长裙,衣着多为青色、浅蓝色、天蓝色,内衣袖口较外衣长而小,外衣袖口大而短,衣襟和袖口均绣有栏杆(花边),花色多样,色彩鲜艳。
(一)布依族服饰与自然环境
每个民族都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与自然界发生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断寻找生存空间和交往空间。布依族人民生活的地区大部分位于温带,海拔较低,属亚热带气候,雨量充沛,年降雨量在1200~1400毫米之间,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为19℃左右,无霜期约为8个月,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布依族服饰发展提供了必备的物质条件。布依族在历史上曾被称为“(仲)种人”或“种(仲)家”。所谓“水仲家”“仲家住水头”就是指布依族世代住在河流平坝地区,依山傍水、沿水而居。布依族善于种植水稻,这在明清一些史书中有重要记载。如明代天启年间《滇志》载“依人、沙人,男女同事犁锄”;清代乾隆年间《贵州通志》载“仲家善耕,专种水稻,兼种果木”。这些历史记载都表明了布依族人民世代善于治田,掌握了极为高超的水稻种植技术。
布依族服饰在色彩、材质、纹样图案及功能方面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大自然的恩赐。例如,在民族服饰色彩上,不同的色彩可以使人产生不同的审美心理感受。湿润温热的亚热带气候使布依族人民更青睐给人心灵以稳重沉静的蓝色、青色,它们象征着与布依族人民朝夕相伴的蓝天、高山、绿水,这些服饰基本色调深刻体现了他们对自然的高度依赖,符合他们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些服饰色彩传递出的审美理念体现了布依族强烈的生态审美观,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鲜明色彩观。又如,由于一年四季要与农田庄稼打交道,布依族在洗涤裹上泥土和杂草碎屑的衣物时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水,因此,具有耐脏和耐磨功能的青色和蓝色土布就成为他们首选的服饰布料。此外,布依族人民生活的周边自然环境中丰富的植物资源为其服饰制作中所需的棉花、染料等资源提供了来源,人们只需按照季节变化以及植物生长规律到离家不远处的山上种植棉花以及蓝草就可以轻松获得制作服饰的原料。同时,在服饰图案的采集和制作过程中,布依族人民还会从动植物如鱼、虫、花、鸟等实物中获得灵感,将它们“搬”到服饰构图理念中,使其成为一种图腾崇拜,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服饰文化。
(二)布依族服饰与人文环境
布依族服饰不仅表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且还将大量有关地理、历史、文化的信息无声地传播给世人。民族服饰与人文环境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
1.布依族服饰与政治
民族服饰从来都是处在一个相对静止与绝对变化的环境中。当布依族社会的政治环境发生变化时,它的服饰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古往今来,民族服饰的生存发展状况都与历代统治者的思想意识和所执行的政策有重要联系。清代以前,分布贵州省各地的布依族妇女的服饰均为“短衣长裙”。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雍正四年(1726)以后,清王朝开始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雍正十三年(1735),清王朝针对贵州少数民族的服饰作了强制改变,这也促进了布依族服饰习俗的改变。至《黔南识略》成书的乾隆十四年(1749)前后,一部分“仲家”已经“婚丧渐易夷风”。随着时间的推移,贵阳府属的修文、开阳、龙里、贵定等县的“仲家”,“服饰均与汉人同”。至此,包括黔南一代的都匀府属“仲家”以及瓮安县的“仲家”的服饰与汉人大为相似。民国29年(1940)民国政府颁布《抚绥苗夷民族实施纲要》等歧视少数民族的文件,蒋介石更是认为各少数民族只是汉族的“大小宗支”,推行民族同化政策,“不让一个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服饰,如不改装,以奸匪论处”,因此未改装的布依族则被当时政府派去的保警队拦路剪短头发,妇女衣裙也被抢烧,这些政治强制措施使得更多的包括布依族在内的少数民族逐渐改装。布依族服饰样式和形制这种趋于汉化的变化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动荡不安的政治局面,反映出民族内部的政治变革对民族服饰的重要影响。
2.布依族服饰与经济
布依族民族传统社会形态大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很少通过商品交换、货币流通等方式获得生产资料。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耕文化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结构是布依族家庭不可动摇的经济生产方式,这也是他们的服饰工艺得以世代延续和传承的重要原因。然而,在与现代经济不断接轨的过程中,布依族的生存方式与生活习惯也悄然发生变化,因而其服饰赖以生存的传统文化空间也在迅速缩减。例如,长期居住在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的布依族人民也像其他民族一样,由于近年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而不断地从现代开放流通的服装市场上购买美观时尚又便宜的成品时装,免去了自织土花布这种费时费力的工序,也着实规避了自制的民族服饰耗时耗力、易褪色等缺点。这些从市场上轻易购得的现代服饰是布依族年轻人钦慕或模仿大都市时尚高端生活的重要体现,老年人也“不甘落后”,紧跟时代潮流而穿上流水线生产的现代服饰。从此,拥有高超的传统服饰制作技术和工艺不再是检验一名合格的布依族女性的必备条件。此外,布依族民族服饰的现代化程度不容忽视。如今,随着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的大力开发,布依族人民在举行大型的节日民俗表演或者迎宾活动时也会自发地穿上本民族的传统服饰,但这些传统服饰大多由现代机器大批量制作,缺少了心灵手巧、手艺精湛的布依族人民的参与,因此这些服饰总是缺少一些民族服饰的独特韵味和情感寄托,在服饰工艺的世代传承上出现了明显的退步。随着各民族服饰文化在经济市场上的竞争不断加剧,许多布依族服饰爱好者开始抛弃传统服饰的基本款式,绞尽脑汁地从时尚界“攫取”一些流行元素对其进行改装,使其在民族服饰市场具有无限可能,从而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些经济需求最终会导致布依族服饰的基本面貌逐渐改变。
3.布依族服饰与宗教
从广义上来说,少数民族服饰所传递的文化底蕴及表现的生态美大多与该民族的图腾文化有关。图腾文化往往能体现出某个民族的宗教文化。恩格斯曾经论述过:“人在自己的发展中得到其他实体的支持,但这些实体不是高级的实体,不是天使,而是低级的实体,是动物,由此就产生了动物崇拜。”例如,布依族的先民是古代“骆越人”的一支。“骆”是夏越民族最早的名称,因此夏越民族之间存在同源关系,原本称为“骆”的夏后因禹立国为夏而始以“夏”名,又因汉语中夏、禹、鱼、鲛属于同源词,在字音上相通。原形为鲨鱼的禹证实了古“骆越人”的后代布依族自古就崇拜鱼,这与其以种植水稻而著名,村寨一般依山傍水并熟知鱼的繁衍过程和习性的历史事实符合。布依族先民以鱼为图腾崇拜,这在贵州省布依族第三土语区安顺市镇宁县的布依族服饰及蜡染的三角纹、菱形纹中得到深刻体现。人面和鱼纹组合图案展现的鱼图腾崇拜正好满足布依族人民祈求老天保佑自己平日生活生产顺利的需求,同时表达了他们祈求子孙后代繁荣昌盛、多子多福的愿望。这些祈愿都是与鱼的生命特征基本相似或吻合的。此外,其他土语区的布依族服饰中体现的图腾崇拜也比较丰富。例如贵州省布依族第一土语区的荔波县布依族胸前拴的梯形绣花飘带围腰中,就有类似蕨菜花、刺梨花灯等各种花鸟虫鱼的刺绣,体现了人们对动植物的原始崇拜,其扎染土布工艺中的各种丰富的花草图案更是体现了他们与自然环境之间无法割舍的亲密关系。换言之,布依族服饰中的各种图腾图案鲜明深刻地体现了其“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理念,将民族的宗教文化鲜活地烙印在这些“行走的文化载体”——民族服饰之上。
(三)布依族服饰与社会环境
民族服饰自古以来就是社会文化的重要载体。世界服装设计大师迪奥认为,服饰与历史同在,服饰与文化同在。不管是为了顺应自然的变化,还是顺应时代、社会的变化,布依族服饰具有的记载历史文化、展现地域文化以及心理文化的特点,无时无刻不鲜明地彰显着社会环境对其的深度镌刻。
布依族人民的服饰也像其他民族服饰一样鲜明地代表了自身身份。在不同的场合,布依族人民会根据与内外部社会的关系需求而谨慎选择不同着装,向外界表露自己的心声和愿望,以便他人能够清晰辨别自己的身份。例如,贵州省布依族第二土语区贵定县布依族女子在服饰装扮上所传达的婚姻信息并不一样。在少女时期,布依族女性通常会佩戴鞭子发饰,包粉色头巾,上身着蓝色棉布右衽小袖上衣,并用粉色、白色镶边,系上腰带,这与她们少年时期单纯稚嫩的心理契合,符合这个年龄阶段的生命审美与追求。进入婚姻生活后,她们有些人戴白色土布头帕,有些人包黑色土布头帕,上身穿浅蓝或深蓝色右衽小袖上衣,由于要承担一定的家务农活,这时她们胸前要拴梯形绣花飘带短围腰,衣领、袖口、襟沿上都绣着花草刺绣图案,下身穿深色长裤,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平日进行生活劳动和农耕劳作,但也不失成熟女性的温婉优雅。到了老年时期,布依族妇女头饰用蓝色土布盘绕而成,上衣着右衽长筒两截大袖,小袖在大袖内,大袖袖口沿围栏杆绣花,小袖袖口沿围白色挑绣,胸前拴带有耍须的梯形绣花飘带长围腰,配以牛头形、花草型的银制围腰链,服饰整体都已褪去暖色色调,转为以淡雅冷色调为主的深蓝色,表现了岁月沉淀下的静谧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