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老漫谈:夏书章行政学随笔(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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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治理

对于“合作治理”,相信不少人已不陌生。最近,关于加强、改善、创新社会管理的呼声日高,也随之而有许多议论。主要是说,公共领域的事务纷繁、关系复杂、问题迭出,政府并非万能,需要与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第三部门、中介组织之类进行合作治理。这是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公共治理中的共同发展趋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际,合作治理具有可能发挥更大和更好作用的空间。因为共同的理想形成的奔向共同目标的积极性及活力、合力是不可低估的。

本来,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合作的观念和实践古已有之。中国社会早有互助合作的优良传统。例如,人际的互通有无、邻里的守望相助、家族的扶危济困、社会的救灾解难、公益的众擎易举、抗敌的众志成城等。其中不乏有组织的、经常化的活动,像慈善和奖学之类。我们清楚地看到,在应对历次特大灾害时,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都主动和尽力配合。这也充分证明合作治理的大有可为。最近,国外有科学家发现合作使人类变得更加聪明之说,令人深感此言不虚。

从事管理科学研究的人们都知道,管理的实质是服务,也莫不殷切期望工作能做得顺畅、适宜、得心应手,保持低成本,达到高效率,以符合新时代的要求,使广大公众满意。试想学派林立,无非着眼于此。但过去相对较集中注意力于政府运作,而对政府力所未及或尚难妥善兼顾的某些社会管理事项,则多略而不议。显然,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不能视而不见。合作治理被及时提上日程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记得在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曾经兴起过互动管理,其实推而广之也终将归于合作路径。

在公共领域合作的双方或各方,都应当是一心为公的。既要体现一般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精神,也必须坚守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任何“本位主义”“地方主义”之类的考虑和行为,一旦滋生和扩大,就可能使合作变质、受损、失败。参与其事的成员更不可存私心杂念,而应力争做最大贡献。

借另一篇短文《加强合作治理研究是时候了》的结尾四句话与诸同人共勉:


公共服务与时进,科学发展步康庄。

合作治理待普及,做好这篇大文章。

(原载《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