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老漫谈:夏书章行政学随笔(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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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菜一汤

我们一直都在反对铺张浪费,但是收效不大,为什么呢?值得研究。

试以过去防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招待限四菜一汤为例。早已“妙招”迭出,做到“循规蹈矩”,令人啼笑皆非。

数量似乎严格规范了,但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在汤和菜的内容上和安排上,大有“文章”可做,即留有不少钻空子的余地。别看有些人干正事不那么尽心尽力,作起弊来却鬼点子蛮多。不是说四菜一汤吗?瞧:

用“升值法”,不是青菜豆腐,而是山珍海味、美酒佳肴。

用“扩容法”,以大碗大碟,装丰富的菜式,或名之曰“拼盘”。

用“轮换法”,桌面上经常摆着“4+1”,但实行轮换,诸如此类。

时至今日,想不到有些地方竟变本加厉,“官员设宴敛财一再上演”“嫁女筵开百席造成不良影响”等新闻屡见不鲜。某市纪委为此发紧急通知,除严禁和先免职后查处外,还规定副股长及以上干部摆宴不可超过十桌,并规定宴请人员只能是亲戚朋友10桌为限实荒谬 反腐岂能表面化.太阳报,2010-01-03.。对后面这两项规定,有关媒体在报道时认为这是反腐应该杜绝的“表面化”,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给贪官以可乘之机10桌为限实荒谬 反腐岂能表面化.太阳报,2010-01-03.。我们在有同感之余,想起过去四菜一汤的事也很自然。

姑不论将超十桌作为免职的标准难以服众,就说这个桌是什么桌,老的“八仙桌”(方桌)为每桌八人,流行的圆桌也大小不等从十人、十二人、十六人到更多人的都有,差距很大。再说十桌是指一次还是指多次累计?前者的话,可以化大为小,把一百桌分十次;后者则可能一次五桌或一次六桌地累计。

至于所谓限在“亲戚朋友”范围以内,亲戚虽分远近,尚可拉拉扯扯算出是哪一门子的亲。如同姓叫“五百年前是一家”,大姨父、小舅子的表兄弟也是亲戚,等等。说到朋友,可真难判断吃请和请吃者之间是不是朋友了。同乡、同学、同事、邻居、有过来往和打过交道的……不一而足。

总之,要真正有效地打击歪风邪气,表面功夫是完全靠不住的,并且会使歪风邪气愈演愈烈。怎么办?抓住要害,有切实可行的举措就是了。

(原载《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