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AutoCAD自学经典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4.4.2 绘制圆弧

绘制圆弧的方法有很多种,默认情况下,绘制圆弧需要三点:“圆弧的起点、圆弧上的点和圆弧的端点”。

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用“圆弧”命令:

●执行“绘图”|“圆弧”命令的子命令,如图4-29所示。

图4-29 绘制圆弧的菜单命令

●在“默认”选项卡的“绘图”面板中单击“圆弧”按钮,选择绘制圆弧的方式可以通过单击按钮下的小三角符号,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相应选项。

●在命令行输入ARC命令并按回车键。

下面将对圆弧中各命令的功能逐一进行介绍。

●三点:通过指定圆弧的起点、圆弧上的点和圆弧的端点绘制。

●起点、圆心、端点:指定圆弧的起点、圆心和端点绘制。

●起点、圆心、角度:指定圆弧的起点、圆心和角度绘制。

●起点、圆心、长度:所指定的弦长不可以超过起点到圆心距离的两倍。

●起点、端点、角度:指定圆弧的起点、端点和角度绘制。

●起点、端点、方向:指定圆弧的起点、端点和方向绘制。首先指定起点和端点,这时用鼠标指定方向,圆弧会根据指定的方向进行绘制。指定方向后单击鼠标左键,即可完成圆弧的绘制。

●起点、端点、半径:指定圆弧的起点、端点和半径绘制,绘制完成的圆弧半径是指定的半径长度。

●圆心、起点、端点:首先指定圆心,再指定起点和端点绘制。

●圆心、起点、角度:指定圆弧的圆心、起点和角度绘制。

●圆心、起点、长度:指定圆弧的圆心、起点和长度绘制。

●继续:与最后绘制的对象相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