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卷(下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1.再审申请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再审申请人用)

××××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民申……号

×××(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你/你单位因与×××(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一并通过邮局邮寄给×× 省××市××路××号××××人民法院××庭×××(写明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及联系电话)。邮编:……。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再审申请人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2.再审申请案件应诉通知书(通知被申请人用)

××××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

(××××)……民申……号

×××(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与你/你单位、×××(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三十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港澳台当事人)内提交书面意见、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写明授权范围、联系电话。若为律师代理,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若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还需提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及当事人一方位于其辖区内的证明材料;若为公民代理,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材料)、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一并通过邮局邮寄给×× 省××市××路××号××××人民法院××庭×××(写明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及联系电话)。邮编:……。

特此通知。

附: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年××月××日

(院印)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被申请人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3.再审申请案件应诉通知书(通知原审其他当事人用)

××××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

(××××)……民申……号

×××(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与×××(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你/你单位……(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于×× ××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三十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港澳台当事人)内提交书面意见、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写明授权范围、联系电话。若为律师代理,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若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还需提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及当事人一方位于其辖区内的证明材料;若为公民代理,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材料)、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一并通过邮局邮寄给×× 省××市××路××号××××人民法院××庭×××(写明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及联系电话)。邮编:……。

特此通知。

附: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年××月××日

(院印)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原审其他当事人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4.民事裁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第二百零一条(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原裁定/原调解书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情形,裁定提审用。

2.本裁定提审的理由,写明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即可,无需阐述理由。

3.当事人双方申请再审,一方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另一方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的,本裁定书仅写明一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经审查,另一方再审申请不成立的,不再予以评述。

4.原生效裁判没有实际执行内容的,如 “驳回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等,只写 “本案由本院提审”,裁定主文第二项不予表述。

5.若该案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不中止执行的,裁定主文第二项表述为:“二、再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原裁定/原调解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5.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提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裁定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裁定提审用。

2.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由于本案一审、二审均为不予受理裁定,并无被告,申请再审阶段不列被申请人。

3.本裁定提审的理由,写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即可,无需阐述具体理由。

4.原生效裁定为不予受理裁定,没有实际执行内容,主文部分只写 “本案由本院提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6.民事裁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指令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申请人所依据的法定事由及事实与理由)。

×××提交意见称,……(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未提交意见的,不写)。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申请进行分析评判,说明指令再审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原裁定/原调解书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制订,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应当在裁定书中阐明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因此,指令再审裁定应阐述裁定理由。裁定再审的理由表述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如果是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则表述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形”。

3.当事人双方申请再审,一方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另一方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的,本裁定书仅写明一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规定的情形。经审查,另一方再审申请不成立的,不再予以评述。

4.原审其他当事人也提交意见的,可以在被申请人意见后予以表述,未提交意见的则不在裁定中表述。

5.原生效裁判没有实际执行内容的,如 “驳回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等,只写 “指令××××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主文第二项不予表述。

6.若该案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不中止执行的,裁定主文第二项表述为:“二、再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原裁定/原调解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7.民事裁定书(原审人民法院依再审申请裁定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项/第二百零一条(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原裁定/原调解书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制定,供原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或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裁定再审用。

2.原审其他当事人也提交意见的,可以在被申请人意见后予以表述,未提交意见的则不在裁定中表述。

3.本裁定系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由本院再审的裁定,主文第一项表述为“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4.若该案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不中止执行的,指令再审裁定主文第二项表述为:“二、再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原裁定/原调解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

8.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申请人所依据的法定事由及事实理由)。

×××提交意见称,……(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未提交意见的,不写)。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申请进行分析评判,说明再审事由不成立等驳回再审申请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原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再审条件,裁定驳回用。

2.如有多个当事人申请再审,提出的申请理由各不相同,在本院认为部分应针对每个当事人的每个申请理由一一予以驳回。

3.原审其他当事人也提交意见的,可以在被申请人意见后予以表述,未提交意见的则不在裁定中表述。

4.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过法定期限的,表述为:“×××的再审申请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已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5.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表述为:

综上所述,×××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6.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的,表述为:

×××的再审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9.民事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称,……(概括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明确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事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申请进行分析评判,说明再审事由不成立等驳回再审申请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针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予以驳回用。

2.当事人的地位表述为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由于本案一审、二审均为不予受理裁定,并无被告,申请再审阶段不列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10.民事裁定书(审查中准许或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写明再审申请人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时间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不予准许(写明准许或者不予准许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原审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用。

2.本裁定书简要阐明理由即可,无需涉及原生效裁判内容和申请再审理由等。

3.对 “不准许撤回再审申请”的,一般可用口头裁定,记入笔录;必要时也可使用书面裁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四百条第一款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11.民事裁定书(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简要写明本院向再审申请人发出传票的情况,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二款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原审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用。

2.本裁定书简要写明本院向再审申请人发出传票的情况,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事实,无需涉及原生效裁判内容和申请再审理由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5年1月30日)

第四百条第二款 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12.民事裁定书(中止再审审查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写明中止审查的事实根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审查×××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制定,供人民法院中止再审审查程序用。

2.再审审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形,可以视情况中止审查。如系以另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作出判决,另案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则另案存在被改判的可能,此时应中止再审审查,等待另案的审理结果。

3.本裁定书简洁写明导致审查中止的情形,无需涉及生效裁判内容和申请再审理由等。

4.中止审查的裁定无需撤销。中止审查的原因消除后,人民法院恢复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13.民事裁定书(终结再审审查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写明终结审查的事实根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审查×××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二条制定,供人民法院终结再审审查程序用。

2.本裁定书简洁写明导致审查终结的情形,无需涉及生效裁判内容和申请再审理由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二条 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审查:

(一)再审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权利义务承继者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四)他人未经授权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的;

(五)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六)有本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14.民事判决书(依申请提审判决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二审法院判决:……(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写明援引的法律依据)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负担金额)。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当事人的地位表述为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二审终审的,列为 “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或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一审终审的,列为 “原审原告”或 “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3.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审判组织写明 “组成合议庭”,不写 “另行组成合议庭”。

4.判决书对案件事实、原审过程等部分的写法,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总体要求概述从最初发生诉讼直到本次再审的基本脉络。包括:第一,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先写再审诉讼请求,再写再审事实和理由。第二,当事人在本案以往诉讼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尤其要写明原告的一审诉讼请求。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的诉辩主张可以视情况简写,但上诉请求不应省略。第三,本案历次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应当注意繁简得当,着重叙述与本次再审争议相关的事实,其他事实概括叙述。第四,历次裁判的基本理由。一审理由可以省略,但再审维持一审裁判结果的,应概述一审理由;原生效判决的说理适当归纳后简要写明。第五,历次裁判案号、裁判主文的准确内容。

5.本院认为部分,应围绕当事人的再审理由是否成立、再审请求是否应予支持进行分析评判,并同时对原审相关认定结论是否正确作出评价。

6.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当全面。再审维持原判的,一般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改判的,应当同时引用实体法条文和程序法条文。

7.判决主文应当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裁判,表述应当完整、准确、便于执行。一般可以区分以下不同情形处理:

维持原判的,只写明 “维持××××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对此前的历次裁判不写。

全部改判的,应首先按照由后向前的顺序撤销历次裁判,然后再写明重新判决的内容。

部分改判的,如采用 “维持某判决某项,撤销某判决某项,变更某判决某项,增加新判项”等写法可能导致混乱、难于理解的,应撤销前面的所有判决内容,重新作出判决。部分改判的,应写明维持或者撤销原判的某项,然后写明改判的内容。

改判后,如果对一审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全部支持的,还应增加 “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

改判后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应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8.再审维持原判且有再审诉讼费用的,只写明再审诉讼费用负担。再审改判的,应当对一、二审以及本次再审诉讼费用负担一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5.民事判决书(依申请受指令/定法院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 ××)……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审法院认为,……(概述原审判决理由)。原审法院判决:……(写明原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原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裁判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受指令或者受指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判决用。

2.原审遗漏必须共同诉讼人,本次再审追加当事人的,其诉讼地位直接写作 “原告”“被告”,而不必表述为 “再审原告”或者 “追加原告”等。

3.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要写明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情况。

4.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所作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应当写明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5.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 “民事判决书(依申请提审判决用)”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6.民事判决书(依申请受指令/定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 (××××)……号民事裁定,指令/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二审法院判决:……(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负担金额)。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受指令或者受指定再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判决用。

2.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 “民事判决书(依申请提审判决用)”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7.民事判决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按一审程序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本院起诉请求:……(写明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原审认定事实:……。本院原审认为,……(概述原审判决理由)。本院原审判决:……(写明原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原审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裁判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九条制定,供原审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判决用。

2.原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本次再审追加当事人的,其诉讼地位直接写作 “原告”“被告”,而不必表述为 “再审原告”或者 “追加原告”等。

3.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应当写明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4.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 “民事判决书(依申请提审判决用)”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8.民事判决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二审法院判决:……(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原审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判决用。

2.制作本判决书时,另请参照 “民事判决书(依申请提审判决用)”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9.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提审后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诉讼中止、终结的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一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提审本案,中止或者终结再审诉讼用。

2.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主文写明 “本案终结诉讼”即可,不必对原生效裁判的效力问题作任何表述,既没有必要撤销原生效裁判及历次裁判,也没有必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0.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提审后准许或不准撤回再审请求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请求的时间、理由等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本案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允许撤回再审请求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的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不予准许×××撤回再审请求。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提审,在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请求,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再审申请人在再审审理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21.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提审后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法应当按照撤回再审请求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提审后,在再审过程中,按当事人自动撤回其再审请求处理时使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再审审理期间,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22.民事裁定书(依再审申请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审后指令立案受理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起诉×××(写明被起诉人姓名或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作出(××××)……号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原告的起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审法院以……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不服一审裁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简要写明上诉请求及理由)。二审法院以……为由驳回上诉。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经再审认为,……(对应予受理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和××××人民法院(×× ××)……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第三百三十二条制定,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予受理裁定提审后,指令立案受理用。

2.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由于本案一审、二审均为不予受理裁定,并无被告,不列被申请人。

3.本裁定为指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裁定,裁定主文中应写明撤销一、二审不予受理的裁定,指令××××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23.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驳回起诉裁定提审后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简要写明再审法院认定的与应否驳回起诉相关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应否驳回起诉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写明法律依据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裁定如下:

(维持原裁定的,写明:)维持××××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不应当驳回起诉的,写明:)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等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驳回起诉裁定提审后,经审理裁定用。

2.对于原审结果为裁定驳回一审原告起诉的案件(包括一审驳回原告起诉裁定生效的案件,以及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的,在审理之后应当作出裁定,决定本案应否驳回起诉。如果原裁定驳回起诉正确,则再审应予以维持,并应写明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如果本案不应驳回起诉,则应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这时,不必写诉讼费用负担一项,由下级法院实体审理后,再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另,因为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所以不应写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3.对于一审受理后作出判决,二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后,认定不应受理的,裁定维持二审裁定;认为不应当驳回起诉的,裁定撤销二审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24.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提审后发回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 (××××)……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终……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及××××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提审后,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在此裁定中,应撤销历次裁判,直接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3.人民法院应在裁定书中全面公开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不再另行附函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5.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定再审,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中止、终结诉讼的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一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指令/指定再审,再审法院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用。

2.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主文写明 “本案终结诉讼”即可,不必对原生效裁判的效力问题作任何表述,既没有必要撤销原生效裁判及历次裁判,也没有必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6.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定再审,处理撤回再审请求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请求的时间、理由等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本案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允许撤回再审请求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的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不予准许×××撤回再审请求。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指令/指定再审,再审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再审请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27.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指定再审,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法应当按照撤回再请求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指令/指定再审,再审法院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28.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定再审,对驳回起诉裁定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简要写明审结法院认定的与应否驳回起诉相关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应否驳回起诉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写明法律依据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裁定如下:

(维持原裁定的,写明:)维持××××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不应当驳回起诉的,写明:)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等制定。供人民法院依指令/指定对驳回起诉裁定再审后,裁定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29.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指定再审,发回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终……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及××××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制定。供人民法院依指令/指定再审后,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在此裁定中,应撤销历次裁判,直接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3.人民法院应在裁定书中全面公开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不再另行附函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0.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简要写明中止、终结诉讼的事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一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31.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处理撤回再审请求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请求的时间、理由等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本案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允许撤回再审请求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的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不予准许×××撤回再审请求。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当事人撤回再审请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32.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法应当按照撤回再请求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33.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本院驳回起诉裁定,再审裁定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 ×××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简要写明再审法院认定的与应否驳回起诉相关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是否驳回起诉等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写明法律依据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裁定如下:

(维持原裁定的,写明:)维持本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不应当驳回起诉的,写明:)一、撤销本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等制定。供人民法院依申请对本院驳回起诉裁定再审后,裁定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三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34.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后发回重审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民终……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及××××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本院案件再审后,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在此裁定中,应撤销历次裁判,直接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3.人民法院应在裁定书中全面公开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不再另行附函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5.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再审案件,处理一审原告撤回起诉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院/××××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指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简要写明一审原告提出撤回其起诉的情况,包括时间、理由等内容)。

本院认为,×××撤回一审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准许撤回起诉的,写明不准许撤回起诉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的,写明:)

一、准许×××(写明一审原告的姓名或名称)撤回起诉;

二、撤销本院/××××人民法院(××××)……民终……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及××××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

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不准许撤回起诉的,写明:)

不准许×××(写明一审原告的姓名或名称)撤回起诉。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中,一审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申请的,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用。

2.本裁定书应阐明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起诉的理由等。

3.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审中原审原告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制定裁定书,可以在本样式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4.法院依职权再审、案外人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的再审案件中,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参考本样式出具裁定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四百一十条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

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6.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驳回起诉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院/××××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指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本院原审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本院原审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的理由)。二审法院/本院原审判决/调解书:……(写明二审判决主文/调解书内容)。

……(简要写明再审法院认定的与应否驳回起诉相关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人民法院(××××)……民终……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及××××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写明一审原告的姓名或名称)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元,退还×××(一审原告);二审案件受理费……元,退还×××(二审上诉人)。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 明】

1.本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调解书,驳回起诉用。

2.本裁定书应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等。

3.法院依职权再审、案外人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案件中,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规定需要驳回起诉的,参照本样式出具裁定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年1月30日)

第四百零八条 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