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二卷:191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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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12月1日 黎元洪令内务次长代理部务谢远涵,执行平政院关于“内务部违反法令擅退部员”一案应予取消之裁决。

△ 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二卷第四号发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一文,主张抛弃封建时代之旧道德旧礼教。

12月2日 黎元洪令惩办河南省失职官员。省长田文烈经查明无溺职情事,免予置议。政务厅长陶珙检束不严,着即免职。卸任财政厅长顾归愚,办理捐税,多涉繁苛;警务处长王景福,各项报销,任意浮滥,待核明收支各款,有无侵蚀情弊,再行呈明办理。

△ 直隶议员温世霖等以段内阁六项违法四项失职,在众议院提出弹劾段祺瑞案。

△ 黎元洪令加刘存厚陆军上将衔。

12月3日 中国留日学生陈启修、王兆荣、周昌寿等人发起成立丙辰学社。后于1920年10月在上海设总事务所;1923年6月改名中华学艺社。该社以“研究真理,昌明学艺,交换知识,促进文化”为宗旨。

△ 日商三人私赴内蒙采伐林木,遇匪被劫,一人毙命。是日驻郑家屯日领向当地政府提出交涉。

12月4日 黎元洪派松沪护军使杨善德迎祭蔡锷灵榇。5日,由“海容”军舰护送“新铭”轮船运载蔡锷灵柩抵上海,各界迎榇者数千人。

△ 林森自北京上书孙中山,报告北京政局变化情形。称:“在京政客之趋向,悉视驻沪各要人为转移。”“政局多变,亦缘未有雄大政党操提全局之故。是以在沪既决以大党为补苴,迅望奋励促成,以副众望。”

△ 平政院所属之肃政厅,已于6月29日裁撤,黎元洪令裁缺原任肃政史王瑚、夏寿康等16人,交国务院存记。

12月5日 国会通告本届常会会期延长至第三届常会召开之前一日。

△ 中日改订吉长铁路草约,借款日币650万元,偿期40年。在借款期内,委托“满铁”代为指挥经理,俟清偿后交还。

12月6日 哈尔滨英商所办滨江物产出口有限公司门卫与中国工人发生冲突,公司召俄兵干涉,开枪击毙中国工人四名,伤七名。是日,驻哈尔滨外交部特派交涉员就此事向英、俄两国领事提出交涉。

△ 交通部训令邮政总局,洋员回国所遗之缺,毋再添用洋员。

12月7日 黎元洪严令预防参议院议员改选营私舞弊。

△ 交通总长许世英诫勉所属职员敬业守法,称:“交通行政,多为世病,道路传闻,充站长至纳费数千;包饭车,竟赠贿巨万。其他工程之敷设,材料之购买,交易之出入,无不用其回扣,物腐虫生,穴空风至,耻孰甚焉。”“如有涉及前项情事,定即移送法庭或交付惩戒。”

12月8日 宪法审议会继续讨论省制加入宪法问题,是日表决“省长由大总统自由任命,地方制度加入宪法”提案,赞成票差四张不足三分之二。益友社(原国民党议员组成)议员指责宪法研究会投票舞弊,致起冲突,会场墨盒坐椅纷飞,双方被打伤多人。事后宪法研究会与益友社先后通电全国,相互诋毁。

△ 奉天人民为愤郑家屯事件组“铁血团”反抗日本侵略,奉天督军公署逮捕其领袖等数十人下狱。

△ 河南巩县兵工厂落成,次年1月开工生产。

12月9日 段祺瑞派曹汝霖赴日内幕事泄,参、众两院议员激烈反对派曹为赴日特使。段被迫改派熊希龄为特使。是日段电告驻日公使章宗祥“转商日外部”。次日章经西原龟三向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寺内正毅透露此意。寺内等认为熊代曹来日“毫无意义”予以拒绝,“希望中国重新考虑”人选。

△ 财政部以日商兴亚公司三月届满,辅助大借款未成立,声明解除中日借款条约担保责任。

△ 沪抗、沪宁两铁路接轨通车。12日售票营业。

12月10日 孙中山分函中华革命党海外各支分部,通告讨袁战役中华侨从军经过及遣散情形。

△ 戴戡在渝宣布就任四川省长。未到省前,省公署文件由政务厅长尹昌龄代拆代行。

12月11日 宪法协议会、宪政讨论会、平社、苏园、宪政会、丙辰俱乐部、衡社、韬园、静庐九政团协商宪法审议会冲突事件善后办法,决议由各政团共同拟定地方制度草案,经研究会、益友社同意后,提交宪法审议会表决。

△ 财政部颁行《银行稽查章程》,凡四章18条。

12月12日 日本改筑南满铁路为双轨,任意侵占民田,奉天地方当局向日本提出交涉。

△ 驻日公使章宗祥电国务院,称:“顷见本野外相,当将改派特使事婉达。”“窥其语气,似改派亦可接待,应请迅即明发命令,并转致熊君,预定日期,以便转达。”

12月13日 黎元洪令改派熊希龄前往日本呈递大勋章于日皇。

△ 孙中山电黎元洪及国务院,建议定云南起义日期为国庆日。

12月14日 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寺内正毅决定再次派西原龟三前来中国进行活动,“与中国要人及日本在华官宪商谈,以求打开局面”。18日,西原由东京启程。

△ 中华革命军东北军在山东潍县、高密、昌乐等县部队,先后编遣就绪,是日居正通告取消东北军名义。

12月15日 德华银行代表柯达士致函交通总长许世英,商议订立《德华银行津浦铁路北段垫款凭函》,垫款金额英金900424镑6先令4便士,到期由津浦铁路进款余额项下提付,不敷之数由交通部担任。21日,交通总长许世英书面承认《凭函》所载各条件。

12月16日 日外务相本野一郎面交驻日公使章宗祥节略,反对以熊希龄为赴日专使,称:“关于熊氏任命,中国国内已有将发重大异论之状,即日本对于熊氏怀恶感者亦殊不少。……日本国民一般对于熊氏来使,倘或不以热诚同情相待,以至中日亲善之至要使命不但不能举其实效,反招两国国民相互不快之感触,此实不能无危疑之点也。”

△ 安徽省议会反对繁昌县裕繁铁矿与日人合办。

12月17日 宪法协议会等九政团联合函请宪法会议议长续开宪法审议会,先行审议地方制度以外各问题,计有“定孔教为国教”, “清室优待条件加入宪法问题”等四项问题。

12月18日 黎元洪令公布《国葬法》,凡八条。

△ 国务院通令全国各机关,嗣后各官署兼职兼俸各员,一概不准兼领俸薪。

△ 黑龙江省公署以俄领抗议人群共进会言论“损害俄罗斯帝国”,是日下令查禁。

12月19日 黎元洪令军人不得置身党会。

△ 北京政府裁撤塔尔巴哈台参赞一缺,改设道尹于塔城县,加副都统衔,归新疆管辖。

△ 财政部与全国商会联合会组织之保利银公司订立《收炼制钱合同》。财部向公司借款500万元,许予收炼制钱之权利。

12月21日 黎元洪令公布《民国纪念日修正案》,国会开幕日及云南首义日列为民国纪念日。

12月22日 黎元洪明令国葬故勋一位陆军上将黄兴、蔡锷。

△ 是日冬至,祀天典礼奉准暂缓举行。

△ 西原龟三第二次来华,是日抵北京,次日与曹汝霖、陆宗舆会晤。西原自称此次来华目的系就“日中两国密切合作的根本问题”,进行充分交换意见。25日,段祺瑞会见西原龟三。

12月23日 黎元洪令财政部拨银折美金2.5万元,赈济在墨被难华侨,并令切实保护,毋任失所。

△ 黄兴灵柩自沪发引,由“长安”轮运载赴汉转湘。次年4月15日安葬于长沙岳麓山。

12月25日 全国各地庆祝云南护国纪念,黎元洪特颁祝辞。

12月26日 浙江督军兼省长吕公望将警务厅长夏超免职,引起浙江军警界反对。是日新任厅长傅其永到职,被警务厅官吏殴成重伤。杭州警察相约罢岗,督军署参谋长周鸣岐、副参谋长董绍祺、浙军师长张载扬、旅长韩绍基、宁台镇守使顾乃斌等相继提出辞职。杭州四处张贴反对吕公望传单。吕被迫于27日电黎元洪,称病请辞。

△ 众议院通过政府所提拟任张国淦为内务总长案。29日,该案遭参议院否决。

△ 四川督军罗佩金电揭川汉铁路股款积弊,并称:“总理时霖暨各职员均情虚潜逃,现正着手清理。”

△ 黎元洪任命蔡元培为北京大学校长。

12月27日 兼领江苏督军冯国璋等21省军民长官联名通电忠告总统“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屏斥离间府院之政客;劝总理早定军政、财政、外交大计,收拾残局;并呼吁国会勿“越法侵权,陷国家于危亡之地”。

△ 宪法会议审议会讨论国教问题,议员王敬芳等提议于宪法草案中加入“国教”一章,法定孔教为国教,但仍许信教自由。何雯等部分议员反对。

△ 宪法研究会及益友社致函宪法协议会等九政团,表示大体赞同九政团所拟地方制度草案。

12月28日 西原龟三在京与交通银行总经理曹汝霖及陆宗舆议定第一次500万日元交通银行借款。

△ 上海黄兴、蔡锷追悼大会在斜桥湖南会馆举行,到千人。

12月29日 黎元洪派齐耀琳兼充淮南垦务局督办。

12月30日 黎元洪令财政部拨银二万元抚恤奉省巴匪扰害地方。

12月31日 道德学社在北京开成立会,标榜以“阐明圣学,敦崇道德,实行修身”为宗旨,社长王士珍。该社采用讲学、星期讲演会等方式,宣扬孔孟之道。1917年1月印行《道德学志》(旬刊)。1918年1月10日道德学社南京分社成立,江苏督军李纯任社长,并出版《道德浅言》月刊。

△ 外交部接新疆省长兼督军杨增新电告:俄国发生内乱,逃入新疆之哈萨克人日众,俄兵越境追捕,请政府交涉制止。

是月 奉天黑山县爆发反清丈斗争,乡民各持枪械,将清丈委员公所捣毁。

△ 日本在奉天铁西开办“南满洲制糖有限公司”,资本1000万日元。

△ 张益亭、张行五在哈尔滨开办“广源盛面粉无限公司”,资本25万元。

△ 周缉之、周志辅、周志俊等在无锡创立广勤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银70万两。

△ 《丙辰杂志》在沪创刊。

是年 “救世军”传入中国,开始在北京“传道”,随后扩展至天津、济南、太原、包头、张家口等地。按:“救世军”为基督教派之一,1878年创立于英国,组织形式模仿军队,宣称以“救济贫困”为宗旨。

△ 俄国为供应欧战需要,在东三省北部各地设立采办处,以贬值俄国纸币大量掠夺军需物资。仅哈尔滨一地商民所受损失即达2000万元以上。

△ 美国基督教会设立之岭南学堂成立文理科大学。

△ 陶明浚在沈阳创办《新亚日报》,宣传三民主义。

△ 财政部制作五年七月底(1916年7月31日)债款报告。计:一、长期外债,约合银元14.17679528亿元8角8分;二、短期外债,约合银元2700.2807万元6角5分;三、内债各款:1.内国公债,计银元7088.2120万元;2.短期内债,约合银元1198.6888万元4角9分;3.财政部各银行往来款,约合银元4391.5054万元2角;4.各局署垫款,计银元205.4820万元。内国公债、短期内债暨各银行局署往来垫款,共计约1.288388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