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创举:技术牵引下政府的自我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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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改革绩效:山区治理转型

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国政府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从党的十七大到十八大,我国对社会管理格局的完善和优化始终处于不断推进发展中。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在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政府作为国家制度的主要执行者,与过去的“国家统治”与“国家管理”不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十条”战略部署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及“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的具体要求为各级政府变革拟出了一份“问卷”,而能否交上满意的“答卷”,在很大程度上考量着政府自我“革命”的智慧和魄力。对于一个现代政府而言,一是效率要高;二是成本要低;三是为政要廉。[1]但对于偏远贫困山区来说,探索现代化的基层治理手段,寻找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路径,则显得尤为重要。

湖北省巴东县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总体思路,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横向连接县直部门及单位窗口,纵向贯通县、乡(镇)、村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构建出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一网式办结”工作平台。通过将公共服务送到村庄,使农民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办成以前只能到乡镇、县里才能办的事情,现代信息技术成了巴东县惠民的“传输带”。可以说,巴东县政府推动、部门乡镇联动、农民受益的基层治理变革,既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有力回应,也为山区的有效治理提供了全国性的价值借鉴,其率先成为“领头兵”,打造了山区有效治理的“创举”。巴东县县委书记陈行甲表示:“自上任到现在,主要修了两条路,一条是乡村公路,一条是信息高速路。而后者给农民带来的影响甚至大于前者,因为这是修在‘空中’的利民、便民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