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改革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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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变法的内容

1.经济措施

废井田,开阡陌

井田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国有土地。阡陌是井田中纵横道路和封田的界限。纵为阡横为陌,就是把国有土地的阡陌和封疆去掉,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农作物。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也开垦出来。允许个人开荒,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个人土地多少来交纳,此后,秦政府虽仍有一些土地,如无主荒地、山林川泽和新占他国土地等,但都陆续转为私有。这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用封建制生产关系来代替。

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徭役和赋税。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弃本求末或不务农业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鼓励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一户多子到成年分户,独立谋生,按户纳税,否则出几倍赋税。

统一度量衡

秦国度量衡标准不统一,为保证国家赋税收入和官员俸禄的统一,为了人们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方便,更为了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秦国统一了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执行,不得违犯。

2.政治措施

为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国家爵位依军功授予。以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的高低,授予爵位和田宅。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国家官吏,从有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极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将卒在战斗中斩敌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五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数量标准和衣服等级。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奴隶主之间不得因争夺土地、财产私斗,否则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但也使旧贵族和保守势力对变法仇视积怨。

改革户籍制度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人口户籍,违者处以刑罚。商鞅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设立郡县制

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全国分三十一个县,废除分封制。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贵族在地方的权力。后来秦在新占领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郡的长官称郡守,有边防军官性质。待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郡下设若干县,形成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