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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村社区服务的样式与模式
不同社会形态下农村社区服务的样式不尽相同。在传统农村社会里,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非常稀缺,居民的生产、生活服务更多来自市场购买、亲戚帮扶和邻里互助;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将农村社区高度集体化,只能由社队集体组织为农民提供服务;而在“后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去集体化、去组织化,传统农村的互助、合作服务快速复活,市场服务和公共服务也相继登场,农村社区服务日趋多元化。如今,农村社区处于转型、升级中,其服务除了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与城市社区服务对接,还需要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着力化解农村社会的一些棘手问题。并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拥有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以来,中国农村社区服务在乡村建设运动时期、集体化时期和改革开放后形成了合作社与教育共同驱动的服务模式、先生产后生活的服务模式和公共服务下乡的三大模式。这些社区服务模式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较大差别,其中蕴含着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博弈。不过,单靠某一个力量强大不一定就有高效的社区服务,只有“强政府”、“强社会”与“强市场”联手,打造多元合作的服务模式,才能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既好又多的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