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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

风险资本是创新企业成长的营养源,它在高科技企业初期提供创业所需的天使资金,成熟的风险投资公司还为创新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咨询、战略决策等多方面的服务,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效率和质量。发展风险投资具有鼓励科技创新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双重属性。

(一)美国硅谷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

1972年克雷诺·帕金斯(Kleiner Parkins)投入13亿美元风险资金使苹果电脑公司成功上市(1982年),标志着风险投资时代的开始。随着软件、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风险投资从1995~2000年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00年的“泡沫经济”破裂后,风险投资基本进入了平稳理性的发展阶段。目前美国的风险投资额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占全球风投总额的68.6%。在全球风险投资最活跃的20大城市中,美国包揽了前6名,并在前20大城市中占据12席。整体来看,美国6大城市:旧金山、圣何塞、波士顿、纽约、洛杉矶和圣迭戈,在全球风险投资中占比约为45%。而美国两个超大型都市圈:旧金山湾区和波士顿-纽约-华盛顿走廊在全球风投总额中的占比超过40%。http://www.askci.com/news/2016/02/01/11161k722.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月16日。

如果说硅谷早期高技术产业的形成主要是靠军事研究经费和国防采购支持的话,那么硅谷中后期到现在的发展则主要靠风险资本的支撑。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群的形成、发展、壮大与健全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据统计,90%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在特拉华州注册,早期投资中65%以上集中在硅谷,风险投资企业中近半数将总部设在硅谷。对硅谷的一项调查表明,20世纪70年代以后成立的风险企业,有30%把风险资本作为主要的创业资金来源,15%的企业则表示,在头5年中,风险资本是它们最主要的资金支持。苹果、英特尔、太阳、思科等一批著名电子企业都得益于私人风险投资,到90年代初期,硅谷已经吸引了60多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帮助创办了1700多家高技术企业(李永周,2000)。

在美国硅谷,高科技的风险投资的一般模式是:风险投资家经过审慎的项目论证,对风险企业投入首期资金,从而拥有了公司的股权;之后,风险投资家和风险投资公司积极参与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为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以提高风险企业的价值;1年以后,风险投资公司将根据风险企业的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投入,或投入多少第二期资金,这些资金是根据当时风险企业的价值确定一个增值的股价,以买股方式向风险企业注入的,因而增加了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经过几期的投入之后,风险投资公司再在适当的时候促成风险企业上市,或者说服大公司收购兼并,然后出售大部分股权得到投资回报。这样一种风险投资机制促成了大量高科技公司的成长,使硅谷以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而著称。

美国硅谷风险投资服务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1)高效运作的风险资本市场。美国是当今世界风险资本市场最发达的国家,发展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风险资本市场是一个与一般资本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处于发育成长期的新生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融资的市场,是资本市场中一个具有较大风险的子市场。从市场的开放程度和所参与企业的发展阶段来划分,风险资本市场又包含三个子市场:非正式的私人风险投资市场(informal business angel)、风险资本(venture capital)和专门为中小高成长性企业设立的证券市场(small stock market)。风险资本市场中各部分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整体,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孵化、发育到成长的全过程提供融资服务。在这一个整体中连接各部分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份。风险资本市场的各参与者在市场上通过股份的运作获取收益,企业则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不断成长所需的资金,最终成长为成熟的上市公司。

(2)美国政府的扶植和引导。早在1958年,美国政府就在小企业局下设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项目,为投资于高成长性企业的基金提供资本,其后又设立了大量的政府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资本市场。从1983~1997年,仅在小型企业创新研究的一个项目中,美国政府就投入了70亿美元的资金。政府的一些间接政策也为风险投资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主要通过立法、制订政策和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与监管体系来规范风险投资的规则,优化风险投资环境,令风险投资社会化和市场化,提高风险投资能力。如小企业投资法(SBIC)、小企业研究计划(SBIR)、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等都有力地支持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如1978年税法法案将资本利得税率从49%降至28%, 1981年又降为20%,直接刺激了社会上风险投资供给规模的扩大。

(3)硅谷银行。硅谷银行是一家主要为硅谷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及风险投资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硅谷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接受过风险投资的企业,风险机构在进行风险投资前都会对其投资对象做深入调查。由于硅谷银行目前是20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合伙人,硅谷银行和风投机构特殊的合作关系,使得硅谷银行可以通过风投机构的调查对所贷款对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从而降低由于高科技创新型公司创业初期的盈利模式模糊所带来的风险。对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间接投资方式和直接投资方式。间接投资方式主要是硅谷银行通过将资金投入给风险投资机构,再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对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其间硅谷银行和被投资企业不发生直接联系。直接投入方式可以细分为债权直接投入和股权直接投入两种模式。债权投入是直接向处于创业初期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硅谷银行在进行贷款服务时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其贷款业务对象大部分是获得过风险投资的企业,之所以主要放贷给获得过风险投资的创新型企业,主要原因在于获得过风投的企业由于经过风投机构的融资审查,风险相对较低;第二,由于其贷款对象是高风险的创新型高科技产业,作为风险的代价,其贷款利率比一般的贷款利率要高2%~5%,具体的贷款利率根据其所贷款对象的风险而定;第三,其贷款业务一般会发生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初期,企业一旦从成长期进入成熟期后,银行便会从这家企业中退出,再选择其他的贷款服务对象。主要有两种退出机制:对于公开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后将其股权抛售;对于没有上市的公司,将从其融资或盈利中获得补偿后退出。直接股权投资是银行采用入股的形式,银行直接投资于其看好的创新型高科技公司,和银行的贷款业务一样,股权投资的对象也都是获得过风险投资的创新型企业,其股权投资一般与风投机构的风投资金同时注入。通过向创业企业投资或取得认股期权,硅谷银行可以获得比一般商业贷款更高的回报率,分享创业企业成长(尤其是上市)的成果。自1993年以来,硅谷银行的平均资本回报率是17.5%,超出同时期美国银行业12.5%的平均资本回报率5个百分点。

(4)NASDAQ为硅谷创业公司提供了上市融资的便利条件,也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一个安全出口。NASDAQ的IPO对硅谷经济至关重要,它通常能为企业家、风险资本家及有限合伙人提供丰厚的回报,这反过来又能促使其增加对硅谷的投资。NASDAQ通过IPO获得金融市场认可和支撑的同时,参与企业管理的风险投资既可以维持较大的独立性,又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硅谷的风投体系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资金来源渠道多样。既包括政府直接出资和大公司的风险基金,也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和个人资本、外国公民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等民间资本;二是私人资本占据主导地位,据统计,硅谷80%以上的投资资金来源于独立资金和天使投资,而政府很少直接参与到风险投资的运作与管理(林学军,2007)。

(二)印度班加罗尔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

班加罗尔是“印度的硅谷”。早在1973年,印度就提出建立一个10亿印度卢比风险投资基金的初步构想。1985年年底,印度政府在颁布其长期财政政策(LTFP)时,建议进行风险投资试点,发展本国的新技术产业,以解决长期困扰印度的贫困问题。在1986年颁布的《科研开发税条例》中,将研发税的40%(每年约1亿卢比)用于对风险基金的补贴,对风险投资的投资收益全部免税;建立不同层次和性质的风险基金,包括国家风险基金、联邦风险基金和私营风险基金;为风险资本设立10亿卢比的基金。

1988年,印度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印度技术发展与信息有限公司(TDICI)在班加罗尔成立,由印度单位信托公司(UTI)和印度产业信贷投资有限公司(ICICI)共同发起设立,双方各占50%的股份。自1991年印度经济改革以来,印度政府大力扶持国内风险投资。1992年印度证监会被授权对风险投资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后,风险投资在印度获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2003年以后,风险投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2003年的470百万美元增长到2007上半年的5648百万美元。

如今,印度最大的风险投资公司如印度技术发展与信息有限公司TDI-CI、Draper、Walden-Nikko、Jump Startup和e4e都将总部设在班加罗尔。另外两个著名的个人风险投资公司Chrysalis(总部设在孟买)和Infinity(总部设在新德里)在班加罗尔也设立了办事机构进行风险投资。班加罗尔和美国硅谷的风险投资公司聚集地沙丘路(Sand Hill Road)有着广泛的联系。

(三)以色列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

以色列在创新研发上重点专攻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创新、通信科技创新以及生物医药创新。以色列具有大量的初创企业(处于种子阶段的企业和研发阶段的企业)。产生这些企业一方面缘于政府的各类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还缘于以色列成熟、活跃而庞大的风险资本市场。

以色列的风险投资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1992年,政府投资1亿美元设立YOZMA风险投资基金,并建立国有独资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管理。为了发挥引导基金的作用,以色列政府引入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了多个子基金。子基金规模为2000万美元,其中以色列持股40%,来自欧美的投资方持股60%。以色列政府承诺不干预基金运作,并与投资方共担风险。如投资失败,政府承担损失;如投资获益,政府将所持股份按原始价格出让给投资方,实现资金撤出。

通过有效的引导,最初设立的10只风险投资基金全部获益。政府也于1998年通过拍卖和转让股份的方式撤出全部国有资本,完成了YOZMA风险投资基金的私有化改革,政府则将重心转向政策支持和投资环境建设,建立了以色列风险投资市场开放竞争和法律保障的良性机制,逐渐形成了本土投资机构和境外投资机构“百花齐放”的局面。

作为地中海一个仅相当于美国佛蒙特州大小的弹丸之地,以色列的人均风险投资额差不多是美国的3倍,是西欧国家人均风险投资额的30倍,中国的50多倍。根据以色列IVC咨询公司的数据,2014年,以色列共有688家创业公司获得本土以及全球范围的融资,总额达到34亿美元。与全球创业最活跃的美国对比:美国2014年高科技创业公司投资额达到470亿美元,但是以色列国土面积仅为美国的0.5%,人口为美国的2.7%,以色列高科技创业公司吸引到的风险资金却超过了美国的7%。http://industry.chinaventure.com.cn/20/172/14352109309_all.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2月1日。

进入21世纪以来,以色列的风险投资逐渐成为以色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促进了科技成果日新月异、中小企业充满活力、金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局面。以色列风险投资的特点和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创新优势带动技术合作

以色列风险投资不仅鼓励企业创新,也促进以色列与其他国家进行技术转让与研发成果共享,具体而言有几种方式:①国际跨国企业设立投资机构或基金,通过投资机构筛选有价值的企业和创新成果,有选择性地进行收购;②企业通过参股或注资以色列风险投资机构、以代理人的方式筛选并投资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企业或感兴趣的技术,再通过技术收购或企业并购的形式实现对创新成果的吸收;③以色列风险投资机构参与跨境投资活动并与当地企业或政府开展合作,根据当地需求选择合适的以色列公司进行技术转让,设立合资企业或并购,最终实现以色列技术的本地化。

2.退出渠道多样

以色列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风险基金营造了多渠道的退出机制。风险基金既可以选择在特拉维夫股票交易市场上市,也可在境外市场如纳斯达克上市,还可以选择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灵活的退出机制保障了投资获益,促进了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

3.市场主体定位明确

以色列政府在风险投资发展的早期也曾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来扶持行业发展,并多渠道引入民间融资。产业引导基金定位明确,政府不干预专业机构的投资决策。在通过市场方式实现了国有资本撤出之后,政府职能转向两端,一端是政策引导和投资环境完善,另一端是扶持小微企业的孵化器建设。投资市场完全由专业机构参与竞争。《以色列风险投资发展及优势分析》,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dxfw/gzzd/201307/2013070020208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