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挑最难的事做;每件事规定完成日期 (2)
知难而退的人,往往是把“难”当成不去努力的借口,最终往往无法完成任务,或者即使完成也大打折扣;而迎难而上的人,往往把“难”当成自己进步的动力,最终往往不仅能完成任务,甚至完成的效果比想象的更好。
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困难”,只有被“难”困住的心!那些看起来难以逾越的山,都是我们自己搬来挡住自己路的。只要我们勇于突破这重自我的障碍,拥有必胜的信心,就能一步步走向成功。
吃别人所不能吃的苦,忍别人所不能忍的气,做别人所不能做的事,才能享受别人所不能享受的一切!
当困难摆在面前时,勇敢地说:“把最困难的事留给我做!”
如果你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某项工作,你就会花一天的时间去做它。而如果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做这项工作,你就会更迅速、有效地在一小时内做完它。
假如,每天你的银行账户都会有86400元进账,但你必须当天把它们用光,你会怎样运用这笔钱呢?
天下真有这样的好事!这个账户就是你的“时间”。每个人每天都会有86400秒进账。面对这样一笔财富,你会怎样利用它们呢?
拖延是人性的弱点里很突出的一种表现,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程度拖延的表现。房间乱了,因为今天太忙,我们拖到明天再说;衣服脏了,因为今天太累,我们拖几天再洗;手上有篇下周一要交的论文,但因为今天心情不好,所以拖到周末再写……因为我们知道,明天还有时间,明天还有86400秒进账。
要克服拖延的习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为每件事设定一个最后期限。定了期限后,要强迫自己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也要在期限内完成任务。开始的时候,我们可以从一些小事做起,比如看一本书、洗衣服、收拾房间等。把每天要完成的任务坚持当天完成。一段时间之后,你就可以定一个长期的目标了,比如三天写完一篇报告、一个月内减5斤等。慢慢地,你就养成了任何事都有期限并按时完成的习惯。这个习惯将是你一生的财富。
如果没有设定完成任务的时限,我们就会不自觉地拖延,就会被那些强加的或者突发的次要事情占用掉时间,一天下来你会一事无成。
1958年,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学家西里尔·诺斯古德·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发现一个人做一件事所耗费的时间差别如此之大。一个人可以在10分钟内看完一份报纸,也可以看一整天;一个忙人可以在20分钟内寄出一沓明信片,但一个无所事事的老太太为了给远方的外甥女寄张明信片,可以足足花上一整天:找明信片一个钟头,寻眼镜一个钟头,查地址半个钟头,写问候的话一个钟头零一刻钟……特别是在工作中,工作会自动地膨胀,占满一个人所有可用的时间,如果时间充裕,一个人就会放慢工作节奏或是增添其他项目以便用掉所有的时间。
帕金森在他出版的《帕金森定律》一书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你有多少时间完成工作,工作就会自动变成需要那么多时间。”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某项工作,你就会花一天的时间去做它。而如果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做这项工作,你就会更迅速有效地在一小时内做完它。
1998—1999年赛季,美国NBA球队的老板和球员围绕着新合约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冲突,劳资双方关于“工资帽”的谈判陷入僵局。这场劳资纠纷致使NBA一度停办,联赛最后缩水成50场,造成球员(6亿)、联盟(15亿)、转播(2亿)全部蒙受巨额损失的惨烈局面。如果再将赞助商的间接损失也计算进去,那么损失资金就更大了。球员和老板之间你来我往谈判了将近6个月,双方的损失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场博弈,很难达到双赢,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解决矛盾,达成协议。最后,资方下了最后通牒,必须在限期内解决冲突,这才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
如果没有最后通牒,这件事还不知要拖到驴年马月。
帕金森法则认为,任务的重要性和复杂度与所分配的完成任务的时间密切相关。这就是不断迫近的最终时限的魔力。因为精力更高度集中,短时限内做出的最终产品通常不比长时限内做出来的差,甚至质量更高。如果给你24小时去完成一项任务,时间的压力促使你集中精力去执行,别无选择只能做最重要的部分。同样的任务,如果给你1周去完成,它就换来了小题大做的6天。如果给你2个月的时间,它就变成了一场精神磨难。
在工作中也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王先生是一位市场策划经理,独自负责策划和实施一项公司的促销活动。如果他有5天时间来筹备这次活动,在前4天他总是心不在焉;而到了第五天,“大限将近”,他才像疯了一样开始四处联络场地、备货、找促销员,往往到了最后一秒钟,他才搞定所有的事情,让所有人悬着的心放下。
因为有8小时的时间要填满,我们才有满满8小时的工作。如果我们有20小时,我们也有20小时的工作。如果有一件紧急的事情,需要我们1小时后必须去做,而手上现有的工作又不能拖延,神奇的是,我们往往可以在这1小时内完成我们手上的所有工作。
这些都体现了“设定最后期限”对人们的影响。那么人们做事情为什么能拖就拖呢?
因为,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一定的利益驱动,一般人是没有动力去好好利用时间的。如果你是一名员工,每天上午9点到下午5点,你都必须待在办公室里。但是你又不能让人看到你是闲着无事做的,所以你就不得不找事情来打发这段工作时间。而把一件小事拉长做或者拖着做,是最好、最简单的办法。正因为有的是时间,所以你的时间才被浪费掉了。
但是,如果你现在的目标不是每个月定时去领那些定量的工资,那你就不能再继续拖下去了。
为了避免拖拉的倾向,我们在做事的时候就应该制订合理的目标和计划,对可支配的时间进行管理,强迫自己在约定的时间分阶段地完成任务。也就是说,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一定要给自己一个“最后期限”,才不至于使自己到最后关头拼命地赶,结果完不成或者影响做事的质量。
同时,还要让我们自己清楚如果突破这个期限,将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每个人做事情都是为了追求快乐,逃避痛苦。为了避免拖延,我们可以问一问自己:如果真的超过了最后期限,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后果?我们能否承担起这个后果?比如,能力上遭到别人质疑、收入上蒙受损失、人际关系上会付出一些代价,等等。
相反,如果我们在每一次工作中,都能做到在最后期限之前完成工作目标,你会得到上司的赏识和奖赏、你会获得多少快乐、你的加薪和升职计划将很快实现,等等。
我们这样想了,就会自觉自愿地给自己的每项任务定一个最后期限,促使自己赶在期限前把事情做完。无论何时都要保证你手头上总有一个最后期限,这样你的工作就会十分高效。
在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心理特点:对于不需要马上完成的任务,习惯性地在最后期限即将到来时才开始去努力。即在完成一项任务时,总觉得还有很多时间,能拖就拖;一旦到了不能再拖的情况,例如到了规定的时间,基本上也能完成任务。这种情况叫做“最后通牒效应”。
有些人认为这是因为人在重压之下,往往会表现得更出色,所以他们会给自己的拖延找借口:“我是故意把事情推迟到最后一分钟才做的,因为我喜欢这种工作压力。当截止日期临近的时候,我的效率才会最高,也会迸发好的灵感和创意。”
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心理专家指出:在压力下,人们的表现只会变差,而不会变好。金庸先生就曾表示:对自己在交稿压力下产生的作品感到不满,因为觉得那些作品没有发挥出他应有的水平。
试想,如果你手上有一个需时3个月的任务要完成,前两个月拖延过去之后,你指望在期限到来之前的1个月时间把需时3个月的任务完成,你能做的除了夜以继日外就只有敷衍了事了。如果正巧此时你生病了,或者突然接到了新的任务,你怎么办?
所以,只有对高负荷工作量的有效限制,才会迎来优异的效率和时间的自由。
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和克劳斯·韦坦布洛克针对麻省理工学院的3组学生,进行了一项有关拖延时间问题的研究,结果颇具启发性。
每组学生都必须在12周内完成3项任务。第一组学生完成每篇论文的最后期限分别为第四周、第八周和第十二周。第二组学生没有被指定最后期限——3篇论文都须在课程结束时完成。第三组学生被要求自行设定最后期限。
最后期限设定时间分布均匀的学生——包括第一组学生,以及第三组中自行分开设定最后期限的学生——往往得分最高。没有自行分开设定最后期限或未被指定任何最后期限的学生,则表现得很糟糕。
所以,要完成一项大的任务,最好把其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任务,并分别给每项小任务设定最后期限,确保眼前总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最后期限。如果“最后一刻”总是在“眼下”,你将成为效率最高的一位。
这些人有好的想法,也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但是没有给自己设定实现这一方案的期限,再好的想法也只是一句空话、一个梦想。不管你的目标多么伟大,听起来多么动人,没有期限的目标只是说大话、吹牛皮。所以,当你设定一个目标时,一定要把相应的步骤和期限设定好,然后强迫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你才会成功。
有人问,如果我定了期限,但到期了仍然完不成怎么办?
其实答案很简单,再定另一个期限来完成。只要你没有在期限内完成的原因不是拖拉,不是偷懒,只是因为你低估了事情的难度,或者高估了自己的工作效率,那么你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你的最后期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期限一拖再拖,总要有一个底线。越过了底线就不能再给自己找任何借口了。